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克法洛斯的正义观

克法洛斯的正义观
克法洛斯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的一个人物,他是一位富有的老人,也是苏格拉底的对话者之一。
在对话中,克法
洛斯提出了他的正义观,认为“正义就是欠债还钱”。
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即欠债
还钱。
他认为,当人们借钱时,他们就与债主建立了一种契约关系,
这种关系是基于信任和义务的。
因此,当欠债人偿还债务时,他们就
是在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正义的体现。
然而,柏拉图认为克法洛斯的正义观是狭隘的,只考虑了个人利
益和债务关系,而忽略了更广泛的社会和道德问题。
柏拉图认为,正
义应该是一种更广泛的道德准则,不仅包括欠债还钱,还包括公正、
平等、友爱等更广泛的价值观。
因此,克法洛斯的正义观是一种狭隘的、个人主义的正义观,而柏拉图的正义观则是一种更广泛的、社会性的正义观。
浅析《理想国》之正义

浅谈《理想国》之正义国学121班5000412041 石敏柏拉图的《理想国》全书从“正义”的概念出发,采用了归纳演绎等方法,探讨了一系列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涉及到哲学、伦理等诸多领域。
要了解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就必须首先把握对正义的理解。
本文试从《理想国》原著出发,浅析正义。
关键词:善秩序正义类比“关于全部西方哲学传统的普遍特征,可以最稳妥地概括为:全部西方哲学传统都是对柏拉图的一系列注脚”。
阿尔弗菜德·诺尔特·怀特海如是说。
了解《理想国》,首先要理解正义。
如何理解《理想国》?我们要认识到《理想国》始终贯彻四大德性:智慧,勇敢,节制,正义。
《理想国》的篇幅庞大,论述比较分散。
我们往往会将注意力分散在注意力容易分散在哲学王、金银铜铁三种人、妇女儿童公有等新奇的高谈阔论上,不容易把握其核心的主要的思想,从而对整体的理解就会产生偏差,比如对正义的理解。
什么是正义?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们尝试着删繁就简,厘清书中的思路。
在书中,正义的严格意义上基本上可以归为两大类。
一,正义是严格意义上的善正义是严格意义上的善,实践意义上的善,是邪恶的对立面。
苏格拉底驳斥:“正义是强者的利益”,“不正义是一种德性,而正义的人很蠢笨”“不正义的生活是更幸福的生活”等等说法。
1,正义是欠债还钱,讲真话。
玻勒马霍斯认赞同西蒙尼得的话:正义就是欠债还钱。
苏格拉底将此解释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
这句话的关键在于,如何在希腊人的观念下,理解“恰如其分的报答”。
这就引出下一个正义的定义。
2,正义就是把善给与朋友,把恶给与敌人。
对朋友之义是希腊人道德上最重要的义之一。
善恶分明,明显区别于中国传统的中庸之道。
希腊人观念中的朋友,也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朋友。
中国人交友讲究志气相投,道不同则不相为谋,偏重人情。
希腊人交友并非根据个人感情,而是区分好人坏人。
玻勒马霍斯坚持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的一种技艺。
苏格拉底则指出正义如果是一门技艺的话应当有其应用的范围。
西方哲学家的正义观

西方哲学家的正义观一、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柏拉图是第一个系统地思考“正义”的哲学家,他的正义观贯穿于《理想国》一书,是其民主和法治构建理论的基础。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首先在书中第一卷中对当时流行的“正义”概念进行了批判,与对话者一起一步一步去接近找到他所理解的正义。
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即言行诚实。
他认为,正义的实现与金钱有关,“有了钱财他就用不着存心作假或不得已而骗人了。
当他要到另一世界去的时候,他也就用不着为亏欠了神的祭品和人的债务而心惊胆战了。
”而柏拉图认为,这种正义只是一种行为正义。
且,还债的对象和还债的时机也会导致不正义的情况出现。
比如,一位朋友借给我们一件武器。
后来他发疯了,接着想要我们归还这件武器。
肯定有人会说我们不应该把武器归还给他,还给他是不对的、不正当的;毫无保留地把事情告诉一个疯子也是不对的、不正当的。
此时,我们就“不能用说实话和把我们受委托的任何东西归还原主来定义正当的行为。
波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即给每个人应得的。
根据他的说法,“善待朋友”相当于拯救生命的医生,水手们谨慎航行以确保托运人安全抵达目的地;“把恶给予敌人”就相当于“在战争中联友而攻敌的时候”。
而柏拉图认为,这种正义因为对象过于明确反而导致了模糊。
