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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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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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3.17•【字号】冀建村[2010]130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村〔2010〕130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为有效指导全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二○一○年三月十七日附件: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次1 总则2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2.1 基本要求2.2 镇村体系规划2.3 村庄迁并与中心村确定2.4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成果3 镇规划3.1 基本要求3.2 总体规划3.3 控制性详细规划3.4 修建性详细规划4 乡规划4.1 基本要求4.2 乡域规划4.3 乡政府驻地规划4.4 乡规划成果5 村庄规划5.1 基本要求5.2 村域规划5.3 村庄规划5.4 村庄规划成果6 附则1总则1.0.1 为指导镇、乡和村庄规划,规范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0.2 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

规划期限宜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一般为10-20年,其中近期5年左右。

1.0.3 编制镇、乡和村庄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基础资料。

1.0.4 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有历史保护价值的镇、村的保护规划,应当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9.11•【字号】冀建村[2006]425号•【施行日期】2006.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通知(冀建村〔2006〕425号)各市规划局、建设局,扩权县(市)规划局、建设局:为指导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我厅制定了《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二○○六年九月十一日附件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总体部署,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应遵循本导则。

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条村庄规划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立足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环境“脏、乱、差”;保护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防止自然灾害、注重村庄安全;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分步实施,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编制村庄规划,应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建制镇(乡)总体规划为依据,采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勘察资料和地形图。

村庄规划远期到2020年,近期一般为3-5年,并与建制镇(乡)总体规划期限相协调。

第二章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第五条村庄规划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村委会应指定人员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过程,并协助做好规划相关工作。

空间上已经连为一体的多个行政村应统一规划。

第六条规划编制人员在进行现状调查,取得相关基础资料后,应采取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对村庄发展的建议。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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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谢谢!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6月1页目录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控制单元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划分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划分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划分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现状调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控制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市政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绿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7 开发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8 城市设计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9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规划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导则

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导则

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导则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2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3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4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要求5建制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6附则1 总则1.1为规范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保证建制镇总体规划质量,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导则。

1.2市、县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建制镇,组织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适用本导则。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应服从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其中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

1.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镇发展战略与目标,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4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立足于改善人居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要求;保护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和自然景观,保持地方与民族特色。

1.5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1.6承担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1.7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量图-1-件和资料。

1.8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河北省有关建制镇规划的各项规定。

2 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2.1建制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

2.2建制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十至二十年,同时可对城镇的远景发展提出设想。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在镇区规划基础上编制,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滚动编制,原则上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

2.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规划纲要,确定镇域规划、镇区规划的重大原则,统筹考虑影响建制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三年七月目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范围 (1)1.3 作用 (1)1.4 遵循原则 (2)1.5 规划期限 (2)2 工作阶段与要求 (3)2.1 工作阶段 (3)2.2 工作要求 (3)3 规划内容 (3)3.1 规划纲要 (3)3.2 规划成果 (4)4 成果要求 (13)4.1 成果形式 (13)4.2 规划文本 (14)4.3 规划说明书 (17)4.4 规划图纸 (17)4.5 基础资料汇编 (19)5 审查与报批 (19)5.1 纲要审查 (19)5.2 成果报批 (20)附表1 城乡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汇总表 (21)附表2 城乡用地汇总表 (24)附表3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6)河北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全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制定本导则。

1.2 范围1.2.1本导则适用于全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1.2.2 编制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应当将县(市)行政管辖区作为规划范围。

1.3 作用1.3.1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是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

1.3.2 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是落实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引导县(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指导下层次城乡规划编制的公共政策。

