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把好公文审核五关提高公文处理质量

把好公文审核五关提高公文处理质量第一篇:把好公文审核五关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公文是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
公文处理是政府部门办公厅(室)的一项重要工作。
而公文处理的一个极其重要环节就是公文核稿。
公文的核稿把关工作,就是要为领导及时审阅和妥善处理公文、正确决策和果断抉择奠定良好的基础。
如果审核把关不严,往往直接影响公文的质量和行文的不规范,影响领导的正确决策和行政的效率。
因此,做好公文处理过程中的核稿把关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心全意为领导决策服务,是秘书工作的重要任务。
如何做好公文的核稿把关工作呢?第一,在对公文进行核稿把关时,应当依据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原则和要求,并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从全局出发,仔细审核、客观分析,对公文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
具体来说要重点把好四关:即体例格式关、行文关、政策法规关、文字关。
(一)把好公文格式关。
为了使公文规范化,必须按《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体例格式行文。
首先要弄清楚所核稿公文的体例是规范性公文、指令性公文、指导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公布性公文、商洽性公文、报请性公文,还是记录性公文。
其次,要对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公文的组成要素,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全部认真审核一遍,不能认为这些不重要,没有涉及公文的核心内容就一带而过。
(二)把好公文行文关。
根据发文机关与受文机关之间的组织关系、发文机关的职权范围和公文的运行方向来把好公文的行文关。
一是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尽可能不发,以减少发文,提高行政效率;二是把好行文关的关键就是要正确确定和使用公文文种。
公文文种的确定和使用,一要按照公文管理法规的统一规定确定和使用,不能乱起名称;二要依据发文机关的权限,不可超越职权;三要依据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确定和使用;四要依据行文的具体目的和要求确定、使用。
县委各科室工作职责

县委综合科工作职责一、负责县委机关公文的办理,主要承担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和《办公室通报》的起草、审核、把关、印制工作。
二、负责县委领导讲话、汇报、总结、经验材料等各类综合材料的组织起草。
三、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负责办公室文件的登记、保存,保证不损坏、不丢失、不泄密。
五、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信息中心工作职责一、及时、准确、全面、经常地向上级党委报送本县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实行全天候信息联络,确保紧急信息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编发工作,为县委领导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和决策参考。
三、负责全县党委系统信息人员的联络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以《邢台县信息》为阵地刊发基层信息,实现信息的相互交流和共享,进而起到县委对基层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四、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委督查室工作职责县委督查室的工作重点是协助党委和党委领导同志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和县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及时进行分析汇总,作出阶段性的评估,向县委进行综合反馈。
二、承办上级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以及新闻单位对本地、本部门重要批评稿件查纠情况的落实。
三、围绕上级党委和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内刊编辑,重点选择对全局有指导意义或上级党委关注的重大问题编发《督查通报》,严禁出现政治性、政策性和文字性错误。
县委机要、保密局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县密码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传输、办理同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密码电报及内部明电。
二、负责全县密码的装备、使用、管理,组织查处全县密码失泄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确保密码安全及通信畅通。
四、负责全县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印刷、复制等行业的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工作。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

公文审核制度具体内容前言公文审核制度是指在公文起草、修改完毕后进行综合审查的制度,它是保障公文质量、规范公文文化的重要手段。
我们公司为了强化公文审核制度的管理,提高公文写作质量,特制定了以下具体内容。
一、公文起草要求1.标题醒目:公文的题目应为简洁、明确、准确的字词或句子,讲述公文的主要内容。
2.合规格式:公文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题字号以及行文格式都需要严格遵守。
3.知己知彼:加强研究、了解对方的信息,有利于公文的起草。
4.填写完整资料:涉及到的部门、人员等必须填写详细清楚。
二、公文修改流程1.签批领导:公文首部需要填写来文的领导姓名、职务、部门,并由公文领导做出审核意见。
2.核对归档:公文审核意见后,还需确认稿件内容是否规范、完整,才能进行归档。
3.纠错处理:公文有错漏之处,应尽快及时更正,确保公文准确无误。
三、公文审核人员职责1.把握审核标准:严格要求公文的章法及格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精细把控细节:对于公文中的语言、词汇、标点要求精细、准确、清晰。
3.严格把控时间节点:保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公文审核,确保文件的顺利发出。
四、公文审核制度领导责任1.审核方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方针,建立审核制度流程,确保公文审核全面、严格、重要。
2.建立审核机构:组建审核人员团体,负责公文的审核、修改和归档等工作。
五、公文审核制度落实与完善1.及时完善: 针对审核中的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制度。
2.实施效果考核:对每个流程进行完善后及时评估,找到并解决审核工作中的问题。
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审核质量。
