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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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5篇)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5篇)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____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2)应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流程:明确药品采购的流程,包括需求确认、询价比较、采购合同签订、供应商选择等环节,以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2. 采购计划: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根据销售数据、库存情况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科学地确定采购数量和时间,避免库存过多或不足的情况。

3. 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

4. 药品验收:建立药品验收制度,确保采购回来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药典要求,药品要有合格证明,验收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检验。

5. 采购合同管理:制定明确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规范采购合同的签订、履约和变更等事项,保障药品采购的合法性和权益。

卫生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卫生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所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卫生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卫生所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及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购进药品。

2. 质量第一:确保购进的药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 安全有效: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提高治疗效果。

4.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购进全过程可追溯。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第五条药品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同类药品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六条药品采购需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经卫生所负责人审批,并备案存档。

第三章药品验收第八条药品到货后,由专人负责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 药品外观检查,确认药品包装完好无损。

2. 检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3. 验收药品的检验报告,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退回或更换。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不受外界环境影响。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

第十四条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第五章药品销售与使用第十六条药品销售应严格按照处方或医嘱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药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为患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

第十八条药品销售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第十九条药品使用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无误。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五篇)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五篇)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为严格药品的购进和验收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及用药安全防止违规药品进入,制定本制度。

1、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相关票据齐全。

2、为保证药品质量,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合法证照复印件,供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购货合同等,留存备查。

3、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进货情况的质量评审,分析总结药品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供货单位的供应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

4、根据药品的质量标准和购货合同中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具体包括对药品的外观性状,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对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产品出厂合格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质量状况等进行逐一验收。

5、对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识模糊、质量异常或可疑情况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卫生院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6、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药品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

柴窝堡卫生院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二)是医疗机构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规范药品采购与验收工作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证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提高药品供应的质量和效率。

药品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药品采购程序:明确药品采购的流程和责任,包括需求计划、询价比较、招标采购等环节。

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建立供应商评估的标准,包括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确保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 药品采购合同:制定合同模板,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防止采购纠纷和合同风险。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的管理制度一、药品购进的依据和原则1.药品购进应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药品质量标准。

2.药品购进应以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为基础,在遵守药品采购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公平公正竞争的方式进行。

3.药品购进要确保供货渠道清晰、经销商资质合法、供应商信誉良好,确保可靠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购进。

二、药品购进的程序1.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药品购进计划,确定药品种类、数量和预算。

2.药品的选定和采购:根据药品购进计划,医疗机构应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备药品质量保证能力,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药品验收和入库: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验收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入库,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4.药品销售和监管: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药品销售,并对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药品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消耗。

三、药品购进的资金管理1.药品采购资金的预算: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和药品采购需求,合理预算药品采购资金,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批。

2.药品采购资金的拨付和支付:医疗机构应按照预算拨付和支付药品采购资金,并结合实际情况,优化采购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

四、药品采购的信息管理1.药品采购的信息收集和梳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的信息收集和梳理机制,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和价格动态,为药品采购提供参考。

2.药品采购的信息公开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及时公开药品采购的信息,接受监督,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不合规的药品采购行为进行处理。

五、药品购进的监督和评估1.定期药品采购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评估,包括药品采购的质量、价格、供应商等方面的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采购策略。

2.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机制,对入库的药品进行抽检、复核,并建立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药店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药品购进销售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店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药品价格的管理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第二章药品购进管理第六条药店应当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并向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七条药店在购进药品时,应当查验、核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等资料,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第八条药店在购进药品时,应当验收药品的质量、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第九条药店不得购进、销售假药、劣药、过期药品和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

第十条药店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销售、配送等活动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的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并告知顾客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信息。

第十四条药店不得擅自改变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得销售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整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按照国家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药店在配送药品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药品运输的规定,保证药品的包装、储存条件等符合要求。

药品购进验收养护陈列等环节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养护陈列等环节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养护陈列等环节管理制度一、购进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药品的采购过程,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购进程序:(1)制定采购需求计划,明确需购药品的种类、数量和预算。

(2)制定采购方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进行药品验收,按照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检测,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5)填写入库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保留供查阅。

3.购进文件管理:(1)药品采购计划。

(2)采购合同。

(3)验收记录。

(4)入库记录。

(5)供应商信息。

二、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验收程序:(1)检查药品包装完好性,是否有破损等异常情况。

(2)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是否符合采购合同。

(3)进行可见性和相关检验,如外观、颜色、气味等。

(4)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验收标准:(1)药品外观应无异常情况,如变色、变形等。

(2)药品包装应完好,无破损。

三、养护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药品在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养护要求:(1)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对即将过期的药品进行重新分类和使用。

