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设立法律顾问职位,以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指导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的行为,预防和解决法律纠纷,提高组织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法律顾问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益1. 法律顾问应具备执业律师资格,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2. 法律顾问应为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法律政策解读、法律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3. 法律顾问应参与组织的决策过程,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组织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4. 法律顾问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提醒组织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5. 法律顾问有权要求组织提供相关的文件和信息,以便进行法律咨询和分析,并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二、法律顾问的选拔和任职条件1. 法律顾问的选拔应通过公开招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确保选拔程序公正、透明。
2. 法律顾问应具备相关法律专业背景,取得执业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
3. 法律顾问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法律顾问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保守组织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三、法律顾问制度的运作机制1. 组织应与法律顾问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服务内容、费用和保密条款等。
2. 法律顾问应定期向组织提交法律服务报告,包括咨询事项、解决方案和风险提示等。
3. 组织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确保其顺利履行职责。
4. 组织应建立法律顾问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确保法律顾问的意见得到充分重视和执行。
四、法律顾问制度的效益和评估1. 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组织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和损失。
2. 法律顾问制度可以为组织的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减少决策风险。
3. 组织应定期对法律顾问制度进行评估,包括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一、引言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聘请专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制度安排。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律顾问制度的定义、目的、职责、聘用方式和优势等方面的内容。
二、定义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聘请专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制度安排。
法律顾问通过与企业或组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合同起草、诉讼代理等综合性法律服务,以保障企业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合规。
三、目的1. 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通过深入了解企业或组织的业务和运营模式,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或组织在法律风险方面做出明智的决策。
2. 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法律顾问通过对企业或组织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帮助企业或组织制定合规管理措施,预防和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3. 合同起草和谈判支持: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和审核企业或组织的各类合同,并提供专业的谈判支持,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维护企业或组织的合法权益。
4. 诉讼和仲裁代理:法律顾问在企业或组织面临诉讼或仲裁时,负责代理其诉讼或仲裁事务,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策略,以保障企业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职责1.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负责为企业或组织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 风险评估和合规管理:法律顾问负责对企业或组织的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制定合规管理措施,预防和应对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3. 合同起草和审核: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和审核企业或组织的各类合同,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维护企业或组织的合法权益。
4. 诉讼和仲裁代理:法律顾问负责代理企业或组织的诉讼或仲裁事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策略,维护企业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方式企业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聘用法律顾问:1. 委托个人律师:企业或组织可以直接委托个人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设立法律顾问职位,为企业或者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一、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限1.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应对企业或者组织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2. 参预合同谈判和起草:法律顾问应参预企业或者组织的合同谈判过程,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和起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顾问应对企业或者组织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解决方案。
4. 参预纠纷解决:法律顾问应参预企业或者组织的纠纷解决过程,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协助解决纠纷并保护企业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
5. 法律培训和宣传:法律顾问应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提高企业或者组织内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并进行法律宣传工作,增强法律合规意识。
二、法律顾问的资质和要求1. 法律专业背景: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拥有法学学士或者以上学位,并具备执业律师资格证书。
2. 丰富的实践经验:法律顾问应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能够独立处理各类法律问题。
3. 良好的沟通能力:法律顾问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企业内部各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4. 保密意识和职业道德:法律顾问应具备严格的保密意识和职业道德,对企业或者组织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持高度的保密性。
三、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步骤1. 确定法律顾问的需求:企业或者组织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和业务特点,确定是否需要设立法律顾问职位,并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限。
2. 招聘合适的法律顾问:企业或者组织应通过招聘渠道,寻觅具备相关背景和资质的法律顾问,并进行面试和评估,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3. 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企业或者组织与法律顾问之间应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服务期限和报酬等事项。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3篇)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保障企业法律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法律顾问。
第三条公司依法聘用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是公司的兼职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报酬。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需具备相关法律职业资格,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要求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公司将依法对法律顾问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和解答;(二)协助起草、审核和修改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和合同;(三)跟踪并研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提供风险预警和法律意见;(四)参与和协助处理公司的法律纠纷和诉讼案件;(五)开展法律培训,提升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七条公司将对法律顾问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三)工作效率和成果。
第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法律顾问的评优评先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九条公司将根据法律顾问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
第十条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薪、晋升、表彰、奖金等。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薪、降职、警告、劝退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作为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十四条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可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或反馈。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2)1. 引言法律顾问作为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对公司的法律事务和风险管理起到关键作用。
为了确保法律顾问的工作高效、规范和合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法律顾问,并对其职责、权益和义务进行规范。
2. 法律顾问的职责2.1 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为公司的业务和决策提供相关法律指导。
2.2 参与公司的合同谈判、起草和审查工作。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例(四篇)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例一、制度目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法律顾问的选聘、职责规定和管理工作,提高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
三、法律顾问的职责和权利1.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咨询、审查、起草和解释工作;(2)参与合同谈判、审查和签订,对合同进行法律风险评估;(3)协助处理纠纷、仲裁和诉讼事务,代表公司进行法律程序;(4)提供法律培训和法律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支持;(5)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法律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风险问题。
2. 法律顾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公司提供相关法律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2)在公司内部依法进行法律工作,不受干扰和阻挠;(3)依法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主动维护公司利益。
四、法律顾问的选聘与合作1. 公司法律顾问的选聘应符合以下原则:(1)专业能力:候选人必须具有相关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和执业经验;(2)诚信正直:候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经验丰富:候选人需具备丰富的法律风险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
2. 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合作方式包括:(1)长期雇佣制:公司可以与法律顾问签订长期合同,确保法律顾问稳定参与公司运营;(2)临时顾问制: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聘用临时法律顾问,处理特定的法律事务。
3. 公司与法律顾问的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内容和目标;(2)合作期限和费用;(3)保密义务和责任;(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五、法律顾问的管理与评估1. 法律顾问的管理由公司领导层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与公司法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推进法律风险管理策略;(2)定期与法律顾问进行工作沟通,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风险问题;(3)针对重要法律事务,组织公司内部和法律顾问一起召开专题会议,提出解决方案。
