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模仿的后果(一起干就没事吗? 别人犯错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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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教育讲座稿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稿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稿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某派出所的民警XXX,今天在这里给大家讲法制教育是我的荣幸,希望你能认真听,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和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共产主义新人,是关系到我们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关系到民族兴衰的大事。

在我们祖国正以日益强大昌盛的崭新姿态迈入21世纪,亿万青少年意气风发朝气蓬勃争做新世纪的主人的时候,我们也痛心地看到,有一部分青少年或由于教育方面的欠缺,或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或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或由于自控能力的不足小小年纪就以身试法,做了令自己抱恨终身,令亲人痛彻肺腑的事情,也给他人的社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和损失。

如果把青少年比做花朵,那么误入犯罪泥潭的青少年就是被严霜打蔫了的花朵;如果把未成年人比做小树,那么在罪与罚的边缘挣扎徘徊的未成年人就是被冰雹摧折了的小树。

全党、全社会都十分关注青少年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早在1979年中央八部委,(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劳动部、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就青少年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给中央作了《关于提请全党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作了转发,并明确指出:报告中反映的情况是当前广大群众极为关心切望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好这个问题。

中共中央于1985年又专门下发了通知,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以及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的任务。

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专门立法,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法律上解决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障问题。

可以说全社会为培养、教育下一代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总的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的主流是好的,广大的青少年正在健康成长,他们是可以信赖的一代,是大有希望的一代。

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

思想品德八年级上册第十课他们为什么会犯罪知识要点归纳

思想品德八年级上册第十课他们为什么会犯罪知识要点归纳

第十课他们为什么会犯罪,1. 违法的含义(P113),(1)违法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个人或者组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2)在法学上,对违法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违法是指一切违法,包括一般违法和犯罪在内;狭义的违法仅指一般违法,不包括犯罪在内。

所谓一般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行为。

2. 违法行为的类型。

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分为违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①违宪行为是指违反宪法的行为;②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③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④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

3. 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1)含义:犯罪是指触犯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它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

(2)基本特征:①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③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犯罪与非犯罪的标准。

4.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1)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犯罪,情节较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触犯法律不同,①民事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②行政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

犯罪是触犯了刑法(刑法及有关犯罪的法律)。

(3)处罚方法不同,①民事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行政违法要受到行政制裁。

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4)后果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只有行政后果,不剥夺受罚人的自由。

犯罪则后果严重,要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其他权利,剥夺受罚人的自由,甚至生命。

(5)二者都是违法行为,只是违反的法律不同。

(6)二者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是程度不同。

剽窃后果法律规定(3篇)

剽窃后果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剽窃作为一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其后果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围绕剽窃的后果、法律规定及启示进行探讨。

一、剽窃的定义剽窃,是指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以复制、抄袭、篡改等方式使用他人的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剽窃不仅损害了原作者的权益,也扰乱了社会公平正义。

二、剽窃的后果1. 经济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剽窃者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再使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2)赔偿损失:剽窃者应当赔偿原作者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原作品的价值等因素确定。

2.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剽窃法律规定1. 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剽窃行为有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剽窃他人作品,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2. 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有明确规定,剽窃他人专利,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也有规定,剽窃他人商标,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启示1.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国法律对剽窃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作为公民,我们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自觉抵制剽窃行为。

混淆行为的法律后果(3篇)

混淆行为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仿冒等手段,使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混淆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相关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从混淆行为的定义、法律依据、表现形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混淆行为的定义与法律依据1. 混淆行为的定义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假冒、仿冒等手段,使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混淆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2)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擅自使用他人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使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或者混淆。

2. 混淆行为的法律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该法第三条规定了混淆行为的具体情形,并对混淆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1. 假冒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是指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行为。

3. 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是指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

4. 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是指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使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或者混淆的行为。

四、混淆行为的法律后果1. 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仿造别人专利就是偷盗,因果报应详解[终稿]

仿造别人专利就是偷盗,因果报应详解[终稿]

