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旅游经营
新旅游法全文和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内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旅游法对旅游行业的影响与意义

提升导游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专业知识
旅游法要求导游必须具备丰富的旅游专业知识,包括历史、 文化、地理、民俗等方面的知识,以便更好地为游客提供讲 解服务。
服务技能
旅游法强调导游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技能,包括沟通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以便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和 期望。
导游权益保障和激励机制
权益保障
加强合作与共赢
旅游企业之间应加强合作 ,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 补,共同应对市场挑战和 促进行业发展。
04
旅游法对导游队伍建 设的推动
导游资格认证及培训制度完善
导游资格认证制度
旅游法规定了导游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认证才能从事导游工作,确保了导游队伍的 专业性和素质。
培训制度
旅游法要求导游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包括专业知识、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 的培训,提高了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加强监管力度,防止过度开发破坏
1 2 3
严格旅游项目审批
旅游法要求加强对旅游项目审批的监管力度,防 止不符合规划要求、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上马。
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旅游法要求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欺 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维护游客的合法 权益。
加强旅游资源保护
旅游法要求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力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过度开发和破坏行为,确保旅游资源 的可持续利用。
明确旅游资源定义
旅游法规定了旅游资源的范围,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 、历史文化遗产、民族风情、科学技术成果等,为旅游资 源的分类提供了依据。
制定旅游资源评价标准
旅游法要求制定旅游资源评价标准,对旅游资源进行客观 、科学的评价,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供指导。
建立旅游资源档案
旅游法全文与解读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旅游法》总则

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第四条】
社会 效益
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 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气象局、铁路局、民航
局、文物局、中医药局、扶贫办共28个部门组成,旅游局为牵头单位。
(2014.9)
国务院
Safe Healthy Hygienic Convenient
【第七条】 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
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旅游局、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
举例 《宪法》 《合同法》、《旅游法》 《旅行社条例》 《山西省旅游条例》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法规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旅游法》10章
29 19 16 11 8 8 7 8
4
2
1 2 3 4
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旅游者
经济 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 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奖励。【第五条】
旅游法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法律责任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第九十五条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
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第九十六条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四、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第九十七条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五、旅行社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九十八条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旅游法》旅游经营

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 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 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旅游 安全 环境 【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 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 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第一百条】
三、旅游景区设立与经营
4
景区,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游览服务、有明确的管理界限的场所或者区域。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章 旅游经营
旅行社(28-35) 景区(42-45)
29
导游领队 (36-41)
其他旅游经营者 (46-56)
一、旅行社设立与经营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全省共有旅行社854家 其中出境游组团社92家 赴台游组团社9家。
8
——山西旅游政务网
旅行社设立条件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法律责任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问答一、旅游法的适用规定?答:1.本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旅游法作为国内法,其效力仅限于我国境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活动。
2.本法适用的主体行为范围。
旅游法规范和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从事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一类是为这些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国家支持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的规定有哪些?答:1、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
2、国家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
3、国家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对旅游经营者遵守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答:主要包括:一是诚信经营,即在经营活动中应以诚信为本,公平确定与交易对方的权利义务,讲求信用,严格履行合同;二是公平竞争,即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公平对待竞争对手,不得以虚假宣传、假冒他人标识、进行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三是承担社会责任,即旅游经营者在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的基础上,为实现自身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道德规范、商业伦理方面应承担包括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维护职工权益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责任;四是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满足旅游者参与旅游活动的基本需求和保障。
四、什么是旅游者的自主选择权?答: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和服务时,享有与旅游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
一是自主选择价格合理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即使是在已事先设计好的旅游服务格式合同中,旅游者也应当允许、尊重和保护旅游者的自主选择权。
如旅游者不希望参加旅游产品中的某类项目,旅游经营者应当同意,不得强迫其购买。
二是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
有的旅游经营者往往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以旅游者需要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已没有名额等为由,推荐价格更高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有的旅游经营者在未达到约定的人数不能出团时,未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擅自张旅游者转团、并团,甚至卖团,从而损害了旅游者的自主选择权。
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旅游法全文及解读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一、前言旅游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是人们放松身心,增长见闻的重要方式,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了保障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于201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
以下是对旅游法全文的介绍和解读。
二、旅游法全文分析1. 旅游条例总则(第1-5条)旅游法第一条提出了旅游的基本定义和旅游市场管理的宗旨,第二条规定了旅游市场管理的基本原则,强调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第三条明确了旅游市场主体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第四条规定了旅游市场开展的基本方式,第五条提出了旅游市场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2. 旅游条例的旅游服务者有关规定(第6-15条)旅游法第六条规定了旅游服务者的身份和范围,第七条规定了旅游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提供具体、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提供每个旅游产品的来龙去脉、参团人数、成团人数、费用等详细信息,维护团队的集体利益,提供安全的旅游服务等。
此外,第八条到第十一条详细规定了旅游服务者的责任、义务和约束,主要包括:旅游服务者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安全、有序的旅游服务,保证旅游服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旅游服务的信息和咨询,规范其行为,在旅游行为中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旅游条例消费者有关规定(第16-24条)旅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使得消费者在旅游活动中拥有了商家的保护,使得市场发展更加健康。
第十七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消费者有权知情、选择、平等、有序参与旅游活动等。
除此之外,第十八条到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消费者的保护和权利,包括消费者对旅游服务质量和费用的监督、现场报警和求助、旅游行为中的安全等。
4. 旅游条例旅行社有关规定(第25-33条)旅游法第25条规定了旅行社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范围,第26条到第31条规定了旅行社的业务所涉及的保险、合同、责任等问题,规定服务的质量、安全和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