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岗位职称比例

合集下载

职称比例标准

职称比例标准
初级(%)
正高级(%)
副高级(%)
公证处
省属
≤3
≤12
≤40
≥45
市属
≤10
≤35
≥55
县属
≤5
≤30
≥65
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心
省属
≤20
≤40
≥40
市属
≤10
≤35
≥55
县属
≤5
≤30
≥65
其他事业单位
省属
≤10
≤40
≥50
市属
≤5
≤35
≥60
县属
≤30
≥70
≤40
≥50
八、体育事业单位
机构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优秀运动队
管理单位
省属
≤5
≤20
≤40
≥35
市属
≤2
≤13
≤35
≥50
体育场馆
≤2
≤13
≤40
≥45
九、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
机构类别
高级(%)
中级(%)
初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和支持职责的单位
农村乡镇卫生院
≤1
≤9
≤30
≥60
注:设有研究生教学点承担研究生培养和设有省(部)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优势专科的单位,高级岗位比例可增加5—10%。疗养院、康复医院高级、中级岗位比例一般应比同类医院低5%。
四、文化事业单位
机构类别、层次
高级(%)
中级(%)
初级(%)
正高级(%)

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行草案(63号附件1)

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行草案(63号附件1)

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行)一、高等院校说明:1、少数省示范高中的高级结构比例经批准可增加1- 5%;2、小学中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岗位职数专项下达。

三、中等职业学校五、医院说明:传染、结核、精神、血吸虫病及疗养院等医院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参照同病床数医院控制。

承担医学院校研究生培养任务以及国家或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的三级医院,高级岗位比例经批准可增加1-5%,中级岗位比例经批准可增加3-8%.说明:对于湖区血吸虫病较为严重的县区,高级岗位比例经批准可增加1-3%,中级岗 位比例经批准可增加3-8%, 七、科研设计院所八、技术管理机构分析、检验以及从事其他技术管理为主的机构;二类技术管理机构指承担市(厅)级新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信息工程、行业产品质量分析、检验以及从事其他技术管理为主的机构;三类技术管理机构指县及县以下技术管理机构。

十、出版说明:一类出版社指规模较大,人才集中、承担国家或部级图书出版的重大项目,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具备相应学科高难水平书稿的编辑和审稿能力的出版社:二类出版社指有一定规模,出版图书的质量和水平较好,在系统内有一定影响的出版社。

一类期刊社是指主办单位层次较高,所办刊物有较高价值,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期刊发行量大,被评为省一级期刊或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期刊奖,有较大影响的期刊社;二类期刊社是指所办刊物具有一定价值,有一定期刊发行量和覆盖面的期刊社。

十二、图书资料、群文、文博、档案、党史、播音、翻译十四、文艺高、中、初级岗位所占百分比的计算基数,为单位经政府人社部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敬。

3、一级、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未规定结构比例,但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

4、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职称比例标准

职称比例标准

职称比例标准
职称比例标准是指在某个组织、机构或行业中,不同职称人员的分布比例,即各个职称级别在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

职称比例标准通常是根据具体的职称评定制度和组织行业的需求来确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称比例标准:
1. 行政管理人员:在一些机构或组织中,高级职称(如正高级、副高级)占管理层职称的比例较高,而初级职称(如助理职称)的比例较低。

2. 技术研发人员:在科研院所或技术研发岗位上,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科学家)占比较多,初级职称(如助理研究员、初级工程师)的比例相对较少。

3. 教师和教育行业:在学校或教育机构中,高级职称(如正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的比例普遍较低,而初级职称(如助教、讲师)的比例较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职称比例标准会根据不同的行业、组织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职称比例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到组织的需求和发展目标,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职称比例的合理安排有助于体现人才结构的
合理性和专业能力的梯度化发展,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技术岗位职称比例

技术岗位职称比例

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其中:
⑴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3:4:3;
⑵区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1:4:5;
⑶乡镇事业单位原则上为0.5:2。

5:7.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如下(附件1):
⑴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
⑵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⑶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⑷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二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调控;八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调控。

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

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

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量与日俱增。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本文中,我将从不同角度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并分析讨论其深度和广度。

让我们来看一下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定义和意义。

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指的是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交通运输部门中所占比例的情况。

这一比例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输部门内部的人才结构、人才流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对于推动行业的发展和提高整体业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我们深入讨论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发展历程。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交通运输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过去,交通运输部门更偏向于传统的管理型人才,而现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技术型人才的需求量逐渐增多,这也使得交通运输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目前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现状。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技术职称人员所占比例已经逐渐上升,这也反映了交通运输部门对于技术型人才的需求增加。

