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与转融券业务 ,100分
科创板股票转融通证券出借

科创板股票转融通证券出借(中英文版)Title: Innovation and Challenges of Stock Transfer and Borrowing on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oardTitle: 科创板股票转融通证券出借的创新与挑战In the world of finance,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oard Market, also known as the STAR Market, has brought about significant changes.One of the most notable features of this market is the Stock Transfer and Borrowing mechanism, which has both innovated traditional financial practices and presented certain challenges.在金融界,科创板市场,亦称为星辰市场,带来了重大变革。
其中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便是股票转融通机制,它既创新了传统金融实践,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This mechanism has facilitated the trading process by allowing investors to transfer their securities to borrowers, who can then use these securities for short selling.In essence, it creates a more liquid and dynamic market, which benefits both buyers and sellers.该机制通过允许投资者将其证券转让给借入者,以此进行卖空交易,从而简化了交易过程。
2022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题库综合试卷 附答案

省(市区) 姓名 准考证号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2022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题库综合试卷 附答案 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20分钟,本卷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50小题,每题1分,共50分)1、期货公司( )期货自营业务。
A.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B.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可从事C.可以从事D.可绕道从事2、用于记录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资金的账户是( )。
A.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B.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C.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D.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3、根据《证券法》,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下列不属于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文件是( )。
A.公司盈利预测B.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C.公司章程D.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4、某上市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B.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C.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4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D.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5、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列对普通投资者享有的特别保护不包括( )。
A.信息告知B.本金保障C.风险警示D.适当性匹配6、微软雅黑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 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 )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顺利开展,防范业务风险,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实施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转融通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以下简称科创板证券出借),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下简称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出借科创板证券,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本细则所称科创板转融券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科创板证券出借给科创板转融券借入人(以下简称借入人),供其办理融券的业务。
第三条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以及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证券出借实施办法》《转融通业务规则》《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科创板证券出借以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均接受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分别与出借人、借入人进行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
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以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由出借人、借入人协商确定约定申报的数量、期限、费率等要素,但应符合本细则及其他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五条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提供信息交互平台,出借人、借入人可以通过信息交互平台发布出借意愿、借入意愿等信息。
第二章科创板证券出借第六条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的顺利开展,防范业务风险,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实施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转融通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存托凭证(以下统称股票),其证券出借、转融券以及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证券出借实施办法》《转融通业务规则》《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证券出借人(以下简称出借人)和转融券借入人(以下简称借入人)可以按本规定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以及转融券业务。
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的,由出借人、借入人按本规定及其他有关业务规则协商确定数量、期限、费率等要素。
第四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分别与出借人、借入人进行证券出借、转融券业务,并提供信息交互平台,出借人、借入人可以通过信息交互平台发布出借意愿、借入意愿等信息。
第二章证券出借第五条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创业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
第六条证券出借的标的证券范围,与可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范围一致。
第七条可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证券出借的证券类型包括:(一)无限售流通股;(二)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三)符合规定的其他证券。
第八条出借人的股票已被质押或被有权机关冻结的,不得用于出借。
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顺利开展,防范业务风险,根据《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实施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转融通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以下简称科创板证券出借),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下简称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出借科创板证券,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本细则所称科创板转融券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科创板证券出借给科创板转融券借入人(以下简称借入人),供其办理融券的业务。
第三条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以及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证券出借实施办法》《转融通业务规则》《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科创板证券出借以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均接受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分别与出借人、借入人进行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
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以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由出借人、借入人协商确定约定申报的数量、期限、费率等要素,但应符合本细则及其他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五条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提供信息交互平台,出借人、借入人可以通过信息交互平台发布出借意愿、借入意愿等信息。
第二章科创板证券出借第六条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
科创板业务评测100分答案

