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通用版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通用版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89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低压电气作业安全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在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力求在停电情况下进行。若因生产需要不能停电工作时,必须经电气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做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后进行。

2带电工作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对地短路的隔离措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长袖衣裤、戴绝缘手套,选好工作位置,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进行工作。身体部位不准与周围接地体接触,严防人身接通二根导线。

3在计划检修期间的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必须事前办理工作票等手续;平时也允许根据电气技术负责人的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的内容进行,但必须将工作项目、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情况记入工作日记中备查。

4检修电机和电器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刀闸,用专用把手取下熔断器,并在电源侧刀闸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前必须验电或根据需要

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如电容器回路必须先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等。

5在禁火区使用喷灯或电焊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动火制度。进入有毒易爆场所工作,应取得当班调度或所在车间负责人的许可,工作时应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具。

6检修工作结束后,应清扫现场、清点工具和材料,有否遗留在设备上,检查绝缘电阻是否达到规定值。恢复送电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

7图面及设备数据

为确保电气(机)人员维修、保养顺利,厂区各电路系统及电气设施的图面、设备数据(包括各控制回路、设备零件型式、规格及相关连数据),均应整理归档,并置于总经办,方便查阅。

8安全自主检查

低压受电盘及分电箱(含各种电驿、仪表及其切换开关等)的动作试验,用电设备绝缘值、接地电阻、保护装置及变压器、低压配线电路等项目,机电(保养)部门应实施定期(低压电气1年/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予以记录并保存三年。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1目的:为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临时用电作业:指生产中施工、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6kV及以上的高电压临时用电,不适用本规定。 3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3.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及作业要求。 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3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临时用电作业办理程序 4.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5.1.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内容:用途;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用电负荷计算说明;临时用电负荷所在变压器的编号及容量。 (2)技术措施; (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低压电工基础知识(最新整理)

电工基础知识 一,通用部分 1,什么叫电路? 电流所经过的路径叫电路。电路的组成一般由电源,负载和连接部分(导线,开关,熔断器)等组成。 2,什么叫电源? 电源是一种将非电能转换成电能的装置。 3,什么叫负载? 负载是取用电能的装置,也就是用电设备。 连接部分是用来连接电源与负载,构成电流通路的中间环节,是用来输送,分配和控制电能的。 4,电流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电荷有规则的定向流动,就形成电流,习惯上规定正电荷移动的方向为电流的实际方向。 电流方向不变的电路称为直流电路。 单位时间内通过导体任一横截面的电量叫电流(强度),用符号 I 表示。 电流(强度)的单位是安培(A),大电流单位常用千安(KA)表示,小电流单位常用毫安(mA),微安(μA)表示。 1KA=1000A 1A=1000 mA 1 mA=1000μA 5,电压的基本性质? 1)两点间的电压具有惟一确定的数值。 2)两点间的电压只与这两点的位置有关,与电荷移动的路径无关。 3)电压有正,负之分,它与标志的参考电压方向有关。 4)沿电路中任一闭合回路行走一圈,各段电压的和恒为零。 电压的单位是伏特(V),根据不同的需要,也用千伏(KV),毫伏(mV)和微伏(μV)为单位。 1KV=1000V 1V=1000 mV 1mV=1000μV 6,电阻的概念是什么? 导体对电流起阻碍作用的能力称为电阻,用符号 R 表示,当电压为 1 伏,电流为 1 安时,导体的电阻即为 1 欧姆(Ω),常用的单位千欧(KΩ),兆欧(MΩ)。 1 MΩ=1000 KΩ 1 KΩ=1000Ω 7,什么是部分电路的欧姆定律? 流过电路的电流与电路两端的电压成正比,而与该电路的电阻成反比,这个关系叫做欧姆定律。用公式表示为I=U/R 式中:I——电流(A);U——电压(V);R——电阻(Ω)。 部分电路的欧姆定律反映了部分电路中电压,电流和电阻的相互关系,它是分析和计算部分电路的主要依据。 8,什么是全电路的欧姆定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32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规范正式样本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编制依据 本手册是依据GB-5019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用 电安全规范》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编制。 2、编制目的 用科学方法保障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在施 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 的综合水平。 3、编制说明 建筑施工用电必须符合GBT-50194《建筑工程施

