排污收费制度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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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排污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浅谈排污费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浅谈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自20世纪70年代排污收费制度实施以来,排污费在我国环境管理中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事业的发展。

但是,随着我们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上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因此当前环境治理的难度很大。

近期,笔者参加了由市人大交办的某市2010年-2011年度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通过审计,发现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污染的治理。

一、存在的问题(一)“应征未征”情况普遍存在经审计,该市的10个县市区普遍存在排污费核定程序不规范,缺失核定资料,征收制度不健全,随意征收排污费的问题。

有的没有申报就收费,有的申报但未核定,有的核定却与实际收费金额不一致,有的不按核定的实际污染物排放量收费,有的按协商数进行收费。

(二)挤占挪用排污费一是用于办公大楼建设。

经审计,某市财政局根据政府抄告单从排污费专项资金中安排1819.1万元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无关的项目支出,其中环境执法监测大楼建设1729.7万元。

二是用于自身能力建设和办公经费不足。

审计发现,个别县市将预算安排的排污费支出用于局机关自身建设,以及办公经费不足,例如某市财政局从纳入预算管理的排污费收入中安排了390.6万元给环保局,但只有31万元用于监测设备,其余均用于环保局自身建设和公用经费。

(三)以其他收费名义收取排污费该市的个别县市存在以其他收费名义收取排污费的现象,有的一些正常经营的企业在当年没有收取排污费,而是收取了罚没款,有的是以监测费的名义收取了排污费。

(四)收缴排污费存放财政过渡专户中,并违规列支审计发现,个别县市未将收取的排污费全部缴库,而是将一部分存放在财政过渡专户中,然后再缴入国库,造成排污费的上缴不及时。

此外,还有的县市直接在财政过渡专户中列支其他费用,例如某市2年结余合计260.3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用于环保局行政运行经费、政府调控、以规费收入的名义缴库等列支171.1万元。

开展排污收费情况汇报

开展排污收费情况汇报

开展排污收费情况汇报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国各地纷纷开展了排污收费工作,以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绿色发展。

作为排污收费工作的负责人,我特此汇报我单位开展排污收费情况。

首先,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制定了相关的排污收费标准和政策措施。

我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的排污收费标准,并通过适当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减少排放,提高环保意识。

其次,我单位加强了排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排污监测体系,对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确保排污收费工作的公平公正。

同时,加大了对违规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企业明白环境污染的成本是不可承受之重。

此外,我单位还注重了排污收费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我们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和社会大众普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大家共同参与到排污收费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的环保共识。

在开展排污收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是一些企业对排污收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一定的阻力,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

其次是排污收费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确保排污收费工作的公平公正。

最后,还需要不断完善排污收费的政策和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环保调控的作用。

总的来说,我单位在开展排污收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排污收费工作的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排污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推动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绿色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够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排污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一、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问题不断地浮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逐渐建立了相应的“污染者付费”制度,其中排污收费制度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对企业、机构、个人等单位的排放污染物进行收费,以此达到鼓励环保、减少污染的目的。

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有效地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推进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排污收费制度在我国的环保实践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下所述:1、收费标准不够合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收费标准不同。

但是我国目前的很多地方的收费标准都较低,未能真正发挥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排的作用。

同时,一些地方暂停或免收污染源排放费的做法,也造成了企业对环境的过度依赖。

2、政府监管不到位对排污企业实行民事责任,要求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一些企业违法违规排污未受到有效的惩罚,政府的监管机制还不完善。

因此,一些企业存在隐瞒排放数据、压低技术标准、安装欺骗性污染处理设施等行为。

3、难以确定污染源现有的排污收费制度中,缺乏对污染物来源的准确识别和取证手段。

对于零散式污染现象较多的小型企业,尤其是无证小作坊,其排放量、排放物种、排放路径等均难以监管,并容易造成监管漏洞。

4、与企业发展的不平衡排污收费制度实行的初衷是鼓励企业发展环保技术和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增加环保投入,减少环境污染。

但这种制度建立的太早,有些地区实行起来过于单纯,造成企业开展环保投入增加的压力,与企业发展规律不相符,限制着企业的发展。

三、结论排污收费制度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只有逐步完善收费标准、加强政府监管、拓宽监管渠道、鼓励企业自觉接受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行解决污染问题,并将政策与法规、经济手段相结合,才能发挥行业环保引领作用,使排污收费制度达到更好的效果。

污水检测经费报告

污水检测经费报告

污水检测经费报告引言本报告旨在对污水检测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和总结。

污水检测是为了确保水体的安全和人类健康而必要的一项工作。

本报告将分析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确保经费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的不断推进,污水问题日益突出。