结束语公文审核制度确保了公司公文质量、效率和速度工作的标准化,它也是公司需要重视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建和流程,确保审核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针对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公文的质量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公司的公文不断完善,不断提高。
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县委办公室的公文发布工作,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流程。
二、审核把关流程县委办公室的公文审核把关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起草环节2.审核环节3.签发环节2.1 起草环节起草环节通常由具体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他们需要认真收集和研究相关材料和背景,书写公文草稿。
在起草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准确把握文件主题,明确书写目标和要求。
•严格按照规范格式进行排版,包括文件类型、公文编号、主体、正文等等。
•逐句逐字地进行校对和修改,保证信息准确。
2.2 审核环节审核环节是整个公文审核把关过程的核心。
此环节通常由秘书处、法制办公室等部门的专业人员负责。
对于每一份公文,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进入下一步流程。
具体的审核工作包括:•对于公文的主题、格式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
•确认公文的各项信息的完整性,避免误导甚至不实。
•在审核的过程中,代表县委办公室的立场和形象。
2.3 签发环节签发环节是公文由本部门向上级单位正式提交的过程。
签发通常由县委办公室主任或者其工作人员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根据审核结果处理签发意见并确定征询意见的范畴。
•签发公文和附件,对电子稿件进行审洲并打印出正本、副本和抄送件等等。
•最终提交给上级单位并通报下级各部门。
三、责任分工公文审核把关的责任分工包括以下方面:1.立项落实。
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同时与秘书处、法制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协同配合。
2.起草环节。
由各部门派遣专业人员进行。
3.审核环节。
由秘书处、法制办公室等专业人员负责审查。
4.签发环节。
有县委办公室主任或其工作人员负责。
四、质量控制针对公文审核把关的质量控制,在审核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文件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具体包括:•对公文的主题和声明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展开起草工作。
•正式的文件是不能有任何遗漏和错误的,审核中注意各种信息是否完备、合适和真实,有利于符合预期的文件顺畅通过。
县委办公室公文办理制度

县委办公室公文办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公文处理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一)上级机关来文。
包括中央、省委、市委和其他上级机关来文中需办理的文件。
(二)同级机关来文。
包括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其党组和县纪委的请示、报告。
(三)下级机关来文。
包括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县委办公室的请示、报告。
(四)不相隶属机关来文。
包括各类通知、函。
(五)以上四类机关抄送(报)文件、材料。
(六)其他需要办理的文件。
二、办理程序(一)签收。
各类来文由办公室秘书科外收发和内收发工作人员签收、登记。
1.收到有关公文要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给发文方以凭据。
2.签收公文要逐件清点,重要公文要逐件逐页查点,查对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无误时才能签收。
3.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4.有下列情况的,一般不予签收,退回报文单位:(1)报文内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2)所请事项不属县委、县委办公室办理事项的请示类文件。
(3)公文格式、内容上有明显错漏的。
(4)请示中涉及其他单位、部门,且没有就请示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又未作详细书面说明的。
(5)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的。
(6)请示类公文同时主送其他机关的。
报文单位在上报公文时一般应同时将相关依据、背景材料连同公文一并上报。
5.收到公文后,应将公文的标题、密级、等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主送机关、分发范围、份数、序号、收文时间等进行逐项登记。
(二)办理。
阅知件办理:收文后登记并粘贴文件处理笺,交秘书科科长拟定初步办理意见,送分管文秘副主任拟定需传阅的领导及相关部门,先传阅办公室主任,再传阅其他领导及相关部门,一般按职务高低及部门顺序进行传阅。
传阅完毕后及时收回,核对传阅范围和传阅领导后,收回保管。
处理件办理:分为密件、急件、请示报告件、重要件、普通1.密件办理流程(1)签收后登记并粘贴文件处理笺,文件类别标注“1”,使用黑色文件夹,立即送分管文秘副主任签批,根据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办理。
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

《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审核制度•把关制度•审批制度•监督制度目录01审核制度明确公文审核涉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通知、函件等。
对涉及全县重大事项的公文,如招商引资、政策制定等,需提交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核。
对一般性事务的公文,如部门工作安排、会议通知等,需提交县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
政治性标准确保公文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与县委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要点一要点二规范性标准公文格式、语言表述、标点符号等应符合公文写作规范,确保公文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实际性标准关注公文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能否有效解决问题。
要点三提交审核公文起草部门需提交县委办公室进行审核,并附上起草说明和相关材料。
复审县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秘书科负责人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需提交县委书记或县长复审。