仿造别人专利就是偷盗,因果报应详解[终稿] 仿造别人专利,就是偷盗,因果报应详解偷盗得贫穷果报,感召的是自然灾害。

佛家讲不偷盗是“不与取”。

在未经别人同意的情况下,仿造别人的专利,就是偷盗行为。

偷盗:偷盗是指在别人未允许的情况下,拿走属于别人的东西。

偷盗包括偷偷地做,也包括通过暴力、狡诈的语言、欺骗的手段等达到目的,也包括谎称拥有一些实际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指使另外一些人偷盗,同样也会得果报。

但偷盗罪不仅包括行为本身,而且包括偷盗意识的滋生。

佛家认为贫穷饥寒的人,是前世所作之恶业或偷盗行为的因果报应。

别人给喇嘛供养的微薄之物,以至寺庙佛殿或出家人周边的任何东西,都不许乱动取拿。

未经准许,俗人不得触摸佛像、佛经等法器、法物。

因果报应详解陀乐寺阿旺嘉措金刚上师佛法中的因果律内容很广,今天只跟大家讲因果报应。

因果报应,简单地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人的所有的痛苦都是因为业障即十恶业造成的,所有的快乐都是因为善业造成的。

一、业的分类业的释义是造作。

造作,即有意识的发起行动、活动、动作。

业可以是由身造作的,也可以是由口造作的,也有是由意造作的。

身口意三种业合称“三业”。

业的特性可以分为四支,即分别决定支、自身增长支、不作不遇支和作已不失支。

1(分别决定支:造作什么样的因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果。

善业的结果是善报,恶业的结果是恶报,这是因果律决定的,是不会改变的。

2(自身增长支:我们造的业如果没有消除的话,自身每天都会成倍增长。

今天造作的一种恶业,如果不消除的话,明天就会变成两种,后天就会变成四种,再过一天就会变成八种,再过一天就会变成十六种,余此类推。

善业自身同样也会每日增长。

如果人生气时,善业就不会增长;生气过度时,善业就会消失。

如果你对菩萨、上师生气,你一百劫中所造的善业都会消失。

同样,你如果对同门同修生气,就会消除一两天甚至是一两年的善业。

对一般人生气,你的善业虽不会消失,但也不会增长。

如果每天念诵《金刚萨埵百字明》二十一遍,所有恶业都增长不了。

不要盲目模仿的议论文优秀写作

不要盲目模仿的议论文优秀写作

不要盲目模仿的议论文优秀写作盲目的模仿别人会影响到我们对待事物的判断。

盲目模仿是要不得的。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要盲目模仿的议论文,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不要盲目模仿的议论文篇1“从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为现象。

通俗地解释就是“人云亦云”、“随大流”;大家都这么认为,我也就这么认为;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跟着这么做。

一位名叫福尔顿的物理学家,由于研究工作的需要,测量出固体氦的热传导度。

他运用的是新的测量方法,测出的结果比按传统理论计算的数字高出500倍。

福尔顿感到这个差距太大了,如果公布了它,难免会被人视为故意标新立异、哗众取宠,所以他就没有声张。

没过多久,美国的一位年轻科学家,在实验过程中也测出了固体氦的热传导度,测出的结果同福尔顿测出的完全一样。

这位年轻科学家公布了自己的测量结果以后,很快在科技界引起了广泛关注。

福尔顿听说后以追悔莫及的心情写道:如果当时我摘掉名为“习惯”的帽子,而戴上“创新”的帽子,那个年轻人就绝不可能抢走我的荣誉。

福尔顿的所谓“习惯的帽子”就是一种“从众心理”。

当初“101章光毛发再生剂”问世时,有人曾听一位老中医说起,其实这配方古来有之,他也一直在给病人用,可是他就没想到把配方转变为一种“商品”。

也许,这也正是企业家与手工艺人的区别所在。

有的人对“从众”持否定态度。

其实它具有有两重性:消极的一面是抑制个性发展,束缚思维,扼杀创造力,使人变得无主见和墨守成规;但也有积极的一面,即有助于学习他人的智慧经验,扩大视野,克服固执己见、盲目自信,修正自己的思维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烦恼如误会等。

