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南开大学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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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

为完善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化学学科的发展,建设真正意义的国际一流化学学科,形成南开化学品牌的学术影响力,规范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在《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的通知》(南发字〔2005〕149号)和《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南发字〔2012〕12号)的基础上,学院对申请晋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科研能力与学术成果水平做出规定,凡达到如下要求者方具备报名资格:

一、副教授

1.对本学科具有比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讲授过一门本科基础课(68学时以上)或者两门以上的其他课程(一般授课34学时/门),教学效果较好。

2.在本学科国际学术刊物上,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含)以上,其中2篇发表在《化学学院二级学科权威国际学术期刊目录》(详见附件一)收录的期刊上。

3.此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一项: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二);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励2项(排名第一)。

(2)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二、副研究员

1.具备本学科较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较为复杂或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2.在本学科国际学术刊物上,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其中3篇发表在《化学学院二级学科权威国际学术期刊目录》(详见附件一)收录的期刊上。

3.此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一项: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或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二);或获得校级科研成果奖励2项(排名第一)。

(2)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且主持的科研项目到校总经费不低于50万。

三、教授

1.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了解、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状况。系统讲授过1门本科基础课(68学时以上)或者2门以上的其他课程(一般授课34学时/门),课程体系完整,教学资料完备,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已培养出高质量的硕士研究生。

2.在本学科国际学术刊物上,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含)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化

学学院顶尖学术期刊目录》(详见附件二)收录的期刊上,3篇发表在《化学学院二级学科权威国际学术期刊目录》(详见附件一)收录的期刊上。

3.博士毕业或参加工作后,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研修经历。

4.主持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以上科研项目1项。

四、研究员

1.对本学科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能根据国家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组织领导本课题组进行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已培养出高质量的硕士研究生。

2.在本学科国际学术刊物上,以南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8篇(含)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化学学院顶尖学术期刊目录》(详见附件二)收录的期刊上,5篇发表在《化学学院二级学科权威国际学术期刊目录》(详见附件一)收录的期刊上。

3.博士毕业或参加工作后,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研修经历。

4.主持国家基金面上项目或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主持的科研项目到校总经费不低于120万。

五、附则

1.校内通讯联系人多于一人的,论文计数按通讯联系人数平均。有共同第一作者时,论文计数按校内第一作者人数平均。

2.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获得国家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或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教师,晋升正高级职称不要求海外研修经历。

3.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公共课、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如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多,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申请晋升高级职称时可适当放宽科研成绩的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三。

4.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要成果的教师,如有重要意义的学术专著、能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的“平台型”服务以及对重大科学问题的潜心研究、对学科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可提出破格晋升申请。申请破格的教师需经二级学科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院初审公示,院学术委员会推荐,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环节通过后报学校审查。

5.对在工程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研究成果有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教师,申请晋升高级职务达到附件四条件可适当放宽前述论文的要求。

6.对于申请晋升教授或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新规定发布之前,申报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都纳入统计,但自新规定发布之日起,只统计申报人以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7.本规定由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化学学院二级学科权威国际学术期刊目录(2014年修订)包含所有影响因子大于5(含)的期刊,及以下期刊:

附件二:化学学院顶尖学术期刊目录(2017年修订)

达到以下教学工作量和成绩的,在职务晋升中可适当放宽对科研成绩的要求。

一、申请者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任现职以来无教学事故;

2.任现职以来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272学时/学年(不得用科研工作量或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替代);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刊物(CSSCI)上发表1篇(含)以上教育教学论文。

二、申请者任现职以来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担任校级及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

2.担任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3.指导本科生创新项目并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4.指导本科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挑战杯(科技竞赛)等竞赛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

5.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6.担任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其他项目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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