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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版过敏原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第版过敏原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过敏原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编号:XX-02-001编制:食品安全小组审核:XXX批准:XXX2023年12月1日发布xxxx食品有限公司一、目的为了防止储存、生产等过程发生过敏原污染、交叉接触等,依据BRC 第8版全球食品安全标准、FSSC22023标准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二、xxxx过敏原辨认清单三、过敏原风险评估三、过敏源控制程序1、目的建立过敏源控制程序,通过从源头上进行控制、过敏源物质的运送、过敏源物质的入库贮存及生产工艺和生产环节中的消毒工序控制等,避免交叉污染,减少将公认的过敏物质转移到食品的机会,保证食品安全,从而保护公众健康。

2、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用于生产的所有原料及辅料中过敏源的控制过程,合用于采购、储运、生产前生产计划的下达、工艺标准的制定和生产全过程。

3、术语3.1 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映。

3.2 过敏源:在某些敏感的个体身上引起威胁生命的过敏反映,诱发过敏反映的抗原称为过敏源。

如过敏性休克的一类食品。

4、职责:4.1 采购部负责原料采购时过敏源的控制。

4.2 仓储管理部负责原料储存时过敏源的控制。

4.3 生产科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的控制。

4.4 品管科负责建立公司原辅料含过敏源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源信息。

5、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5.1 常见的过敏源种类如下:5.1.1吸入式过敏源:如花粉、柳絮、粉尘、螨虫、动物皮屑、油烟、油漆、汽车尾气、煤气、香烟等。

5.1.2食入式过敏源清单:发水、洗洁精、染发剂、肥皂、化纤用品、塑料、金属饰品(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细菌、霉菌、病毒、寄生虫等。

5.1.4 注射式过敏原:如青霉素、链霉素、异种血清等。

5.1.5 自身组织抗原:精神紧张、工作压力、受微生物感染、电离幅射、烧伤等生物、理化因素影响而使结构或组成发生改变的自身组织抗原,以及由于外伤或感染而释放的自身隐蔽抗原,也可成为过敏源。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编制:审核:批准: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实施日期:2017年1月30日过敏原控制程序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二、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1.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 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

HACCP过敏原控制程序

HACCP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XXXXXXXXX编制:XXX审核:XXX批准:XXXXXXXXXXXXXXXXXX发布实施日期: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1、目的以防范过敏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确保食品安全而制定过敏原的控制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与食品安全体系中的过敏性食品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等所有活动。

3、定义过敏原:是指有导致特定的过敏人群消费时产生的化学性危害的某种或某类食品原料。

过敏人群:是指对特定的某种或某类食品原料产生过敏性反应的人。

预防措施:用来控制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它方面的措施。

4、职责4.1 HACCP小组:收集过敏原控制所需文献资料,过敏原危害的分析和评估4.2品管开发部:供方产品资料的收集、原料接收的标准、过敏原的控制的检查、过敏人群资料的收集及过敏原相关的技术标准、文献的收集汇总。

4.3生产部: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交叉污染的预防或异常情况收集、对盛装过过敏性食物的工器具的清洗和消毒。

4.4采购部:负责原辅料过敏原成分的提供4.5财务部:过源性食物储存和保管,以及储存区域的划分。

5、控制程序5.1原材料5.1.1原材料供应商及原材料的接收:(1)供应商需向公司提供原料规格书;(2)公司品管部需清楚的在规格书中标注含有的过敏原的成分;(3)供应商产品配方有任何改变都要事先通知公司。

(4)不要采购再生的(回收的、重复激活的)配料或油。

(5)保证运输车辆,卡板等无过敏原的残留。

5.1.2原料的贮存:(1)使用有清晰标记的贮存容器;(2)过敏性原料分开放置;(3)严密监视外源性过敏原物质;(4)对过敏原采用专门的贮存区域。

5.2生产加工5.2.1合理的计划:(1) 换产品生产之前要清洗设备;(2) 通过合理的计划尽可能减少生产过敏性的产品时的产品品种的改变;5.2.2防止产品交叉污染:(1)为员工建立明确的标准操作程序;(2)工作时,在指定场所分不同时间段进行操作,防止加工过程中的产品间的交叉污染;(3)应考虑产品包装时的交叉污染;5.3设备与卫生:5.3.1 合理的清洗:。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201700002编制:审核:批准: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实施日期:2017 年 1 月30 日过敏原控制程序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二、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1. 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 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 .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 .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1 .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 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 .欧盟2003/89/EC 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 %,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 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识别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过敏原,并实施有效的控制,以预防过敏原的交叉污染或对产品的污染。

