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劳动纪律要求
2023年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23年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动纪律1.工作时间(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擅自缺勤、早退或提前离岗;(2)教职工应按照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学校的日程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
2.工作任务(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教职工应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因个人原因拖延工作进度,影响工作效率。
3.工作纪律(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领导;(2)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私自摆放个人物品;(3)教职工应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恶意抄袭、剽窃或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4.劳动安全(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劳动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2)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办公室或教室内使用明火、私接电线等危险行为;(3)教职工应及时上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5.工作技能(1)教职工应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2)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研讨会,及时了解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监督与管理1.监督(1)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的工作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2)学校成立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教职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2.处罚(1)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调岗或解雇等;(2)学校将建立健全教职工违纪处分档案,记录违纪处分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3.激励(1)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2)学校将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发挥其才能和作用。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三、劳动纪律要求1. 教职工劳动纪律要求:(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
(4)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 学生劳动纪律要求:(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认真参加课堂教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3)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教室、宿舍整洁。
(4)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活动,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四、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 劳动纪律检查小组定期对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记录、通报和处理。
3. 教职工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
五、处罚措施1.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2.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劳动纪律教育与培训1. 学校定期开展劳动纪律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劳动纪律意识。
2. 学校对新入职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劳动纪律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劳动纪律要求。
3. 学校定期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劳动技能。
通过以上措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育职业道德和师德规范,遵守劳动纪律。
第四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监察机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进行惩处,并及时公示。
第五条学校将不定期对教职工的劳动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学校将加强对新教职工的培训,使其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工时第七条教职工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度。
第八条教职工应按时就岗,并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外出。
第九条对于超时工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调休。
第十条在放假期间,教职工应按照学校安排进行备课和教学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将定期对教职工的工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超时工作的教职工进行督促和纠正。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完成教学任务和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要求备课并制定详细教案,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学生评价及其他问卷调查等工作。
第十五条教职工应加强与同事的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对校内外师生进行文明礼貌待人接物,不得恶意中伤、诽谤或损害他人的名誉。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上网、玩手机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八条教职工在上课、开会和社交场合应按照礼仪规范行为,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认真打卡,请假时应提前请示并获得批准。
第二十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上级的工作安排。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贿赂、礼品和请客等。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应维护学校的形象,在工作场合保持整洁、庄重的仪容仪表。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教职工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甚至解聘。
学校教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兼任教师和聘用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行为,明确教师劳动纪律,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队伍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教师劳动纪律第四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教师职责,以教书育人为己任。
第五条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
第六条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备课内容应充实、新颖,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教师应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九条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不得参与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
第十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发挥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教师考勤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教师考勤制度,教师应按规定参加考勤。
考勤结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教师请假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事假、病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师德表现、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四章教师待遇与保障第十四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落实教师待遇。
第十五条学校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旨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体教师应自觉遵守本制度,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旷工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如有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确保工作交接顺利。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家长和同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教职工应当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学校内部文件等保密信息。
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缺席。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爱护学校财产,合理使用教育教学资源,不得浪费或者滥用。
如有损坏学校财产的情况,应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教职工应当树立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行为。
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聘等。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遵守工作时间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教学和管理工作,在上班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外出等,严禁旷工、事假等行为。
2.教职工如有紧急事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事先请假,得到上级领导批准方可离开。
三、遵守教学纪律1.教职工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课表进行授课,严禁擅自调换或取消课程。
2.教职工应按照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得教授与教学大纲不符的内容。
3.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制度进行考试,不得泄露考试内容,不得代替学生或包庇学生作弊。
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安全、纪律和工作要求。
2.教职工应保管好学校的财务、资料和教学设备等公共财物,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
3.教职工应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不得有侮辱、歧视学生和家长的行为。
五、遵守职业道德1.教职工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认真敬业,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2.教职工应师德高尚,以身作则,不得有任何违背师德的行为。
3.教职工应对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不得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
六、违纪违法处理对违反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二)是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下面是一个关于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或登记,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二、工作责任和业绩考核1. 教职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推诿、拖延或敷衍工作。
2.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绩考核,对工作表现不佳者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学校劳动纪律专项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四)激励与约束并重。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四条教职员工劳动纪律要求:(一)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二)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三)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玩手机等;(四)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例会、培训等活动;(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六)维护学校形象,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第五条学生劳动纪律要求:(一)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三)爱护公物,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整洁;(四)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六)维护校园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劳动纪律管理与监督第六条学校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小组,负责全校劳动纪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劳动纪律,提高全校师生对劳动纪律的认识;(二)监督检查全校师生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三)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四)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第四章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第九条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一)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行政处分;(二)通报批评、公开检讨、停课、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三)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奖学金等级等经济处罚。
第十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强化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意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升学校整体素质和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
2. 坚决执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不擅自调整课程、停课或延误教学进度。
3. 维护和改进工作秩序和学校声誉,不得造谣传谣,不得进行诋毁他人或学校的行为和言辞。
4. 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领导决策,不得擅自行动或越权处理事务。
5. 认真履行教学和教育管理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6. 保持学校教职工形象,不得在社交媒体或公共场合发表损害学校和教育形象的言论。
三、工作纪律1. 完成教学任务是教职工的首要任务,不得以各种理由逃避或拖延。
2. 严禁迟到早退,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事务或私人电话、聊天、上网等娱乐活动。
4. 教师在课堂上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超时或提前结束课程。
5. 教学设备的使用要规范,保护设备安全,不得随意移动或私自借用他人设备。
四、纪律监督1. 学校将建立教职工纪律监督机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纪律监督机构将定期检查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将依据学校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五、奖惩制度1. 对于积极履行教学和管理职责,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3.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损害学校形象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解聘处理。
六、工作保障1. 学校将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设备,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将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3. 学校将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工作地位和职业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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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劳动纪律要求
1.遵守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不请假。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不擅自调整教学内容和时间,确保教学进度。
3.积极参加教学、科研、业务等各项活动,不擅自缺席或代替参加。
4.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和考试试卷,标准评分,不作弊、不泄题、不私自修改成绩。
5.保守教育机密,不泄露学生隐私和考试内容,不接受贿赂或利益礼品。
6. 文明用语,主动与同事、学生交流沟通,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7. 身体力行维护教学秩序,维护教育正常秩序,不采取违规手段来提高教学质量。
8. 注意安全卫生,维护课堂环境整洁、有序,不从事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