2. 法律顾问的评估由公司领导层进行,主要内容包括:(1)工作执行情况评估:对法律顾问的工作技能、专业知识和团队协作能力进行评估;(2)服务满意度评估: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对法律顾问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估;(3)专业能力提升评估:对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提升情况进行评估。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5篇)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一、总则1.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管理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为依法调整本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休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____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岗位,作为公司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并根据总经理的授要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的从法律角度对各部门的工作行使监督、审核权。
3.法律顾问根据公司的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后实施,各部门应予以贯彻执行。
二、工作方式。
1.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示或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处理本岗位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各种具体事务。
2.接受公司总经理或各部门的法律咨询,经解答、建议、指导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合乎法律的要求。
三、工作内容1.代理公司参加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2.从法律角度参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制定等内部管理活动。
3.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a.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b.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c.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4.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
5.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6.协助管理部门处理公司内部各种违法乱案件。
四、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2.指导为主的原则。
除需直接自行办理的工作外,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为主,不代办包办。
3.法制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保守秘密原则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法律顾问制度(精选3篇)

法律顾问制度(精选3篇)法律顾问制度篇1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法律顾问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学校根据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需要,从校内外聘请的、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顾问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循勤敏、敬业、高效的原则。
二、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1、为学校的行政行为、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2、就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3、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三、法律服务范围: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内容。
具体包括:1、基础服务内容①、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②、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③、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④、为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学校代理部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⑤、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服务;2、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服务①、协助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②、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③、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④、为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意见和帮助,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快速反应程序;3、其他特色服务①、为学校内部管理及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②、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与制度;③、根据学校和要求,每年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层、教职员工、学生提供一次法律宣讲;④、根据学校要求,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4、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以外的专项服务①、帮助学校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文书和事务;②、经学校同意,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③、经学校同意,为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辩护;④、接受学校委托,为学校代理日常法律服务免费项目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⑤、应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教育宣讲人;⑥、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以外的服务。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一、背景介绍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或者组织礼聘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支持服务的一种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复杂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组织意识到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因此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为一种必要的举措。
二、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作用1. 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负责为企业或者组织提供全面、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并为其制定合规方案和风险防控措施。
2. 合同起草和审查: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审查和修订企业或者组织的各类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保护企业或者组织的利益。
3. 诉讼和仲裁代理:法律顾问在企业或者组织面临诉讼或者仲裁时,负责代理其诉讼或者仲裁事务,维护企业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
4. 法律培训:法律顾问可以为企业或者组织的员工提供法律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5. 法律监督:法律顾问负责监督企业或者组织的业务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提醒并纠正违法行为。
三、法律顾问的任职要求1. 法律专业背景: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学专业的学士或者以上学位,并拥有相关的法律从业资格证书。
2. 丰富的法律经验:法律顾问应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熟悉企业或者组织所在行业的法律法规,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3. 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法律顾问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与企业或者组织的各个层级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4. 忠诚和保密意识:法律顾问应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保护企业或者组织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5. 团队合作能力:法律顾问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企业或者组织的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应对法律风险和挑战。
四、法律顾问制度的优势1. 风险防控:法律顾问能够及时发现和预防法律风险,为企业或者组织提供合规建议,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2. 成本控制:与长期礼聘法律顾问相比,企业或者组织可以根据需要灵便调整法律服务的规模和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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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制度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单位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单位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第4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代理人。
代理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没有代理权限或超越代理权限均不得以单位名义对外签约,但经院务会成员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除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单位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合同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住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单位、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院务会成员(院务会成员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院务会成员审批。
第13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合同的审查批准第14条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下属单位、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单位审查批准者外,由单位、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院务会成员或其授权人审批:(1)标的超过100万元的;(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3)联营、合资、合作合同;(4)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院务会成员审批:(1)标的超过500万元的;(2)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单位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院务会成员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1、申报。
各企业的法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
(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
需报院务会成员、院务会成员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
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
(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3、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
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19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20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解除第22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单位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25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27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29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合同纠份的处理第30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31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
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单位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处理。
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32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33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34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1、董事会、院务会成员交办的;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35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1、承办人填写“对外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37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38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39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40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41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42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合同的管理第43条本单位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