因为如果医生没有患者,而舵手没有航行或战斗,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正义是没有作用的呢?换而言之,“正义只对无用的东西有用,那么正义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同时,有时敌友并不能明确分类,那么我们就会混淆善恶给予的对象,那么这样的话,很可能会出现帮助坏人、危害好人的情况。
色拉西马霍斯认为正义即强者的利益,公平正义完全是国家实际掌权者依法对臣民的任何行动所强加的名称,并认为他们都是为了增加他们自己个人的或阶级的利益。
柏拉图认为色拉西马霍斯的观点没有道德的含义,,统治者本人还会依据其欲望对权力尽行扩充。
当强者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下属的利益时,他的行为也是非正义的。
柏拉图详尽地阐释了正义的两种形态: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并进而指出了正义实现的三种路径。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辨正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观辨正一、本文概述柏拉图,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其著作《理想国》被誉为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
在这部作品中,柏拉图提出了自己对正义的独特见解,构建了一个理想的社会蓝图。
本文将从《理想国》的文本出发,分析柏拉图的正义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辨析和评价。
二、《理想国》概述三、柏拉图的正义观1、正义的定义: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每个人在社会中扮演自己的角色,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这种正义观体现了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在柏拉图《理想国》的哲学体系中,正义被赋予了深远且独特的意义。
柏拉图坚信,正义不仅仅是个人品德的体现,更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他眼中的正义,是每个人在社会中恰如其分地扮演自己的角色,恪守本分,做自己应当做的事情,同时尊重并保护他人的权益,互不侵犯。
这一观念源于柏拉图的理念国家理念,他认为理想国家应当是一个各司其职、和谐共处的共同体。
在这样的国家中,每个人都被赋予了特定的社会角色和职责,无论是哲学家、士兵还是工匠,都应当恪守自己的职责,以此来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
在这样的社会中,正义不仅是每个人的行为准则,也是国家运转的法则。
柏拉图强调,个人的行为必须服从社会的整体利益,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都应当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得到保障。
他认为,只有这样,个人和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统一,实现真正的正义。
柏拉图的正义观是一种个人与社会相互依存、和谐共生的理念。
它不仅要求每个人在社会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还要求每个人都应当尊重并保护他人的权利,以此来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和正义。
这种正义观体现了柏拉图对于理想社会的深深向往和追求。
2、正义与政治哲学:在柏拉图看来,正义是政治哲学的核心。
一个理想的国家应该是基于正义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权力应该为正义服务。
同时,柏拉图还强调了法律的作用,认为法律是维护正义的重要手段。
正义与政治哲学:在柏拉图的思想体系中,正义不仅是道德伦理的基石,更是政治哲学的核心。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国家正义观

探讨Discuss◎周艳青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国家正义观摘要:《理想国》所阐述的是柏拉图的国家正义观。
柏拉图的国家正义观可以通过三个层面进行阐述:一是理想的国家就是正义的国家;理想的国家具有什么样的特质;二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之间的关系;三是个人正义的实现是国家正义实现的前提。
关键词:《理想国》;国家正义观;国家正义;个人正义近年来,关于政治哲学回归的呼声不绝于耳,“正义”、“自由”等的再次探讨也如后春笋一般出现。
“正义”便是发轫于柏拉图的《理想国》。
