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报告(最新)

在接到上级部门的工作通知后,分局班子成员充分领会并传达文件精神,督促分局各成员聚焦落实“四力”要求,把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贯穿于疫情防控工作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全过程,切实发挥税收服务疫情防控、助力本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现将我分局自查工作情况整理、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方面分局聚焦“四力”要求,与时间赛跑,为企业解难,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对受困企业依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助力共度时艰,充分发挥税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齐心筑起抗击疫情的铜墙铁壁。
(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分局管理员全面梳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通过微信群、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宣传,其中政策文件18条,文件解读与汇总26条,申报操作指引9条,政策宣传动漫1条。
对辖区内院积极宣传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医药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与卫生院财务人员线上对接,分类统计获得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的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人数及金额、个人捐赠名单及金额。
目前,辖区内四家镇卫生院均已将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对辖区内企业参与公益性捐赠的,各管理员按照管户分配原则,与当地政府联系确定捐赠企业名单,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确定捐赠金额及物资数量,核实捐赠途径,深入宣传有关疫情期间鼓励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并叮嘱企业做好捐赠票据、证明等税前扣除凭证的留存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内共有6户企业参与公益捐赠,捐赠物资及现金总计156.85万元,均已宣传到位。
当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分局管理员每日持续更新统计复工复产企业名单,目前已有46户企业复工复产,对于复工复产企业以及待复工企业,分局有针对性地宣传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等税费优惠政策,为中小型企业注入一针强心剂,更好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3.26•【文号】税总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税总发〔202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但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意见》立足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多方面重大意义。
(一)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行研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意见》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集成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服务征管举措,不仅将有力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不断走向深入,而且为“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确立了总体规划和蓝图框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3.28•【文号】税总纳服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税务总局决定,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纳税人缴费人视角出发,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着力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切实做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
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开发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
升级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优化网页端扣缴功能,丰富扣缴功能模块,增强实用性、便捷性,更好满足扣缴义务人使用需求;优化手机端界面布局,直观展示办理界面,增加“待办”模块,提供分类细化提示指引,便利居民个人实际操作。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4.04.11•【字号】甘国税发〔2014〕116号•【施行日期】201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法制工作正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通知各市(州)、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兰州新区国家税务局:为了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2月13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以下简称《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公开了87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做好《公告》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我省国税系统贯彻《决定》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厘清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关系,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部署和一系列决策,充分体现了中央决策层改革攻坚、一抓到底的决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布审批事项目录,对税务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是落实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和规范税收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改进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公告》作为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列上议事日程,以贯彻落实《公告》为契机,全面提升税务执法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严格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公告》公布的审批事项目录是目前税务审批事项的管理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2.09.30•【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的解读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19号),税务总局进一步简化优化“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等5个税务事项的办理程序,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现解读如下:一、《公告》的起草背景是什么?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提出要求。
根据《通知》附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税务部门实施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为落实《通知》要求,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明确税务部门实施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34号)发布的“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等5个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具体办理程序及有关简化优化措施在本公告中予以明确。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公告》包括正文和2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一)正文。
就进一步简化优化“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等5个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了规定,包括简化受理环节、简并办理程序、减少材料报送、实行全程网办。
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总结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支撑国家经济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税收制度较为复杂,纳税人办税过程繁琐,长期以来存在一些不便之处。
为了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便利性,____年我们启动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旨在通过优化办税服务流程、提高办税便利性,全面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实现税收管理和纳税人的双赢。
本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目标如下:1.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提高办税效率;2.优化办税服务流程,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办税服务;3.加强纳税人教育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4.建立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准备1.成立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2.加强与税务局、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3.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技术保障;4.招聘优秀人才,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5.开展纳税人需求调研,了解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三、工作进展和成果1.优化办税服务流程通过对纳税人办税流程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我们发现了很多繁琐和冗余的环节。
为了提高办税便利性,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简化办税手续。
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审批和申报环节,减少了办税人员的负担。
(2)推行“一窗受理”。
在税务局设立统一的窗口,实行一次提交多个申报材料,实现单一窗口受理多项业务。
(3)推进信息化建设。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税务信息的共享和自动化处理,减少了人为操作,提高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
2.提高办税便利性(1)开展网上办税服务。
通过建设互联网办税平台,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登录平台进行办税申报和查询,在家中或办公场所即可完成税务业务。
(2)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设立统一的服务热线,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解决办税问题,提高了办税的便利性。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咱们的税务部门也不甘落后,推出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真是个好消息啊!大家知道,税务这玩意儿,有时候就像那朵云,看似飘渺,却总在心头压着一块石头。
