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及工期索赔案例
工程施工单位工期索赔案例

工程施工单位工期索赔案例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中标某市一大型住宅项目,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于是,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了工期索赔。
二、案例经过1. 合同签订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工程造价为10亿元。
双方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业主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2. 工程开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工程建设中。
在工程开工后,遇到了一系列不可抗力因素,如:连续降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政策调整、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客观因素。
3. 工期延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在工期延误期间,施工单位积极与业主沟通,报告工程进度和遇到的困难。
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努力表示理解,但要求施工单位尽快采取措施,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4. 工期索赔在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施工单位对工期延误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了工期延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有权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
5. 工期索赔协商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了工期索赔报告,详细阐述了工期延误的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业主对施工单位的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合理。
于是,双方开始了工期索赔协商。
6. 工期索赔达成协议在工期索赔协商过程中,双方充分沟通,就工期延误的影响和责任进行了充分讨论。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同意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工期延长,施工单位则承诺在延长工期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三、案例总结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积极与业主沟通,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工期索赔。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工期索赔得到了妥善解决,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通过本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与业主沟通,积极采取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工期索赔案例

工期索赔案例工期索赔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的一种行为。
工期索赔案例屡见不鲜,其中的纠纷也是层出不穷。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具体的工期索赔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工期索赔的实际操作和处理流程。
某工程项目由甲方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工期为12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误、天气原因等多种因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出了工期索赔要求,要求甲方支付工期延误的相应赔偿金。
乙方的索赔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乙方提供了详细的工期延误原因和影响分析报告,证明工期延误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而非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所致。
其次,乙方提供了相关的施工记录、材料供应记录、天气记录等证据,证明工期延误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最后,乙方提出了工期延误的经济损失计算表,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甲方对乙方的索赔要求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乙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原因和影响分析合理可行,相关证据也充分证明了工期延误的事实。
在经济损失计算方面,甲方也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最终同意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给乙方。
通过双方的协商和沟通,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甲方支付了乙方相应的工期延误赔偿金,结束了工期索赔的纠纷。
通过这个工期索赔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工程建设中,工期索赔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但只要双方能够理性对待,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数据支持,进行合理的协商和沟通,就能够有效解决工期索赔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在提出工期索赔要求时,应当充分准备相关的证据和数据支持,提供详细的分析报告,合理计算经济损失,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建设单位在接到工期索赔要求后,应当认真审查和评估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核实,与施工单位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最终解决工期索赔的纠纷。
工程施工索赔案例1

一、背景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合同总价为1.2亿元,合同工期为24个月。
该工程由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业主方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于2018年3月1日开工,计划于2020年2月28日竣工。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 业主方未能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导致施工单位多次停工等待;2. 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加固处理;3. 施工期间遭遇连续强降雨,严重影响施工进度;4. 业主方在施工过程中频繁变更设计,导致施工单位多次调整施工方案。
二、索赔请求由于上述原因,施工单位提出以下索赔请求:1. 工期延误索赔:工期延误共计6个月,要求赔偿工期延误损失300万元;2. 费用索赔: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共计500万元;3. 利润损失索赔:由于工期延误,施工单位无法按计划完成工程,导致利润损失200万元。
三、索赔处理1. 工期延误索赔:经核实,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延误索赔符合实际情况,业主方承认责任,同意支付300万元工期延误损失。
2. 费用索赔:施工单位提交了详细的费用清单和证明材料,经审核,业主方同意支付500万元费用索赔。
3. 利润损失索赔:由于利润损失难以准确计算,双方协商确定按实际利润损失的50%进行赔偿,即赔偿10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例中,施工单位通过以下措施成功实现了索赔: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2. 及时收集和整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为索赔提供有力证据;3. 与业主方保持良好沟通,争取业主方的理解和支持;4. 针对索赔请求,提出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通过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1. 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掌握合同约定的索赔条件和程序;2. 施工过程中应注重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为索赔提供有力证据;3. 与业主方保持良好沟通,争取业主方的理解和支持;4. 针对索赔请求,提出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提高索赔成功率。
任务5.2工期索赔(双代号网络图)

