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基金认购协议书
投资认购合伙企业协议书(2篇)

投资认购合伙企业协议书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合伙企业):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对乙方进行投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投资金额及用途1. 甲方同意投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用于认购乙方合伙企业的股权。
2. 甲方投资后的股权比例为____________%。
二、投资条件1. 甲方应按照合伙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投资款项。
2. 甲方应承诺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涉及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行为。
三、股权认购1. 甲方同意按照合伙企业的股权结构,认购相应的股权。
2. 甲方应按照合伙企业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资金交付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投资款项支付给乙方。
2. 乙方收到投资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五、投资回报及退出机制1. 甲乙双方同意,合伙企业的投资回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
2. 甲方有权在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分配。
3. 甲方有权在符合合伙企业协议约定的条件下,退出合伙企业。
六、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甲乙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乙方(合伙企业):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投资认购合伙企业协议书(二)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伙企业):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投资认购乙方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投资金额和股份比例1. 甲方同意投资人民币____元,认购乙方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
基金份额认购协议三篇

基金份额认购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本基金份额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甲方(认购方):乙方(基金管理人):1.甲方愿意认购乙方管理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2.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认购,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本基金;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金基本信息1.1 本基金的基本信息如下:(1)基金名称:____________;(2)基金类型:____________;(3)基金规模:____________;(4)基金运作方式:____________;(5)基金募集期限:____________;(6)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7)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1.2 甲方的认购金额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基金的募集与认购2.1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约定将认购资金支付给乙方;2.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约定将甲方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甲方的基金账户中;2.3 甲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3.2 甲方有权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享有基金收益;3.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认购资金;3.4 甲方应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承担投资风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有权接受甲方的基金认购;4.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本基金,确保基金的合规运作;4.3 乙方应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基金收益;4.4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披露基金运作情况。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5.1 在本基金存续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5.2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将甲方的基金份额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者按照约定返还甲方的投资本金及收益;5.3 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互相配合,确保基金的平稳过渡。
投资认购合伙企业协议模板

投资认购合伙企业协议一、协议背景本《投资认购合伙企业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年_月__日签订:甲方:(投资者名称)乙方:(合伙企业名称)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向乙方投资认购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合作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投资认购条款1.投资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认购合伙企业股权,投资金额为人民币_万元,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股权认购:乙方根据甲方的投资金额向甲方发行相应金额的股权,甲方认购的股权比例为_%。
四、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o甲方有权按照约定获得相应比例的利润分配;o甲方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o甲方享有与投资份额相应的表决权等权益。
2.乙方权利:o乙方有权依法经营合伙企业并实施必要措施;o乙方有权决定合伙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事项;o乙方有权根据情况向甲方披露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
五、风险提示甲方应注意投资存在一定风险,投资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甲方应充分了解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六、知情确认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相关条款内容,对各自权利义务均有清晰认识,并自愿履行本协议约定。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以上为《投资认购合伙企业协议》文书模板,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本协议,确保合法权益。
2024年合伙股权认购协议书范本(精选)(二篇)

合伙股权认购协议书范本(精选2024)(二)合伙股权认购协议书协议书编号:2024-XXX甲方(出让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乙方(认购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以及合伙股权转让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伙股权认购事项1.1 甲方拟将其所持有的____%的合伙股权转让给乙方。
1.2 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合伙股权没有任何前置转让约定或限制,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1.3 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项为真实合法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第二条转让条件2.1 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股。
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
2.2 转让款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3.1 甲方承诺其所转让的合伙股权系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被司法、行政或其他机构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2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财产状况及企业经营状况的真实性,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3 甲方保证其将按照合法程序向乙方过户股权,乙方无需为此承担额外费用或风险。
第四条过户手续4.1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合伙股权过户手续,乙方应提供协助。
4.2 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提供乙方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并配合办理。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合同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对于合同内容及相关交易材料应严格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业务事项。
第六条不可抗力6.1 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相免除责任。
6.2 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基金认购交易协议书

基金认购交易协议书
尊敬的(基金公司名称):
兹确认本人愿意认购贵公司所设立的基金产品,按照以下条款进行认购交易:
一、基金认购
1. 认购金额: (具体金额)
2. 认购日期: (具体日期)
3. 认购份额: (具体份额)
4. 认购价格: (具体价格)
5. 认购费用: (具体费用)
二、认购交易费用支付
1. 认购费用将在认购款项结算时支付至贵公司指定账户。
2. 与认购交易相关的费用(如银行转帐费、税费等)由认购方承担。
三、认购款项结算
1. 认购款项应在认购确认日之前支付至贵公司指定账户。
2. 如认购失败,认购款项将在认购失败确认后返还给认购方。
四、基金投资权益
1. 认购方拥有相应的基金份额,并享有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权益。
2. 基金份额按照认购份额和认购价格进行确认。
五、风险提示
1. 认购方应充分了解基金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2. 基金单位净值可能上升或下降,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投资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认购方和贵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确认并同意以上条款。
认购方:基金公司:
(签名)(签名)。
基金认购协议书