柏拉图的这正义观包括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由于当时的个人生活与城邦生活息息相关,所以理想国的实现还要诉诸于个人正义的实现。
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之间是一种放大与缩影之间的关系。
柏拉图认为正义的国家要有智慧、勇敢和节制,正义的个人要用激情辅助理性压制欲望。
一、正义的国家柏拉图所要探讨的就是如何让城邦成为一种善国家,让城邦中的人过上一种善生活。
柏拉图所说的理想国就是这种实现至高“善”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中的人过的就是一种善生活。
这个理想的国家之所以实现了至高的“善”,是因为这个理想国是体现着“正义”的国家,正义即是最大的善。
柏拉图认为的理想的国家要实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专业化分工,每个人都根据身上所带的品质进行不同的工作。
有的人有智慧和知识,就应该担任统治者的角色,有的人有着勇敢的品质,就应该担任护国者,而被统治者是城邦中大部分的人,他们所具有的品质就是节制,当然节制是城邦中的每个人所应该具有的德行,劳动者身上没有什么特殊的品质,也不可能对城邦产生什么影响,因此只要节制就可以了。
正义的国家就是显示出智慧、勇敢和节制的国家。
只有这三部分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互不干扰就能够使国家体现智慧、勇敢和节制。
“我们说: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情不互相干扰时,便有了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
因此正义的城邦就是城邦中的人分为三个阶层,三个阶层的人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守住自己该有的德行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安于其位,而不互相干扰。
试述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

试述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摘要:柏拉图是最早明确系统地探讨“正义”问题的哲学家,其正义观被认为是古希腊时期正义理论的集大成者。
他之后的西方一直到近现代的各种正义理论都能从柏拉图那里找到它的思想渊源。
本文通过对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中所体现的正义观进行梳理,从而更加清晰深刻地对其进行理解与阐释。
关键词:个人正义国家正义理念善不正义公元前5世纪,雅典哲人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以对话体的方式著述《理想国》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探讨人类正义问题的著作。
这部著作探讨的主题,直至今天仍吸引着思想家们进行不倦的思考。
在《理想国》中,与苏格拉底讨论“什么是正义”的人们对“正义”提出了多种解释。
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讲真话、欠债还钱;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帮助朋友,损害敌人;色拉叙马霍斯认为人们都是把守法当作正义,而法律是国家统治者制定的,统治者是强者,他们制定的法律必然对自己有利,因此,所谓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格劳孔则认为由于人们在相互损害时,对从这种损害中的获利与受害进行比较,发现害大于利,从而相互协议、制定法律,放弃相互损害,而人们把就把守法践约称作正义,因此,正义来源于人们的契约或协议,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对上述正义观念进行了反驳,系统陈述了自己的正义观。
一、柏拉图的“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柏拉图的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但是,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都属于正义理念的影像,是对正义理念的摹写,而不是正义理念本身。
㈠、个人正义个人正义反应的是人类灵魂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人类灵魂由理性、激情、欲望三部分组成。
理性近乎美德,欲望近乎邪恶,激情介于二者之间。
理性是灵魂的最高原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性标志;欲望则是人类产生恶的根源,是人类动物性的一面;激情虽然也被赋予动物,但是它可以通过理性的引导,成为人的一部分。
理性才是人类灵魂的本性,如果没有理性的指引,激情和欲望就只能让人们去追逐表面的快乐。