现在好了,这春风一吹,很多繁琐的事情都被简化了,真是让人如释重负。
想想以前,报税就像爬山,得喘个半天,现在呢,变成了轻松的散步,心里那叫一个爽!说到这些便民措施,首先得提提网上办税。
哎哟,真的是太方便了!你只要在家里躺着,点几下鼠标,所有的税务问题都能搞定,完全不用排队等候。
尤其是对上班族来说,真是解放了双手,省下了不少时间,简直是“节省就是赚钱”嘛。
家里小孩在旁边玩耍,你就能一边看着他们,一边轻松办税,这种感觉,嘿,谁不爱呢?还有那个“人性化服务”,听着就觉得暖心。
每次去税务局,工作人员的态度总是热情洋溢,仿佛你是他们的老朋友。
问问题的时候,不会觉得有压力,反而会觉得像在聊家常。
以前总担心问错问题被白眼,现在感觉问什么都可以,大家都乐呵呵的,仿佛在说:“别担心,咱们一起搞定!”然后不得不提的就是那个“税务宣传”。
最近有不少宣传活动,走进社区,走进大家的心里。
真的是“说到做到”,把税务知识普及得让人耳熟能详。
大家在小区门口、广场上,听着税务专家的讲解,笑声不断,气氛也变得轻松。
让大家明白,税务其实不再是个高大上的词,而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就像那餐桌上的咸菜,虽然不起眼,但缺了可不行!还有“全程电子化”这招,简直是如虎添翼。
以前报个税,手里拿着一堆纸,生怕丢了,心里那个紧张啊,现在大家只需在手机上完成,就能轻松搞定。
谁说科技不能改变生活?看看现在,纸质材料越来越少,绿色环保也成了潮流。
咱们都能做环保小卫士,真是让人心里美滋滋的。
别忘了,还有各种优惠呢。
最近很多企业、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出台了,简直是给大家送了个“大红包”。
这可不是小打小闹,是真正的“实打实”的好处。
很多老板乐得合不拢嘴,纷纷表示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趁机发展壮大。
(完整版)出口退税类测试题(全)
一、单选题1、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a、90天b、180天c、210天d、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2、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年。
a、1年b、2年c、5年d、10年3、出口货物退税率是由()决定。
a、国家税务总局b、财政部c、盟(市)级国家税务局d、旗县级国家税务局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 )。
a、FOBb、CIFc、CFR5、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a、90天b、180天c、210天d、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6、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年。
a、1年b、2年c、5年d、10年7、出口货物退税率是由()决定。
a、国家税务总局b、财政部c、盟(市)级国家税务局d、旗县级国家税务局8、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 )。
a、FOBb、CIFc、CFR9、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第15栏(业务类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第19栏〔退(免)税业务类型〕填写()a、“JWTZ”b、“WMZHFW”c、“ZB”d、“XLXP”10、对管理类别为三类的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应先审核电子信息,再抽取一定比例的原始凭证进行人工审核。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郭瑞轩日期:2014-03-06 字号[ 大中小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并于近日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题。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既是税务部门实施教育实践活动“扎根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深刻认识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并筑牢“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切实加强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本地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地,切实解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便利纳税人办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着力解决在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2014年2月份启动,以“打连发、呈递进”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形成管理闭环,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三、行动安排(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1.2014年2月172.参与单位:办公厅、货物和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和行为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纳税服务司、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稽查局、督察内审司、监察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总结
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总结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总结(通用8篇)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总结篇1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13号)XX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总工会、妇联等部门从20XX年2月25日至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了以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20XX专项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和认真实施,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具体情况如下:一、总体情况据统计,活动期间全省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材料186万份,召开各种规模招聘洽谈会470场次,提供免费服务73.7万人。
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人数分别为13.4万人和 1.3万人。
全省共推荐诚信服务机构309个,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职业介绍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69家,违法案件214件,取缔了42件非法职业介绍活动。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一是部署及时。
为切实开展好春风行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于1月27日及时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对开展春风行动的主旨、主要内容、时间安排、招聘会形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安排部署和要求。
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了以陈国强副厅长为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春风行动领导小组。
各市、县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完善了工作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春风行动活动工作方案。
二是准备充分。
春节前,全省绝大部分市(区)均对春风行动活动从宣传、组织、招聘、输送等各个环节分阶段进行了安排和准备。
对举办招聘活动、组织外出务工、参加技能培训、扶持创业项目、开展劳动法规咨询,以及劳动维权等春风行动活动内容,从市、县、乡、村自上到下逐级进行了摸底调查,并进行积极运作,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登记、求职、购票、输送一条龙服务,确保了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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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
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银川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03.22
【实施日期】2016.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部门(单位):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以“改革·合作”为主题,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6〕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宁国税发〔2016〕28号),结合我市国税系统的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春风行动”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当头炮”,是税务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生动实践。
进一步深入开展“春风行动”,要以纳税人为中心,以合理需求为指引,重点解决纳税人最不满意、反
映最多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统一业务规范,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个尺度,让税收工作全面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时代。
二、总体目标和整体安排
(一)总体目标。
以“改革·合作”为主题,推动国税、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
(二)整体安排。
时间安排上,把握“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工作节奏。
行动内容上,以深化国地税合作为主线,围绕提高办税效率、便利发票领用、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推进服务深度融合,围绕明细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推进执法适度整合,围绕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推进信息高度融合,共计10类36项便民措施。
各基层局纳税服务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协调,其他部门依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三、行动内容
(一)服务深度融合。
包括提高办税效率、便利发票领用、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4类21项措施。
1.提高办税效率。
(1)落实国税、地税合作规范。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确保《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2.0版)》有效落地,归口组织完成30项市县级合作任务、6项创新合作项目和8项区级合作项目的承接工作。
(2)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
按照总局、区局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政策,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
(3)国税、地税业务一厅办理。
深度整合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资源,推行国税、地
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服务模式,逐步使现有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成为联合对外提供办税服务的场所。
(4)二维码一次性告知。
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短信、微博、微信和补充信息采集化解等多渠道告知,并印制纸质告知彩页,实现纳税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