污水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污水监测和治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检测污水中的污染物,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经费预算以下是污水检测项目的经费预算:经费类型预算金额人员薪酬500,000元仪器设备300,000元实验耗材150,000元数据分析100,000元差旅费用50,000元总计1,100,000元经费使用情况人员薪酬本项目聘请了一支专业的团队负责样品采集、实验分析和数据处理。

他们的工资支出一共为500,000元。

经过一年的工作,团队的工作表现良好,工资使用合理。

仪器设备为确保准确的检测结果,项目购买了先进的污水检测仪器设备。

经费使用情况如下:•恒温培养箱:100,000元•液相色谱仪:150,000元•气相质谱仪:150,000元这些设备的购买和维护费用均在预算范围内,从而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实验耗材实验耗材用于样品的采集、处理和检测过程中。

共花费了150,000元。

各项实验耗材的费用如下:•采样器具:50,000元•试剂和标准品:80,000元•实验室耗材:20,000元实验耗材的使用情况符合预期,没有出现严重的浪费和滥用。

数据分析数据分析是项目的重要环节,用于处理和解读检测结果。

项目投入了100,000元用于数据分析软件的购买和培训人员。

通过合理利用这些经费,项目团队能够高效地处理检测数据,提取有用信息,并为治理方案的制定提供支持。

差旅费用为了开展各项实地工作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安排了50,000元的差旅费用。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交通、食宿和会议报销。

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状况调研报告

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状况调研报告

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状况调研报告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

2007年,联合国把“应对水短缺”作为第十五届“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

防治水污染,加快污水处理进程是“应对水短缺”的重要措施。

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是保障污水处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也是迈向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这一奋斗目标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骤然增加,水污染日趋严重,水环境质量日益下降,人民群众要求改善人居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不断改善饮用水质量刻不容缓。

以下我就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看法。

一、在征收污水处理费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污水处理费开征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各地均出台了相应的征收管理政策和制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证这项费金的应收尽收,但收到的效果却不容乐观。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征收难度较大,由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涉及面广、利益性较强。

在既得利益的驱使下,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偷、逃、漏、抗费的现象时有发生。

据调查,造成征收难度较大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群众的缴费意识淡薄,把污水处理费和用水的价格分割开来,看成是游离于价格之外的一种负担,没有缴纳的义务。

二是自备井偷漏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危害较为严重。

一部分无证开采的自备井隐藏很深,难以实现装表计量,即便是一些有据可查的自备井,也有一些不法用户故意破坏水表,难以实现从量计征。

目前我市城区自备井多数取自浅层地下水,深度一般在十几米至60米,外部的污染可以直接影响到水质。

由于大多数自备井没有消毒、过滤等水处理设施,不合格井水从地下抽出后直接流进千家万户。

更严重的是,很多单位没有对自备井水质进行定期检测,甚至不知道水质超标现象的存在,长期饮用这样的水势必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另外,许多单位为了降低费用,都是既使用自备井井水又使用自来水,自备井供水管网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相通,如果水质超标,极易使公共卫生公共管网发生污染。

排污费改税调研报告

排污费改税调研报告

排污费改税调研报告排污费改税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发展和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我们进行了一项关于排污费改税的调研。

二、调研目的:1.了解排污费改税的实施情况和效果;2.探索排污费改税的优缺点;3.为制定更加合理的环境保护政策提供参考。

三、调研内容:1.调研了排污费改税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调研发现,排污费改税政策得到了广泛实施和推广,企业对排污费改税政策的了解程度较高,纷纷采取措施减少排放污染物以避免高额排污费。

该政策的效果也初显,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然而,一些排污费改税政策存在执行难度大、标准不合理等问题。

2.调研了排污费改税政策的优缺点:排污费改税政策的优点是可以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提高环境质量。

此外,改税还能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用于环境保护工作。

然而,排污费改税政策也存在一些缺点,如税费标准不合理,企业缺乏减排技术等,可能导致一些企业没有积极应对,甚至逃避缴纳排污费。

四、调研建议:1.完善排污费改税政策:政府应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污费标准,考虑企业经济实力和减排技术可行性,防止一些企业逃避排污费。

同时,政府还应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支持,鼓励企业采用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

2.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惩逃避排污费的企业。

同时,要完善排污企业的监测和报告机制,确保排污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3.加强宣传和教育:政府要加强对排污费改税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促使更多的企业主动减排,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五、总结: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排污费改税政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优化的空间。