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交付过程中过敏原的识别和控制。

3.术语3.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3.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原4.职责和权限4.1采购部负责原辅料采购时过敏源的控制;4.2 交付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源的控制;4.3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的控制;4.4 品保部负责建立过敏源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源信息。

5.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5.1 主要的过敏源清单:5.1.1美国“八大类”:(1)牛奶;(2)蛋;(3)花生;(4)坚果(如杏仁、腰果、核桃);(5)鱼类(如鳕鱼、比目鱼);(6)贝类(如蟹类、龙虾、虾子);(7)大豆;(8)麦5.1.2欧盟认定的主要的过敏物有大概十四种:(1)花生及其制品:烘烤花生,花生酱,花生粉,花生油,落花生;(2)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小虾,螃蟹,龙虾,小龙虾;(3)鱼类及其制品:狼鲈,鲣鱼,比目鱼,金枪鱼,凤尾鱼,鳕鱼,鲑鱼,鱼油,鱼明胶,鱼粉,鱼肉;(4)蛋类及其制品:蛋清,蛋黄,卵蛋白脂,卵白蛋白,溶菌酶,卵粘蛋白,蛋磷脂;(5)(树)坚果类及其制品:杏仁,榛子,胡桃,腰果,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坚果,澳大利亚坚果,及昆士兰坚果,坚果油;(6)乳及其制品(包括乳糖):脱脂乳,奶油,乳脂肪,酪乳,干酪素,酪蛋白酸盐,乳清,凝乳,干酪,稀奶油,酸奶,乳白蛋白,乳糖;(7)大豆及其制品:大豆蛋白,组织化或水解植物蛋白,大豆零食,大豆粉,大豆磷脂,大豆油,酱油(大豆制),日本豆面酱,豆腐,生育酚(维生素E),植物甾醇类;(8)含谷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含谷蛋白谷物的完整清单: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远古硬质小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9)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例如亚硫酸钠代谢物,酸式亚硫酸钠,二氧化硫;(10)芹菜及其制品:芹菜籽,块根芹,芹菜油,芹菜叶,芹菜浸提香油精;(11)芝麻籽及其制品:芝麻籽,芝麻油,芝麻酱;(12)芥末及其制品:芥末籽,芥末油,芥末浸提树脂油,芥末粉;(13)羽扇豆及其制品:羽扇豆粉,羽扇豆籽;(14)软体动物及其制品:蛤,扇贝,牡蛎,蚌类,章鱼,蜗牛等。

食品企业中的过敏原控制

食品企业中的过敏原控制

质量控制食品企业中的过敏原控制徐 静(杭州纽曲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0014)摘 要:过敏反应可能会导致人体出现轻微不适,如皮肤瘙痒或轻度的消化不良,也可能引发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甚至休克。

因此,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进行过敏原控制,以确保消费者的安全。

本文对食品过敏原进行简单介绍,并探讨了食品企业过敏原控制方法,以加强食品企业相关人员对过敏原控制的认识,从而打造更安全、更值得信赖的食品供应链,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关键词:食品;加工企业;过敏原控Allergen Control in Food EnterprisesXU Jing(Hangzhou Newquxing Biotechnology Co., Ltd., Hangzhou 310014, China) Abstract: Allergic reactions may cause mild discomfort in the human body, such as skin itching or mild indigestion, and may also lead to serious allergic reactions, such as difficulty breathing, decreased blood pressure, and even shock. Therefore, food companies must strictly control allergens during the production process to ensure consumer safety. This article provides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scammed allergens and explores the methods of allergen control in food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enhance the understanding of allergen control among relevant personnel in food enterprises, and to create a safer and more trustworthy food supply chain to protect consumer health.Keywords: food; processing enterprise; allergen control近年来,随着过敏人群数量的增加和人们对过敏性反应关注度提高,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过敏原的控制,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满足市场的需求。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

