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论文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引言中国是一个拥有广阔地域和多民族特征的国家,具有复杂而独特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中国的治理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
然而,在当代中国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下,中央与地方关系也在不断调整和演变。
本文将深入探讨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并分析其现状和特点。
1.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问题。
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中央政府拥有决策权、宏观管理权和监督权,而地方政府则负责执行中央政策、管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务。
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增加,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逐渐复杂化。
一方面,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
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地方的资源、发展水平和民情民意作出一定的调整。
这种权力分散的体制有利于保障地方的利益和促进地方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民主和参与的实现。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为了保持国家统一和协调发展,也需要保持对地方政府的有效控制。
中央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来规范和监督地方政府的行为,确保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不偏离中央的指示和要求。
这种权力集中的体制有利于中央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的整体利益。
2.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财政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方面。
在中国的财政体制中,中央政府是财政资源的主要调配者,而地方政府则是财政资源的主要使用者。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既反映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支持和依赖,又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财政独立性和自主权。
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分税制度来向地方提供财政支持。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用于补偿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的成本和损失。
分税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合理划分税收收入的机制,让地方政府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和税收收入。
然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也存在一些问题。
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是中国政治体系中的两个重要层级。
中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地方则是中央在不同区域内的代表,负责管理和推动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由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紧密,因此探讨中央地方关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在中国政治体系中,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是垂直层级体系,即各级政府之间构成了上下级关系。
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是由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和地市政府组成的三级结构。
中央政府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掌握着对地方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权力。
而地方政府职责则是根据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指导方针,负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事务等相关工作。
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核心问题是权力如何进行分配和控制。
在分配方面,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具有重要地位。
而地方政府的权力主要集中在本地区的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
在控制方面,中央政府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政策执行情况,并根据情况进行指导和调整。
同时,地方政府也需向中央政府汇报和请示相关权益事项,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是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的延伸。
中央政府的发展战略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
同时,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也会影响中央政府的政策方向。
因此,中央与地方拥有紧密的利益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是双向的,中央有利益的实现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和推进。
地方经济的发展与中央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密不可分,因此地方政府也要考虑其在中央政策中的地位和代表地方利益的角色。
同时,地方政府也要认识到中央政府在发展中国全局中的重要作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和合作,确保整个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中央和地方如何协同合作。
在政策制定、权力分配和实施方面的合作是中央与地方协调关系的关键。
在实践中,中央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需要经常倾听地方的意见和反馈,改进自身制定的政策并完善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完整)当代中国府际关系

当代中国府际关系(中央与地方)的现状与对策一、写作目的和意义府际关系,亦称政府间关系,既指国内不同层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分工关系,也指国家间各级政府之间的交往合作关系,而此次在文章中所提到的府际关系是指狭义上的,也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国政治、行政关系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这种关系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彼此职责权限的划分,它构成了政府内部的纵向权力结构,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行政的纵向权力结构,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和行政活动的稳定有序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府际关系实际上是政府之间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关系,理顺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加快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秩序,乃至加速实现现代化,都有重要的作用.二、研究现状(一)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现状1。
闾小波在《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一书中提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逐步得到调整,这些变化体现在:(1)政治性分权.政治性分权主要是指从国家立法体制上解决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的问题,包括:对宪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提高了各级人大在行使最高权力中的地位;制定颁布了地方组织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实行了县乡两级人大的直接选举制度等。
