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食品安全十项管理制度(小作坊)
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分类管理,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分开管理。
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卫生清扫、消毒,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其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配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作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小作坊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各岗位员工应明确自身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1)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的原材料。
(2)采购的原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文件,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
2. 生产加工(1)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生产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3)生产加工过程中,员工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 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应按照食品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储存食品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止霉变、虫蛀。
(3)储存食品的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销售(1)销售食品应保证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销售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分类陈列,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新鲜、安全的食品。
(3)销售过程中,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 食品追溯(1)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台账,确保食品可追溯。
(2)记录台账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销售日期等信息。
6. 员工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员工应掌握食品卫生基本要求,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原料、产品等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2. 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3.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食品小作坊,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
三、管理制度1. 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小作坊在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不得采购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
(3)建立索证档案,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信息。
2. 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 食品加工操作制度(1)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质量。
(3)加工设备、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贮存制度(1)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2)食品贮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霉变、变质。
(3)食品的保质期标识应清晰可见,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5. 食品销售制度(1)食品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
(2)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6.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小作坊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四、监督检查1. 食品小作坊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2. 食品小作坊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成绩显著的食品小作坊,给予表彰和奖励。
小作坊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管理职责1. 小作坊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材料采购:小作坊应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并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数量、供应商等信息。
2. 生产加工:小作坊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加工,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添加剂:小作坊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4. 食品储存:小作坊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保持食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污染。
5. 食品销售:小作坊应确保食品销售环境整洁、卫生,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 从业人员管理:小作坊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7. 食品安全检查:小作坊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8.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小作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1. 小作坊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接受监督。
2. 小作坊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小作坊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2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24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选择有法定资质的供应商,对采购的每批次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做好入厂验收工作。
验收可以对主要指标进行检验,或采用对外观(或感官指标)进行检查,对包装的完好性、合格证、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进行查验等方式。
要保持检验、验证记录和进货台账。
2、质量控制公开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承诺。
明确生产工序中的品质关键控制点和危害关键控制点,明确控制的方法步骤。
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并作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报告工作。
保持生产设备设施状态良好和干净卫生。
保持厂区环境干净卫生,厂内外不得有污染源,不得饲养畜禽等动物。
保持生产车间卫生,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有效,每班打扫卫生,生产设备、地面、墙壁干净、卫生、整洁,车间不得出现与当班生产无关的物品,不得有污迹、杂物。
开业歇业应当向质监部门进行报告,出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3、人员管理制度每月对生产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卫生管理等知识进行培训,经确认熟练掌握者方可上岗操作。
生产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没有皮肤病、传染性疾病。
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予以调离。
4检验管理明确生产中的质量控制点,做好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
对出厂的产品做好检验、检查工作。
检查项目为:感官指标要求、包装完好性、标识,必要时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进行检验,产品不合格不得对外销售。
5销售管理产品包装、标识符合相关要求,严防产品贮存、运输中的污染、变质。
做好销售台账,记清楚购置产品客户的名称、地址、产品批次、购置数量,满足质量追溯需求。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小作坊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科学方法。
它的目的是确保小作坊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生产经营许可:小作坊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小作坊版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小作坊生产过程中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小作坊所有者及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组织管理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原料采购与储存1. 采购原料时,必须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合格证明。
2. 原料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1. 生产环境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 生产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3.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良好的生产操作规范(GMP),确保食品安全。
五、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1. 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召回。
六、员工健康与卫生1. 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
2. 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必要的卫生防护用品。
七、信息记录与文件管理1.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记录系统,包括原料采购、产品检验、设备清洗等。
2. 所有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验。
八、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2. 任何食品安全事故都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九、持续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小作坊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合规性,促进食品安全标准的有效实施,制订本《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以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安全,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作坊及其相关人员,包括小作坊负责人、员工及其他涉及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标准1. 原料采购管理1.所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持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的有效性。
2.原材料必须从合法、正规的供应商处采购,严禁采购过期、变质或未经检验的原材料。
3.定期检查供应商的生产环境和卫生状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审查和更新。
2. 生产加工管理1.生产加工区域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持清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2.生产加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3.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项关键点,确保在每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控制要求得到满足。