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行业标准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本手册只限现场施工监理人员掌握,可供配电安装专业技术人员参考,不做依据。 4、三相五线制 4.0.1三相五线制是所有建筑施工用电必须采用的供电方式 4.0.2三相五线包括的是3根相线(火线)1根工作零线,一根保护零线。 4.0.3三根相线的代号是A、B、C或L1、L2、L3,A为黄色,B为绿色,C为红色,在开关上排列是左中右,相线之间的电压是380V,称线电压。 4.0.4工作零线是变压器中性接地线,代号为N,为黑色或淡蓝色,与相线间的电压是220V,称相电压。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年4月19日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 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管理。 3.编写依据 3.1国家电网安监[ ]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3.2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3.4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3.5GB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6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7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8中油化安〔〕163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3.9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4.术语和定义 4.1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技 3 2020年4月19日

改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4.2本规定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的 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 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5.职责 5.1安全健康环保部 5.1.1负责组织制定工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机械动力部 5.2.1机械动力部是全公司电气管理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独立合同、框架协议 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的审批,负责公司外区域临时用电的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安全等管理。 5.3用电区域的电气管理单位 5.3.1负责管辖范围内保运队伍临时用电的签发。 5.3.2负责厂区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3.3负责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等管理。 5.3.4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3.5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交底。 5.3.6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作业违章 时责令停止作业。 6.管理要求 4 2020年4月19日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 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 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 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 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 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 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 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二级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油田用电管理部门审批。临时用电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5.1 施工概述; 1.5.2 用电设备位置、双方商定的线路走向、布置和电源接入点情况; 1.5.3 选择变压器容量; 1.5.4 负荷计算、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1.5.5 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1.5.6 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1.5.7 保证临时用电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 1.5.8 临时用电设备防尘、防雨、防潮、防小动物危

害、防火等措施以及用电应急处置措施; 1.5.9 个体防护装备; 1.5.10 钻井、井下作业、工程建设等施工作业的安全用电技术方案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要求。 1.6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8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职责与分工 2.1 用电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 安全部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管理。 2.3 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 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 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与程序 3.1 危害识别(JSA) 3.1.1 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3.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 新版)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厂内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管理。 3编制依据 3.1JGJ46-2005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GB3836.1-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3.4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3.5GB50184-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6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规定了本公司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1.3特种作业如涉及规定的危险作业,应同时执行相关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2.术语和定义 2.1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2.2特种作业人员 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3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详见《特种设备目录》。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3.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应满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防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文化程度、与本工种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实践经验、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2人员能力 3.2.1了解与从事特种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3.2.2掌握《岗位作业指导书》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具体内容,掌握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或程序。 3.2.3达到“五掌握”:掌握本岗位的职责,掌握岗位相关规定,掌握岗位操作程序,掌握岗位风险和相关风险,掌握发生突发事件后岗位应急处置的措施。 3.3人员资质 3.3.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发证机关的复训和审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应遵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1、目得 1、1为了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管理得职责、程序与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各部门、车间。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就是临时用电安全得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机动车间负责审核施工部门申办得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3、3各用电部门、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规定内容 4、1 术语与定义 临时用电:正式运行得电源省所接得非永久性用电。 4、2基本要求 4、2、1 作业前,作业单位与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与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得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得安全措施。 4、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4、2、2、1 有关作业得安全规章制度。 4、2、2、2 作业现场与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得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得具体安全措施。 4、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得个体防护器具得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2、2、4 事故得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4、2、2、5 相关事故案例与经验、教训。 4、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4、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4、2、3、2 对作业现场得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2、3、3 腐蚀性介质得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4、2、3、4 夜间作业得场所设置满足要求得照明装置; 4、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与熟悉现场环境,进一

步核实安全措施得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得位置及分布。 4、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得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4、2、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得杂物应清理干净; 4、2、4、2 作业现场得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得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4、2、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得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得设备上得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4、2、4、4 作业使用得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4、2、4、5 作业使用得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得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与电源开关。 4、2、5 进入作业现场得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得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得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4、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得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得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得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4、3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4、3、1在生产车间、罐区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属时应 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要求。 4、3、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4、3、3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3、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 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 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 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 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 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 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高空坠落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职责 各事业部、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高空作业证的审批、办理、监护等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高空作业程序以及过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细则 高处作业定义: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进行高空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

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空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车间安排高空作业时,不得安排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车间因工作需要安排高空作业时,应开具《高空作业证》。 《高空作业证》审批人员应对高空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高空作业前,作业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高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安全帽应等。作业前由监护人员进行检查。 高空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及工作光线暗袋处高空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供高空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室外、露天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车间主任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高空作业证审批 特级高空作业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方案,填写高空作业证,经车间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核同意,事业部部长签批,并报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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