修改与完善根据审核意见,公文起草部门需对公文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符合审核标准。
初审县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秘书科负责人对公文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关注政治性、规范性和实际性方面。
规范审核程序县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秘书科负责人是公文审核的主要责任人,应按照审核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
对因审核不严导致出现政治性错误或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落实审核责任02把关制度严把公文质量关语言准确公文的语言必须准确、简明,不得含糊其辞或使用歧义语。
逻辑清晰公文的逻辑必须清晰,层次分明,不得出现跳跃或混乱的情况。
格式规范公文的格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标题、日期、署名等要素的正确使用。
010203公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的内容。
法规符合严把公文法律关公文涉及的权利义务必须明确,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权利义务公文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规定。
程序正当严把公文保密关知悉范围公文的知悉范围必须符合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扩大知悉范围。
公文处理细则

公文处理细则县委办公室文书科是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公文处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的专门机构。
公文统一由文书科收发、分办、传递、缮印、立卷、归档、销毁。
行文应少而精,注重效用,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程序,加快运转,保证质量,提高时效,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一、请示、报告和意见办理规定(一)县委只接受、办理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峡江工业园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人民团体党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和意见。
各单位所属二级单位应向其主管单位请示、报告工作或提出意见。
(二)各单位之间需要行文商洽解决的问题,应当直接行文,不得报县委转办。
凡涉及财政经费、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除县委领导有明确意见外,分别转县财政局和县编办处理。
(三)各单位主送县委审批的公文,如涉及其他单位职责范围,报文单位必须事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予以支持;单位之间如有分歧,经报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有关单位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文单位要如实上报,并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县委。
凡应由单位之间事先协商而未协商的公文,县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请示、报告和意见,必须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并用。
“请示”公文必须一文一事,应署签发人姓名(主送县委的请示,县直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各乡镇党委由党委书记或分管机关的副书记签发)、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得越级、多头主送,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除县委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向县委、县政府的“请示”,应当以其中一个领导机关为主送机关,另一个为抄送机关。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主送县委的请示、报告和意见,一律由文书科签收、登记、编号,填附“县委办公室公文处理单”。
请示为办件,报告、意见为阅件,都应及时分送,急件随到随送。
对不符合行文规则的越级请示和无文头、无发文字号、无签发人姓名、联系人或不按规定签发、多头主送的请示,由文书科退回报文单位并说明退回原因。
公文审核制度和流程

公文审核制度和流程一、审核目的与原则公文审核的目的是确保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提高公文的质量和权威性,同时遵循精简、高效、保密的原则。
二、审核范围与类型1. 审核范围:公文审核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文,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文书材料。
2. 审核类型:公文审核的类型包括请示、报告、通知、意见、决定、纪要等各类正式和非正式公文。
三、审核标准与要求1. 审核标准:公文审核应符合国家公文处理标准和本单位公文处理规定,包括文种使用、格式规范、行文规则等方面。
2. 审核要求:审核人员应对公文的政策性、针对性、实用性、合法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核,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文字简练、表达清晰。
四、审核流程与步骤1. 收文登记: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登记,记录来文单位、文号、标题、日期等基本信息。
2. 初步审核:对公文进行初步审核,包括文种使用、格式规范等方面。
3. 详细审核:对公文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核,包括政策性、针对性、实用性、合法性和逻辑性等方面。
4. 修改与完善:根据审核结果,对公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5. 领导审批:将修改完善的公文呈领导审批,按照领导意见进行最终修改。
6. 签发与印发:领导审批通过后,进行签发和印发。
五、审核结果与处理1. 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和需要补充材料三种情况。
2. 处理方式:根据审核结果,分别进行处理。
通过的公文继续流程处理,不通过的公文需要重新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公文需通知来文单位进行补充。
六、审核人员与职责1. 审核人员:公文审核应由专门的公文处理人员或指定的审核人员进行。
