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研究实验记录规定及书写分析
药品研究实验记录规范性的指南

1.3 实验记录本或实验记录纸应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或挖 补;如有缺漏页,应详细说明原因。
1.药理、毒理试验内容
1.1 定义 是指在进行药物临床研究之前(部分也可在临床研究时)利用动 物或其他生物进行的药理、毒理试验。
1.2 药理试验内容 包拈药效学试验、一般药理研究试验、动物药代动力学试验 以及其他药理学试验。
1.3 毒理试验内容 包括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遗传变异实验(致突变试 验)、生殖毒性试验、致癌试验、依赖性试验、抗原性(过敏 性)试验。刺激性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以及其他有关毒刊: 试验等。
2 化学药制剂
2.1 处方筛选试验记录。
2.2 制备过程记录。
2.3 每批都要计算投料量、收得率、成品量等数 据记录
2.4 制备样品(供申报用)应有原料的合法来源 的证明、批号、数量、制备日期及质量主要 项目检测结果记录。
3 中药制剂
3.1 中药、天然药物制备的制剂,应提供处方来源和选题依据。
3.2 制备过程记录、中试生产记录(工艺筛选记录、如萃取工 艺的温度、时间、压力等)。
3.1.2 应保证原始性。每天每次试验完毕,必须及时记录,如特殊情况 下 不能及时记录或需要将数据转移至记录本者(如热敏纸数据资料和 易污染,难以规范的资料)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无误的转移至 记录本(复印或转抄),转抄数据需经过核对并由核对者签名,时间 应不得超过当天,其转抄前的原件必须妥善保存,以便备查。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书写细则

2、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 2.2 [鉴别]
2.2.4 薄层色谱(或纸色谱):记录室温及湿度, 薄层板所用的吸附剂(或层析纸的预处理),供试 品的预处理,供试液与对照液的配制及其点样量, 展开剂、展开距离、显色剂,色谱示意图;必要 时,计算出Rf值。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书写细则
2、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2、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 2.2 [检查]
2.3.12 砷盐(或硫化物):记录采用的方法,供 试液的制备,标准溶液的浓度和用量,比较结果。
2.3.13 异常毒性:记录小鼠的品系、体重和 性别,供试品溶液的配制及其浓度,给药途径及 其剂量,静脉给药时的注射速度,实验小鼠在48 小时内的死亡要求
• 2.2 [检查]
2.3.15 降压物质:记录组胺对照品溶液及其稀 释液的配制,供试品溶液的配制,实验动物的种 类(猫或狗)及性别和体重,麻醉剂的名称及剂量, 抗凝剂的名称及用量,记录血压的仪器名称及型 号,动物的基础血压,动物灵敏度的测定,供试 品溶液及对照品稀释液的注入体积,测量值与结 果判断。并附记录血压的完整图谱。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书写细则
2、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 2.2 [检查]
2.3.7 干燥失重:记录分析天平的型号,干燥条 件(包括温度、真空度、干燥剂名称、干燥时间 等),各次称量(失重为1%以上者应作平行试验2 份)及恒重数据(包括空称量瓶重及其恒重值,取 样量,干燥后的恒重值)及计算等。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书写细则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书写细则
2、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 2.1 [性状]
2.1.7 吸收系数:记录仪器型号与狭缝宽度,供 试品的称量(平行试验2份)及其干燥失重或水分, 溶剂名称与检查结果,供试液的溶解稀释过程, 测定波长(必要时应附波长校正和空白吸收度)与 吸收度值(或附仪器自动打印记录),以及计算式 与结果等。
实验记录的书写规范药学分析部分.doc

实验记录的书写规范(药学分析部分)序言:药事纵横在8月1日和8月4日分别推出了《制剂实验记录书写规范》和《合成实验记录的书写及管理》,深受大家的喜爱。
此次我们撰写了实验记录的书写规范(药学分析部分)供广大同仁学习和交流,希望对大家工作有所启示和帮助。
1.实验记录的法规要求1.1《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为加强药品研究监督工作,保证药品研究质量,CFDA(原SFDA)在2000年01月03日发布了《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这是国家局首次提出药品研究实验记录的相关规定。
《规定》中明确: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是指在药品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资料。
《规定》中提出:实验记录的基本要求是真实、及时、准确、完整,防止漏记和随意涂改。
不得伪造、编造数据。
《规定》中要求:实验记录的内容通常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指标、实验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1.2《药物研究实验记录规范性指南(试行)》2011年天津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公开了《药物研究实验记录规范性指南(试行)》。
与2000年版的《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相比更加详细。
分别从药学、药理、毒理方面进行了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1.3《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CFDA在2017年08月02日发布了《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4号),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新GLP规范对研究记录有了严格要求和审查规定。
其中的一些术语及对药学研究中的原始记录的撰写具有指导意义,例如:(1)原始数据:指在第一时间获得的,记载研究工作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文书或者材料,或者经核实的副本,包括工作记录、各种照片、缩微胶片、计算机打印资料、磁性载体、仪器设备记录的数据等。
(2)电子数据:指任何以电子形式表现的文本、图表、数据、声音、图像等信息,由计算机化系统来完成其建立、修改、备份、维护、归档、检索或者分发。
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

