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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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

附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

1、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

全领导小组扣20分,安全生产

委员会未根据人员变化等情况

及时调整扣10分;

2、主要负责人未明确一名单位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扣20分管副职兼职较多,不能用主要精力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兼一职的扣10分;兼两职扣15分;兼三职及以上的,扣20分;

3、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扣15分;未明确安全部门负责人扣10分;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素质配备不满足要求,扣5—15分;

4、主要负责人全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0分;安委会对重大问题及重要安全生产工作(年度

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事故处理、重要安全管理制度、

考核评比等)不及时研究、布置

的,扣8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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