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政策法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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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导游证是导游人员从业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是表明导游人员身份的外在标识,它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旅游资源管理法规1. 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作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2. 风景名胜区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具有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

2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

3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

3. 风景名胜区的等级划分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省级风景名胜区。

4.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原则: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区内禁止的活动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

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2修建存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3在景观或设施上刻划、涂污。

4乱扔垃圾。

5. 风景名胜区门票的管理及使用规定:1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

2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

6.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及分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7. 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五个条件1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地区。

2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3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5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考点精讲: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考点精讲: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第二节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
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1.旅游住宿企业的治安管理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2.对旅馆经营中的治安管理
我国的旅游住宿企业,形式多种多样,有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栈等,凡是经营旅游住宿业务的,按照《办法》都必须设置治安保卫部门,如饭店的保安部等。

《办法》还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实行登记制度。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知识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知识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知识导游,作为旅游业中的重要角色,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还需要对相关的政策法规有深入的了解。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的政策法规知识,正是为了确保导游从业者在工作中能够依法依规行事,为游客提供优质、合法、安全的服务。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政策法规知识的重要性。

旅游业是一个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行业,导游在其中扮演着引领游客、传播文化、保障游客权益的关键角色。

如果导游对政策法规不熟悉,就可能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给游客带来损失,也损害旅游业的整体形象。

例如,在处理旅游合同、安排行程、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都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操作。

只有熟知政策法规,导游才能合理规划行程,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处理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政策法规知识涵盖了多个方面。

其中,旅游法是重中之重。

旅游法对旅游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包括旅游经营者的义务、游客的权利和义务、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导游需要清楚了解旅游法中关于旅游服务质量、旅游安全保障、旅游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条款,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游客作为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

导游要知道如何在工作中尊重和保护游客的这些权利,避免出现侵犯游客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还有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和导游人员的从业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比如导游人员的资格认定、职责范围、行为规范等,都有明确的要求。

导游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对于考生来说,如何有效地学习和掌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中的政策法规知识呢?第一,要系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

可以通过购买权威的教材、参加培训课程等方式,全面了解考试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内容。

第二,要注重理解和实际应用。

导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解读

导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解读

导游行业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解读导游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向游客介绍景点、解说历史文化、提供旅游服务等任务。

为了规范导游行业的发展,保障游客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本文将对导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导游从业资格管理根据《导游管理条例》,导游必须取得导游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导游工作。

导游从业资格证书是导游行业的准入证明,也是导游从业者的执业证书。

导游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由国家旅游局负责,各省级旅游局负责具体实施。

导游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具备相应的导游知识和技能,通过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导游资格考试,并在导游从业资格证书上注明导游语种和导游区域。

二、导游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导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导游行业的行业准则,对导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导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购物、强制消费等。

同时,导游从业人员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三、导游行业的价格管理为了维护导游行业的良好秩序,我国制定了《导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该办法,导游服务收费应当公开、合理、透明,不得强制游客支付额外费用。

导游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导游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计费,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费用。

四、导游行业的旅游安全管理旅游安全是导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导游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要求导游在旅游过程中应当注重游客的安全,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导游应当了解景点的安全情况,引导游客遵守景区的规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此外,导游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向游客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协助。

五、导游行业的发展前景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导游行业也面临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人们对旅游服务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导游行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同时,导游行业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技术的应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旅游服务。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

导游法规知识点总结一、导游资格和执业规定1. 导游资格获取要求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导游通常需要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来获取导游资格。

例如在中国,导游需要通过国家旅游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等级的导游证书才能够合法从事导游工作。

2. 导游执业范围导游的执业范围通常由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旅游协会规定,导游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导游活动,不得超越自己的执业范围,否则将面临处罚和吊销导游资格的风险。

3. 导游证件携带要求在导游执业期间,导游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导游证件,并在需要的时候向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执法人员出示。

否则,将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导游服务质量要求1. 服务态度导游在工作中必须以热情、周到、礼貌的态度对待游客,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和帮助,积极解决游客的问题和困难。

