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情深似海——2006年曝光的十大冤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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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十大冤案汇总表

当代中国十大冤案汇总表
六盘水市中级法院
被关押9年
次女偶遇张华秀死亡时的证人朱于新
9
杜培武,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警察
枪杀警察老婆王晓湘与公安局副局长长王俊波
昆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昆明市检察院
云南省高级法院
被判死缓,关押12年
真凶杨天勇在另一案件中落网
10
李久明,监狱二级警督
入室刺伤宋淑丽夫妇(都是警察)
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
唐山市检察院
舟曲县检察院
邯郸市中级法院
判刑8年,刑满释放
出狱后自己查明强奸遗留精液与自己血型不合。
3
聂树斌,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厂工人
奸杀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
石家庄公安局桥西分局石来自庄市检察院河北省高级法院
1995年4月27日被枪决
2014年真凶王书金被确认
4
呼格吉勒图,呼和浩特市毛纺厂职工
在公厕内奸杀饭店服务员杨焕枝
当代中国十大冤案汇总表
序号
蒙冤人
被冤事情
侦察机关
公诉机关
审判机关
执行情况
平反原因
1
滕兴善,河南省麻阳县高村镇屠夫
将旅馆服务员石小荣杀害并碎尸
麻阳县公安局
怀化市检察院
湖南省高级法院
1989年1月28日被枪决
1993年石小荣突然回到老家。
2
徐计彬,邯郸市舟曲县民办教师
1992年在邻居尚某家中将其强奸
舟曲县公安局
京山县公安局
京山县检察院
荆门市中级法院
被关押11年
张在玉突然回到京山县
7
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农民
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
柘城县公安局
商丘市检察院
河南省高级法院

近几年的冤假错案的受害人及原因

近几年的冤假错案的受害人及原因

最高检昨日下发《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规定,检察人员承办的案件发生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发生冤假错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或死亡、伤残等情形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在明确各类检察人员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责任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核心。

《意见》明确了司法责任的类型和标准,并分别列举了各类司法责任的具体情形,以及免除司法责任的情形,增强了司法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

三类过错要承担司法责任《意见》根据检察官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客观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将司法责任分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责任、重大过失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三类。

《意见》明确了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责任必须追责的11种情形:包庇、放纵被举报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毁灭、伪造、变造或隐匿证据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据的;违反规定剥夺、限制当事人、证人人身自由的;违反规定限制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超越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初查、立案的;非法搜查或损毁当事人财物的;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的;对已经决定给予刑事赔偿的案件拒不赔偿或拖延赔偿的;违法违规使用武器、警械的;其他违反诉讼程序或司法办案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中国十大冤假错案受害人曝光:1】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奸杀案: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认定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凶手,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于5天后执行。

2005年,轰动一时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便是当年这起“4·9”杀人案。

今年10月30日,来自内蒙古政法委、公安厅和高院的消息称,“4·9”杀人案最快本月启动重审程序。

法律讲堂十大案件全集(2篇)

法律讲堂十大案件全集(2篇)

第1篇一、南京彭宇案南京彭宇案是中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案件。

2006年9月,南京市民彭宇在等车时被一辆公交车撞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事后,彭宇将公交车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0余万元。

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彭宇却承认自己是在被撞前先撞了公交车。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道德与法律的讨论,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制度在道德教育方面的不足。

二、陕西华阴市法院院长杨明受贿案陕西华阴市法院院长杨明受贿案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

2008年,杨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案揭示了司法腐败对司法公正的严重破坏,也引发了社会对司法改革的热议。

三、河南平顶山赵作海案河南平顶山赵作海案是一起冤假错案。

2002年,赵作海被指控杀害同村妇女,经审判后判处死刑。

然而,2007年,真正的凶手落网,赵作海被证明无罪。

此案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在侦查、审判环节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反思。

四、湖南常德律师刘涌案湖南常德律师刘涌案是一起因律师辩护引发的社会关注案件。

2003年,刘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在庭审过程中,刘涌的律师以证据不足为由,为刘涌进行辩护。

然而,最终刘涌被判无期徒刑。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律师辩护权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司法制度在律师辩护方面的不足。

五、重庆杨佳案重庆杨佳案是一起因个人恩怨引发的暴力事件。

2009年,杨佳因与邻居发生纠纷,持刀将邻居杀害。

随后,杨佳被警方抓获。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暴力犯罪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在打击暴力犯罪方面的不足。