不仅如此,在客现存在的公理与事实面前,有时我们也不得不“从众”。

如“母鸡会下蛋,公鸡不会下蛋”——这个众人承认的常识,谁能不从呢?在日常交往中,点头意味着肯定,摇头意味着否定,而这种肯定与否定的表示法在印度某地恰恰相反。

当你到该地时,若不“入乡随俗”,往往寸步难行。

因此,对“从众”这一社会心理和行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认为“从众”就是无主见,“墙上一棵草,风吹一边倒”。

一个人模仿一个人是什么心理学

一个人模仿一个人是什么心理学

一个人模仿一个人是什么心理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发现这样的现象:一个人有意或无意地模仿另一个人的行为、言语、态度甚至是思维方式。

这种模仿行为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心理学原理呢?首先,我们要明确模仿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从孩子模仿父母的言行举止,到学生模仿老师的解题思路,再到粉丝模仿偶像的穿着打扮,模仿无处不在。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模仿的动机和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学习和适应。

当我们面对一个新的环境或者任务时,模仿他人成功的经验和行为模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适应和掌握。

比如,一个新入职的员工可能会模仿资深同事的工作方式来提高自己的效率。

这是因为他人的行为被视为一种有效的示范,通过模仿,我们能够减少摸索的时间和错误,更快地达到目标。

另一个原因是寻求认同和归属。

人类是社会性动物,我们渴望被群体接纳和认同。

当我们模仿某个群体中大多数人的行为时,往往会觉得自己更能融入这个群体,从而获得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

例如,在一个时尚潮流的群体中,人们会互相模仿穿着风格,以显示自己是这个群体的一员。

此外,模仿还可能源于对榜样的崇拜和敬仰。

榜样通常具有令人钦佩的品质和成就,通过模仿他们的行为,我们希望能够接近他们的成功和优秀。

比如,很多运动员会模仿自己心目中的体育巨星的训练方法和比赛策略,以此激励自己不断进步。

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模仿是一种信息加工和学习的过程。

当我们观察到他人的行为时,我们的大脑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并将其转化为自己可以执行的动作模式。

这种模仿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的观察能力、注意力和记忆力。

然而,过度的模仿也可能带来一些问题。

如果一个人完全失去自我,盲目地模仿他人,可能会导致个性的丧失和自我认同的混乱。

比如,有些人过度追求模仿明星的外貌,甚至不惜通过整形手术来改变自己,却忽略了自身独特的魅力和价值。

另外,不健康的模仿还可能导致不良行为的传播。

例如,如果一个青少年模仿不良少年的抽烟、打架等行为,很容易陷入不良的生活习惯和违法犯罪的道路。

捏造事实法律后果(3篇)

捏造事实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捏造事实。

有些人可能是出于恶意,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来诽谤他人;有些人可能是出于误解,无意中说出了一些与事实不符的话。

然而,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捏造事实都可能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捏造事实的法律后果。

一、捏造事实的定义及表现捏造事实,是指故意编造与客观事实不符的信息,误导他人,造成他人合法权益受损的行为。

捏造事实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1. 编造虚假言论,诽谤他人;2. 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3. 编造虚假证据,伪造合同、票据等;4. 故意歪曲事实,误导公众。

二、捏造事实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捏造事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捏造事实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捏造事实的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捏造事实的行为,不得继续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赔偿损失:捏造事实的行为人应当赔偿因捏造事实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失赔偿等。

(3)消除影响:捏造事实的行为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因捏造事实给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