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编号:201700002编制:审核:批准:安徽顶味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实施日期:2017年1月30日过敏原控制程序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二、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三、术语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四、职责:1.技术质检部负责建立过敏原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原信息,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2.生产部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原的控制管理。

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

4.综管部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5.市场部负责涉过敏原产品的销售跟踪和协助产品召回。

五、内容和工作程序1.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 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2.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 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 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 年时间。

3.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

过敏原控制程序

过敏原控制程序

P-8809-004-1A 食品中过敏源的控制程序食品中过敏源的控制程序1、目的以防范过敏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确保食品安全而制定过敏源的控制程序。

2、范围海产品类3、控制程序3.1原辅料的采购◆原辅料的采购必须依《原料采购计划》执行采购。

◆选定合格供应商。

3.2原料接收◆国外原料经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检验检疫卫生证明》方可接收入厂,入厂后由IQC人员依标准执行验收计划。

对出现含有过敏源的原料进行标识、隔离。

◆国内原料由合格固定供应商提供,要求原料来源于国家允许捕捞无污染海域捕捞的,并出具不含过敏源证明。

原料进厂后由IQC人员依标准执行验收计划。

拒收任何一批含过敏源的原料。

3.3辅料接收(调味料、添加剂)◆国内辅料(调味料、添加剂)要求由固定供应提供并附带合格证明,拒收任何一批含有过敏源的调味料(添加剂)。

◆国外辅料(调味料、添加剂)经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检验检疫卫生证明》方可接收入厂。

3.4生产过程控制3.4.1防止交叉污染◆避免同时生产两种以上的产品,尤其是有可能产生过敏源的产品(如蟹、虾、贝壳类)同时加工;◆当生产易产生过敏源产品结束时,要求对设备、工器具等加工设施进行彻底清洗,避免过敏源的残留。

3.4.2加工控制◆当加工易产生毒素的产品时,须对每个步骤进行分析,控制加工的累积时间、暴露环境温度;◆当加工需调味的产品时,要求所添加的调味料、添加剂必须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及客户标准进行添加,尤其是防腐剂、色素、甜蜜素等敏感添加剂要有更严格的控制措施。

◆当生产易产生毒素的产品时,要求每批成品须检测毒素含量。

如鲭鱼产品其组胺毒素须控制在≤50ppm。

3.5标签标识◆鱼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名称。

◆当产品有可能或依客户允许含有过敏源时,则在食品标签成份表后注明过敏源的标示,以供消费者可明显识别。

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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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原控制程序
QFSP-28 A/0
1.目的
为保证公司产品的食用安全,实现过敏原的全流程管理控制,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项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含过敏原产品、与含过敏原产品共用生产设备或同一生产场所加工出来的产品和外来潜在过敏原风险的管理控制,对过敏原的识别、供应商审核评估、原辅料贮存处理、生产加工返工、产品包装和产品标识进行全流程管理。

3.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监督生产现场过敏原控制的执行落实,制订过敏原目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

3.2品质部负责审核产品标签标识内容,确保符合我国及产
品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法规要求。

3.3业务部负责原辅料供应商的过敏原管理的审核评估。

3.4生产部负责含生产区域过敏原交叉接触的预防控制,含过敏原的产品的生产策划和实现。

3.5办公室负责员工过敏原知识培训和考核(纳入安全培训范畴),提升员工过敏原意识。

3.6 品质部负责提供过敏原管理控制的技术支持(如过敏原残留验证)。

4. 内容
4.1 过敏原的识别
4.1.1根据我国和产品销售国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过敏原控制清单》(见附录A),并适时更新控制清单,实现对公司产品和原辅料的过敏原完整识别,确定公司产品和原辅料含有的过敏原成分和可能的过敏原风险。

4.1.2过敏原危害评估应包含在公司HACCP计划危害分析过程中。

过敏原评估应包括产品原料、辅料、加工助剂和包装材料,了解其原料组成,并评估是否在《过敏原控制清单》
内。

4.2 供应商审核批准
4.2.1过敏原控制管理评审应纳入公司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中。

相关供应商应提供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计划以及记录,确保其过敏原管理控制能力。