六、四川成都地铁事件四川成都地铁事件是一起因乘客冲突引发的暴力事件。

2013年,成都地铁上一名乘客因拒绝让座与另一名乘客发生冲突,最终导致双方持械互殴。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公共交通秩序的关注,同时也暴露了我国法律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的不足。

七、浙江温岭杀医案浙江温岭杀医案是一起因医患矛盾引发的暴力事件。

2013年,温岭市一名医生因与患者发生纠纷,被患者家属持刀杀害。

中国冤案错案案例

中国冤案错案案例

中国冤案错案案例
那我给你讲个呼格吉勒图的案子吧。

呼格吉勒图原本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在1996年的时候,他可倒了大霉了。

当时有个女的被杀害了,警方就把呼格吉勒图给抓了。

也不知道当时是咋调查的,就认定他是凶手了。

你说冤不冤?这小伙子可能还没搞清楚咋回事呢,就被当成杀人犯了。

然后呢,这案子就很快判了,呼格吉勒图被判了死刑,没多久就给执行了。

这家里人得多伤心啊,孩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

结果后来呢,随着法治不断进步,证据重新审查啥的。

发现当年那案子办得漏洞百出,证据根本就不足以证明呼格吉勒图是凶手。

最后给平反了,可是人都已经没了,再怎么平反也换不回这个年轻的生命了。

这就是个特别典型的冤案,就因为当时办案不严谨,让一个无辜的人遭受了天大的冤屈。

还有个赵作海的案子也挺离谱的。

赵作海就是个农民,1999年的时候,他被当成了杀害同村人的凶手。

其实那尸体都烂得不成样子了,就凭一些很模糊的证据,比如说他身上有伤,就怀疑是他作案的时候留下的。

这就好像是硬给人扣帽子一样。

赵作海就被关起来了,在监狱里一待就是好多年。

他在监狱里估计每天都盼着能有人发现他是被冤枉的。

最后还真发现了,原来那个所谓的被他杀害的人根本就没死,而是出去流浪了。

你说这事儿闹的,就这么个大乌龙,让赵作海白白在监狱里受了那么多苦,大好的年华都在监狱里度过了,这冤案真的是坑苦了他呀。

十大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

十大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

十大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1. 周钟水冤案:1988年,周钟水被指控杀害一名学生,经过8年13天的监禁和10次软磨硬泡的审讯,周钟水最终被判无罪。

2. 冯绍元冤案:1996年,惠州市长冯绍元被指控受贿,披露大量贪腐官员和地下组织的罪行,但在2009年,冯绍元被平反,冤狱25年。

3. 河南十二指纹冤案:1993年,河南警方在一起盗窃案中抓获12名嫌犯,这些嫌犯虽未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根据肉眼观察和指纹比对,全部被定罪判刑。

20年后,这12名“罪犯”被证实无罪,权益得到赔偿。

4. 王芳案:2007年,王芳被指控在公交车上拿走一位老人的钱包,被依法判刑,但后来被证明是被陌生人放在王芳的手提包里。

2009年,王芳被平反。

5. 陕西祁连山抢劫杀人案:2002年,刘建华、李明和王治国三人被指控在抢劫中杀人,被判处死刑后被执行。

但经DNA检测和证人调查证实,三人均未涉及该案,案件于2016年被申请重新审判,最终三人被判得到了无罪。

6. 大连李燕案:2000年,李燕被指控虐待幼儿,被判刑11年,但李燕一直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2008年,经遗传学鉴定和证人证言,李燕被平反。

7. 祁东疑案:2002年,湖南祁东县发生一起杀人案,李景亮因与被害人有过节而被指控杀人。

但经过多次质证和证人出庭证言,李景亮最终获得无罪判决。

8. 滨州口供取证案:2005年,滨州警方在审讯中以虐待的方式迫使强奸案犯罗启龙“自首”,并造假证据,最终罗启龙被判刑20年。

2009年,罗启龙被平反。

9. 浙江义乌“4·29”爆炸案:1993年,浙江义乌发生一起爆炸案,游民获得第一时间质证,但未被重视。

当时被指控的张英、贾铁平和魏如明三人被判刑,但后来李根、段勇、王森三人承认是制造爆炸案的真凶。

2010年,张英、贾铁平和魏如明三人被平反。

10. 民警与企业签单作证案:2005年,湖南安化县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人林卫平被指控诈骗,但案件中大量证人出庭指证均是谎言。