(2)A、B、C三项 工作同时开始
A B C
(3)A、B、C三项 工作同时结束
A B C
一、双代号网络图的绘制规则 1.必须正确表达逻辑关系。 1.必须正确表达逻辑关系。 必须正确表达逻辑关系
(4)A、B、C三项 工作, 完成后, 工作,A完成后, B、C开始
B A C
(5)A、B、C三项 工作, 工作,A、B完 成后C 成后C开始
2、节点编号 为了便于网络图的检查和计算,需对网络图 各节点进行编号。 节点编号的基本规则: 编号顺序由起点节点顺箭线方向至终点节 点。要求每一项工作的开始节点号码小于结束节 点号码,以不同的编码代表不同的工作;不重 号,不漏编。可采用不连续编号方法,以备网络 图调整时留出备用节点号。
(三)线路
网络图中,由起点节点沿箭线方向经过一系列箭线 与节点至终点节点,所形成的路线,称为线路。 在一个网络图中,从起点节点到终点节点,一般 都存在着许多条线路,如图中有四条线路,每条线路 都包含若干项工作,这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之和就是该 线路的时间长度,即线路上总的工作持续时间。
双代号网络图——线路
1.关键线路与非关键线路 : 关键线路与非关键线路
i j k
i
j
k
×
一、双代号网络图的绘制规则 9.网络图中,不允许出现编号相同的节点或工作。 网络图中,不允许出现编号相同的节点或工作。 网络图中
A A B C C 3 D 1 B 2 D
1
2
3
4
5
×
√
一、双代号网络图的绘制规则 10.箭线应以水平线为主,竖线和斜线为辅,不 .箭线应以水平线为主,竖线和斜线为辅, 应画成曲线。箭线宜保持自左向右的方向, 应画成曲线。箭线宜保持自左向右的方向,不宜 出现箭头指向左方的水平箭线或箭头偏向左方的 斜向箭线。 斜向箭线。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案例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案例
武进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15日与常州T机械有限公司签订新车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2004年7月16日竣工,工期为16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罚5000元,合同造价748万元。
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完工时间为2005年12月22日,延误工期523天。
2006年11月T机械有限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
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工期违约金2615000元A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就工期问题答辩称,工期延误属实,但延误的原因在于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以及T机械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
款等,故延误的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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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计划、索赔案例shouji

一、背景资料某办公楼由12层主楼和3层辅楼组成。
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承建该办公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41周,一周按7天计。
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2 500元。
乙方提交了粗略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得到甲方的批准。
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在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土层,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0个工日。
根据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乙方增加直接费5万元。
因地基复查使基础施工工期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二:辅楼施工时,因某处没计尺寸不当,甲方要求拆除已施工部分,重新施工,因此造成增加用工30个工日,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计2万元,辅楼主体工作工期拖延1周。
事件三:在主楼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天。
事件四:因乙方购买的室外工程管线材料质量不合格,甲方令乙方重新购买,因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该工作工期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1万元。
事件五:鉴于工期较紧,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装饰装修时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得该工作工期缩短了l周,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为0.6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工期和费用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1.该网络计划中哪些工作是主要控制对象(关键工作),计划工期是多少?2.针对上述每一事件,分别简述乙方能否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理由。
3.该工程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是多少?4.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是3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是18元/工日,该工程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综合取费率为30%。
在工程清算时,乙方应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参考答案1.该网络计划中主要控制对象(或答关键工作)是基础工程、主楼主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总计划工期为287天(3分)。
2.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且该项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2分)。
二建案例(网络图、索赔、建造师规定)