然而,与此传统的管理型人才依然是交通运输部门人才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使得整体的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并不是非常均衡和合理。

接下来,让我们来探讨一下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影响和挑战。

不合理的职称结构比例会导致人才流失和流动,特别是那些技术型人才可能会因为职称晋升的困难而选择离开,这无疑会对交通运输部门的稳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不合理的职称结构比例也会影响到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可能导致整体人才素质的下降。

让我们来谈一谈关于交通运输部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建议。

我认为,未来交通运输部门需要更加重视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和晋升机制的建立,以促进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的合理化。

甘肃职称比例对照表

甘肃职称比例对照表

甘肃职称比例对照表甘肃职称的分类在甘肃省,职称是对人员在专业技术领域内掌握程度和工作能力的一种评价和认定。

根据甘肃省有关规定,甘肃职称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助理兽医师–助理农经师–助理药师–助理会计师–初级工艺师–初级审计师2.中级职称:–工程师–农艺师–兽医师–农经师–药师–会计师–工艺师–审计师3.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经师–高级药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艺师–高级审计师4.高级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农艺师–教授级高级兽医师–教授级高级农经师–教授级高级药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工艺师–教授级高级审计师甘肃职称比例对照表甘肃职称比例对照表是根据甘肃省有关规定所编制的,用于指导各个行业、岗位中人员的职称评定。

以下是甘肃职称比例对照表的详细内容:1. 初级职称比例职称职称比例助理工程师25%助理农艺师15%助理兽医师10%助理农经师10%助理药师10%助理会计师15%初级工艺师5%初级审计师10%2. 中级职称比例职称职称比例工程师30%农艺师20%兽医师15%农经师15%药师10%会计师20%工艺师10%职称职称比例审计师10%3. 副高级职称比例职称职称比例高级工程师25%高级农艺师15%高级兽医师10%高级农经师10%高级药师15%高级会计师15%高级工艺师5%高级审计师10%4. 高级职称比例职称职称比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教授级高级农艺师10%教授级高级兽医师10%教授级高级农经师10%教授级高级药师15%教授级高级会计师15%教授级高级工艺师5%教授级高级审计师15%甘肃职称比例表的意义和作用甘肃职称比例对照表的制定是为了合理评定各类职称,通过比例的设定,可以使得不同级别的职称人员分布更加均衡,并且能够根据需求和人才情况进行合理调控。

该比例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和作用:1.促进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合理设置职称比例,可以鼓励人才培养,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人才队伍更加优化和完善。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职数控制,建立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进一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使各方面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技术人员类别及职务系列(一)专业技术人员类别根据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任务不同,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可分为以下四类:1.教学人员: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从事理论、实践教学和专职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也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

2.科研人员:在科研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在二级学院专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人员,也包括在职能部门设置的少量从事高职教育研究的双肩挑人员。

3.教学辅助人员:在实验实训、信息系统、电教、图书资料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会计、审计、工程、档案、经济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类别人员职务系列1.教学岗位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务。

由于高职院校鼓励引进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属于行业的经济、工程、工艺美术等职称系列,按其职称等级也归并到教学岗位中相应的职务等级。

专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也按以上职务系列设置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务。

2.科研岗位设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职务。

3.实验岗位设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职务。

4.图书资料岗位设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职务。

5.其它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属性在行政部门设置少量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岗位的工作内容、学科专业归属相应的职称系列。

除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外,其它辅助系列一般不设正高级职务。

二、结构比例及职数设定(一)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和水平,师资队伍状况和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以及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确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职称比例设置

职称比例设置

职称比例设置
职称比例设置可以根据组织或企业的需要进行调整,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职称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员工的能力和工作经验、行业的特点等。

一般来说,职称比例可以分为几个层次,比如:
1. 高级职称(高层管理岗位):这些职位通常涵盖了组织或企业的高级领导层,比例较低,一般在5%左右。

2. 中级职称(中层管理岗位):这些职位通常包括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等,比例较高,一般在15%左右。

3. 初级职称(基层员工岗位):这些职位通常包括普通员工、助理等,比例较高,一般在80%左右。

当然,实际的职称比例设置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有些行业或企业可能会对特定的技术或专业职能设置更多的职称,以便更好地发挥专业能力。

同时,也要考虑到员工晋升的机会和激励措施,保证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岗位职称比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
⑴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3:4:3;
⑵区县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为1:4:5;
⑶乡镇事业单位原则上为::7。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如下(附件1):
⑴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
⑵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⑶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⑷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二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调控;八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调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