(2)定期清理药品存储区域,保持干燥、通风和整洁。

(3)定期进行温度和湿度的监测,确保药品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4)定期进行物品清点,核对库存与记录是否一致。

3.养护记录:(1)药品有效期监测记录。

(2)药品存储区域清理记录。

(3)药品存储环境监测记录。

(4)药品库存清点记录。

四、陈列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药品的陈列,提高药品销售效果。

2.陈列要求:(1)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功能,合理摆放和陈列。

(2)保证药品的清晰可见,方便顾客查看。

(3)定期检查陈列的整洁度和药品的有效期,有异样情况及时处理。

3.陈列记录:(1)陈列摆放图纸记录。

(2)陈列整洁度检查记录。

(3)药品有效期监测记录。

以上是药品购进验收养护陈列等环节管理制度的大致内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3篇)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3篇)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所需任何药品必须由资质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组织配送。

药品购进前应认真审核供货方资质,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质量协议中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并将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3、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增值税发票和电脑清单),验收员按照清单,在药品货柜上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对其进行外观质量、包装质量进行感观检查。

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履行拒收职能,及时退回。

4、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验收进口药品要索取加盖了供货单位质管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6、验收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苗)要索取加盖了供货单位质管科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7、药品验收后,验收员要及时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进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

8、对进货情况应每年年终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对进货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加以改进。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的药房部门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在药品采购和入库环节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

该制度旨在规范药品购进验收流程,保障药品的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确保药物治疗的安全有效。

1. 采购流程管理:明确药品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药品采购申请、询价、比价、议价等环节。

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入库复核管理制度

药物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出入库复核管理制度进货与验收1 购进药物应按照可以保证药物质量旳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

应包括:(一)确定供货企业旳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物旳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络旳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旳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初次经营药物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旳负责人审核同意。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旳购货协议。

(六)购货协议中质量条款旳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状况旳①药物旳同意文号和获得质量原则;②药物旳包装、标签、阐明书应符合规定;③理解药物旳性能、用途、检查措施、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旳购销协议中应明确旳质量条款:(一)在工商购销协议中:①、药物质量符合质量原则和有关质量规定;②、药物附产品合格证;③、药物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品运送规定。

(二)商商间购销协议中应明确:(1)、药物质量符合质量原则和有关质量规定;(2)、药物附产品合格证;(3)、购入进口药物,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旳证书和文献;(4)、药物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品运送规定。

4 建立完整旳药物购进记录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物旳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2)药物购进记录保留时间:应保留至超过药物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旳药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物验收与检查环节旳质量管理到货质量验收检查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旳关键环节。

1、药物质量验收1) 质量验收内容:⑴药物外观性状检查;⑵药物内外包装及标识旳检查,其重要内容包括:①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② 药物包装标签和所附阐明书,有生产企业旳名称、地址、药物旳品名、规格、同意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阐明书上还应有药物旳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使用方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③ 特殊管理药物、外用药物旳标签或阐明书上应有规定旳标识和警示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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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诊所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特制订本制度。

2、诊所业务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

3、严格执行本单位“药品购进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③对和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应和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须注明有效期、签定日期,双方经办人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诊所应明确质量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

药品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

3、验收员应根据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6小时内验收完毕。

5、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有关证明文件及数量进行逐一检查,具体内容为: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③特殊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④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

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

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7、药品和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和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1、为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管理处方药,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配人员须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测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发放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发放,调配或发放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4、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发放,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发放。

药品发放人员不得更改处方内容。

①药品发放人员应将收到的处方交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②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中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配;③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④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⑤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发放人员发放;⑥发放人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1、为方便消费者用药,规范药品拆零使用行为,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标示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3、药房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发放工作。

拆零发放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4、药房应设立拆零专柜,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得和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使用。

7、药品拆零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必有项目及医院名称、批号等一般项目,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

8、应做好拆零药品使用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使用起止期、操作人等。

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①违规采购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②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③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④发放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后果者。

3、一般质量事故①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②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管质量的院领导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质量管理人员应在当天向分管质量的院领导报告,由分管质量的院领导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6、处理药品质量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分管质量的院领导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采购和使用。

凡和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①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②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③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养护、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库(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5、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做好相关记录。

6、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和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和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4、药房应明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的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5、各相关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

6、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为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2、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对药房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3、储存药品的库房应卫生整洁,地面、墙壁、顶棚应光洁平整。

药房内应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和记录(空调、温湿度监测仪)。

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避光、通风的设备(如:防尘帘、灭蝇灯、捕鼠夹等)。

4、储存药品的设施设备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

5、保持药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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