1.4 遵循原则1.4.1 编制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统筹布局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区和区域基础设施通道等,探索建立县(市)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衔接机制,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空间全覆盖、建设一盘棋。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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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7.06•【字号】冀建规[2009]381号•【施行日期】2009.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规〔2009〕381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各规划编制单位:为规范我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内容、深度和成果形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了《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二○○九年七月六日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6月目录一、总则二、控制单元划分2.1 划分目的2.2 划分原则2.3 划分成果三、现状调研四、控制内容4.1 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4.2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4.3 市政设施规划4.4 绿地规划4.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4.6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4.7 开发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控制4.8 城市设计控制4.9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五、规划成果六、附则附图则参考格式(略)一、总则1.0.1 为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技术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本导则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依据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对城市和县城规划建设用地的主导功能和开发建设控制原则,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河北省城市(城乡)总体规划空间数据标准

河北省城市(城乡)总体规划空间数据标准

河北省城市(城乡)总体规划空间数据标准河北省城市,城乡,总体规划空间数据标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8月目录1. 总则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基本规定 ..................................................................... ...... 2 3.1. 一般要求 ..................................................................... ... 2 3.2. 总体规划成果空间数据命名规则 .................................................... 2 4. 总体规划成果空间数据图层编码 ....................................................... 4 4.1. 设区市、县(市)域规划成果图层编码命名 .......................................... 4 4.2. 中心城区规划成果图层分类与命名 .................................................. 6 5. 设区市、县(市)域规划成果图层属性表结构 ........................................... 8 5.1. 一般规定 ........................................................................ 8 5.2. 设区市、县(市)域空间布局现状图(XSY_XZ_KJBJ) ............................... 8 5.3. 城镇(村)体系规划图(XSY_GH_ZCTX) ......................................... 10 5.4. 城乡总体规划图(XSY_GH_ZTGH) .. (12)5.5. 空间管制规划图(XSY_GH_KJGZ)................................................ 13 5.6. 产业布局规划图(XSY_GH_CYBJ)................................................14 5.7. 综合交通规划图(XSY_GH_ZHJT) ................................................ 15 5.8.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XSY_GH_WHYC) ...................................... 16 5.9.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图(XSY_GH_STHJ) (17)5.10. 基础设施规划图(XSY_GH_JCSS) ............................................... 18 5.1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XSY_GH_GGFW) .......................................... 22 5.12. 城市规划区范围图(XSY_GH_GHFW) .. (24)6. 中心城区规划成果图层属性表结构 ................................................... 25 6.1. 一般规定 ..................................................................... .. 25 6.2. 空间布局现状图(ZXCQ_XZ_KJBJ) ............................................... 25 6.3.用地评价及发展方向分析图(ZXCQ_XZ_PJFZ) ..................................... 27 6.4. 用地布局规划图(ZXCQ_GH_YDBJ) (28)6.5. “五线”控制规划图(ZXCQ_GH_WXKZ) ......................................... 29 6.6. 道路交通规划图((ZXCQ_GH_DLJT) (30)6.7. 绿地系统规划图(ZXCQ_GH_LDXT) .............................................. 32 6.8. 景观风貌规划图(ZXCQ_GH_JGFM) ..............................................32 6.9. 给水工程规划图(ZXCQ_GH_JSGC) .............................................. 33 6.10.雨水工程规划图(ZXCQ_GH_YSGC) ............................................. 34 6.11. 污水工程规划图(ZXCQ_GH_WSGC) ............................................35 6.12. 再生水工程规划图(ZXCQ_GH_ZSS) ............................................. 36 6.13. 电力工程规划图(ZXCQ_GH_DLGC) .............................................36 6.14. 通讯工程规划图(ZXCQ_GH_TXGC) ............................................. 37 6.15. 供热工程规划图(ZXCQ_GH_GRGC) ............................................38 6.16. 燃气工程规划图(ZXCQ_GH_RQGC) ............................................ 39 6.17. 综合防灾及环卫工程规划(ZXCQ_GH_FZHW) ....................................39 6.18. 近期建设规划图(ZXCQ_GH_JQGH) ............................................. 40 6.19. 远景规划图(ZXCQ_GH_YJGH) .................................................421. 总则1.1 为提高城市(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技术手段,推进规划成果应用,规范总体规划电子成果,特制定本标准。