基金认购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鉴于:1.乙方为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甲方系依照注册地相关法律之规定成立的合法企业并具备基金管理的经营范围与资质,双方拟合作发起设立博富艺术品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为准;2.甲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3.乙方意向参与甲方的基金认购工作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4.有限合伙企业拟募集资金万元人民币,基金认购最低份额确定为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对于古董艺术品藏家收集珍藏存世量稀少的古董级艺术珍品和被市场认可的近现代及当代艺术大师的精品之作投资,以获取相关投资收益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份额事宜,订立本协议:1.基金认购1.1乙方自愿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总额为万元人民币(¥: .00元)的基金份额;1.2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完成各项设立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管理协议,委托甲方对乙方所购买的全部基金份额进行运作和管理,同意甲方对基金账户内的资金(以下共称“资产”)进行艺术品投资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保证乙方资金的安全。
乙方承诺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基金的投资交易,不干预甲方的操作;但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有限合伙企业筹办设立的情况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状况;1.3 委托投资期为年(双方签署协议后,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日起算);1.4本次基金认购工作时间和步骤安排:基金认购协议应于年月日前签署完毕;乙方最晚须于年月日签署有限合伙协议,并按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基金认购款汇入有限合伙企业制定账户;本次基金认购工作除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外,还以资金先到先认为原则。
如乙方在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各项协议之后,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汇入约定数额资金,则全部协议自始无效,乙方不得提出继续履行的权利主张。
合伙企业认购协议书

合伙企业认购协议书一、协议背景本合伙企业认购协议书(下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
乙方:[乙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住址]。
丙方:[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地址:[丙方注册地址]。
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合伙企业中的股权份额、出资额度和权益分配等事项,规范各方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三、协议内容1.合伙企业的设立和注册1.1 合伙企业名称为:[合伙企业名称](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合伙企业注册地址]。
1.2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1.3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2.各方的股权比例2.1 甲方认购合伙企业的股权比例为:XX%。
2.2 乙方认购合伙企业的股权比例为:XX%。
2.3 丙方认购合伙企业的股权比例为:XX%。
3.各方的出资额度3.1 甲方认购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度为:[甲方出资额度]。
3.2 乙方认购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度为:[乙方出资额度]。
3.3 丙方认购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度为:[丙方出资额度]。
4.权益分配4.1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各方出资额度和股权比例进行。
4.2 合伙企业亏损时,各方按照出资额度承担相应的亏损。
5.投资和退出机制5.1 各方应在协议签订后X天内向合伙企业出资。
5.2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否则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5.3 合伙企业的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X天通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退出合伙企业。
6.协议的变更和终止6.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6.2 本协议有效期为X年,合伙企业终止或到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基金认购协议书范本

基金认购协议书范本甲方(基金管理人):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乙方(基金认购人):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地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鉴于甲方发起设立了基金名称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乙方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认购本基金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基金的基本情况1、基金名称:基金名称2、基金类型:基金类型,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3、基金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X年。
4、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简要说明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二、基金份额的认购1、乙方认购本基金的份额为X份,认购金额为人民币X元。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_____银行账号:_____账户名称:_____三、基金份额的确认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认购资金后,应及时为乙方办理基金份额的确认手续,并向乙方出具基金份额确认书。
2、基金份额的确认以甲方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披露基金的相关信息。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等手续。
4、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和投资信息等进行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基金的收益分配。
2、有权查询基金的相关信息。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认购资金。
4、对甲方的投资决策和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甲方的正常投资管理活动。
5、对甲方披露的基金信息和个人投资信息等进行保密。
五、基金的收益分配1、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说明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按照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等2、基金的收益分配时间:说明基金的收益分配时间,如每年X月等3、甲方应在基金收益分配日前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披露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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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基金认购协议书合伙制**基金(有限合伙)认购协议书二零一三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3)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4)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4)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5)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6)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8)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10)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应当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任意性或建议性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本有限合伙基金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名称为准。
第七条办公地址:暂定上海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八条合伙目的: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十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由1名普通合伙人和若干名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限名额49人)。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有限合伙人的数量。
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姓名承担责任方式住所左洋平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二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每一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50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管理人有权调整最低认购金额。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分期缴付出资额(万元)缴付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出资方式第十三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后,合伙企业申请开户银行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体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全部认缴出资款。
第十四条如果部分合伙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已足额缴纳出资的金额占第十四条规定总出资额的80%以上时,普通合伙人有权将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合伙人除名,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本协议约定的总出资额、合伙人姓名或名称等进行相应修改。
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一倍向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部分合伙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比例超过20%,则本合伙企业不能设立。
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应当共同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该部分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一倍。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应遵循以下分配顺序对合伙人进行分配:1、管理费收取:执行合伙人按照资金净值的1%收取年度管理费,即每月按照:净值x 1% x1/12提取(注:以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净值为基数)。
2、本合伙企业每季度分配一次利润。
利润分配后,本合伙企业剩余财产不得低于首次出资额。
执行合伙人按照可分配利润的20%提取特定收益;有限合伙人按照入资比例分配可分配利润的80%。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费用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1、普通合伙人报酬;2、日常经营费用:包括合伙企业的开办费用、年检费用、证券开户费、银行结算费用、办公费用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员费用;3、合伙企业的保管费、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4、证券交易费用;5、合伙人会议费用、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6、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7、税费;8、其他费用。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承担。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权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十八条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的购买权。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第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二十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三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2、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3、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4、收益分配权;5、出资转让权。
第二十四条有限合伙人义务:1、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
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第十七条中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4、保密义务:有限合伙人仅将执行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执行合伙人由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
执行合伙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违反保密义务的有限合伙人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
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5、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6、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二十九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第三十条本合伙企业于成立之日起叁年内,任何人不得要求退伙。
运营叁年后,有限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如果合伙企业资产亏损20%(含)以上时,进入预警状态;当亏损达到30%(含)时,合伙人可以提出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新入伙的执行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执行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1、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2、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3、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
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三十三条执行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八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