《理想国》中的正义观及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理想国》中的正义观及对当代社会的启示柏拉图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他上启苏格拉底,下承亚里士多德,为古希腊哲学乃至后世哲学的发展奠定了厚实的理论基础。
以至于20世纪英国哲学家怀特海不无感叹地说道:“两千年的哲学史不过是柏拉图的注脚。
”柏拉图一生著述颇丰,其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理想国》。
这是第一部全面系统论述“正义”思想的哲学著作,柏拉图创造性地提出了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相统一的社会政治理论。
现代政治哲学家列奥·斯特劳斯就曾在其著作《The City And Man》中提到,柏拉图的《理想国》是迄今为止关于“正义”理论的最负盛名的政治著作[1]。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关于正义问题的相关思考无论是对当时的雅典城邦,还是对于当今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借鉴意义。
一、柏拉图《理想国》正义观的背景任何有价值的哲学问题都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柏拉图的正义观正是古希腊雅典时期思想智慧的结晶。
柏拉图所思考的正义问题有其特殊的时代和理论背景,一方面雅典城邦民主制度的衰落导致公共生活秩序混乱,面对“苏格拉底之死”,他不得不把哲学思考的重心转向如何确保城邦制度的正义。
因为古希腊早期的自然正义观面临着被智者学派解构的危险,柏拉图只有深入探究何谓正义的问题,才有可能为道德价值的权威性重新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时代背景柏拉图出身于雅典的一个名门望族,其父母及亲戚均是雅典奴隶主贵族的后裔。
由于受家庭环境的熏陶,柏拉图从小就对平民政治心存疑虑。
特别是长达30年之久的希腊内战——伯罗奔尼撒战争(公元前431—404年),使得希腊诸邦的居民彼此间充满了仇恨、猜忌与杀戮,持续不断的战争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导致居民流离失所、食不果腹。
面对着物资匮乏、战争不断、政局动荡的现实生活,人们为了生存不惜互相算计乃至残殺,传统的道德习俗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正如修昔底德所言:“在和平繁荣的年代,人们都乐于遵循着更高原则的指导,但是当战争的激情带走了日常生活的富余之后,它最终使得大众丧失了理智。
浅析《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一
、古希腊 哲学 巨擎 ,出生于雅典 的名 门望族 。他是西方哲 学史上 第一位有完 整著作传世 的哲学家 。他 一生写过很 多对 话录 ,现 存3 0 余 篇。 《 理想 国》被公认 为柏拉 图最重 要的一部对话 录。 《 理想 国》又译 为 《 国家 篇》 《 共和 国》等 ,写于公元 前3 7 4 年 ,用 叙述体 写成 ,一共有 l 0卷,各卷都 没有任何标题 。它的 内容涉 及政治学 、 艺术学 、伦理学等 多个学科 。在 《 理想 国》里对话 的虚拟 场所是雅典 海滨城 市 比雷埃 夫斯港豪 门克法 洛斯之家 。时值猎神节 ,苏格拉底与 格劳孔 到该地参加 女神的祭祀 ,同时观看赛 会,邂逅克法 洛斯之子玻 勒马霍 斯,被后者 强行请到家 中做客 。聚会 一开始 ,关于 正义本质 的 争论就 发生 了,于 是一场多角色 对话也拉开 了序幕 。这次对 话讨论 的 主要 问题有正义 的本质 、正义 与幸福 的关系 、城邦 的形成 、卫 国者 的 艺术 教育和体育 、城邦的正义 、个人 的正义 、哲学家作 为统治者 的依 据、4 种政体及其特 征等。 “ 在散漫的论题中依然可 以发现正义及其与 幸 福 是 本 书 的主 题 。 ”
二 、柏 拉 图 的 《 理 想 国》 中政 治 正义 的定 义
那 么究竟什么才 是真正 的正 义呢? 柏拉 图提 出有两种正 义 : 一是城
邦 的 正 义 ,二 是 个 人 的正 义 。 首 先来谈城邦 的正义 。柏 拉图认为 ,一 个完整 的城邦 必须完成三
个功 能 : 衣 、食 、住 、行等基本 欲望 的满足 、免遭外 敌的入侵 和社会 的有序 治理 。为了完成这些功 能,柏拉 图认 为各行其职 比一人多职更 容 易把 工作完成 。因此 ,在城 邦中最好 实行 社会分工 ,让 人人各行其 职 。针 对城邦必 须完成 的三种 功能,一个完 整的城邦就得 有统治者 、 辅助者 ( 城邦护卫 者) 和各具技 艺的各种 工匠、农 民、商人 。他们在城 三 、结语 邦中 的分工应 该是这 样的 : 作为一个城邦的统治者 ,应具有丰富 的知识 不管时代如何 进步 ,人类面 临的生存 问题从 未改变 ,正义始 终是 和高超 的智慧 ,能够考虑和解 决 国家大事 ,对国家各种 事务进行谋划 安排 : 城邦护卫者 是统治者的辅助者,他们要有强健 的体魄和勇敢 的精 全人 类孜孜 以求 的 目标 。