2. 导游解说导游在为游客讲解景点或者历史文化的时候,必须准确、生动地表达,不得随意歪曲事实或者故意夸大其词。

3. 安全保障导游必须要关注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旅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会影响游客安全的问题,协助游客采取安全措施。

4. 纪律要求导游必须遵守导游团队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工作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三、导游职业操守1. 不得接受回扣导游不得在任何形式下接受景点工作人员或者商家的回扣,不得逼迫游客购物,不得搞“低价游”、“零团费游”,不得强制游客购买不需要的商品或服务。

2. 不得泄露游客信息导游必须尊重游客的隐私权,不得将游客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游客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

3. 不得破坏公共秩序导游在旅游活动中不得破坏公共秩序,不得扰乱社会治安,不得参与非法活动,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导游违规处罚1. 处罚标准针对导游违反法规的不同情况,处罚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中国,导游如果被投诉或者被旅游主管部门查处违规行为,一般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执照等处罚。

最新导游证《政策与法律法规》高频考点

最新导游证《政策与法律法规》高频考点

导游证《政策与法律法例》高频考点1.护照是一国主管机关发给本国公民出国或在外国居留,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2.导游员可辅助旅行者独自出门购物。

3.《合同法》中合同停止的七种情况:(1).债务已经依据商定执行(2).合同排除(3).债务互相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去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在法律上也称为混同(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商定停止的其余情况4.在首次会面握手的状况下,时间以不超出两秒钟为宜。

5.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内陆居民出境旅行业务。

6.导游服务工作的种类中实地口语导游方式处于主导地位的原因:导游服务工作的种类是指导游人员向旅行者介绍所游地区或地址状况的方式。

导游服务工作大概分为两大类:图文声像导游方式(物化导游方式 )和实地口语导游方式 (解说导游方式 )。

实地口语导游方式处于主导地位的原由是:(1).导游服务对象是有感情、有思想的旅行者;(2).现场导游状况复杂多变 ;(3).感情要素是提升导游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导游人员与旅行者成立起正常的人与人的感情关系是保证旅行服务质量的前提,这是无生命的科技导游手段所不可以取代的。

7.旅行社在与旅行者签署合同时,旅行合同应载明的事项:(1).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允许证编号 ;(2).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3).签约地址和日期 ;(4).旅行行程的出发地、路过地和目的地;(5).旅行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6).旅行社一致安排的旅行项目的详细内容实时间;(7).旅行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及次数;(8).旅行者应该缴纳的旅行花费及缴纳方式;(9).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逗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10).需要旅行者另行付费的旅行项目及价钱;(11).排除或更改合同的条件和提早通知的限期;(12).违犯合同的纠葛解决体制及应肩负的责任;(13).旅行服务监察、投诉电话;(14).两方磋商一致的其余内容。

导游政策与法规

导游政策与法规

导游政策与法规1. 导游的定义根据旅游法和旅游局的相关规定,导游是在旅游活动中负责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人员。

导游的职责是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旅游信息和服务,包括解说旅游景点、传授相关历史文化知识、组织和安排行程等。

2. 导游资格认证为了保证导游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导游需要通过相关考试获取导游资格认证。

导游资格认证主要由旅游局或相关机构负责,需要导游具备一定的旅游知识和技能,并通过考试证明自己的能力。

导游资格认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旅游知识:导游需要了解旅游景点的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以便能够为游客提供详细的解说和讲解。

- 语言能力:导游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用流利的语言为游客传达信息。

- 国情意识:导游需要了解本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遵守相关规定并为游客提供相关指导和帮助。

- 服务技能:导游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能够为游客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3. 导游的职责和权益根据旅游法和相关规定,导游的主要职责和权益包括: - 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旅游信息和服务,包括解说旅游景点、传授相关历史文化知识、组织和安排行程等。

- 维护游客的安全和权益,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 合理安排行程和时间,保证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满意度。

- 获得合理的报酬,包括导游费、吃住等费用的补偿。

- 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旅游知识和服务技能。

4. 导游的约束和责任作为导游,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履行以下约束和责任: - 遵守旅游法和旅游局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规的行为。