当代10大冤案

当代10大冤案

(五) 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发生一 起强奸杀人案。公安机关迅速将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锁定为 犯罪嫌疑人。仅仅两个月后,呼格吉勒图被匆匆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被指控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犯罪嫌疑 人赵志红被内蒙古警方抓捕。其后的情景几乎和聂树斌案一模 一样:赵志红在落网后,供认曾在1996年4月在第一毛纺厂家 属区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名女性。 翌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志红系 列强奸杀人案。跟王金案如出一辙,检察机关对赵志红的指控, 也没有提及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强奸杀害案。
严刑逼假供无罪变有罪
次日(即5月1日)下午,刘建强等人一上班,就逼迫他们承认这样的事实:打 架斗殴,不听劝阻并蛮横撒野,把“110”执法民警打伤。张氏父子坚决不承认,又 遭到几个人再一轮的拷打。 面对记者,张贵斌回忆说:上班后几个人就把俺爷儿俩铐在市公安局楼底下的 两棵松树上,晌午时文军被拉到屋里,几个人不容分说,把娃子推倒在地,一阵猛 打,打得他“妈呀 ”、“爹呀”地叫着。娃儿疼得打着滚,钻进床底下,又被他们 揪住头发硬拽出来,两手一齐铐在床上,不能动弹。打累了,换人再来,一直到娃 吃不住,(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画押才作罢。后晌4点多,他才被拖出来,仍旧铐 树杆上。接着轮着我了,我也是被带到那屋里, 4个人“呼”一家伙把俺掀翻在地, 背剪双手绑住,几个人轮番打我的头、胸、后脊梁、胳膊。轮着班儿,有人打有人 问,还唬着脸儿说:“你这个老家伙,招不招,不招就整死你。” 打得我死过去好 几回,最后他们捞着我的手在他们弄好的口供上摁了指印儿。 经过“110”干警们长达14个小时的“智审猛追”,张氏父子终于低头“认罪”。 晚10时许,市公安局做出处理决定:二人各行政拘留15天,不许上告。张的家人不 服,请 了律师,要求依法对“110”的裁定复议,却被市公安局无理拒绝。 “4·30”冤案就这样炮制出笼了!

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

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

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冤假错案是指司法机关在调查、侦破和审判过程中,对犯罪案件的某一环节或完整的过程发生错误,导致冤案、假案或者错案的情况。

以下是一个经典的冤假错案案例:刘某被冤枉杀人罪的案例。

2005年,刘某在湖南某县小学任教。

2007年9月,一名12岁女生小丹被人控制,后来证实是遭到了性侵和谋杀。

当地警方在调查阶段未能迅速找到凶手,案情重案组决定继续加大侦破力度。

2007年11月,警方接到一起报案,称该县小学的音乐教师刘某涉嫌犯罪。

警方很快调查了刘某的个人背景,发现他曾效力于多所名校,并且没有前科。

刘某被以性侵并杀人的罪名逮捕,并在审讯中供认了罪行。

然而,刘某的辩护律师并不相信他的供述。

律师开始展开自己的调查,并发现了几个细节的疑点。

首先,小丹被杀的时间是9月15日晚,而刘某当天晚上在家用电脑与妻子视频通话,且有时间戳记录,排除了他亲自下手的可能性。

其次,刘某供述的犯罪细节与现场勘察结果不符,比如勘察结果表明凶手是个左撇子,而刘某是个右撇子。

而且,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DNA,却没有刘某的DNA。

律师还雇佣了一位法医学专家提供专业的分析。

法医学专家注意到尸体的死状与刘某供述的细节存在差异,尤其是刘某供认当时控制住小丹使她安静,不想让她发出声音,但尸检结果显示她存在有抵抗痕迹。

综合上述事实,辩护律师坚信刘某是冤枉的。

经过几个月的抗辩和辩护,刘某的律师成功地揭示出警方侦破此案的错误之处。

一方面,警方在调查上存在片面性,过于关注刘某,不去寻找其他线索。

另一方面,刘某在警方审讯期间受到了不正当的精神和身体的压力,才不得不作出虚假供述。

终于,在2008年5月的一次听证会上,刘某的辩护律师成功地驳斥了控方的指控,并指出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

法官遂宣告刘某无罪。

这个案例揭示了冤假错案中司法失误的严重后果。

刘某几乎被错误定罪,他在审讯中遭受了精神和身体上的折磨,人生陷入谷底。

同样,小丹的家庭也被误导,错失了追查真凶的机会。

2006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腐败案件(上)

