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决策责任在本规定中,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决策过程中,因过错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决策责任的追究机关为镇纪委。
第三条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一)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二)决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三)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四)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五)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者拖延,不做决策的。
第五条决策责任追究方式:(一)责令改正;(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五)行政处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依据过错情况并处。
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审核人改变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正确意见,导致主要领导发生决策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应报请而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或者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我镇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违规干预,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指令、干预的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承办人,一般指具体办理决策事项的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人,一般指行政机关主抓决策事项的负责人;批准人,一般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有批准权的主管领导。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中的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中一级以上领导班子的成员,在执行重大决策时的行为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领导班子的成员应当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进行决策,并对决策的结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领导班子的成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决策能力,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责任的判定标准,能够追究责任的情形等。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第六条对于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决策中的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一)接到举报或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决策中存在失职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二)调查核实的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如果调查核实的结果属实,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四)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于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经济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第七条领导班子成员被追究责任时,应当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遵循事实真实、证据确凿和合法规程的原则。
第八条对于被追究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在责任追究程序中享有公正辩护的权利。
第三章责任的判定标准第九条对于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决策中的失职行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判定:(一)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否违背了组织的决策和意志?(三)是否违反了组织的纪律和规定?(四)是否违反了职责和职业操守?(五)是否给组织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或负面影响?(六)是否具有私利、垄断、腐败等违规违纪行为?第十条责任判定的标准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严格按照事实认定和证据证明的原则。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吉木萨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决策责任在本规定中,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决策过程中,因过错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决策责任的追究机关为镇纪委。
第三条决策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决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一)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的;(二)决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三)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四)决策人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的;(五)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者拖延,不做决策的。
第五条决策责任追究方式:(一)责令改正;(二)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五)行政处分;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可依据过错情况并处。
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决策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承办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八条审核人改变承办部门负责人的正确意见,导致主要领导发生决策过错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应报请而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或者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我镇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违规干预,导致决策过错后果发生的,指令、干预的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承办人,一般指具体办理决策事项的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人,一般指行政机关主抓决策事项的负责人;批准人,一般指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有批准权的主管领导。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对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过程中的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在参与决策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将会根据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相应的问责。
具体来说,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点:
1.明确责任:制度明确规定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对其在重大决策中负有的责任。
每位成员都应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和职责。
2.风险评估:在重大决策过程中,领导班子应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决策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损失或影响,应进行责任追究。
3.决策程序:制度规定了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中的程序和流程,包括信息收集、讨论、决策程序等。
同时,制度要求成员在决策中要慎重思考,充分权衡利益和风险。
4.后续评估:决策实施后,制度要求对决策结果进行后续评估,如果发现决策带来的结果不符合预期或出现重大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
5.问责机制:制度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
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内部调查、责令整改、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不同的问责措施。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促使领导班子成员在重大决策中更加慎重和谨慎,加强风险评估和决策审视,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果,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同时,这也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对不负责任或失职失责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进一步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重点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重点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权责,规范决策行为,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透亮度,保障企业的长远进展和利益最大化。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成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岗位。
二、定义和分类2.1 重点决策:指对企业战略、重点事项、紧要项目等具有重点影响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重组、合并收购、资本运作等。
2.2 责任追究:指在决策产生较大风险或造成负面影响时,追究决策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惩罚或调整。
2.3 分类:重点决策责任追究分为严重追究和一般追究两种情况。
•严重追究:指决策人员在重点决策中存在有意犯错、违法违规、失去职责等严重行为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
•一般追究:指决策人员在重点决策中存在责任不清、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等一般行为的,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惩罚。
三、责任追究程序3.1 决策风险评估:在进行重点决策前,决策人员须进行详尽的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依据评估结果订立应对措施和回避风险。
3.2 决策报告和备案:决策人员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决策报告,并进行备案,报告应包括决策的背景、目的、内容、预期效果、风险评估等认真信息。
3.3 决策评审:上级主管部门将对决策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可以邀请专家、顾问等供给看法和建议。
3.4 决策落地执行:决策人员应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订立认真的落地方案,并确保决策的执行落实。
3.5 决策监督和跟踪:上级主管部门将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落地方案的贯彻执行,并适时供给帮忙和支持。
3.6 决策结果评估:在决策实施结束后,上级主管部门将对决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适时调整和改进相关决策。
四、责任追究标准4.1 严重追究的标准:4.1.1 有意犯错:决策人员明知重点决策存在重点风险,但有意忽视或篡改相关信息,且其行为造成严重损失或后果的,将被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集体决策行为,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避免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结合我局(公司、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问题决策必须通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条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包括:1、研究决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研究决定本部门年度业务经费和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支付;3.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职能划分;4.研究决定本委人员调整、推荐和奖惩;5、涉及到本(公司、单位)工作以及诸多情况的,需要向上级领导和区委、区政府汇报的。
要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统一思想,由书记、局长(主任)汇报。
第四条会议集体研究及汇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任(局长)办公会,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2、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可请相关人员列席。
