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8篇)

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一、实习人员必须先到护理部办理有关实习手续,并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实习科室。
二、实习生到护理部报到时,领取胸卡。
三、实习人员必须按规定自觉交费,收费标准为单位联系者每月____元,个人联系者每月____元。
四、护士长接到实习通知单后,必须给学生指定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带教老师,未接到通知单,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纳实习生,否则一旦发现,取消实习资格,并给予护士长通报批评。
五、实习期间,必须衣帽整齐,佩戴实习证上岗,不能擅自单独操作,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出现护理差错及事故由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六、尊敬老师,热情待患,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提前____分钟到岗。
七、实习生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调换学习科室,严格按护理部的安排如期办理转科手续,否则停止实习。
八、每科室实习结束后,须由带教老师书写评语并签字。
九、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的实习规定;严格按《实习轮转表》安排进行实习轮转,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护理部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改。
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进入病房要求礼仪端庄、举止大方、谈吐文雅。
按规范着装,不佩带首饰。
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带手机、不打私人电话,不干私活,不谈论私事,不会客,不在护办室或治疗室内围坐聊天。
十二、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权利,热心服务患者,对患者的态度和蔼、诚恳、耐心,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与患者发生争吵。
正确处理与患者、陪客之间的关系,严禁向患者或陪属借钱物。
十三、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可独立向患者家属解释病情。
十四、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工作如不慎发生差错,须立即报告护士长或带教老师,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应详细写事件经过,并根据情节轻重由实习生给病人以赔偿。
十五、爱护公务,杜绝浪费,不拿公物私用,不慎损坏医疗器械或药品,应据实报告老师,按有关规定赔偿。
实习医学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习医学生的管理,规范实习行为,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实习的医学生。
第三条实习医学生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二)加强实习指导,提高实习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三)严格规范实习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四)加强实习教育与培训,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拔与分配第四条实习生选拔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拔。
第五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实习期限和实习岗位要求,合理分配实习名额。
第六条实习生分配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和兴趣;(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三)实习单位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
第七条实习单位应当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实习生的教育与管理第八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进行以下教育与管理:(一)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实习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实习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二)专业知识教育:指导实习生掌握实习岗位所需的医学知识,提高实习生的临床技能;(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实习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实习生的法律意识;(四)实习纪律教育:教育实习生遵守实习纪律,确保医疗安全;(五)职业素养教育:培养实习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提高实习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以下条件:(一)实习岗位: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和实习要求,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二)实习指导: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带教老师,对实习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三)实习设施:提供必要的实习设备和设施,保障实习生的实习需求;(四)实习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实习生相应的实习补贴和福利。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2)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合范围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实习生的管理,确保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实习生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本规定适合于所有医院的实习生管理。
二、实习生的选拔和录用1. 实习生的选拔应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和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实习生具备完成实习任务所需的基本素质。
2. 实习生的录用应按照医院的招聘程序进行,包括面试、考核等环节,确保录用的实习生符合医院的需求和要求。
三、实习期间的指导和培训1. 医院应为实习生指定专门的导师,负责实习生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导师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
2. 导师应根据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并定期与实习生进行交流和评估,及时纠正实习生的不足之处。
3. 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包括教材、文献资料、培训课程等,以匡助实习生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四、实习生的工作安排和岗位分配1. 医院应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合理安排实习生的工作岗位,确保实习生能够得到全面的实践锻炼。
2. 实习生在工作岗位上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 医院应定期对实习生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生在工作中的问题。
五、实习生的权益保障1. 实习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包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
2. 医院应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
3.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有权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医院应认真对待并及时赋予回应。
六、实习期满后的评估和证明1. 实习期满后,医院应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实习生的工作表现、专业素质、学习态度等。
2. 医院应根据实习生的实际表现,赋予相应的实习证明和推荐信,匡助实习生顺利就业或者继续深造。
七、违纪处分和纠纷处理1. 如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有违纪行为,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实习等。
医护类专业实习管理规定

医护类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医护类学生实习工作是我院每学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八个月以上的临床实习也是医护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
为促进我院2020级医护类专业实习稳定、有序、健康开展。
特对实习的各方面作出规定如下:一、学生实习方式:(一)服从学校分配;(二)自主联系医院实习。
二、学校分配方式:实行全校统分政策。
实习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安排服从学校分配实习的医护类学生到我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除口腔医学专业外)均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为期8个月以上的临床实习。