正义社 会需要人与人 、人与 自然 、人 与社会 神 ,他们专 门从事对 外战争、保 卫城邦的安全 : 各具技艺 的工匠从事 自 等 多方面和谐 ,其 中最为 内在和 根本的在于人 的身心和谐 ,当代 人在 己的手艺工作 ,农 夫种地 ,商 人贸易 。在这 种特定 的制度 安排下 ,三 民主政治与市场体 制充分发展 并出现大量矛 盾的基础上 ,力求解 决人 与社会发展 中存 在的政治 、经 济、文化等 问题 ,真正实现人 的平等、 种人被 严格地 区别 开来 ,不至 于品性混杂 ,而各行其职 、各做其事 。 尊严 以及多方面 的权利 、价值 。这种追求在 理论形态上表现为政 治正 那么 三种人 是如何 归类 的呢? 柏 拉 图认 为每个 人应该 归于哪一 类人 , 适合从 事哪一种职业 ,是 由此人 的天赋所决 定的,他说 “ 全体公 民无 义 、法律正义 、经 济正义 、道德 正义、社会 正义 的多样化 内容 与形式 例外地 ,每个人天 赋适合做什 么 ,就应 派他 什么任务 ,以便大家各就 及个人正义 与社 会正义多层 次的客观要求 。这些具体 的正义理 论,都 从不 同的角度表 征着正义 的永恒 追求 。而 《 理想 国》 中的正义 观恰恰 各业 ”,只有这样 ,才能建立 “ 智慧 的、勇敢的、节制 的和正义 的” 的城 邦 。 由 此 ,柏 拉 图得 出 “ 城 邦 的 正 义 ” 的 定 义 :“ 正义就 是有 自 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乃至和谐世界提供 了十分有益的启示。 己的东西干 自己的事情 ”。 “ 正义就是只做 自己的事而不 兼做别人 的 参考 文献 : 事 ”,是 “ 每 个 人 必 须 在 国家 里 执 行 一 种 最 适 合 他 天 性 的 职 务 ” 。 由 [ 1 ] 刘 秀风 : 柏拉 图 的正义 观及 其现 实意 义 [ J ] : 滨 州学 院学报 : 2 0 0 7 年0 4 期 此 ,当劳动者 、军 人和统治者在 国家里各做 各的事而不相 互干扰 时, 便有 了正义 ,从而 也就使 国家成 为正义 的国家 ,使城邦成 为正义 的城 [ 3 ] 付丽 娟 : 柏拉 图 的正义 观探 析 [ J ] : 北 京政法 职 业学 院学报 : 2 0 0 5 年O l 期 邦 。因此,柏拉 图讲 “ 当城邦 里的这三种 自然的人各做各 的事时 ,城 [ 4 ] 申林 : 柏拉 图的正 义理 论 [ D ] 中共 中央党 校 : 2 0 0 8 年 邦被认 为是正义 的,并且 ,城邦 也 由于这三种 人的其他某 些情感和性 [ 5 ] 郑 晓花 : 论柏 拉 图的政 治理 想— —从 《 理 想 国》谈起 [ J ] : 传承 : 2 0 0 9 年1 6 期 格而被 认为是有节 制的、勇敢 的和智慧 的。”如果整个城邦 的公 民都 [ 6 ] 黄 苏凤 : 论 柏 拉 图 的政 治理 念 对 中 国构 建和 谐社 会 的 启示 [ J ] : 广 西大 学 学报 遵循这个 原则 ,各 行其事 ,各 司其职 ,不相逾 越 ,不相干扰 ,城邦就 ( 哲学 社会 科学 版) : 2 0 0 7 年s 1 期 是正义的,否则便是不正义 的。 论述完城 邦的正义 后,柏拉 图开始探讨个人 的正义 。他认 为 ,如 作 者简 介 :沈士 杰 ( 1 9 8 8 一 ) 辽宁 师范 大学 政治 与行政 学 院 2 0 1 1 级硕 同城邦里有 从事三种职 务的人一样 ,人的灵魂里 也存在三种 品质 ,即 士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中外政治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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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理想国》中的正义观
摘要: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采用城邦与个人互喻的方式,带领大家去探讨正义的本质。
他首先驳斥了几种对于正义的流俗之见,又因世人趋利而导,将正义归结为一种真正的利益。
通过分析正义的受惠者——灵魂的三个层次,我们看到,灵魂的爱智部分领导激情和欲望的部分,才是实现了各归其位的正义,才是真正的、至高无上的、永恒的利益。
国家的正义与个人的正义是不离不异的。
我们有达到正义的理想国的能力。
关键词:《理想国》;正义;善;爱智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4-0119-01
一、义利之辩
普遍的观点未加深究地认为,所谓正义就是欠债还债。
苏格拉底分析后指出,还债的意思是,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
但是,什么是“适如其份”呢?若说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则友人须得是真正的好人、敌人须得是真正的坏人才说得通。
但是,伤害不是正义者的功能,而是其相反的不正义者的功能,所以一个正义的人是不能伤害任何人的。
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无非是强者的利益,而就国家而言,正义就是当时政府的利益。
