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的特点

合集下载

电力体制改革 方案

电力体制改革 方案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介绍电力体制改革是指对国家电力产业进行制度和机制的改革,旨在提高电力产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安全。

随着能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电力体制改革的意义、目标以及具体的方案。

意义电力体制改革的意义在于推动电力市场的逐步开放和竞争,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效率。

传统的电力体制通常由垄断性的国有企业主导,这导致了市场竞争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

电力体制改革可以打破垄断,引入市场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供多样化的电力选择。

另外,电力体制改革还可以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目标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竞争;2.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3.提高电力供应的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成本;4.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5.维护电力市场秩序,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方案1. 建立电力市场建立电力市场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电力市场可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促进各个电力企业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供电效率和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电力市场主要包括发电市场、输配电市场和用户市场。

发电市场是指电力企业之间的发电竞争和交易平台,输配电市场是指输电和配电的网络市场,用户市场是指用户对电力的需求和选择。

建立电力市场需要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建立相应的市场监管机构。

2. 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可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碳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提供财政和税收激励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研发、生产和应用。

同时,还可以建立可再生能源的交易平台,鼓励电力企业和用户购买和使用可再生能源。

3. 促进市场竞争市场竞争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

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体制改革摘要:为了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文章在分析电力体制改革的现状及存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电力体制改革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

市场经济下竞争持续加剧,电力企业需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客观要求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参与市场的竞争。

但是,电力体制因为其垄断的特性,现实状况是严重存有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合的情况。

关键词:电力体制;市场经济;电价改革;主辅分离电力体制改革是打破电力行业传统的垄断方式,由电价改革、主辅分离等合力推动的变革。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电力体制改革要以电力市场建设为平台,以电价改革为核心,以大用户直购电为突破口,积极稳妥推动电力市场建设。

可见,电价改革成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控制点。

除了电价改革外,因为电力行业的垄断优势,旗下的三产、子公司等在经营管理上存有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符合的现象,需要引入市场竞争,使这些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以此盘活整个行业资产。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现状及存有的问题电力体制改革始在2002年,经历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开始引入了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电力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仅仅阶段性的,改革任务尚未全部完成,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利益分割层次不齐中国电力实行体制改革前,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都是由国家统一经营,各个业务环节的利益由国家统一协调,这样国家在合理确定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有利于电力工业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

在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后,发电企业从传统的垄断的电力系统中分离出来,并参与“竞价上网”的市场竞争,而电力工业的输配环节仍然由电网公司(电力公司)垄断经营,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之间迫切需要一种新的利益协调机制,来保障整个电力工业的合理有效运行。

第一,电网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提升自身利益,在竞价上网的过程中会逐步压低发电企业的利润空间,特别是在当前销售电价和用电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的前提下,电网企业的垄断优势十分明显。

浅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

浅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

浅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0 引言改革本身需要承担庞大压力和风险,对电力体制改革更是如此。

实践证明,要实现电力工业的又快又好进展,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构建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我国1998年撤消电力部,并同时在山东、辽宁等六省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工作,标志着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

然而,电力市场化改革在世界范畴内仍处于探究时期,尚无完全成熟的体会和规范的模式能够借用。

我国又是一个从打算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也没有现在样板可供借鉴。

电力市场如何来建立、竞争方式如何来确立、市场模式如何来确定差不多上摆在我们面亟待解决的课题。

1.我国电力市场的现状与缘故分析1.1 我国电力市场的现状1.1.1 厂网分开的现状我国的电力工业一直以来都由国家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

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即国电、华电、华能、大唐和中电投),实现了“厂网分开”。

目的是把发电环节从整个系统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发电公司。

各发电公司通过竞价上网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电力产品,改变以往核定电价的发电定价方式,使得上网电价由发电侧市场决定,形成各发电公司在发电侧市场竞争售电的局面。

然而,4年多的时刻过去了,发电企业尽管独立出来成了市场主体,但在当前的电力体制内,却形成了单一买方和单一卖方的市场结构(针对发电企业来讲,电网公司是单一买方,对终端用户来讲,电网公司又是单一卖方)。

电网承担电力的输、配、售以及调度,在购销两端进行双重垄断。

另外,华能集团近来的一次特许参股行为,获得了南方电网15%的股权,使得华能成为我国第一家持有电网股权的发电企业,也打破了2002年电力改革所形成的厂网分开、互不参股的局面。

