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的不可译性和可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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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不可译性和可译性

赵云龙刘慧玲

翻译中遇到不可译性的问题是常有的事。翻译是搞语言文字的转换工作,所谓可译性和不可译性也完全是针对语言文字而官的。世界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共同特征形成了翻译中的可译性,而各区城民族因地理条件和文明程度等方面的迥异形成了讲言文字方面的隔腆性、冷僻性和不可理解性,也造成了翻译中的不可译性。本文从语言文化的角度谈谈翻译中的不可译性和可译性问题。

一、不可译性

在翻译过程中,原文的某些语言现象在译文中无法表达,属不可译性。不可译是语际转换中永远存在的一种现象.原因为任何语言都带有很大的实在性和局限性,它从来也没有考虑到如何翻译其他文化的问题。应该说翻译中语言本身出现不可译现象是完全正常的和客观的。

不可译性大致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译入语言缺乏对等的表达形式。一种语言用某一形式表达了语义场内的某一意义,同时表达了该形式的某些特征,而另一种语言又恰好缺乏相应的形式既能表达出该意义又能表达出所要求的该形式的某些特征,不可译的问题就必然会出现.这是不可译性产生的语言学原因。翻译中的绝对不可译现象一般都是与语言文字形式相关的一些现象。如下面的两句:

1) A: What makes a road broad?

B: The letter B.

2) A: Why is the letter D like a bad boy?

B: Because it makes ma mad.

句中“road,broad,ma,mad”不仅起一般词形的形式作用,而且是作为内容出现的.句中“road”,“broad”和“B”都无法译成汉语.如当英语语言形式本身充当内容时.不可译现象就可能出现.此外,还有与语言父字的形式特点有关的不可译现象。这类现象大多是利用语言文字的形式特点达到某种修辞效果。属于这类现象的有韵(尤其是头韵)、文字游戏(双关语)和某些实用意义等。汉语中那些依赖语言音形义结构的修辞手法(如双关、拆词、仿词等)几乎都是不可译的。如:好容易到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着去看.(鲁迅《故乡》)

At last the end of the year came,and one day mother told me that Runtu had come,and I flew to see him.(杨宪益、戴乃迭合译)

句中“好容易”实指“好不容易”,表示难言的渴望之情,这一修辞有习用性.是不可译的。

第二种是,译文语言缺乏应有的表达形式.就是说,原文表达的思想对译文语言来说完全是新的。一个民族运用了新的词汇表达新产生的思想,而另一个民族由于地理的或社会的原因,没有产生这种新概念、新思想,当他们需要翻译这个新的词汇时.必然会遇到不可译的问题。比如,英语的“illoetionaryaet”是个新词,既有“言外之意”又有“言语目的”的意思,还带“非言语活动”的含义。汉语中一时还没有相应的词来表达它。文化差异导致的非对应也是在语际翻译上导致难译性和不可译性的主要原因。原语中的指称对象在译语中不存在,不常见,不被注意。如“松”和“鹤”在汉语里可比喻长寿。相比之下,英语中就没有相应的隐喻。对英语接受者来说,“松”和“鹤”并不能引起与汉语接受者相同的联想.又如美国但语中称学者(如大学教授)为“egghead”,这在汉语中也找不到相应的形式和涵义。同样,中国的知识分子曾一度被污蔑为“奥老九”,如果脱离了当时的社会和文化背景,是很难理解这一称呼的含义的.这几个例子说明,语言之间存在着一些形式和内容都颇为独特,无法相互取代的符号,这使语言和文化间,出现了一些难以逾越的沟壑,严重障碍了彼此的交流.这是产生不可译的历史文化原因。

总的说来,不可译的东西并不等于没有确译的词句。众所周知,翻译就是把某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准确而完整地用另一种语言再现出来。那么,在翻译中不可准确地再现,就是不可译性。这就是说,确译与误译在于有没有准确、完整的再现,而不可译则在于可不可能达到准确、完整。

二、可译性

在各种语言中,共性是广泛存在的。语言之间的共性构成了可译性的基础。

l、可译性的理论依据

语言是思维的各种不同的工具和外壳,但是思维的基础是现实,思维是统一的,思维的规律是一样的,

不管人们所利用的语言如何不同,它们总是反映出实际生活,这就是说,各种不同的语言可以反映出同样的实际。因此,人们用一种语言表达出来的内容,也是可以用另外一种语言来表达的,这就是可译性的依据。