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监管和宣传,以实现更加可持续的环境保护目标。

排污费收费标准

排污费收费标准

排污费收费标准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排污费收费标准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应缴纳的一种环境保护费用,其目的在于引导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为了规范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以下是对排污费收费标准的一些探讨和建议。

首先,排污费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分类制定。

不同种类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不同,因此其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也应当有所区别。

比如,对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气等不同类型的污染物,可以分别制定相应的排污费收费标准,以体现其不同的环境影响和处理成本。

其次,排污费收费标准应当考虑到企业或个人的经济实力和环保投入。

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适当降低其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以减轻其环保成本压力,同时也可以通过激励措施来鼓励其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而对于那些环境违法排放、拒不整改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加大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以形成强有力的环境保护约束。

再者,排污费收费标准应当与环境治理效果挂钩。

即通过排污费的收费标准来激励企业或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污染治理效果。

可以采取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对于排放浓度高、排放量大的污染物,可以提高其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而对于排放浓度低、排放量小的污染物,则可以降低其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以达到环境治理的最佳效果。

综上所述,排污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企业或个人的经济实力和环保投入、以及环境治理效果等因素。

只有合理、科学地制定排污费的收费标准,才能真正发挥其引导和约束作用,推动各方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力度,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排污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废气治理设备收费情况汇报

废气治理设备收费情况汇报

废气治理设备收费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公司在废气治理设备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废气治理设备的收费情况,特进行了汇报如下:首先,针对废气治理设备的收费标准,我公司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市场行情,结合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技术水平,我们制定了合理的收费标准,确保了收费的公平合理性。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废气治理设备,我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方案。

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治理设备,我们采取了按照排放浓度和处理能力进行收费的方式,确保了治理效果与收费的合理性。

对于工业废气治理设备,我们则根据企业的产能和废气排放量进行了收费方案的制定,确保了收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另外,我公司还对废气治理设备的收费方式进行了优化和改进。

我们采取了按照治理效果进行阶梯式收费的方式,鼓励企业采用更先进的治理设备,提高治理效果,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治理成本。

这种收费方式不仅激发了企业的治理积极性,也促进了废气治理设备的更新换代,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我公司还加强了对废气治理设备收费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收费档案和台账,定期对收费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了收费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收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保障了企业和用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了收费工作的透明和公开。

综上所述,我公司在废气治理设备收费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废气治理设备收费情况,不断优化和改进收费政策和方式,推动废气治理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对废气治理设备收费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我们将不断努力,为环境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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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收费制度调研报告郑芳(孟州市环保局),由于环境资源的稀缺性和商品属性,使得排污收费制度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有效的经济管理手段。

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在改善环境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不适应发展的因素,使得基层环保人员在征收排污费时常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2011年初至今,我查阅资料,先后多次组织有关同志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排污收费工作现状,重点了解现行排污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

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概念1、征收排污费制度2、排污总量控制制度3、总量收费4、征收排污费的法律依据5、排污费的征收标准6、排污费的征收程序^7、处罚8、排污收费的目的二、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发展历程三、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现状1、核心内容2、排污收费制度执行情况3、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四、当前我国排污收费对污染治理的引导作用:五、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实践的发展趋势分析1、从“末端”治理到“清洁生产”2、征收环境费是最重要的经济手段3、税收调节同样是较为常用的经济杠杆4、对啤酒瓶、饮料瓶等实行押金制5、进行排污权交易6、澳大利亚排污收费模式六、孟州市排污收费主要做法和体会<七、完善排污收费制度的建议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的新时期,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正式确立了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

30年来,我国排污收费的政策、法规、标准和工作制度体系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在促进污染减排、筹集治理资金、保障环保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

一、基本概念1、征收排污费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也称排污收费制度,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一定费用的环境管理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始于德国,1976年德国制定了《废水收费法》,随后,在法国、匈牙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国也相继建立了这项制度,但各国对排污费的收取范围、标准、方法和收费的使用等方面不尽一致。

我国于1978年提出实行排污收费制度,1982年正式开始实施。

2、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是指国家对污染物的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的法律制度。

在此概念中,"总量"一词指的是在一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的排污量总和或一定时间范围内某个企业的排污量总和。

国家有关部门已确定对环境质量影响最大的12种主要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氰化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砷、汞、铅、镉、六价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总量控制。

3、总量收费现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实行总量收费。

总量收费就是指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以污染当量来计算、征收排污费。

4、征收排污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

5、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总局、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1号《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计算征收排污费。

6、排污费的征收程序-排污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排污费计算→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7、处罚排污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由收缴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加收2‰的滞纳金;排污者拒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排污费和滞纳金的,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排污收费的目的排污收费并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也不是对排污者的经济罚款,仅是排污者应支付的治理污染的运转费用。