2006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的腐败案件(上)
维普资讯
口 反腐倡廉 口
20 0 6中国十 大最 具影 响 力的
◇ 曾 亚波
位 贪 官 曾在媒 体 刊登 文 章 “ 情说 J 权 ” “【】 深 { : lJ j ( 政绩 一 ( =( , 个人 干得 再 好, 廉政 出 r 年,全年被查处的腐败案件创下 6 年来新商.并有不少 ( ) l腐 败 )O功劳 ) 一 案件基现出一些新特点 本文列举的就是当年发生的以 问题, 所有功劳都没有 r 。 如今, “ 他 发明” 的这个 “ 数 不 同形 式 、在 不 同领 域 创下 较大 影 响力 的 1 0件腐 畋 事 学 公式 ”早 已成 了人们 的 谈 资笑料 。然 而在 他 自已的 腐 败 案中, 却 真的 存在 着 一 个令 人幽 惑 的 “ 数学 问 题” 件。
他一 个 人的 死实 在微 足道 ,但他 使 8 万 行 的形 个 战 ,审 汁风暴 出 娘中 共 中央政 治局 委 员 上 海市 委书 记 陈 良字.国 家 象蒙 羞 审 计 不只 是 李金 华 ・ 人的 “ 斗” 统计局局长邱晓华,上海社保局原局长祝均一,上海市 也不 能 只在高 层 吹风 一场 空前 的 内部 整改 风 暴将 使更 讯L J 区原区 长 秦裕,上海社保局社保基金监管处处长陆 深层 次 ,更大 范 的审 计风 暴 成为 可能 升 来得 更快 。 3月至 4月, 河 北沧 州 市审 计局 派 出 审计 组 .埘盐 祺 伟,上 海 电气董 事 长乇 成 明, 上海 电气副 总 裁 执 行 董 事韩 国璋 ,上海 新黄 浦 董事 长吴 明烈 ,上海 市 委 副秘 山县县城 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竣工决鳞进行审t 在建 : 1 l 1长孙 路 一 _ 5 等众 高官 。l 月 ,张荣坤 涉嫌 行 贿欺 }被 逮 续接 受 就山 县 电力 局的 宴 清后 .4月 I n中午 .参加 国内 外广 泛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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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情深似海——2006年曝光的十大冤案冤情深似海——2006年曝光的十大冤案(华律网特邀律师:刘晓原律师整理)有什么比有冤无处申更痛苦?有什么比冤案不能雪更可怕?2006年,我们从媒体报道中见证了太多冤案。

这一年,蒙冤者们由于真凶落网,或媒体的关注,冤情才得以大白于天下,坎坷的命运才出现转机,使得几年、十几年,甚至二十多年冤屈得以洗刷。

这些蒙冤者是“幸运”的,毕竟等到了平反昭雪的哪一天,有的还拿到了国家赔偿。

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迟到的公正是不公正。

为了警示后人,我从2006年媒体曝光的冤案中,选择了十个典型案例,整理汇编于此。

愿我们的执法者都能依法办案,使冤案越来越少;愿天下蒙冤之人,都能早日得到正义和公正。

1、河北农民李志平“故意杀人”冤案——两次被判处死刑,羁押近七年,取保候审长达十六年,出狱十六年难讨说法。

1983年6月19日阴历五月初九的凌晨,在李志平的老家定州西城乡南町村发生了一起命案,就是这起命案改变了李志平的命运。

当时正值“严打”,有人竟然敢顶风作案,有关领导要求限期破案。

案发当天,定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带队,十多名警察吃住在村里,声势十分浩大。

第二天,定州市公安局的上级保定地区公安处也派人参与破案。

从作案现场看,凶手用棍棒殴打受害人头部。

那么,三更半夜,凶手是如何进入死者家的?经现场勘查,警方复原了这个过程:凶手右手拿着棍子,左手扒墙,跳过死者家的东院墙,然后用水果刀拨开死者的房门,进入卧室,行凶后原路返回,跳墙时两只脚一前一后落地。

警方现场提取了凶手跳墙时留下的两个足迹,以及爬墙时留在墙上的一个左手掌纹。

家里财物没丢,排除了“谋财害命”;也不是强奸杀人,因此侦查方向就定为“仇杀”。

但由于没有明确的线索,警方只好在将近2000人的村庄里,开始了地毯式排查。

而与死者同村的李志平,恰好在案发那天早上离家外出,因此被警方列为怀疑对象。

一周后,定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案件主办人闫顺利带人来到山西大同,找到了在煤矿打工的李志平。