列席会议的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3、本局(公司、单位)党组会应采用“党组会议专用记录簿”由专人负责逐项逐事记录,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名称、主持人、参加成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主要议程等。
4、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的,党组书记(成员)可即时处置,事后应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
5、如党组会的议题涉及到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需回避的,本人应主动回避。
6、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书记或委托其他成员及时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7、党组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由书记签发,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主任代签发。
凡涉及有关重大重要事项需向区委、区政府请示的,先向本委书记或主任汇报请示,按区委、区政府批复组织实施。
第五条认真学习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组要努力提高工作和决策的透明度。
第六条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过监督抽查党组会议记录,了解党组会议情况,并受理有关投诉、检举。
第七条本级党组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访、设诉电话、网络等方式监督。
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意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止决策失误对组织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
第三条决策失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违反法律、法规或党的纪律,造成重大损失;(二)错误判断、失职疏忽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或组织利益;(三)遗漏重要信息或未充分分析研究,导致决策不准确或不明智。
第四条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党的纪律要求,严格按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二)公正公平:坚持真实客观,依据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适用适度:责任追究应与决策失误程度相匹配,同时考虑对问题的整改和个人的潜在成长。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五条对于决策失误责任的追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接到问题线索:在发现或接到决策失误的问题线索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确定问题性质和线索真实性;(二)组织调查:对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依法收集证据,了解决策过程和责任履职情况,确保调查过程公正、透明;(三)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规、纪律要求,对涉事人员的决策失误责任进行认定;(四)处罚决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决定;(五)监督检查:对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通报批评:对决策失误情节较轻、影响范围较小的情况,可以进行通报批评;(二)警告记过:对决策失误情节较重、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情况,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三)责令辞职或免职:对决策失误情节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组织利益的情况,可以责令辞职或免职;(四)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决策失误,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工作重点第七条对决策失误责任的追究,应重点关注以下工作:(一)加强培训:组织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意识;(二)完善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和决策监督机制,减少决策失误的风险;(三)加大考核力度:将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中,促使其加强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的意识。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国国家监察体制的目标和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和问责,推动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法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发展。
其次,该制度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追责机制。
从决策者到相关部门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对于政策决策,决策者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而相关部门需要提供决策所需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对决策的实施进行积极监督。
同时,决策的执行人员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其三,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进行了完善。
国家监察体制将原监察机构与纪检机构合并,形成了统一的国家监察体制,使监察机关能够对行政决策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监督。
监察机关将通过行政审查、调查问责等手段,监督决策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失职失责情况,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最后,该制度还注重对违法决策行为的强制性追责。
对于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行政决策,要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惩罚。
这不仅包括对决策者个人的处罚,也会涉及到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整改和监管责任。
通过强制性的追责措施,能够有效遏制决策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共权益和行政决策的正当性。
综上所述,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义重大。
通过建立全面完善的追责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有效约束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同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廉洁自律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正和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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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管理机制,旨在对决策者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决策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定决策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保持决策的公正和合法性,防止滥用职权和损害群众利益。
首先,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应明确决策的标准和程序。
决策的标准应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等,确保决策符合法律和规定的要求。
决策的程序应明确决策的环节、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只有明确了决策的标准和程序,才能对决策进行追究,保证决策责任的明确。
其次,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应建立相应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评估和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决策中的错误和不合理之处,避免损害利益。
评估和监督的方法可以包括专业评估、民意调查、舆情监控等,以确保对决策的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
评估和监督机制应建立在公正和透明的基础之上,对决策者具有约束力,使其在决策时保持谨慎和负责任的态度。
第三,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应区分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
决策责任可以涉及决策者个人、决策机构以及决策的后果等。
对于决策者个人来说,应追究其在决策过程中的失职、滥权、违法等责任,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以便将来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对于决策机构来说,应追究其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中的缺陷和失误,建立机构责任追究机制,对机构进行整改和改进。
对于决策的后果来说,应追究其对社会利益的损害和不良影响,对相关责任者进行处罚和补偿。
最后,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应注重激励和奖励机制的建立。
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和压力,可能存在推诿责任、规避责任的倾向。
为了保证决策责任的履行,应建立激励和奖励机制,鼓励决策者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激励和奖励可以包括晋升、奖金、荣誉等,以提高决策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上所述,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对于保持决策的公正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要建立健全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决策的标准和程序,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区分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注重激励和奖励机制的建立。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决策责任的明确和有效,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充分发挥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作用,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要加强职责明确和权限划分。
制定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权限范围,明确决策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
要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同时,要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避免出现决策混乱和责任推诿的情况。
其次,要完善决策的风险防范机制。
决策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通过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来及时识别和解决问题。
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识别、评估、防范和应对,有效减少决策风险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再次,要推动决策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
公众参与和民主监
督是决策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避免决策的不合理和不公正。
要建立健全的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评估。
同时,要鼓励公众参与决策,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
此外,要建立健全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
竞争可以促使决策者更加慎重和负责任地制定决策,防止滥用权力和操纵市场。
激励机制可以提高决策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建立健全的评价和奖惩制度,对决策者进行绩效评估和岗位晋升,给予优秀决策者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最后,要加强决策责任的追究和问责。
追究决策责任是保障决策公正和权威的重要手段。
要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决策失误、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并及时纠正和修正错误决策。
要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决策者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一种管理机制,对于保障决策的公正和合法具有重要作用。
充分发挥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作用,需要明确职责和权限,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和问责。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