2. 职责:审核人员负责按照国家和本单位公文处理规定对公文进行审核,确保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七、审核制度与监督1. 审核制度:制定完善的公文审核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级领导和审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文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公文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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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为严格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切实提高公文质量,现就公文报送、处理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禁公文体外循环各乡镇、部门、单位报送公文必须严格履行文件登记手续。
除县人民政府领导明确要求直接报送其本人和明确需直接报送的密级文件外,一律不得将公文直接报送领导个人,不得以呈阅件、信函等形式直接报送领导个人签批。
二、严格执行公文阅批程序凡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或阅知的公文,必须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文书室按规定程序送领导阅批,县政府办公室接到报送县人民政府的公文,要认真审核并提出拟办意见,附公文处理单送领导阅批。
对未附公文处理单的公文,县人民政府领导不作批示处理。
三、严格执行客情通报制度需县人民政府领导出席的对外接待公务活动活动,承办单位要提前报送客情通报,县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呈送领导阅批后安排参加。
四、严格执行公文制发规范要求公文制发不规范的不得上报。
上报县人民政府的公文,文种、体例、格式要符合规定。
请示和报告要分开,要标注签发人,请示类公文要一文一事,不得多头报送。
需要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请示事项,必须以正式公文上报县人民政府,不得以非正式公文报送。
各部门下辖机构和非国有企业等,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管理单位报送公文,不得直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公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受理公文的审核把关,对不应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违反公文处理程序报送的公文以及制发不规范的公文等,严格实行退办制度。
因不按程序报送公文耽误工作的,由呈报公文的单位负责。
五、严格审核文稿质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公文,或确需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件,公文报送部门和文稿代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关审签,全面负责。
县政府办公室对部门报送文稿中出现明显错误的,直接退回报送部门修改或重新报送。
文稿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权限的,主办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会签,要保证代拟文稿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代拟文稿时,要将行文依据、会签情况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送。
其中,规范性文件先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报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要对代拟文稿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在政策、文字和体例格式等方面准确无误。
六、严格抓好领导批示件督办落实对县人民政府领导在正式文件上作出的批示,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协调,督办落实,严格按时限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
确因情况复杂等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和办理的进展情况。
对县政府办公室转交各部门提出意见的请示办理件,各部门要及时提出具体意见,以供领导决策参考。
领导批示件及其它转办件、紧急事项要立即办理,一般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办理结果。
县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催办,抓好督促落实,定期对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将落实情况向领导报告,并在全县范围内定期通报。
自即日起,公文报送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县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通报,不按规定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县政府领导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2日县委办公室公文审核把关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细则(试行)》和《宝应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特制定县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定。
一、公文受理、登记1、秘书科明确专人负责机关公文管理工作。
来文一律由公文管理员统一登记、编号、收存。
来文的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
信件、传真由秘书科专人签收、拆封,并及时转交公文管理员,涉及信访举报的要及时转交信访局。
公文管理员对公文进行审核后使用统一登记簿准确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来文文号、文件标题、办结期限等。
2、省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电子版文件由公文管理员及时下载打印,并登记填写文件批阅单;已下载打印电子版公文,日后收到纸质正式文件后,不再批办,但要将下载版和正式版文件同步保管存档。
省、市政府及部门邮寄的纸质版文件(没有电子版文件),由公文管理员及时登记填写文件批阅单。
县级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中,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或县机关部门印发的工作性文件,由公文管理员及时下载打印,并登记填写文件批阅单。
3、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各科室参加省、市或者县内会议活动带回的公文,应及时交秘书科公文管理员登记、编号,原则上不直接呈送领导签批。
特殊情况下,需要先送批的,应和秘书科公文管理员做好对接,办理后及时补办登记手续。
4、各镇(区)、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的请示报告,由秘书科明确专人扎口签收,签收前要先审核是否属于职责受理范围,不能准确判断时应及时请示办公室分管领导决定是否签收,并做好来文单位的答复解释工作。
5、公文管理员对收到的公文要逐件及时清点查验,对体例不合要求、发现缺页、破损、字迹不清的文件资料,及时与来文单位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文件接收后要根据文件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平急、加急、特急、特提文件(电报)用文件夹统一夹存。