4.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卫生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贮存运输管理1.小作坊的贮存区域必须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持干燥、通风和整洁。
2.所有食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和异味传播。
3.贮存区域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存放食品的温度、湿度和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4.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采取适当的包装、保鲜手段和温湿度控制措施。
4. 销售管理1.小作坊必须持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
2.销售的食品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关质量信息。
3.销售区域必须定期检查,保持清洁、整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接收到的食品质量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四、考核标准1. 食品安全管理考核标准1.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纪律处分,并进行再培训。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3、加工经营过程中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停止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4、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5、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6、豆浆、四季豆应按要求煮熟焖透,有效预防生食有毒有害食物中毒。
7、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
8、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突发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并停止制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小作坊
一、总则为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作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小作坊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食品安全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实施、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3. 各部门、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1. 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 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资料。
3. 采购进口食品时,应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4. 建立索证档案,妥善保管进货凭证,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生产加工过程管理1.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2. 定期对生产设备、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生产场所清洁。
3.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4.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滥用。
五、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3.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不得佩戴首饰、化妆。
4. 不得在工作岗位上进食、吸烟、嚼口香糖等。
六、食品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小作坊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为食品安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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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疾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专门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从业人员的名字、相片、身份证号、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证明。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1、根据实际情况,培训分岗前培训和中途培训。
2、对于新招员工,在本单位安排的岗前培训中考核成绩达标后,方可上岗。
3、专门制作培训记录本。
其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及身
份、培训内容、受培训员工人数及姓名、考核成绩等。
4、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
5、当单位改进技术后,单位将及时安排员工进行培训。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专门制作进货本。
进货本应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代理商名称及联系电话。
另外,还应有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属于从下面收购上来的未经抽检的原料,公司还应做自检或委托经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并保留相关信息记录。
若检验合格,才可做原料。
3、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化验员应取得化验员证,应该具备相应能力。
2、化验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决不能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3、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4、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时,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
产品保质期少于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二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委托其他经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做产品检验时,应该和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
7、单位所产产品的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对每批产品建立销售台帐,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地点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1、人员进出车间要规范。
工作人员应
佩带工作牌上岗,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上岗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私人物品(如耳环、
戒指、项链等)也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2、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和吸烟。
3、为保护人员安全,工作中,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
4、车间工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5、贮存、运输、装卸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6、建立和保存停产和复产记录及复产前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7、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半成品及食品成品应分开存放,食品仓库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2、及时打扫仓库,使仓库保持洁净。
3、食品原料和成品应分类、离墙离地上架存放,而且,要按规定的存储条件存放。
4、仓库应有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的设施。
5、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6、定期检查,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设备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出了问题的设备,要
及时维修或更换,待好后再生产。
3、设立清洗组,要对设备进行及时清洗消毒,并且保存具体记录。
4、检验设备应在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法定有效期内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原料处理。
不合格原料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原料管理本。
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料的来源和进货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2、不合格半成品处理。
不合格半成品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半成品管理本。
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3、不合格成品处理。
不合格成品不予用成品包装袋包装和出厂销售,并配备不合格成品管理本。
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4、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处理。
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不予使用,并配备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管理本。
管理本内容包括处理日期、不合格原因和具体的处理措施。
5、根据具体情况,本单位将实施退货或无害化处理(销毁)。
6、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
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投诉质量问题、单位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1、当获知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者接到本地省级质监部
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公司将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如能力不够,将请求省级质监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2、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
食品,在确定召回级别后,将立即实施召回。
3、自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
召回在2日内,三级召回在3日内,单位将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4、自确认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在3日内,二级
召回在5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单位将通过本市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5、自召回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
每15日,单位将通过本市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
6、单位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
食品。
7、单位在食品召回期限满15日内,将向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提
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将报告国家质检总局。
8、单位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
销毁的食品,将及时予以销毁。
9、单位将对召回情况和后处理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实行预防为主的策略。
2.若发生事故,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以减少损伤;同时,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