2. 刑事责任捏造事实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捏造事实的行为人可能构成以下罪名:(1)诽谤罪:捏造事实,捏造他人的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2)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捏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3. 行政责任捏造事实的行为,若情节轻微,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捏造事实的行为人可能受到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对捏造事实的行为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2)罚款:对捏造事实的行为人处以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对捏造事实的行为人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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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确立法,加强执法;净化社会环境;学校宣传法制教 育;父母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青少年自己要学法、知 法、守法,拒绝不良诱惑,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慎重交友。
三、一起干就没事吗(盲目从众、团伙犯罪)
这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一个数字:70%左右的青少年犯பைடு நூலகம்案件 是青少年组成团伙作案。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高的团伙犯罪率? 答案并不难找:在许多稚气未脱的青少年看来,“一起干不会有事 (盲目从众)”。一起干当真就没有事吗? 阅读115页的案情发布《他们都说一起干没事》
二、模仿的后果(盲目模仿)
影视作品或者电脑游戏为了吸引观众和用户,常常虚构一些极端 的行为、人物和情节。可是,我们的一些同龄人却错误地把这些 虚构的情节当成了现实,盲目模仿。要知道,盲目模仿是十分有 害的,会祸及自身。 阅读113页的案情发布《他真比警察聪明吗?》 看114页的法官忠告: 1,虚构;2,要明辨是非,不可盲目模仿;3,依靠非法手段获 利没有好下场;4,对影视作品应批判地吸收。 看114页的漫画园: 不要不辨是非的一味模仿,会做出越轨行为,误入歧途,掉进犯 罪的深渊。 对现实生活中的人也不要盲目模仿,要慎重交友。
四、别人犯错,我犯罪?(报复心理)
法律是武器,我们都应该学会使用这个武器保护自己。面对别人的侵权或 者伤害,我们如果不依靠法律这一武器,而是听任自己的自作主张,结果 可能是“别人犯错,我犯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报复心理作崇 而落个“别人犯错,我犯罪”的悲惨境地。要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一起干就没事吗(盲目从众、团伙犯罪)
阅读116页法官忠告:
犯罪动机: 1,在外界鼓动、唆使、胁迫 2,有的认为自己只是在旁边看看、说了一句话、动了 一次手,不应承担什么责任。 3,好奇、碍于情面、想试试自己的能力。 不管出于什么动机,不管有多少人,只要触犯了法律, 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黑体字: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鼓动、唆使、胁迫青少年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时,确实会讲一些诸如“这件事与你无关”、“出了事 不要你负责”之类的话,青少年往往会被这些话所迷惑,但要知道, 这些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面前什么作用也起不了。
阅读117页的案情发布《以牙还牙,错了吗?》 看118页王宜被判刑引起多方震动。 上面这些观点有法律依据吗?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断案? 虽然王宜的本意是将自己被抢走的钱要回来,但其采取的行 为超越了法律范围,侵犯了丁的生命健康权,应受到法律惩罚。 我们应支持和理解法院的判决,从中认识到青少年应该运用法律 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私 下报复行为。这种私下报复行为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阅读118页的法官忠告: 正确的做法是:向家长和老师报告,拨打110或者直接到公安机 关报案,让有关部门来教:
五、“黑客(hacker)”的下场(逞能好胜)
材料:2007年9月25日,轰动全国的“熊猫烧香”案子一审终结。 湖北省仙桃市法院分别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俊有期徒 刑四年,王磊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张顺有期徒刑二年,雷磊 有期徒刑一年。这一案例说明: 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遵守网德。 1,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无知、盲目模仿、盲目从众、报复心理、寻求刺激、逞能好胜等。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策略?
五、“黑客(hacker)”的下场(逞能好胜)
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在这上世界中,我们可以隐匿自己的身份 和年龄,可以摆脱面对交往中的许多顾虑。网络世界的这种特征, 使一些我们的同龄人误以为自己在这个虚拟世界的行为可以不负 法律责任,结果……在虚拟世界实施的行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阅读120页的案情发布《一位年轻“黑客”的教训》 “黑客”带来什么危害?我们可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危害:制做病毒,电脑死机,硬盘数据丢失,损坏硬盘,电脑瘫痪。 教训:未成年人应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不能因一时的寻求 刺激,逞能好胜导致犯罪。警示青少年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做遵纪守法的网络公民。
看116页的想一想: 1,孙友军前后言语的不同,说明他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 样的心理有什么危害? 是缺少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坚定的意志的表现。 危害:让他走上犯罪道路,助长他人违法犯罪行为,危害国 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利益,也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2,青少年喜爱聚会,热衷于群体户外活动。如何才能避免因为某 些“馊主意”的影响而使群体活动走上邪路?你能帮忙出出主意吗? 1,坚持自己的行为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 2,慎重交友,避免随意抽烟、喝酒、哄闹。 3,控制情绪,联想后果。 4,不去不适合青少年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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