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研究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研究实验记录真实、规范、完整,提高药品研究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档案法》以及药品申报和审批中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国为申请药品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而从事药品研究的机构,均应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是指在药品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资料。
第四条实验记录的基本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防止漏记和随意涂改。
不得伪造、编造数据。
第五条实验记录的内容通常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指标、实验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一)实验名称:每项实验开始前应首先注明课题名称和实验名称,需保密的课题可用代号。
(二)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设计或方案是实验研究的实施依据。
各项实验记录的首页应有一份详细的实验设计或方案,并由设计者和(或)审批者签名。
(三)实验时间:每次实验须按年月日顺序记录实验日期和时间。
(四)实验材料:受试样品和对照品的来源、批号及效期;实验动物的种属、品系、微生物控制级别、来源及合格证编号;实验用菌种(含工程菌)、瘤株、传代细胞系及其来源;其它实验材料的来源和编号或批号;实验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试剂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及效期;自制试剂的配制方法、配制时间和保存条件等。
实验材料如有变化,应在相应的实验记录中加以说明。
(五)实验环境:根据实验的具体要求,对环境条件敏感的实验,应记录当天的天气情况和实验的微小气候(如光照、通风、洁净度、温度及湿度等)。
(六)实验方法:常规实验方法应在首次实验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并简述主要步骤。
改进、创新的实验方法应详细记录实验步骤和操作细节。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细则