警方取了李志平的脚印、掌纹、头发和带血的背心后就离开了。

李志平本以为警方只是例行公事,取完证也就没事了,但五十天之后,警方第二次来到大同,直接给他带上了手铐。

李志平屈打成招,在他招供的当天,公安局宣布破案,还喝了庆功酒。

1983年9月9日,李志平被刑事拘留, 11月26日,被逮捕。

不久阎顺利升任公安局副局长。

警方得到了李志平的口供,但光靠口供不能定案,于是警方开始搜集其它物证,来定李志平的罪。

因为足迹不是从杀人现场、而是从被害人院墙外面的地上提取的,因此警方很清楚这样的间接证据必须形成链条,才具有证明效力。

他们就在口供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李志平作案的一些细节。

譬如,根据受害人的死因,完善李志平用木棒打人的细节,以便使两者相吻合;根据足迹鉴定结果,完善李志平作案路线图,因为提取的两个足迹深浅不一,所以李志平供述跳墙时只能是‘两只脚一前一后落地’,而不能是‘两只脚同时落地’,口供与鉴定结论的高度吻合,目的就是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李志平确实杀了人。

二次发回重审意味着李志平两次从死神手中逃脱,但为何他的案子久拖未决?在李志平的案子第二次发回重审后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人大、省政法委、河北日报社等单位,都发了简报、内参、情况反映,一致认为,省高级法院纠正了一起错判死刑案件,避免了错杀,并对省法院“精心审查、严格把关”提出了表扬。

两次从死神手中逃脱的李志平本以为这次发回重审能让他自由了,但保定中院把卷宗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不想接这个案子,要退给公安,公安不要,这样推来推去又折腾了两年多。

1988年8月,保定地委很重视李志平案件,并开地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门研究,还派出了一个协调小组进行协调。

又经过两年多的协调工作,终于让定州市公安局很不情愿地接受了卷宗,并答应给李志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1990年7月26日。

李志平在本村治保主任担保下,定州市公安机关给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终于走出了关押近七年的看守所。

但此时,李志平的家已不能称其为家。

为真正获得自由,解除取保候审,李志平不断写信申诉,但都石沉大海。

2005年11月,李志平得到了刘晓原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刘晓原律师向河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两次被判处死刑,两次被撤销原判,“死刑犯”被关押六年后,以“取保候审”为由释放 ,至今长达二十年,司法部门竟然不作结论》的情况反映,此案终于引起了记者的关注。

2006年6月2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一篇《河北农民两次被判处死刑,蒙冤23年难昭雪》文章,将这起23年也没有结案的死刑冤案曝光。

随即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记者到河北省采访。

^ 7月10日以《取保候审十六年》为题进行了报道。

7月15日,《今日说法》周刊再次报道。

此案被媒体曝光后,定州市公安局终于在 2006年7月6日解除了李志平长达十六年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7月11日,刘晓原律师向定州市公安局递交了“要求撤销故意杀人一案申请书”。

但是,至今定州市公安局也没有作出撤销“故意杀人”案的决定,导致这起23年冤案没有得到彻底平反昭雪。

(资料来源: 2006年6月2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6年7月10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取保候审十六年”报道等材料)2、湖北黄爱斌“故意杀人”冤案——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羁押近三年,死刑判决书被撤销后,奔走四年难讨清白1998年6月30日,松滋市南海镇跑马岭村发生一宗骇人听闻的血案:该村一家小商店里,店主黄元超夫妇深夜被人砸死。

年近六旬的黄元超当场惨死。

其妻周永珍倒在厨房里,头部多处被砸伤,送医后不久死亡。

老两口人缘不错,为何招此毒手?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动用了警犬跟踪。

当晚,该村村民郭某被警方带走讯问。

拘留数日后,郭某被释放。

同年 7月6日至11日,附近三岔岭村的男青年黄爱斌,也被公安机关传讯。

黄爱斌回忆:“当时,我从外地打工回来不久。

起初,警察还只是问我那天晚上到哪去了,但后来的问题一个比一个严厉,好像已经认定我是凶手……”情势急转直下,警方勘查的证据似乎都指向当时只有19岁的黄爱斌。

同年 7月13日,黄爱斌因涉嫌杀害黄元超夫妇被警方刑事拘留, 8月7日被逮捕。

“黄爱斌是杀人凶手!”消息在当地不胫而走。

受害人夫妇遇害的惨状,早就激起群众义愤,这一消息,令黄爱斌家蒙受巨大压力,招来不少村民的咒骂与白眼。

1999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爱斌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黄爱斌为小事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黄爱斌当即提出上诉。