排污收费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已污染了的环境和补助受污染危害的居民,用于补助污染者治理污染源。

二、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始于改革开放之初。

1979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其他环境保护法律也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的排污收费制度。

1982年7月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82]21号),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正式形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根据《暂行办法》制定了当地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2003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并于当年在全国实施。

这是中国排污收费制度逐步完善的标志,是排污收费的政策体系、收费标准、使用、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完善。

随后,相应配套规章办法也及时出台,包括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31号令),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17号令),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同时建立了排污收费计算机管理系统。

*三、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现状1、核心内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构筑了以总量控制为原则、以环境标准为法律界限的新的排污收费框架体系,其核心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现了排污收费标准的4个转变,即由超标收费向总量收费转变;由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与总量相结合的收费转变;由单因子收费向多因子收费转变;由低收费标准向补偿治理成本的目标收费转变。

新《条例》明确规定,将原来的污水、废气超标单因子收费改为按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为单位实行总量多因子排污收费。

二是排污费征收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原则,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全部用于污染治理,包括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等。

三是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构建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突出政务公开等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

《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加大了排污收费工作的执法和监督力度,对排污费缴纳、征收、管理及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均规定严厉的法律责任。

对不缴或者欠缴排污费的,应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排污收费制度执行情况经过30年的实践证明,排污收费制度在促进企业污染治理、筹集污染治理资金、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严格环境监察执法等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促进了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综合利用,降低物耗、能耗,减少污染排放。

二是开辟了一条可靠的环境保护资金渠道,促进了污染治理。

三是强化了环境监察执法的手段。

排污收费在环境监察执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已经成为环境监察执法的重要和有效的执法手段。

在“专项行动”中大力查处偷报、瞒报、谎报排污量和拒缴、少缴排污费的违法行为;强化了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重点排污单位排污申报数据的核查,提高了收费准确性,正在逐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促进了排污费的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减少了排污费征收工作中的人情收费、协商收费。

3、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中国排污收费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但从实践情况看,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偏低,不能弥补污染治理成本,不利于污染物的治理和减排。

造成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不利于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

二是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影响了污染治理资金的筹集和环保设施的建设。

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除政府干预、执法不严等原因外,还与目前地方个别环保人员素质低、监测手段落后、底数不清,不能准确核定排放量有关。

三是部分地方有截留、挪用、挤占排污费的现象,影响环境污染防治。

特别是有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严重不足,很大部分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支出。

四是地方存在以政府下达征收的排污费数额为目标,环保局以目标定排污费数额。

五是地方存在人情收费、关系收费等现象。

(四、当前我国排污收费对污染治理的引导作用排污收费对污染治理工作具有强大的引导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国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严峻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河流普遍受到污染,许多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酸雨污染加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开始显现,土壤污染面积扩大,近岸海域污染加剧,严重影响人民生活质量。

目前,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居世界前列,主要涉及火电、钢铁、有色冶金、化工、焦炭等行业,而火电行业排放量居各行业之首。

五、发达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实践的发展趋势分析1、从“末端”治理到“清洁生产”。

本世纪50年代、6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发达国家环境公害泛滥,促使各国相继制定了大量以污染控制为主的法律法规,确立了“命令和控制”行政管理模式,要求工矿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在限定的时间内达到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同时还要求政府机构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考虑其决定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如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联邦政府的一切机构,在采取会对人类环境产生明显的重大影响的联邦行动时,应当编制一份详尽的说明书,其中应包括拟议中的行动将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由于各国污染控制法规大都采用了严厉的“技术强制”处理方式,即强迫现有污染源“重新符合”排污限额,强迫新污染源采用“最佳实用技术”,“命令的控制”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西方国家大多数城镇的空气比60年代干净得多;一些原来污染严重的河流、湖泊得到了恢复和保护;有害废物、有毒化学品和农药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方面,政府的规划、计划、事先审批以及许可证等行政管理方法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取得良好效果的同时,“命令和控制”模式也暴露出许多严重的弊端,如导致企业对污染物进行“末端”治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重金属、农药等污染物在环境介质间的迁移转化、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以及非点源污染等、经济代价巨大且效率低下等。

种种情况都表明了以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污染物“全程控制”和“源头削减”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性环境政策的重要性以及变革污染物“末端”治理政策的迫切性。

正如美国前总统布什在1990年的一次演讲中所指出的:“将重点放在末端或烟囱口,在危害发生后再进行净化的环境计划,现在已经不再适用了。

我们需要预防或将污染物排放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新政策、技术和方法,首先是防止污染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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