报告中应明确列出所检验的项目,包括 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等信
息。
检验结果
报告中应准确记录各项检验项目的实 际数据和结果,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
行整理和呈现。
检验方法
报告中应详细描述所使用的检验方法, 包括检验原理、操作步骤、仪器和试 剂等。
结论
报告应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 给出明确的结论,包括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需要进行复检等。
02
判断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分析可能产生 误差的原因。
03
根据结果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以提高检验 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结果判断与结论
01 根据实验数据和结果分析,对药品的质量进行评 估和判断。
02 依据判断结果,给出明确的检验结论,如合格、 不合格或其他特定情况。
03 确保结论准确、客观,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 要求。
完整性
确保记录的内容完整,包括实验的各个步骤、使用的仪器、试剂、测试结果等。
保留所有相关的实验数据和图表,以便后续分析和复查。
规范性
使用标准的格式和术语,确保记录的清晰和易于理解。
遵循实验室的书写规范,如字体、字号、行间距等,保持记录的整洁和易读性。
02
检验操作记录
检验设备使用记录
01
设备名称
04
检验报告书写规范
报告格式
统一格式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格式应 统一,包括标题、编号、检验项 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结论 等部分。
清晰明了
报告格式应简洁明了,易于阅读 和理解,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表 述和格式。
规范用语
报告中使用的语言和表述应规范、 准确,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 的表述。
药品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药品检验记录书写细则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
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纸上。
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
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14页)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
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
药品研究实验记录规定及书写分析共55页文档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66、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 的,只 是一瞬 之间。 ——歌 德 69、懒人无法享受休息之乐。——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1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1号](https://img.taocdn.com/s3/m/3264682b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4b.png)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2000年1月3日国药管安[200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为加强药品研究监督工作,保证药品研究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是药品研究机构撰写药品申报资料的依据。
真实、规范、完整的实验记录是保证药品研究结果真实可靠的基础。
《规定》的发布与实施,有利于药品研究机构规范药品研究实验记录,保证药品研究质量。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药品研究机构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本辖区药品研究机构规范实验记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和实施中的问题及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规定》对药品研究中实验记录提出了基本要求。
各药品研究机构可根据本机构所从事药品研究领域的特点,遵照《规定》中的原则,制定适合本机构研究特点的具体办法。
特此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0年一月三日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研究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研究实验记录真实、规范、完整,提高药品研究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档案法》以及药品申报和审批中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国为申请药品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而从事药品研究的机构,均应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是指在药品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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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第三条 实验记录的内容通常应包括实验名称、 实验目的、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时间、实验 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指标、实验 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 (一)实验名称:每项实验开始前应首先注明 课题名称和实验名称,需保密的课题可用代号。 • (二)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设计或方案是实 验研究的实施依据。各项实验记录的首页应有 一份详细的实验设计或方案,并由设计者和 (或)审批者签名。
• 第九条 实验记录应妥善保存,避免水浸、墨 污、卷边,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不丢失。 • 第十条 实验记录的签署、检查和存档 • (一) 每次实验结束后,应由实验负责人 和记录人在记录后签名。 • (二) 课题负责人或上一级研究人员要定 期检查实验记录,并签署检查意见。 • (三)每项研究工作结束后,应按归档要求将 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整理归档。
•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 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 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 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 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 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 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 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 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14页)和结果判断等; 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 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 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 应详细记录、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 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 第五条 实验记录的书写 • (一) 实验记录本(纸)竖用横写,不得使用 铅笔。实验记录应用字规范,字迹工整。 • (二)常用的外文缩写(包括实验试剂的外文 缩写)应符合规范。首次出现时必须用中文加 以注释。实验记录中属译文的应注明其外文名 称。 • (三)实验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计量 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有效数 • 字的取舍应符合实验要求。
(五) 实验环境:根据实验的具体要求, 对环境条件敏感的实验,应记录当天的 天气情况和实验的微小气候(如光照、 通风、洁净度、温度及湿度等)。 • (六)实验方法:常规实验方法应在首 次实验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并简述主 要步骤。改进、创新的实验方法应详细 记录实验步骤和操作细节。
• (七)实验过程:应详细记录研究过程中的操 作,观察到的现象,异常现象的处理及其产生 原因,影响因素的分析等。 • (八)实验结果:准确记录计量观察指标的实 验数据和定性观察指标的实验变化。 • (九)结果分析:每次(项)实验结果应做必 要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明确的文字小结。 • (十)实验人员:应记录所有参加实验研究的 人员。
• 第四条 实验记录用纸 • (一)实验记录必须使用本研究机构统一专用 的带有页码编号的实验记录本或科技档案专用 纸。记录用纸(包括临床研究用病历报告表) 的幅面,由研究单位根据需要设定。 • (二)计算机、自动记录仪器打印的图表和数 据资料,临床研究中的检验报告书、体检表、 知情同意书等应按顺序粘贴在记录本或记录纸 或病历报告表的相应位置上,并在相应处注明 实验日期和时间;不宜粘贴的,可另行整理装 订成册并加以编号,同时在记录本相应处注明, 以便查对。 • (三)实验记录本或记录纸应保持完整,不得 缺页或挖补;如有缺、漏页,应详细说明原因。
• 第七条 实验记录不得随意删除、修改 或增减数据。如必须修改,须在修改处 划一斜线,不可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 记录能够辨认,并应由修改人签字,注 明修改时间及原因。 • 第八条 实验图片、照片应粘贴在实验 记录的相应位置上,底片装在统一制作 的底片袋内,编号后另行保存。用热敏 纸打印的实验记录,须保留其复印件。
• • (三)实验时间:每次实验须按年月日顺序记 录实验日期和时间。 • (四)实验材料:受试样品和对照品的来源、 批号及效期;实验动物的种属、品系、微生物 控制级别、来源及合格证编号;实验用菌种 (含工程菌)、瘤株、传代细胞系及其来源; 其它实验材料的来源和编号或批号;实验仪器 设备名称、型号;主要试剂的名称、生产厂家、 规格、批号及效期;自制试剂的配制方法、配 制时间和保存条件等。实验材料如有变化,应 在相应的实验记录中加以说明。
• 1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 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 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并用 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 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 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 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 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 将主要数据注意检品标签与所 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 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 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 封装情况等。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 验记录纸上。 • 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 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外药 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 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 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 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药品研究实验记录规定及书写
实验记录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 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研究工作 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实验记录必须做 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 全,书写清晰、整洁。
• 第一条 药品研究实验记录是指在药 品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 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 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 表、声像等原始资料。 • 第二条 实验记录的基本要求:真实、 及时、准确、完整,防止漏记和随意涂 改。不得伪造、编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