(2)行政性分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行政分权方面的主要措施有:扩大了国务院的职权,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扩大了地方权限,加强了地方政府独立主体的地位;减少管理层次,合并重叠机构等.(3)经济性分权。
在改革高度集中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实行经济型分权方面,主要重点是:改革财税体制,扩大了地方的财权;改革了计划与投资体制,扩大了地方的投资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
(4)社会性分权.社会性分权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方面的调整,包括:改革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等。
宪法学视野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1)论文_宪法学视野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1)论文

【论文摘要】中国社会现在处于历史的关键时刻,为求得社会治理的稳定需行善治并兴法治,在宪法层面检讨目前宪法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的不明确,重新梳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意义关乎重大。
本文从宏观的宪法学视角检视中央与地方分权所具有的宪政意义,对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展开制度上的想象与语词上的重构,期待能以宪法保留保障下的法律分权制来涵摄未来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并指待日后修宪能够弥补此缺憾。
【论文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单一制;民主集中制;地方自治;宪法保留【正文】一问题的提出中央与地方分权以及地方自治问题是最典型的宪法问题之一,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课题之一。
而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国家结构形式直接关系到国家职能的实现,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分裂,其是宪法对国家权利进行配置的重要方面,是宪法对公共权力进行纵向配置的形式。
它们涉及如何适当配置权力与资源以实现中央权威与地方自治的最佳平衡,以及国家如何在激励地方创新的同时确保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其他不利于国家政令统一的现象。
对此,许多国家的宪法与法律都扮演了核心角色。
而中国实施近代政治制度较晚,在宪法的制定者的理念里,没有意识到中央与地方分权问题重要性。
而当下中国的宪法学人也稍少顾及这一问题领域的研究。
中央与地方权力配置缺乏统一和严格的法律规范,这种状况往往导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混乱和政府资源的浪费,一方面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比较薄弱,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这些问题集中是控制与反控制、放权与收权的矛盾。
从我国现代化转型过程来看,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着这种客观存在的张力正在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一个巨大的历史契机。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土地幅员广阔,不能期待以中央一隅来有效治理全国。
我国一个省的人口与土地,在世界上已经相当于一个中等的国家。
可以想见,中国的治理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任务,仅在2008年的一系列的民族骚乱事件,我们就不得不沉思为何民族关系并不平和,整体性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治理更是如此。
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探析

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探析近年来,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一直是社会热点话题之一。
特别是在2023年,随着人们对自治权的需求日益增加,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愈加受到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析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以及探讨中央和地方如何实现合作与共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的定义和特点。
中央集权是指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区域的权力控制和领导,这种权力通常表现为决策权、执行权和授权权。
而地方自治则是指地方政府自行管理和发展自身事务、自主决策的权利。
这两种管理方式的特点各有不同,中央集权具有统一决策的优势,可以使政策执行更为高效,而地方自治则可以更好地照顾地方利益与需求,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一种复杂的博弈关系。
首先,中央集权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带来负面影响,例如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缺乏活力,且地方单位对政府行为难以接受。
另一方面,地方自治可能存在决策不协调的问题,导致政策执行效率低下,同时地方政府可能存在利益集团,导致贪腐和浪费等情况的产生,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
那么,如何改变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之间的博弈关系,实现合作与共赢呢?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是通过制定更具体,更有效的政策来平衡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力量。
例如,中央集权可以允许地方自治更多的决策和执行权,以满足地方需要,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加强自我约束,防止权力过度集中,确保政策执行的高效性。
此外,中央和地方之间还可以加强协作,共同制定发展计划和政策,实现利益的共享和协同发展。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地方的财政支持,以促进地方的发展和改善地区差距。
需要注意的是,财政支持应该基于公平和透明的原则,确保资源配置的公正和合理。
此外,应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地方的需求和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以更好地服务于整体发展。
总的来说,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和矛盾,而是一种复杂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论文

中央与地方关系论文摘要:古往今来,中央与地方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框架,科学地认识和总结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模式,对进一步推动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大有裨益。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1]。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们工作的关键之举,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各级政府部门欠有效协调,有些部门管得过多过细,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于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工作。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中国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关于“中央”和“地方”的界定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权衡是一个复杂的话题。
“一部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历史”。
[2]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始终贯穿一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中央与地方关系根植于一个国家的社会体制之中。
“中央”与“地方”概括集中了一国的政治、经济等事务的划分,对国家而言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地方”相对于“中央”而言,是处于“中央”领导协调下的国家行政区,“中央”亦是相对于“地方”而言,指国家权力、阶级利益等在整个国家之中的最高领导层。