河北省乡镇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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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4月目录1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地位作用 (1)1.3 适用范围 (1)1.4 编制原则 (1)1.5 规划范围与层次 (2)1.6 编制主体 (2)1.7 规划期限 (3)2编制程序 (3)2.1 工作方案和团队 (3)2.2 现状调研和底图 (3)2.3 成果编制和论证 (4)2.4 规划审查和批准 (4)3分类指引 (5)3.1 城郊服务型 (5)3.2 工贸带动型 (6)3.3 特色保护型 (7)3.4 资源生态型 (7)3.5 现代农业型 (8)4规划内容 (9)4.1 现状分析与目标定位 (9)4.2 国土空间格局 (9)4.3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12)4.4 居民点体系与产业布局 (13)I4.5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15)4.6 基础保障体系 (17)4.7 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 (20)4.8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21)4.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2)4.10 规划传导与实施 (23)4.11 近期建设 (24)5 成果要求 (24)5.1 规划文本和附件 (24)5.2 规划图件 (25)5.3 数据库 (26)5.4 成果形式 (26)附录 (27)附录1 规划主要依据 (27)附录2 术语和定义 (30)附录3 主要基础资料清单 (31)附录4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表 (32)附录5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三调”对应表 (41)附录6 规划指标体系表 (44)附录7 规划文本附表 (45)附录8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设施配置标准表 (52)附录9 规划文本提纲 (55)附录10 规划图纸名称及内容 (57)II1总则1.1编制目的为适应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指导和规范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地位作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市县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开展乡镇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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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目录1总则2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3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4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要求5建制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6附则1 总则1.1为规范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保证建制镇总体规划质量,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导则。

1.2市、县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建制镇,组织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适用本导则。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应服从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其中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制镇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单独编制。

1.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基本目标,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镇发展战略与目标,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4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立足于改善人居环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要求;保护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和自然景观,保持地方与民族特色。

1.5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1.6承担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1.7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勘察、测量图-1-件和资料。

1.8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河北省有关建制镇规划的各项规定。

2 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2.1建制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

2.2建制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十至二十年,同时可对城镇的远景发展提出设想。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在镇区规划基础上编制,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滚动编制,原则上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

2.3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规划纲要,确定镇域规划、镇区规划的重大原则,统筹考虑影响建制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2.4镇域规划应当以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编制依据,从区域角度综合评价城镇发展条件,确定城镇性质、发展目标、村镇体系和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对镇域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村庄居民点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整体安排,提出空间管制的原则和措施,指导镇区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2.5镇区规划应当在镇域规划的基础上,确定镇区发展方向,进行用地布局,提出土地利用要求,集中布臵工业企业,形成工业小区,合理配臵各项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指导镇区近期建设。

-2-2.6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明确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对近期建设地域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提出控制要求并做出具体安排,达到直接指导建设或工程设计的深度。

2.7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对涉及城镇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

2.8历史文化名镇应当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专项规划。

2.9发展速度较快、规模较大或有特色的建制镇,可根据需要增加专题研究。

2.10规划人员应当做好规划前期准备工作:1.对村镇建设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现场情况,搜集相关基础资料。

2.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有关部门对各项事业的发展设想及存在问题。

3.对前一轮建制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评价。

2.11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比较,综合得出科学合理方案。

3 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3.1 镇域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综合分析镇域的发展条件,提出镇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3-确定城镇性质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空间布局方案,确定各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措施。

3.确定对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与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划定镇域内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的范围,提出镇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4.依据城市化发展战略,分析城乡人口变化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趋势,预测规划期末和分时段镇域总人口数量及分布状况,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

5.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和村庄调整合并的具体安排,明确保留村庄和需要迁并的村庄,确定村庄建设与整治的分类管理措施。