试想,假如其他发电企业也效仿华能,寻机介入电网,厂网合一的弊端将会重新显现。

1.1.2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现状由于电力市场覆盖范畴过大,市场成员众多,因而倾向于建立分层分区的电力市场。

电力体制改革等

电力体制改革等

电力体制改革等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供应也成为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撑和基础设施。

然而,当前电力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如传统的垄断性质、推广新能源电力的难度、电力成本高等。

因此,必要的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当前重要的议题之一。

本文将深入探讨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分析。

一、电力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改革当前国内电力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电力部门的监管不够严格,竞争问题不够充分;电力价格形成机制、交易方式、服务标准等都需要更加完善。

因此,电力市场的监管体制改革是当前必须解决的一大问题。

1.加强垄断行为的监管传统的电力体制存在垄断的问题,因此国家需要制定监管措施来防止垄断行为的出现。

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来规制电力市场竞争状况,强化对垄断行为的打击和制裁,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

2.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推行电力市场化改革,需要改善传统的双边协商方式,逐渐实现电力市场的交易化模式。

建立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将优势资源和需求联系起来,提升了市场公平性,激发竞争力,从而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升。

3.完善电力服务标准需进一步完善电力服务标准,规范电力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电力服务。

基于电力行业研究的数据,建立核心服务指标的标准,包括供电稳定性、接单速度、市场参与率、保障电力需求及用电环保等。

二、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电力市场目前,可再生能源(RE)如生物质发电、太阳能、风能、小水电等大力发展的新能源发电成为了眼下关注的重要议题,敦促着中国进行清洁能源市场的构建和发展。

1.培养充分竞争的新能源市场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发展清洁能源市场,这是一个协同作用变成的选项。

纳入多个利益攸关的群体,减少马太效应,从而激发市场竞争力。

建立新能源电力市场交易的中介平台,改进规则,完善影响因素、交易量走势等关键性指标,扩大交易压力,降低供应和需求的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2.加速推广新能源电力推广新能源电力是清洁能源市场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解读

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解读

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解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体制改革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不断推出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政策。

本文将就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的背景、目标和具体措施进行解读。

一、背景我国电力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一直以来都承担着巨大的责任。

然而,由于过于集中的电力供应结构和相对落后的市场机制,一些问题逐渐凸显。

电力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

二、目标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公平、公正、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电力体制,为实现电力资源高效配置,提高供给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电力行业创新和科技进步奠定基础。

三、具体措施1. 分离发输配为解决电力市场竞争不公平的问题,电力体制改革政策将发电、输电、配电三大环节进行了分离。

发电与输配电网络企业实行独立经营,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 建立电力市场为了推动电力市场化运行,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推出了电力市场建设的相关举措。

建立电力市场意味着电力供需双方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交易,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3. 提高电力供给质量为了提高电力供给质量,电力体制改革政策采取了多种举措。

例如,加快电网建设,提高输电能力,减少电力供给中的能源损耗,优化供电服务等。

4. 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注重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

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量。

5. 推动电力行业创新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还鼓励电力行业的创新和科技进步。

通过推动智能电网、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电力行业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结语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实现电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供给质量的提升。

随着改革政策的逐步实施和深入推进,相信我国电力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做出更大贡献。

电力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电力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电力体制改革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推动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电力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

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逐步建立了竞争性市场体系。

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度增加,市场化交易机制不断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市场竞争格局日益明朗。

这为电力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促进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其次,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了电力供应能力的提升。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力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力度,提升了电力供应能力。

同时,政府对电力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促进了电力行业的规范发展,确保了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再次,电力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电力体制改革推动了电力市场的开放,促进了电力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

各地区之间的电力交易更加便利,电力资源得到了更加合理的利用,为保障全国电力供需平衡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后,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了电力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电力企业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了用户多样化的需求。

同时,电力体制改革也促进了电力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保障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用户对电力行业的满意度。

总的来看,电力体制改革在推动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电力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电力体制改革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推动电力行业朝着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希望各界能够共同努力,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果,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为什么要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可不仅仅是针对电网,2015年3月的中发9号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为新一轮电改定调,同年11月的六个配套文件,是指明改革着手点的关键,包括:o《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o《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o《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o《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o《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o《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所以,电力体制改革是针对包括发电、输配电、售电、用电的整体电力系统,电网只是其中一环。