“地方”是行政区,但“中央”并非行政区域,而是管辖、领导整个国家的最高级别的领导部门。
我国宪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是国家的一部分区域。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是中央与省级地方的关系。
我国的一个省(自治区),从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拥有的人口数量来看,平均都相当于国外一个国家。
相对于中央而言,省是最重要一级的地方;相对于省以下市(地)、县、乡而言,省执行着“准国家”的职能。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一个龙头的中国,它的省份和地方都需要跟随中央政府走。
而每个省或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优劣势和资源,与中央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
本文将讨论中国所面临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借此探讨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处于相对分裂状态。
在清朝时期,中央政府相对薄弱,地方官员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到了民国时期,中央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试图削弱地方政府的权利,收回省市的经济命脉和财政控制权。
在1949年成立的中国有朝气蓬勃地发展着,中央政府也努力将国家的各个地方联合在一起。
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与地方关系颠覆了。
地方政治领袖用自己的权力,来替代了中央政府,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实行了他们自己的规则和政治理念。
在1979年改革开放时期,中央政府开始放弃它对地方的权力控制,赋予更多的自由和自治权利。
现如今,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互利的。
中央与地方的现状在现代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
地方政府既可以利用中央政府的支持进行各项计划的实施,也可以通过实施自己的计划,为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做出贡献。
然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分配并不总是公平的。
在经济领域,中央政府通常控制着国内外贸易、金融和资源的分配。
而地方政府则承担着实施发展计划和投资的重任。
在中国的国家能源计划中,中央政府负责最大的电力生成和分配地区;而在各个省份,地方政府则负责其本地区的发电和分配。
在政治领域,地方政府通常是中央政府的执行剂和执法支持者。
然而,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地方政府的权力和影响力正在增长。
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能够增强中国的国情认识和国家统合力,同时也能够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尽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合作不能真正达到共赢的目标,但它的进展已经是非常显著的了。
中央最近宣布了一些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以削减地方上太多的自主权,让中央政府更好地管理国家。
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论文

21世纪的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摘要: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确切涵义是中央权力机构与地方权力机构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一个社会法定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分配关系。
构建面向21世纪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战略时应注意:继续稳步推进国家与社会分权;实现政治体系内部权力分配的集分平衡。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集权地方分权集分平衡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模式[1](一) 中央集权主义基本观点: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一体化。
核心:强调中央集权的集权和权威,强调中央政府在整个社会和控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意义:第一,中央集权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第二,有利于提高中央政府的权威,消除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第三,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特别是对后起国家的超越式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第四,有利于后现代国家走向现代化。
(二) 地方分权主义地方分权式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强调将国家的主要权力分散给各地方行使,中央政府主要管理一些全国性的重大事务。
核心:地方自治基本理论:民生主义地方权力固有说或地方权力让与说行政辅助理论(三) 均权主义均权主义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力分配上保持一种平衡的均势。
这种观点是综合以上中央集权式和地方分权式这两种模式基础上的发展,可以说是一种折中的办法。
这种观点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上,寻求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平衡和地方自治的合理性。
均权模式不否认权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集中与分散的重要性,但认为更重要的应是职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工与协调,只有如此,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才能在合理的职能关系基础上得到合理的解决。
二、设计和建构面向21世纪的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具体思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和发展,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结构和文化观念等方面的诸多变迁已经形成并可能进一步深化,政府系统的生存与发展不能无视这些重要的变化。
“现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已进入一个关键的发展期,我们应当设计和构造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体制框架,不断完善我国有自身特色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并为中国在21世纪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体制基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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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
摘要: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确切涵义是中央权力机构与地方权力机构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一个社会法定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分配关系。
构建面向21世纪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战略时应注意:继续稳步推进国家与社会分权;实现政治体系内部权力分配的集分平衡。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集权地方分权集分平衡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模式[1]
(一) 中央集权主义
基本观点: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一体化。
核心:强调中央集权的集权和权威,强调中央政府在整个社会和控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意义:
第一,中央集权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
第二,有利于提高中央政府的权威,消除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特别是对后起国家的超越式发展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第四,有利于后现代国家走向现代化。
(二) 地方分权主义
地方分权式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强调将国家的主要权力分散给各地方行使,中央政府主要管理一些全国性的重大事务。
核心:地方自治
基本理论:
民生主义