二、公文办理、传阅1、所有公文经登记后一律由办公室主任签批,主任外出时,由受其委托的副主任签批。
特殊情况下,办公室主任电话授意办理的公文视同已签批,事后及时履行补签手续。
文电实行集中批阅,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各集中批阅一次,但急件即到即办。
2、公文按照办公室主任签批意见报县政府负责人批示或转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和单位。
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3、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
公文管理员应掌握并记录传阅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传。
原则上,传阅对象之间不得自行横传。
4、对于没有明确办理事项和传阅期限的一般周知性公文,根据办公室主任签批意见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通知传阅对象阅知并签字。
涉密公文阅文一律在规定场所进行,由公文管理员负责组织;其他公文可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进行传阅。
对于有具体传阅时限的公文,应从紧从早落实好传阅工作。
探索建立移动办公系统电子公文和纸质文件同步传阅,切实提高公文传阅效率。
5、关于会议通知类文件,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县政府领导批示后,及时将参会人员、参会时间、参会地点、会议主题等内容予以专簿登记,并将会议通知转交相关人员。
紧急会议,应立即呈报办公室主任签批,并及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会。
6、关于加急报送等相关工作。
传批紧急件,用急件专用夹传批,并注明传批完毕的时限。
“特急件”当日内传批完毕,“急件”2日内处理完毕,一般公文3日内处理完毕,其他有明确阅办期限的按文件要求执行处理。
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应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7、公文管理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负责公文催办督办,对重要或紧急公文进行书面催办督办,并做好记录存档,确保按期按要求办结。
8、公文管理员收到办结的公文后,应及时登记办理结果和时间,并按类别保存好,每季度末交档案管理员归档。
三、发文管理1、发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精简准确”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县政府或办公室集体研究后发文。
2、发文要“先签发后拿号”,严格登记、准确注明文种、文号、密级内容、份数、发往单位、是否公开,做到手续清楚,去向明确。
3、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经相关职能科室初核、交由政务公开科确认公开属性和是否配备政策解读后,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公文签发后,原稿不得修改,特殊情况需修改的,应报签发人复审同意。
初核的重点是:是否有必要行文,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密级、印发传达范围、主送、抄送机关等是否恰当,文字、语句、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规范和符合规定,附件是否真实、规范、有效和齐全等。
审核的重点是: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等是否准确。
文件签发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因文件错误造成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应严肃问责。
4、县政府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人员任免等议案,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由县长签署。
县政府向上级政府及部门的请示、报告,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县长审核,由县长签发。
5、以县政府名义发文,或冠以经县政府研究或县政府同意字样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把关,然后视文件内容送签,属于副县长分管工作的,由分管副县长签发;属于重大问题的,由分管副县长审核后,送县长签发,或由县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县长签发。
6、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属县政府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发,转发部门的文件,须经分管副县长同意,如有需要,可由分管副县长签发或核报县长签发。
7、拟发的公文、函件、简报等按公文签发程序履行后,由办公室职能科室统一编号,机关文印中心印制。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确认。
严格公文质量管理,公文的校对、装订和分发,实行“谁承办、谁负责”。
凡已用印和编号的正式公文,秘书科收存3份归档;所有非涉密文件签发后,应通过电子政务内网发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及时上传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应栏目。
8、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文件资料去与工作无关地方;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文件外出,应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对携带的文件资料应文不离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寄发涉密文件资料,一律通过机要交通传递或指派专人专车递送,严禁托人携带或通过普通邮件寄发。
9、公文签发完毕后,秘书科应及时将公文的拟文稿纸、审签过程稿、定稿和其他有存查价值的资料(包括音像、图片、文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联合发文的公文,办公室主办的必须将原件归档,其他单位主办的,办公室要将复印件归档。
10、公文立卷、归档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原则上一年一次,由秘书科制定需立卷、归档的公文、案卷等资料的明细。
探索同步建立电子档案。
当年的立卷、归档工作应在次年4月底前完成。
四、涉密文件回收管理1、凡归办公室档案室统一存档的文件资料,按照办公室档案归档要求严格执行;归科室自行存档保管的文件资料,各科室参照办公室档案归档要求,抓好归档保管工作,科长为第一责任人。
2、涉密文件在办结后由秘书科统一回收保管,各办文科室不得擅自保存或销毁,如需向县委办公室清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退工作。
未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复印留存涉密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