同时由于电能是生活生产的重要二次能源,且对物理设备依赖性强,所以电网的物理垄断性不会被完全打破,针对电网改革的是其管辖范围(剥离电网的交易机构,使是电网更回归输配电本职),以及其运营和盈利方式(通过输配电价改革核定其收费)。

正视了电改之后,回到问题主体,为什么进行电改?把这个问题再进一步细化成下面这三个问题,答案就明晰了:•市场化机制的本质意义?——宏观价值•电力系统为什么要从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改革目标•是什么促使政府走出了这一步?——根本动因一、市场化改革的宏观意义与市场体制相应对的就是计划体制,市场更强调利益和价值驱动,通过高效的市场行为提高整体的市场价值,降本与增效并重。

从定义上看,市场机制主要是由市场的供求变化,通过竞争的方式引起价格、利率、汇率等上下自由波动,来引导资源向更加有效、更加合理的方向流动,实现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市场改革的意义,笼统地讲,就是资源优化配置。

通俗地讲,市场就是把买方和卖方汇聚在一起,互相交易并决定商品的价格和产量,解决生产什么、由谁生产、如何生产的问题,并通过这种博弈与决策行为,提高经济效率,并且最大化可实现的社会福利。

在买方与卖方交易的过程中,稀缺的资源占有更大的价值空间,稀缺的极致就是垄断。

垄断方在市场行为中具备了一家独大的定价权,另一方则只能为被动接受者。

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解读报告

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解读报告

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解读报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改革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并推动电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电力体制改革政策。

本篇报告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对电力行业的影响。

一、电力体制改革背景电力作为现代工业的基础产业之一,对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传统的电力体制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的发展,提高电力供给的效能,各级政府开始着手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二、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 分离发输配电业务传统的电力体制中,电力企业往往负责发电、输电和配电等全部环节,这种集中式的体制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效率提升。

因此,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分离发输配电业务,打破电力垄断,引入市场机制,加强竞争,提高电力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2. 建立电力市场体系为了促进市场竞争,电力体制改革还涉及到建立电力市场体系的问题。

一方面,要建立电力市场化交易制度,使得发电企业和用户可以在市场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另一方面,还要建立电力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3. 加强电力调度管理为了保障电力的安全供应,电力体制改革还需要加强电力调度管理。

这包括对发电企业的生产调度、对输电设备的运行控制、对用电用户的合理调控等方面的管理。

通过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可以有效避免电力供需失衡,保障电力的稳定供应。

三、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的影响1. 激发市场活力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电力体制改革使得电力行业的市场活力得到激发。

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电力企业,新的市场主体可以进入电力行业,推动电力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这将为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促使电力企业提高竞争力和服务质量。

2. 提升能源效率电力体制改革可以推动能源的高效利用。

通过分离发输配电业务,发电企业可以更加专注于提高发电效率,优化能源结构。

同时,市场机制的引入可以促进用户的能源节约行为,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由电网企业负责全部输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根据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电网企业出资成立的售电公司只负责向没有议价能力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售电,不直接参与售电市场竞争,是电力体制改革之售电侧改革的最佳选择。

电网企业当前,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如火如荼,各利益相关方对改革内容众说纷纭,对改革路径莫衷一是,引发了对改革的激烈争论与利益冲突。

如何正确理解电网企业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的特殊属性,如何准确把握电力改革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如何精确定义电力改革中的有关概念与界限,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现电力工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电网企业是自然垄断行业须提供普遍服务、承担保底义务自然垄断行业是指由一个企业集中生产某种产品并供应整个市场,可以比多个企业一起生产该种产品取得更低成本,即独家垄断经营的总成本小于多家分散经营的成本之和的行业。

经营这些产品的企业如果进行竞争,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

电网企业具有成本的次可加性,规模经济明显、“沉淀成本”高、带有公益性和不可选择性,是比较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

而发电、售电、用电环节,不完全具备自然垄断行业的基本特征,属于可以放松政府管制、引入市场竞争的环节,也就是中央9号文件所说的改革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电网企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不宜引入竞争电网的物理属性。