这种观点同样有一个问题,就是强者须得是严格意义上的强者,而当时的政府也须得是由真正的强者执掌,因为否则伪强者误以害为利,并以利为正义,要求别人去作,岂不是与“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自相
矛盾了?而严格意义上之强者,自然是无所不知的,自然是清楚何为最利于自己以及如何利于自己的。
而格劳孔认为,正义乃是无能力以不正义的行为谋利的人之间的协商、契约,其本身并非善的,大家为着它的结果而赞同它。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首先,正义是必须的手段,不论对于真小人还是伪君子;第二,对正义的理解牵涉到对“利”的理解,亦即,正义之利,利于谁、如何利乃是理解正义的关键,亦是后文讨论的重点。
也就是说,这三种观点经分析后完全可以归结到第一种,苏格拉底看似驳斥了这种观点,实际上,只要加以限定和阐释,友善害恶说完全可以成为正义的定义。
即,世人之误解正义,并不在以利替义,而在于对“何为利”这个问题的无知。
二、正义:心灵的德性
对于第一个问题,苏格拉底认为,正义是心灵特有的德性,就像能见之于眼、能听之于耳。
为了“放大”正义以看清其真面目,苏格拉底引入了城邦之喻,并分别以君主、守卫者和公民比喻个人的理性、激情和欲望。
当然,事实上他采用的是互喻的方式,即在说明其中任一方时,都可用更容易理解的另一方来喻证。
不可忽视的是,在“创建”城邦的伊始,当格劳孔说要给城邦再添点能让生活更舒服的东西时,苏格拉底批评道:“我认为真正的国家乃是我们前面所讲述的那样——可以叫做健康的国家。
如果你想研究一个发高热的城邦也未始不可。
”显然,后面“创建”的城
邦并非真正的理想国;或者说,这又是一个对现实的隐喻:人已是不复天真的赤子,国已非无为而治的天堂,那么我们能做的只有修剪杂草了。
他感叹道:“哎呀,我们无意之间已经在净化这个城邦了,我们刚才说过这个城邦太奢侈了。
”
苏格拉底提出,人的灵魂里面有一个较好的部分和一个较坏的部分,人要做自己的主人,即让较坏的部分受天性较好的部分控制。
灵魂的理性部分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灵魂的欲望部分,是人们用以感受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而灵魂的激情部分则是我们藉以喜怒哀乐的东西,它本来是理性天然的盟友,但是会被坏的教育所败坏。
苏格拉底又描述了正义的心灵的状态及其效用:“真实的正义不是关于外在的“各做各的事”,而是关于内在的,即关于真正本身的事情。
这就是说,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
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
三、怎样才是真正的利于灵魂
苏格拉底认为,快乐有两种,一种真,一种假。
理性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必然性的快乐。
其余的快乐则是在用“不实在的东西满足心灵的那个不实在的、无法满足的部分”,因而是完全徒劳无功的。
如果作为整体的心灵遵循其爱智(理性)部分的引导,内部没有纷争,那么,每个部分就会是正义的,在其它各方面起自己作用的同时,享受着它自己特有的快乐,享受着最善的和各自范围内最真的
快乐。
如果是在其它两个部分之一的引导之下,它就不能得到自己固有的快乐,就会迫使另两部分追求不是它们自己的一种假快乐。
四、从个人的正义到国家的正义
苏格拉底描述了四种政体的形成与发展,从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到寡头政制,再到民主政制,最后到僭主政制。
由此展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他说:“你不要以为政治制度是从木头里或石头里产生出来的。
不是的,政治制度是从城邦公民的习惯里产生出来的;习惯的倾向决定其它一切的方向。
”相应于个人的正义乃是理性统领激情、控制欲望,国家的正义则是每个人根据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国家里各行其是,“木匠做木匠的事,鞋匠做鞋匠的事,其他的人也都这样,各起各的天然作用,不起别人的作用”。
苏格拉底还提出,就像要达到个人的正义必须由理性做为领导一样,一个正义的国家也必须由“哲学王”领导,否则理想国永远不过是梦想而已。
他所谓的“哲学王”,乃是指真正的哲学家;而真正的哲学家,乃是“那些眼睛盯着真理的人”;对于何为“真理”,苏格拉底也有特别的阐述:“一种人是声色的爱好者,喜欢美的声调、美的色彩、美的形状以及一切由此而组成的艺术作品。
但是他们的思想不能认识并喜爱美本身。
……另一种人能够理解美本身,就美本身领会到美本身,……,能够分别美本身和包括美本身在内的许多具体的东西,又不把美本身与含有美的许多个别东西,彼此混淆。
”
只有后者才能说是具有“知识”也就是“真理”的人,只有具有
真理并且笃行真理的教导的人才是哲学家,只有这样敏思笃行的哲学家,才能做一个国家真正的领导者,只有在这样的领导之下,国家才能正义。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m].商务印书馆,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