4.2.2 供应商审核应包括临时或紧急使用的供应商,临时采购合同或协议应有涉过敏原成分声明的内容,保证采购产品不含有未经宣布的过敏原成分。

4.2.3通过原辅料供应商加工现场调查等方式验证供应商过敏原控制计划实施效果。

涉过敏原成分审核结果应妥善保存,同时反馈到食品安全小组。

4.3 过敏原的隔离预防
4.3.1 过敏原原料单独设立收货和储存区域,并安排过敏原原料单独使用的容器和相关操作工具。

4.3.2含过敏原的原辅料应清晰识别,包装可靠妥当,不至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毁坏。

原料接收时应检查包装完好性,并做好记录,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

4.3.3 做好仓管员管理工作:接触过敏物质仓管员尽量使用可清晰识别的独立的工作服、工作鞋和发网及帽子等。

接触过敏原的衣帽鞋应和其他衣帽鞋分隔开来彻底清洗。

4.3.4含过敏原物料在搬运过程必须加以遮盖保护,并具有清楚可见的标识。

含过敏原的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过敏原的人员应重新设计其交通模式,避免交叉接触。

4.3.5含过敏原产品和非过敏原产品应在单独生产场所或单独生产设备进行加工;条件不允许时,应利用物理屏障进行隔离,并给以颜色编码的标识加以区别。

洁净区内产品混合、包装工序等在独立区域进行,设计专门管道避免空气系统等引入的过敏原风险。

4.4 设备清洁
4.4.1 制订公司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时应考虑过敏原物质的去除,清洗工艺应能彻底清洗祛除生产线上残留的过敏原物质。

4.4.2 公司清洁工艺验证项目应包含过敏原残留的验证。

应制定验证程序文件,包含生产线过敏原残留分析、关键控制
点、取样方法、清洁验收标准、过敏原检测标准等内容。

4.4.3 含过敏原产品的生产转换,应做好设备特别是共用设备的清洁工作,做好相应清洗记录和检查记录,防止过敏原残留导致交叉污染。

4.4.4 生产开机前,应检查是否符合产品排序与清洁要求、设备检查标牌上清洁记录是否完整进行监测。

确保过敏原不会带入下一批原料或产品中。

4.4.5查看设备检查记录发现存在不符合清洁程序情况,应在开始生产前按程序规定重新清洁,应对所有受影响的原料或产品实施“隔离”。

质量部应评估受影响批次产品的过敏原含量,采取加注过敏原成分声称措施处理。

4.4.6 清洁记录应实行月检制度,并根据半成品或终产品过敏原检测结果、清洁监测结果进行清洁工艺有效性和符合性评估。

对清洁工艺实行持续改进以及再验证。

4.5 产品标签
4.5.1 公司产品标签管理程序应包含过敏原声称内容审查。

过敏原必须加注标签,过敏原声称内容和形式应符合相关国
家法律法规要求,并保证标签清楚传达所有过敏原,使用通用名称作为过敏原标识。

4.5.2 过敏原声称范围应包括含过敏原成分的产品,还有同一生产线或生产环境下可能含过敏原成分的产品。

出口销售产品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对声称的过敏原种类进行识别审核,加以调整。

4.5.3 公司实施包装/标签检查程序,查阅包材接收记录和查看含过敏原产品标签验证包装材料上的配料声明和任何警示性标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4.6 员工意识
4.6.1 员工具备足够的过敏原知识是预防过交叉污染的重要部分。

公司HACCP培训和安全培训计划应包括过敏原培训内容。

做好过敏原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予以妥善保存。

4.6.2 公司须确保直接接触或者间接接触过敏原员工了解工厂所涉及使用的过敏原成分,在此同时针对员工岗位职责进行不同水平的过敏原培训,组织相应考核以保证关键岗位员工熟悉操作规范。

4.6.3 公司应抽调员工面谈评估过敏原意识水平,查阅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确保过敏原培训得到有效落实。

4.7 过敏原计划的评估改进
4.7.1 评估过敏原管理执行情况应该包含在公司FSSC周期性评估范围内。

食品安全小组应根据公司产品过敏原含量检测报告、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和公司内外反应信息对过敏原管理执行效果进行正确评估,并转化为书面记录。

4.7.2 食品安全小组根据之前过敏原控制计划执行效果信息,结合公司产品和工厂变化情况,适时对监控体系进行更新,并给予记录。

5.相关文件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接触表面的卫生控制》
《HACCP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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