- 保护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采取欺诈、强迫等手段行事。

- 督促游客遵守景区的规定和游览秩序,维护景区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秩序。

- 不得接受游客的贿赂,保持自身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5. 导游的违规行为和处理方法如果导游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会根据旅游法和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和惩罚。

导游考试 政策与法规

导游考试 政策与法规

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一、导游考试概述导游考试是国家相关机构为了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导游服务水平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

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政策与法规、地理知识、历史文化、旅游知识等方面,旨在选拔具备一定素质和能力的导游人才。

本文将主要介绍导游考试中的政策与法规相关内容。

二、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概览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主要包括旅游法、导游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

这些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导游行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旅游消费者的权益,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下面分别介绍几项重要的政策与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该法规于2013年1月1日实施,是导游行业的基本法规。

《旅游法》规定了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明确了导游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对境内外旅游行为的规范起到了重要作用。

2.《导游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5年7月1日实施,是导游行业的核心法规。

《导游管理条例》规定了导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行业行为规范、奖惩办法等,对导游行业的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3.《导游词规范》该规范是由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用于规范导游讲解词的编写和表达。

导游在讲解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流畅性,以提高游客的体验度。

三、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内容详解1.导游行业的管理制度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中规定了导游行业的管理制度,包括导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科目等方面的规定。

导游从业人员需要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书才能合法从事导游工作。

2.导游服务的要求和标准为了提高导游服务水平和保护游客的权益,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明确了导游服务的要求和标准。

导游需要具备丰富的旅游知识,熟悉相关的地理、历史、文化等知识,能够提供全面准确的导游讲解服务。

3.导游行业的行为规范为了规范导游从业人员的行为,导游考试政策与法规对导游行业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导游需要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导游行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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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政策法例要点
导游人员管理法例
1.导游人员的三层含义1 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获得导游证的
人员。

2 接受旅行社委派而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

3 工作范围主假如
为旅行者供给导游、解说及有关旅行效力。

2.我国第一个导游人员管理的行政法例是1987 年 12 月 1 日国家
旅行局公布?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3.参加导游考试人员的四个详细条件 1 国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民。

2 学历条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 健康条件:身体健
康。

4 能力条件:拥有适应导游需要的根本知识和语言表法能力。

4.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差别 1 性质不一样。

2 颁证的机关不一样。

3 领取证书的程序不一样。

4 限期不一样。

5.导游证的种类正式导游证与暂时导游证的四个差别 1 获得证书
的前提条件不一样。

2 对语言能力的要求不一样。

3 申领程序不一样。

4 有效限期不一样
6.申领导游证的两个条件 1 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并参加岗前培
训查核考试。

2 归入旅行社或导游效力公司的管理。

7.不得颁发导游证的四种状况 1 申请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许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患有传染性疾病。

3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但
过错犯法的除外。

4 被撤消导游证的。

8.导游人员义务差别于权益的最主要特色导游人员的义务是导游
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所一定行为的范围;而导游人员的权益那么是导
游人员能够进行行为的范围。

9.导游人员四个方面的权益 1 导游人员的人身权。

2 执行职务权。

3 诉权。

4 其余权益。

10.导游人员执行职务时享受的两个主要权益 1 进行导游活动不受地区限制的权益。

2 碰到危及旅行者人身安全的紧迫状况,经征得多
数旅行者赞同,能够调整或许更改招待方案的权益。

11.导游人员履行调整或更改招待方案权的四个限制条件 1 一定是在指引旅行者旅行、旅行的过程中,即旅行开始后、结束前。

2 一定是碰到有可能危及旅行者人身安全的紧迫状况。

3 一定征得多半旅行者的赞同。

4 一定立刻报告旅行社。

12.导游人员的十个主要义务 1 提升自己业务素质和职业技术的义务。

2 进行导游活动佩带导游证的义务。

3 进行导游活动须经旅行社委派的义务。

4 自觉保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伤害国家利益
和民族尊严言行的义务。

5 恪守职业道德义务。

6 严格恪守招待方案的义务。

7 见告义务。

8 不得向旅行者兜销物件或许购买旅行者的物件的义务。

9 不得向旅行者索要小费的义务。

10 不得欺诈、威迫旅行
者花费的义务。

13.旅行社对导游人员管理的主要方式订立劳动合同
14.对导游人员违犯导游证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无证导游,责令改
正并予以通告,处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充公违纪所得。

