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选举办法
团代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XXX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共青团XX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大XX第一届委员会委员5名。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排列。
共青团XX第一届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1人。
四、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
XX共青团员、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共产党员、提名为团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大会候选人的共产党员有被选举权。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五、共青团XXX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共青团XXX筹备组提出,经公司党组审议后,提请XXX团委和XX直党工委批准,确定共青团XX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名单。
经大会通过后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是否补选,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决定。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3名。
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大会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被提名为团委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大会会场设有投票箱。
投票前,首先由监票人将票箱当众检验,经检验无误并封箱后,方可进行投票。
投票开始时,由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主席台就坐的代表和大会代表依次投票。
九、凡到会代表,都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
同意某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同意某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团代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XXX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共青团XX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大XX第一届委员会委员5名。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排列。
共青团XX第一届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1人。
四、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
XX共青团员、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共产党员、提名为团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大会候选人的共产党员有被选举权。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五、共青团XXX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共青团XXX筹备组提出,经公司党组审议后,提请XXX团委和XX直党工委批准,确定共青团XX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名单。
经大会通过后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到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是否补选,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决定。
七、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3名。
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大会通过。
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被提名为团委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大会会场设有投票箱。
投票前,首先由监票人将票箱当众检验,经检验无误并封箱后,方可进行投票。
投票开始时,由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主席台就坐的代表和大会代表依次投票。
九、凡到会代表,都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
同意某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同意某候选人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团选举办法

共青团委员会选举办法(二0一二年X月X日)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选举规定,制度本选举办法。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有共青团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有大会主席负责。
二、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5,实行差额选举,差额1名;团委书记1名,实行等额选举。
三、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及书记建议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位代表酝酿。
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应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因病、应事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选举过程中的每次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量,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
七、被选举人得展成票超过实到会参加选举代表的半数时为当选。
八、选举人对被选举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表示不赞成的,可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选他人。
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表示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X”;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
另选他人的,将另选人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
如另选他人,则对相应数量的候选人表示不赞成。
既表示赞成的,必须等于或小于应选数,否则,选票作废。
九、选举结束后,报告全部被选举人赞成票数。
当选的委员按姓名笔画为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
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报经大会通过。
已提名的委员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领导下工作。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团代会代表选举办法(文档5篇)

团代会代表选举办法(文档5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团代会代表选举办法的资料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第一篇共青团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委员换届选举办法一、为了乌兰察布医专团委的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团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1、候选人参选要求:(1)所有参选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没有受到校院党、团行政或其他处分,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2)参选人应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与较高的威信。
(3)参选人应当熟知日常团务工作、了解团章主要内容,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
(4)参选人必须认真填写相关候选人登记表,认真遵守乌兰察布医专有关换届之一切相关规定三、团委委员选举办法1、召开乌兰察布医专团代会,到会代表人数需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2、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进行差额选举;3、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回收选票等于或少于到会选举人数时判定该次选举有效,多于到会的人数时则该次选举无效,需重新进行选举;4、侯选人得到超过有效票数半数时方可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5、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
6、计票结束后,由主持人宣读选举结果;四、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乌兰察布医专团代会主席团。
第二篇、共青团XXX机关委员会第4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共青团XXX机关委员会第4届委员会由第4次团代会选举产生。
共青团XXX机关第4届委员会委员候选名额9名,应选名额9名。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xxx学校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材料
共青团xxx学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选举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xxx学校第十一届委员会,由共青团xxx学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经校党总支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团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产生共青团xxx学校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7人,其中书记1人,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要求,提名委员候选人9名,差额2名。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直接差额选举办法,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请假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选举收回票数等于或少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票数多于发出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被选举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参加选举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如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同者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人数时,由。
共青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办法_活动方案_

共青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和××党委、公司团委的有关指示精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第×届委员会委员由共青团支部第×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共青团支部第×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人,由大会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组成共青团支部第×届支部委员会。
三、共青团支部第×届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由共青团总支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党委、行政审查同意后产生,并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提交大会正式选举的候选人排列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团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根据选举情况,凡超过实到团员半数的当选;若超过规定被选人数,以选票多者当选;若票数均过半数且票数相同,又超过规定应选人数,则应进行补充选举,补充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
五、大会设监票、计票、唱票各一人,负责选举的具体工作。
六、会场设投票箱一个,选举前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后加封;投票顺序先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投票,然后团员按顺序依次投票,投票完毕,一次开箱计票。
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后,当场开箱检查,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人清点选票份数,并报告主席团。
七、在填写选票过程中,代表应在同意的候选人的名字下打“√”,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名字下打“×”;对既不同意又不反对的即表示弃权,在候选人名字下打“○”;若选候选人以外的,则在空格处写上要选的姓名,并在名字下打“√”。
八、在同一张选票上不打任何符号或不按要求划符号的视为无效票;选票上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被选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规定被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
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2021.01.07
•【文号】中青发〔2020〕18号
•【施行日期】2021.01.07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群团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
作条例》的通知
中青发〔2020〕18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已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
2021年1月7日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共青团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六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
(注:团十五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作了新的规定,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有关该条内容以团十五大团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
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团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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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第一次会员大会选
举办法
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1、共青团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共青团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7名,根据差额选举办法,经民主推荐8名候选人,差额1名,报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4、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可进行。
5、划票时,赞成的不作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空格内打“O”,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
6、每张选票所选区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无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遇被举人得票数相等到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就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7、大会宣布举结果,应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
8、大会设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筹备组提名,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计票人2名,由大会筹备组指定,团委委员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9、选举时,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10、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实施。
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则由团委筹备组决定。
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属团委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