地方权力固有说或地方权力让与说
行政辅助理论
(三) 均权主义
均权主义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力分配上保持一种平衡的均势。
这种观点是综合以上中央集权式和地方分权式这两种模式基础上的发展,可以说是一种折
中的办法。
这种观点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上,寻求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平衡和地方自治的合理性。
均权模式不否认权力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集中与分散的重要性,但认为更重要的应是职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工与协调,只有如此,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才能在合理的职能关系基础上得到合理的解决。
二、设计和建构面向21世纪的新型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具体思路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和发展,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结构和文化观念等方面的诸多变迁已经形成并可能进一步深化,政府系统的生存与发展不能无视这些重要的变化。
“现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已进入一个关键的发展期,我们应当设计和构造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体制框架,不断完善我国有自身特色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并为中国在21世纪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体制基础”[2]。
对于这一点,已经形成共识。
但在对如何设计和建构新型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战略选择的问题上,则有不同的思路和看法。
纵观理论界有关如何设计和建构面向21世纪的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诸多讨论,其基本思路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
第一种思路是从资源问题入手建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合理框架。
主要的理由是,社会资源是社会发展的“血液”。
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变化实际是围绕这种“血液”的分配与流向展开的。
整个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的优化有赖于社会整个“造血机能”的强化,有赖于社会资源总量的增加。
因此,合理的选择应当从“造血”出发,来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并逐渐建立起更有力、更活跃的“造血”机制,达到中央和地方都有自己的“造血机制”或“造血机能”,促进社会资源总量的增加。
第二种思路是从法治的角度入手建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制度框架。
即以现行宪法为依据,制订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法》,使中央与地方在法治基础上形成新型的权利义务关系,变现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行政分权为法律分权[3]。
第三种思路是从调整行政权力的纵向结构入手来建立中央政府与次一级地方政府关系的新框架。
这种设想认为我国目前国务院的管理幅度过小,管理层级
过多。
我国应增设省级行政区,“中国的直辖市可以考虑增加到20个左右。
其中在5~10年内可以把下列城市升格为直辖市:武汉、西安、乌鲁木齐、南京、广州、沈阳等”[4](P387)。
持这种思路的主要理由是,中国现有的省区的数量偏少,各省行政幅度相差悬殊,有的辖地太大。
省辖区过大,助长了自成体系的经济分割发展模式。
使既得利益集团对社会效益的损害日益严重。
第四种思路是从合理分权的角度来建构新型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
主要是集权论(“中央本位论”)与分权论(“地方本位论”)之间的分歧。
“在中国大陆,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政治政党、社会组织敢于向共产党以及国家权威挑战,主要威胁是来自于共产党内部和国家机器内部的更具自我利益、自我意识、自治权力的日益坐大的某些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财力是极其有限的,中央领导人的权威性也相对削弱。
在应付地方政府各种挑战方面(既包括经济利益,又包括政治权力),中央拥有的惟一手段是频繁地撤换或调动地方领导人。
但是仅仅依靠这一传统的行政手段,而不是依靠健全的政治制度和稳定的财政关系,这是无法阻止和改变国家能力继续下降态势的。
庞大的国家机器内部的相互冲突,经济政治权力的分散化及多元化,严重削弱了国家能力。
国家能力迅速下降,反过来又加速中国经济与政治的多元化,成为未来中国发展的重要隐患”[5](P12)。
在肯定中央政府在市场经济转变中的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建立一种“中央集权--地方分权的混合体制”,以确保这一作用得以实现。
这一体制的基本原则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
“分权论”则认为,地方政府的行为不符合“邪恶假设”,即地方政府在本质上不会加剧经济波动,也不会导致经济不稳定。
所谓地方政府的“邪恶行为”并非分权改革所致,而是分权的不彻底和不规范所致。
在如何协调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具体思路上,首先要避免陷入理想主义的思维误区。
实际上,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建构与协调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而是一种动态的协调和平衡。
即使在相对限定的领域如政治和行政管理的分工关系方面,也要受到历史、地理、民族、人口、经济、文化、习俗等因素的影响而处于运动状态。
理性地建构面向21世纪的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合理结构,必须充分认识到中国国情的影响。
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央集权政治传统,以及现行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都是变革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重要先决条件。
从中国现代化转型过程来看,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张力,本身就具有
动态的合理性。
这种张力正在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一个巨大的历史契机。
总的来讲,执政党和国家权力机关要正视和重视这种客观存在的张力,根据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其需要,尊重文明演进的自然规律,通过制度化的途径主动促使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作出适应性变革。
三、在具体的战略选择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推进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分权。
权力运行具体表现为放权和收权。
在放权方面,国家应把本应属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权力交出来,还给它们,并把这种分权的成果制度化,实现政治体系权力的法定化。
“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是有限的,即政府必须以一种与市场经济兼容的产权运作方式来对企业进行干预,政府对企业的关系就转变为以产权谈判为主的权利整合关系,而这一政府权力的限度也最终得以制度化”[6]。
收权是指政府要真正履行政治权力行使主体的职能,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是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公共设施的投资者,收入分配的调节者,经济增长的稳定器,产业政策的制定者。
二是要逐步实现政治体系内部权力分配的集分平衡。
即实现政治权力在纵横两方面的合理分工,运行有序。
在横向上,处理好党、政、军三大政治权力行使主体的结构关系;在纵向上,关键是处理好行政权力的分配和运行关系。
注释:
[1]李明强.《地方政府学》P163.
[2]杨小云.对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几点思考[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
报.1996(3):24.
[3]刘小兵.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律思考[J].中国法学.1995(3):25.
[4]辛向阳.百年博奕--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100年[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
[5]王绍光,胡鞍钢.中国国家能力报告[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
[6]陈周旺.从放权到分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转型[J].求索.200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