【背景资料】(08试题③)某市政基础工程,业主与监理、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符合合同工期要求,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批准。
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由于施工方法不当,打桩1工程施工质量较差,补桩用去20万元,且打桩1作业时间,由原来的35d延长到45d。
事件二:挖土2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发现一个勘察报告未提及的大型暗兵,增加处理用2万,且作业时间由原来的20d增加到25d。
事件三:基础2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为了抢时间,自检之后,马上进行回填土2施工。
回填土2施工到一半时,监理工程师要求挖开重新检查基础2质量。
【问题】1.计算网络计划总工期,并写出网络计划中的关键工作。
2.事件一、事件二发生后,施工单位可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各为多少?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要施工单位挖开回填土进行基础检查的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1.网络计划总工期:总工期=40+35+30+30+20+15=170d。
关键工作是:本网络计划的关键工作为:准备工作→打桩1→挖土1→基础1→基础2→回填土2(①→②→③→④→⑥→⑦→⑧→⑨)。
2.事件一:工期不可索赔;费用不可索赔。
理由:施工方法不当导致,是施工单位责任。
事件二:费用可索赔2万;工期不可赔偿。
理由:事件发生是由于勘察报告不正确,属建设单位责任。
挖土2不在关键线路上,作业时间、延长时间没有超过总时差,对总工期没有造成影响。
3.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要施工单位挖开回填土进行基础检查的理由是: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或确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挖开回填土检查。
即,本工程应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并复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考点解析】※第1小题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根据网络计划图计算总工期,确定关键线路。
(1)关键线路的确定。
工期索赔实例

工期索赔*****建设集团**引言: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工程建设中,由于业主、承包商的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实际工期与合同工期的不同。
按合同条款,就发生了索赔和反索赔。
在国内工程上,一些合同常常规定工期拖延或提前的奖罚条款;在国际工程中,对工期规定的条款就更为严格。
所以,如何合理计算工期索赔中的索赔工期,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
实际工作中,甚至一些教科书中,常常模棱两可,出现混乱。
下面我们通过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前提:1.由承包商提出,经过监理审核,经业主批准的一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合同工期的分解和细化),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文所述施工进度计划以双代号网络图为准;2.考察的对象,是一个单位工程或某个单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
例1:某项目合同工期29天,施工网络图如图一所示。
施工中一些工作的持续时间发生了改变,原因如表1所示。
问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索赔的工期是多少天?图一解:1. 计算并确定原计划网络图的关键线路和总工期(具体计算过程略,下同)。
可知原计划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⑤-⑥-⑦-⑧,总工期为29天,见图一。
2. 计算由于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实际网络图,总工期为36天,如图二所示。
由图二可知,关键线路与原图相比较,已经发生了改变,变为①-②-③-④-⑦-⑧此时承包商可索赔的工期为36-29=7(天)图二3.计算由于业主/承包商/不可抗力三者原因共同作用下的网络图,见图三图三由图三可知, 关键线路又变成①-②-③-⑤-⑥-⑧,由于综合了影响总工期的全部原因,此图即为实际发生的施工网络图.在关键工作A-C-E-F-K中,由于业主原因和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为A2+C1+E1+F1+K3=8天,(见表1)。
承包商可索赔的工期可知不是图二所示的7天。
那么是图三所示的8天吗?也不是8天,而是8-(40-29-8)=5天,即在总工期拖延40-29=11天中,由于业主和不可抗力的原因拖延了8天,而由承包商的原因拖延了3天(从表中可见到承包商共耽误A1+E2+K1=4天,但对原网络图经计算可知,在K工作上原有1天的时差可以利用,故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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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项目,业主通过招标与甲建筑公司签定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A、B、C、D、E、F、G、H八项工作,合同工期360d。
业主与乙安装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工期180d。
通过
相互的协调,编制了如图5-1所示的网络进度计划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基础工程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A工作延误7d;
(2)B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
甲建筑公司进行了返工处理,损失5万元,且使B工作延误15d;
(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C工作增加工作时间5d,窝工损失2万元;
(4)乙安装公司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 d,损失12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答案:1、
(1)业主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不及时,造成A工作延误,因A工作是关键工作,业主应给甲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费用。
业主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公司返工处理,由于B工作是非关键工作,因为已经对A工作补偿工期,B工作延误的15d在其总时差范围以内,故不给予甲公司工期补偿,但应给甲公司补偿相应的费用。
因对乙公司不造成影响,故不应给乙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3)由于甲公司原因使C工作延长,不给予甲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因未对乙公司造成影响,业主不对乙公司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期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
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问题2: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d;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d。
合计12d。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元=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O元=3.0万元
合计:12.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d。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7×6000元=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元=3.0万元
合计:4.2-3.0=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