1.投资者必须通过( )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业务(A):A.上海A股账户B.上海B股账户C.深圳A股账户D.深圳B股账户2.在科创业务中,投资者可透过以下途径参与公司的股票交易(D):A.竞价交易B.盘后固定价格交易C.大宗交易D.以上方式皆可3.科技创新局业务,通过限价申报购买创板股份,单项申报数量不应少于(B)A.100股B.200股C.500股D.不设置限制4.科技业务股票的涨幅价格仅限于(B)A.10%B.20%C.50%D.无涨跌幅限制5.科创板业务中,以限价申报业务的个人申报数量不得超过();以市价申报业务中,以限价申报业务的个人申报数量不得超过(B)。
A.5万股 10万股B.10万股 5万股C.5万股 5万股D.10万股 10万股6.在首次公开招股后的首五个交易日内,没有价格上涨和下跌的限制(A)A.对B.错7.科创板股票上市的第一天可作为证券融资的对象(A)。
A.对B.错8.科创板业务中,投资者可以通过当事人的最佳价格声明和交易对手的最优价格来申报市场价格(A)A.对B.错9.科创存托凭证的单位是股份,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计价单位为每张存托凭证的价格(A)A.对B.错10.对科学委员会风险的以下描述是正确的:(D)A.科技创新板企业上市后的可持续创新能力、主营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水平仍不确定。
B.科技板企业普遍具有新技术,前景不明朗,高绩效波动和高风险的特点。
C.科技公司上市后仍可能无法盈利、亏损和利润分配。
D.以上都对。
科创板与注册制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对照

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
、网下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
第七条 科创板证券出借的标的证券范围,与上交所公布的可融券卖出的科创板标的 第六条【出借标的范围】证券出借的标的证券范围,与可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范围一
证券范围一致。
致。
第八条 可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的证券类型包括: (一)无限售流通股; (二)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 (三)符合规定的其他证券。
出借人(以下简称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出借科
创板证券,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
本细则所称科创板转融券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科创 第三条 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以及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细则。本 第二条【适用范围】创业板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存托凭证(以下统称股票),其证券出
第十八条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可以参与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标的 证券名单,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公布。
顺序调整A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需使用证券 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顺序调整B
第二十条 借入人以约定申报方式和非约定申报方式提交的科创板转融券申报指令应 第二十一条【转融券申报数量】借入人以约定申报方式和非约定申报方式提交的转融
根据上交所的成交数据,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达成的科创板证券出借以多边净额结 简称中国结算)根据深交所的成交数据,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达成的证券出借以多边
算方式进行清算交收。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科创板战略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科创板战略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
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19.07.15
•【文号】上证函〔2019〕1172号
•【施行日期】2019.07.1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科创板战略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
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函〔2019〕1172号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明确科创板战略投资者参与证券出借业务的具体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54号,以下简称《科创板转融通细则》)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战略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科创板转融通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原则上不得与关联方进行约定申报,但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将获配股票出借给证券公司、仅供该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除外。
二、战略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在战略投资者承诺的上市公司获配股票持有期限内,不得融券卖出该上市公司股票。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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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与转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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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共1题,每题20分)
1 . 下列有关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相关制度安排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均衡发展,引入更高效的多空平衡机制,提供市场流动性,制度安排上采取了一系列优化措施
∙ B.科创板证券出借以及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均接受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
∙ C.上交所接受约定申报方式下出借人的出借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 D.对科创板转融券非约定申报,仍按照现有规定执行,采用盘中申报、盘后一次性按比例撮合成交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1题,每题 20分)
1 . 下列可作为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人的有()。
∙ A.公募基金
∙ B.社保基金
∙ C.保险资金
∙ D.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3题,每题 20分)
1 . 科创板证券出借的标的证券范围,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可融券卖出的科创板标的证券范围一致。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 . 通过约定申报或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的,单笔申报数量应为100股(份)的整数倍。
对错
我的答案:对
3 . 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不得通过与关联方进行约定申报、与其他主体合谋等方式,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对错
我的答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