可译性当以它的思想内容为前提,某些形式上的个别因素在翻译时如能面面俱到,兼收并蓄,当然是最理想的,但不得已时也只好牺牲,不然会犯形式主义的毛病。这种牺牲事实上并不影响整个原文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因为翻译并不是简单地和机械地复制原文内各单独要素的总和,而是将它作为一个艺术整体来介绍的。

2、诗的可译性

诗歌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形式,也有人认为是文学作品的最高形式.有翻译家认为诗歌是根本无法翻译的,提出了诗歌的不可译理论(nontranslatabilityofpoetry).这种说法未免过于绝对化,是不符合实际的。各国的诗歌虽然所用的语言不同,但是诗人的灵感却是息息相通,并不受国界的限制的。只要对原诗的思想、感情、意境、韵味有深切的感受,引起心灵的共鸣,同时,对于本国语言及其韵律又能够很好地掌握,运用自如,那么把外国诗歌在保持原有的风味的前提下翻译过来(或把中国的诗歌翻译过去)并不是不可能的。当然,翻译诗歌应该把内容和形式统一起来。要在两种语言中体现同样的意境,要把诗的一切从一种语言植入另一种语言,要把原诗完善地传达给读者,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显然,汉诗中的字数限制,以及平仄、对偶等等,肯定是无法译成英文的。翻译时,决不能用逐字逐句地死译的方法,而应运用本国语言及其韵律之美,把原诗的思想、感情、意境及韵味等重新表现出来。也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再创作”。正如许渊冲先生所说:“译诗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等于原诗,也不能不留下再创造的痕迹。”他认为译诗不大存在可译性的间题,而只有可译度的问题。

3、习语的可译性

习语虽然是语言中的特殊材料,但它是全世界民族语言的一部分,是固定的、表达一定意义的语言成分,所以它在原文中的作用和一般语言材料没有什么不同,是同样具有可译性的。由于习语能最集中地体现一个民族的特点和各种修辞手段,在翻译时那些为一种语言的习语所特有而为另一种语言所不具备的不同表达手段和形式丁t寸上造成很困难,其中确有某些个别要素无法或难干用另一种语言传达。如汉语俗语:“孩儿离开娘,瓜儿离开秧”,字字相

对,匀称押韵,但直译成:“When a child leaves his mother,he is like a melon tron off the vine.”虽然把内容和形象都传达了,却失掉了原文的那种紧密对仗的形式和韵脚。尽管如此,我们仍不能轻率地得出习语是不可译的结论.有的习语孤立地处理是很难翻译的,但如果把个别成分看成其它成分、与整体相联系的东西,如果把这些习语和原文的内容结合起来看,我们还是可以在上下文用二定的语法和词汇材料来表达它们的。

4、文体的可译性

文体的可译性间题是我国翻译界长期争论而未得解决的问题。近年来著名的翻译家对这个问题意见仍有分歧,如翁显良先生认为文体是可译的,而周煦良则认为不可译.这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金是先生和奈达(Eugene Nida)合著的《论翻译》(On Translation)中的观点倾向于文可译的观点。该书第五章中强调文体对应(Stylistic Equivalenee)的重要性,甚至说“在高度创造性的文学作品中,文体的特性往往对于译文的是否被接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这一方面,文体的因素甚至比内容的忠实性更为重要。"(P98)但是,在另一方面,该书又强调译文的文体必须适应读者的吸收能力(Channel capacity of receptor),甚至说,同一篇文章,对于不同类型的读者对象,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译文.笔者认为,作者的论点是矛盾的。译文的文体究竟以何者为准.原文的文体?还是读者所接受的文体。该书的理论中未能做出正确的回答。

5、风格的可译性

风格的可译性也是翻译界长期有争论的,一方面传统上有时把一些名诗名著的风格说的神乎其神,给风格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另一方面有些原著的风格确实难以捕捉。所有的文章都是有风格的。至于风格文体的构成,诚然主要在于语言表现的特点.但又与作品的题材、主题和作者的思想感情息息相关。既然文章有风格,翻译时译者就应按忠实的原则,撇下自己的风格,使译文处处紧跟原著.以避免使自己的文字特色取代原菩的特色。就风格的构成的具体分析,是解决风格的可译性的理论基础。如果这些构成因素大体可译或荃本可译,风格的翻译便有了根据.钟如,讽刺作品几乎是无国界的.无论是以平易、淡泊清新为特征的分析性风格,还是以丰繁、绚丽、隐约为特征的综合性风格,都是操不同语言的读者所能感应的。就修辞来讲,风格的不可译者终归是少数,如诗歌的韵律、双关语等。绝大多数,例如比喻、借代、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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