没佩带导游证的责令更正,拒不更正的,处500 元以下罚款。

15.对导游人员私揽业务的处罚规定责令更正,处1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充公违纪所得;情节严重的撤消导游证并予以通告。

安全及保险法例
1.旅行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旅行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区分标准 1 稍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小伤,或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者。

2 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行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 1 万(含 1 万)元至 10 万元以下者。

3 重要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行者死亡或旅行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
10万(含 10 万)元至 100 万元以下者。

4 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行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 万元以上者,或情节特别严重产生重要影响者。

3.对重要安全事故的办理原那么、程序原那么: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
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必需时可建立事故办理领导小组。

程序: 1 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该
立刻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急救工作,并实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 事
故发生后,公安部门人员还没有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急救工作需要挪动人证时,应做出标志,并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好。

3 在事故办理过程中,责任方及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眷供给有关证明文件。

4 假如伤亡者中有来自国外的旅行者,责任方和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实时报告当地外事部门及国家旅行局。

4.对特大旅行安全事故的办理程序合用国务院公布的?特别重要
事故检查暂行规定?。

1 报告。

2 现场保护。

3 检查。

5.?应急方案?的合用范围因自然灾祸、事故灾祸、突发公共卫
惹祸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故而发生的重要游客伤亡事故。

6.?应急方案?的根来源那么 1 以人为本,救人第一。

2 属地救护,就近处理。

3 实时报告,信息畅达。

7.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区分及分级响应营救体制等级区分: 1 重要(1 级)。

2 较大 (2 级)。

3 一般 (3 级)。

营救体制: 1 发生重要 (1 级)事件时,国家旅行局启动应急方案,事发所在地省级旅行行政管理部门启动应急方案,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详细响应。

2 发生较大 (2级)以下事故时,由省级旅行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的旅行应急方案,在省级人民政府 (或相应的地方政府 )领导下,参加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时采纳应急处理举措。

3 发生一般 (3 级)事故时,区 (市)
县旅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在同级领导下,参加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时采纳应急处理举措。

8.突发自然灾祸事故灾害的应急营救办理程序 1 事故影响到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应立刻向当地旅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状况。

2 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踊跃供给营救,并立刻报告上司部门。

3 国家旅行局在接到报告后,应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营救工作。

9.突发重要食品中毒事件的应急营救办理程序 1 旅行团队发现疑似重要传得病疫情时,导游应立刻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听从卫生防疫部门的安排。

2 旅行团队所在地旅行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踊跃主动地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行团队住宿的旅
游饭馆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抚慰宣传工作。

3 经卫生防疫部
门正是确诊为传得病例后,旅行团队所在地旅行行政管理部门要踊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察有关旅行经营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纳消毒防疫举措。

4 发生疫情所在地旅行行政管
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刻向上一级旅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0.旅行保险的三个特色、保险合同的主要当事人特色: 1 短期性。

2 强迫保险与自发保险相联合。

3 财富保险与人身保险相联合。

当事
人一方为保险人,另一方为投保人。

第三人 (被保险人、得益人 )
11.旅行社责任险的性质、索赔时效性质:强迫保险
12.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得益人投保人: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
公司。

投保人:能够是旅行公司,也能够是旅行者个人或旅行团组。

得益人:能够是投保人或许被保险人,也能够是其余人。

被保险人:
能够是旅行社,也能够是旅行者自己,国内航空运输游客不测人身伤害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旅行者。

13.旅行社责保险统保示范工程的特色和意义特色:不排他、不强制,不是垄断产品。

意义:加强了旅行社的抗风险能力 1 有益于将旅行社从事故发生后繁琐的理赔和纠葛中解脱出来。

2 有益于旅行者及时获取补偿。

3 有益于旅行社行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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