与无线电通信、光纤网络通信等传送方式不同,发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的电力传输必须依靠有物理连接的各级电网,且输配电压等级相对较高,属于“强电”(110伏以上)范畴,稍有不慎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从历次抗灾抢险工作可以看出,光纤等通信网络只要线路接通或基站恢复即告抢修完毕,而电网抢修必须先立杆、后架线、再试验,确保安全后才能送电,“强电”与“弱电”、“有线电”与“无线电”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基于电网的这一特性,各国对电网投资与运营均采取相对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管制措施。

电网的经济属性。

电网的固定成本具有显著的沉淀性质,由此产生的规模经济,客观上决定了一个地区由一个电网输电要比由多个电网输电成本更低,从而产生了自然垄断。

截至2015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1149亿元,而当年公司利润总额为865亿元,利润率为2.77%。

庞大的资产是国家长期投资积累的结果,相对较低的利润率是由于政府实行严格的价格监管所决定的,也反映了公用事业企业以社会效益为重的特征。

即便是电网中的配电网部分,其资产总额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如果真的要放开经营、引入社会资本,既不可能更不必要。

由资本的逐利性所决定,这样的投资回报率对社会资金来说也没有太大兴趣,电网重复投资建设无疑将造成巨大浪费。

垄断是一把“双刃剑”,客户和电网公司都别无选择一说到垄断,人们往往就会联想到暴利、强制、低效等负面的东西,谈“垄断”色变。

就好像计划和市场不是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准一样,垄断和竞争也不是区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唯一标准。

垄断的形式包含行政垄断、经济垄断、技术垄断、自然垄断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垄断主要是反对行政垄断、经济垄断和技术垄断,而自然垄断并不属于《反垄断法》反对的范畴。

作为电网企业“生命线”的电价是由政府监管和确定的,电网企业并无定价权,所谓的垄断利润寻租空间十分有限。

政府在授予垄断经营权的同时,也明确了自然垄断行业必须提供普遍服务、承担保底义务。

一方面,同一营业区内只有一家供电企业,无论服务质量优劣,用户只能选择覆盖他们的电网公司供应电力,不能也没有其他选择;另一方面,无论用户素质高低,也不论用电量大小、经济效益如何,电网公司对用户也不能够“挑肥拣瘦”,都必须无条件提供服务。

电网企业实施“户户通电”工程,抗灾抢险及重大活动保供电等,都是承担普遍服务和保底义务的具体体现。

因此,把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的电网企业与其他性质的垄断行业混为一谈,都是有失公允的。

改革的目的是提高电力资源配置的效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两提高、两促进”,需要解决包含市场交易机制缺失、价格关系不顺、电力立法修法滞后等诸多问题,改革的对象包括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等。

由于电网企业是自然垄断行业,往往容易成为“众矢之的”,甚至把现有电力体制存在诸多弊病的根源,都归结为电网的自然垄断形态上。

新电改方案应兼顾各方利益,激发市场活力。

改革的目标不是要拆分电网,也不是要破除自然垄断,而是要通过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电力价格的机制,进而提高电力能源资源配置的效率与效益。

在当前改革的试点实践中,不同利益主体提出了迥然不同的改革路径和利益主张,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混乱,影响和阻碍了改革的进程,在思想认识上亟待厘清思路。

不要混淆直购电与直供电概念直购电与直供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一定的联系,更有本质的区别。

直购电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即电力买卖双方依据一定的规则进行直接的协商交易;而直供电是一种市场供应行为,是实现电力产品供应的技术手段。

中央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自始至终使用的是“直购电”或“直接交易”的提法,从未出现过“直供电”的字眼。

所谓的“直供电”只是利益相关方提出的一个伪命题,其做法是绕开电网重新架设连接发电厂与电力客户的输电线路进行电力供应,从而达到所谓的“降低电价”的目的,其用意是逃避电力价格交叉补贴、承担保底义务、缴纳电力建设基金等社会责任,其缺陷在于不顾电网自然垄断属性、违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其结果将导致电网投资的浪费和电力市场秩序的混乱,其照顾的只是局部和个体利益,而损害的将是全局利益。

当前之所以出现直购电与直供电概念上的混淆,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方受利益驱使,试图打着改革的幌子浑水摸鱼。