6、确定镇域村镇体系布局,选择重点建设的中心村,明确镇区和村庄发展定位。

7.明确镇区和镇域各村庄人口规模、建设用地指标和村镇建设用地总量,划定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确定镇区和镇域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提出城乡建设用地整合方案,编制镇域现状和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8.统筹安排镇域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环卫等重大基础设施,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设防标准、建设规模及防治措施;对迁建村庄和新建镇区,应当开展用地工程地质评价。

-4-10.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3.2镇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对镇区居住、工业、仓储、绿地、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进行空间布局,提出土地利用要求。

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镇区建设用地分类,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

2.确定镇区道路网布局、道路红线宽度、断面形式,控制点坐标、标高,做出竖向规划设计。

3.确定镇区中心的位臵和规模,提出学校、卫生院、文化站、信息服务站、体育健身场所、市场、超市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

4.对镇区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及其工程管线进行具体安排,确定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的走向与布臵;确定污水和垃圾处理方式;建立综合防灾减灾防疫系统;划定镇区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范围(黄线)。

5.确定镇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措施,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确定绿地系统发展目标与布局,划定镇区各类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镇区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

6.确定历史文化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5-7.明确镇区人口分布和居住社区布局;提出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建设模式;确定镇区内村庄和旧区改造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8.提出镇区空间远景发展设想。

9.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3.3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近期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明确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2.确定近期居住、工业、仓储、绿地等建设用地安排及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建设项目应当具体落位。

3.对住宅、卫生院、敬老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确定合理日照间距。

4.确定近期建设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提出人口容量、公共设施配套、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建筑风格及环境协调等要求。

5.进行镇区住宅选型,确定主要公共建筑方案;对近期建设重点地段的建筑形式、体量、色彩提出反映城镇风貌的设计指导原则,做出示意性平面设计。

6.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工程管线位臵、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限,进行管线综合。

7.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估算近期建设工程量、拆迁量和-6-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8.确定控制和引导镇区近期建设的原则和措施,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3.4 建制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1.镇域禁建区、限建区的控制范围与空间管制措施。

2.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镇区道路红线、黄线、蓝线、绿线、紫线的控制范围及控制措施。

4.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5.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防灾设施的布局。

6.镇区近期建设用地规模,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4 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要求4.1 建制镇总体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

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

图纸内容应与文本一致。

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以及专题研究报告等,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规划成果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4.2建制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1.镇域现状图(图纸比例1:10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5000—1:25000之间选择,标明区域位臵、行政区划、村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等内容)。

-7-2.镇域规划图(图纸比例同镇域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村镇体系布局、村庄居民点及产业空间布局,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设施布局,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景区布局等内容)。

3.镇域空间分区管制规划图(图纸比例同镇域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村镇体系,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的控制范围、各类土地用途界限等内容)。

4.镇区现状图(图纸比例1:2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1000—1:5000之间选择,标明风玫瑰、地名、主要街道名称,自然地形地貌,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居住建筑质量,各级道路,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臵,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历史建筑的地段范围等内容;镇区新发展地段应标绘用地工程地质评价)。

5.镇区规划图(图纸比例同镇区现状图,标明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包括红、黄、蓝、绿、紫线等规划控制范围等)。

6.镇区道路竖向和工程管线规划图(图纸比例同镇区现状分析图,标明道路及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臵、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内容)。

7.镇区近期建设现状图(图纸比例1:1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200-1:2000之间选择,标明近期建设地段在镇区的位臵以及和周围地段的关系,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以及人口分-8-布现状等内容)。

8.镇区近期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图纸比例同镇区近期建设现状图,标明规划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控制指标,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等位臵范围和平面布局)。

9.镇区近期建设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道路的红线位臵、线型、断面,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坪规划标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臵、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内容)。

10.镇区近期建设规划设计效果图(表达重点地段规划设计意图,标绘所选用住宅和公建平面、立面及透视图)。

5 建制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5.1建制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5.2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建制镇总体规划,应当按规定向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5.3建制镇总体规划纲要由县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发展镇,由同级人民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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