2000年4月14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00年9月及12月,荆州中院对该案两次开庭重审,但未作出判决。

2001年6月28日,警方对黄爱斌取保候审,被羁了1082天的黄爱斌走出看守所。

2002年9月,警方向黄爱斌下达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重获自由的狂喜没有持续太久,黄爱斌陷入新的困惑中:“既然把我放了,我应该是无罪的,应该有个无罪的说法吧。

”黄爱斌挨个找到经办此案的松滋市公安局、检察院,荆州中院,但得到的回答都是“案子已不在我们这里”。

奔走4年,黄爱斌还是没讨到说法。

根据刑法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无法证明黄爱斌有罪,他就是无罪的。

按理,无罪的黄爱斌被羁了1000多天,他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但现在的问题是,只有凭司法机关出具的结论性法律文书,证明无罪,黄爱斌才能申请国家赔偿。

”黄爱斌的律师进一步解释道,结论性法律文书包括三种,一是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书,二是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三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人都放出来4年了,为何得不到一个法律结论呢?荆州中院的解释是,该案目前已不在法院,无法作出判决书。

松滋市检察院公诉科一郭姓科长解释,黄爱斌案件已撤回起诉,并退回松滋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案件目前已不在检察院,检察院当然无法制作对黄爱斌的不起诉决定书。

松滋市公安局的解释是,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给了检察机关。

当记者问及可否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时,该局法制办一名黄姓副主任明确表示:“黄爱斌来过很多回了,案子不破,哪能撤案?”凶案未破前,到底能不能出具撤销黄爱斌案决定书?律师专门向多位法学教授咨询。

专家们称: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等各种法律文书,并不影响对命案继续调查,撤案只是针对黄爱斌涉案而言,并不是针对命案本身。

假设新的证据出现,司法机关证实了黄爱斌确实是凶手,司法机关同样能重启诉讼程序。

(资料来源: 2006年10月22日《楚天都市报》)^3、安徽农民赵新建“故意杀人”冤案——两次判处死刑,两次发回重审,第三次判处死缓,八年后真凶落网,才得以平反昭雪1998年8月7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邢庄村一17岁少女被杀害。

亳州谯城警方及当地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

警方在邢某某房里发现有件蓝底带竖白条T恤衫和一双塑料拖鞋,床上有一些毛发。

法医尸检报告证明,邢某某系被他人钝器作用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由于案发现场发现多件不是死者家的物品,警方将这些物品看成重要物证,进行重点排查。

村民们很快认出,案发现场所留的T恤衫是同村村民赵新建的。

事发当日一早,赵新建便被带到谯城公安分局城北乡派出所接受询问。

当晚,赵新建被带到了刑警大队。

审讯一直持续了三四天时间。

赵新建说,“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承认了。

” 赵新建承认杀人后,他也清醒了,杀人是要杀头的。

想到这他又后悔了,我没杀人干吗要承认?所以,再一次提审时,赵新建翻供了,全部否认作案事实。

1998年9月17日,亳州市公安局向亳州市检察院提请逮捕赵新建。

亳州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

赵新建被释放,变更为对其监视居住。

“然而,由于被害人家属不断上访,迫使检察机关撤销了不批准决定,重新批准逮捕了赵新建。

”赵新建案疑点甚多,但亳州法院却两次判处赵新建死刑,安徽省高院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亳州中院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最终亳州法院还是判决赵新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赵新建案件侦办和审理期间,他的家人虽多次上访喊冤;赵新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害人的家人不能接受,也在上访。

邢某某被害案件成为安徽省挂牌上访案件。

此案引起当时刚担任亳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祁述志关注。

他亲自调取赵新建案卷进行审查,发现证据存在重大问题。

他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抓捕真凶归案。

2004年8月20日,追捕小组最终在山东黄河故道的茅草房内抓获嫌疑犯李某某。

李某某被抓捕后,交代了杀害邢某某并奸尸的犯罪事实,并否认与赵新建参与共同作案。

2006年1月6日,安徽省高院作出(2006)皖刑再终字第0001号刑事裁定,裁定撤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皖刑终字第23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和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亳中刑初字第00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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