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一味追求降低电价,随意扩大自备电厂的规模和范围,强制“拉郎配”搞直供电;有的发电企业为了提高发电利用小时,不顾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热衷于向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直接供电;一些电力客户不顾电力系统实时平衡特性和频率电压波动风险,认为只要实现直接供电就可以降低电价、减少用电成本,片面要求发电企业直接供电等。

这些观点和做法,偏离了中央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既不科学也不可持续,如果任其滋长蔓延,势必影响改革的进程,甚至付出巨大的代价。

不能随意扩大竞争性业务范围新电改政策出台后,全国已先后成立了800多家售电公司,一类是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另一类是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的售电公司。

按照改革的总体设计,输配电环节将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输配电价,加上电网投资沉淀成本大的特性,售电公司投资配电网将面临投资大、回报率低、回收周期长等现实问题,并须承担保底供电服务的义务。

笔者认为,由电网企业负责全部输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根据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电网企业出资成立的售电公司只负责向没有议价能力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售电、不直接参与售电市场竞争,是售电侧改革的最佳选择。

9号文提出:“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逐步放开的只是“增量业务”而不是“全部业务”,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还需进一步探索,不可操之过急。

当前许多售电公司之所以热衷于投资增量配电网,是基于对当前电网企业通过赚取电力购销差价赢利模式的认识,其目的是培育各自的“势力范围”,试图通过对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进而实现对供电营业区域的垄断并获取垄断利润。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输配电价核定体系的完善,在核准期限内的输配电价格是透明、合理、相对固定的,电网企业作为公用事业企业的特征将更加明显,其作为自然垄断行业获取垄断利润的空间将进一步缩减。

而售电公司作为售电侧竞争的主体,其抢占市场份额的大小、获取利润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其所提供的与用电相关的增值服务上,比如优化用电方案、需求侧管理、电力代运维等。

为此,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应该重点鼓励组建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独立的售电公司,积极培育并组织开展售电侧市场竞争,通过竞争提升服务、降低用电成本。

对于增量配电网业务,应以现有电网企业投资为主,对于个别认为条件成熟的区域,可以采取先行先试的办法,先试点、后放开。

为防止配电网投资的无序和售电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政府当务之急应该对增量与存量、配电网的电压等级等进行严格和明确的界定,而不是放任自流,甚至人为地扩大售电公司的经营投资范围,使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环节与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售电环节界限模糊不清,造成新的浪费,带来新的问题,形成新的垄断,违背改革的初衷。

降低电价不是改革的唯一目的理顺价格关系,努力形成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关键。

有人戏称说我国现行的电价政策过于繁杂,是“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

许多人对于电改的“几放开、几加强”并不在意,只关心电价什么时候能够下降、下降多少,似乎改革的唯一目标就是降低电价。

降低全社会整体电价水平是改革题中应有之意,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参与市场竞争和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改革后的用电价格下降是可以期待的,但是对于没有参与市场交易和无议价能力的用户而言,电价可能不会下降。

特别是对于居民用电客户和农业生产用电而言,改革后电价不仅不会下降甚至还可能上涨。

据经济合作组织(OECD)国家有统计资料的30个国家数据显示,有28个国家居民用电价格高于工业电价,其中19个国家居民电价比工业电价高出50%以上。

我国自2012年以来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的差距,但是总体上还是低于工商业电价,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也是较低的。

改革开放后许多商品价格都涨了几倍甚至几十倍,在大多数商品中,作为生活必须品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涨幅也是较低的。

因此,大家对改革后的电价下降要理性看待,尤其是对居民电价下降的期望不可太高。

输配调一体有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电力作为一种商品,从生产、输送、销售到消费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具有一般工业企业的基本特征;同时,电力作为其他工业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必须品,发挥着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具有保障服务国计民生的重要职能,因此又具备第三产业的特征。

为此,电力体制改革必须从多方面来进行综合考虑:首先,必须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避免发生事故和出现大面积停电;其次,要保证电能质量,即电压、频率的稳定;其三,通过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电价,减轻企业用电成本;其四,从节能环保的角度出发,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改革必须充分考虑电力系统的特殊属性,不能理解为业务的简单拆分或采取“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办法,必须综合考量电网的安全性与经济性,努力推动电力行业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