学校公布校校外实习基地名称,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个实习基地。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对于名额报超的医院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一轮考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学校会公布计划未满的实习医院,学生进行二轮报名考试。
考核结果公示后,所有未被录取学生根据生源地就近原则实行全校统分。
三、实习期间学生管理(一)校分实习医院实行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指定带队老师负责。
并且各实习医院每个专业均安排一名带队队长。
(二)各医院实习学生,需由带队老师统一带至实习医院,妥善安排。
(三)学校会定期安排带队老师对实习医院进行回访,了解实习生的实习状况和表现。
(四)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学校和医院双方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五)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学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实习阶段的学习。
我校护理专业实习时间为8个月,其它医学相关专业实习时间为10个月。
(六)由学校安排实习的学生,实习费用由学校支付(由于个别医院实习费过高,需实习生本人补交部分费用)。
(七)实习期间学生请假在一周以内者,须实习医院主管部门审批后来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一个月者由实习医院主管部门和带队老师批准后报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备案,并补足实习时间后,方能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实习期间需办理转院实习的同学需持转入医院的接收证明和现实习医院的同意转实习证明,来学校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医院实习生是医学院学生在医院进行实习的重要人员,他们在医院中承担着重要的工作任务。
为了保障医院实习生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一、实习生的基本要求1.1 实习生资格:实习生必须是在校的医学院学生,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核批准才干到医院进行实习。
1.2 实习生守则: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的安排,尊重医院的工作人员。
1.3 实习生纪律: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处理病人的病历和药物。
二、实习生的工作安排2.1 实习生轮岗制度: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和实习计划进行轮岗安排,确保实习生能够全面了解医院的各个科室。
2.2 实习生指导教师:每位实习生都会有专门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监督其实习工作,及时纠正实习生的错误。
2.3 实习生工作时间:医院会制定实习生的工作时间表,确保实习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工作,同时不影响正常的医疗服务。
三、实习生的培训和考核3.1 实习生培训:医院会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医疗知识、医疗技能和沟通技巧等,以提高实习生的工作能力。
3.2 实习生考核:医院会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评估其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成绩,对合格者赋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警告或者调整。
3.3 实习生评价:实习结束后,医院会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评价,为实习生提供合适的建议和指导,匡助其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四、实习生的权益保障4.1 实习生薪酬:医院会按照规定赋予实习生一定的薪酬,保障实习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4.2 实习生休假: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和实习计划安排合理的休假时间,保障实习生的身心健康。
4.3 实习生安全:医院会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生在工作中不受到伤害,提高实习生的安全意识。
五、实习生的发展机会5.1 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表现和成绩考虑是否录用为正式员工。
5.2 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医院会为实习生提供继续深造和发展的机会,如参加进修课程或者继续在医院工作。
医学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医学院实习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院实习生的管理,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实习期间不违反医院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修定此管理制度。
一、实习生组织管理实习生组织管理:教务部、临床各系部以及各科室为实习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实习生岗前培训和在院期间的管理及实习档案管理;各系部教研室具体负责实习生的实习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各临床科室保证教学计划的落实,负责实习生的技能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教务部负责临床实习总体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实习生岗前培训管理1.岗前培训包括实习生到院时的集中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和轮转到科室的入科教育两部分。
2.实习生未经岗前培训,不得直接下有关科室学习。
3.岗前培训的内容:医院概况、医院主要工作制度、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医疗法律法规、医德医风、病历书写规范、消防知识培训、医患沟通技巧、医院感染防控教育等。
4.轮转到科室由教研组教学秘书负责进行入科教育。
主要内容包括:科室工作制度、带教医师情况、医德医风教育、教学要求及专科特色等。
三、实习生请假管理1.为加强实习生的实习考勤管理,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本人需履行请假手续,不准事后补假。
2.除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请假外,其他请假天数均应在请假科室补齐实习天数。
3.准假权限:科室带教老师半天假权限;科主任一天假权限;教务部三天假权限;三天以上一律由学校审批。
4.请假手续:实习生请假须经所在科室主任或教学秘书签字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到教务部办理批准备案。
实习生请假期满,须在第一时间到教务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延期旷课处理。
短信、带信或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5.“双选”、“考研”、“过年”请假一律由学校审批。
6.实习生未经请假,无故不实习者,或虽申请而未获得准假不实习者,均以旷实习论处,由教务部会同学校严肃处理直至终止实习资格。
7.实习生在请假外出期间,自己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及财务安全须由个人自负,与学校、医院无关。
医院对学生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对学生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对学生的管理,提高医院对学生的教育质量,保证医院对学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医学生进行临床实习教学、实验操作、科研训练和教育管理。
第一章综合规定第三条医院对学生应当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参与临床实习、科研训练、实验操作等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育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和临床实习能力。
第五条医院对学生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临床实习教学管理第六条医院对学生的临床实习教学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有关制度,服从临床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导,不得擅自行医,不得参与超出自己实习范围的活动。
第八条学生在临床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职业操守,保护患者隐私,保密患者病史,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九条学生在临床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预防医学知识,遵循医疗卫生规范,严禁随意破坏医疗环境,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实验操作管理第十条医院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当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实验操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验操作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服从实验操作指导老师的管理,不得擅自化学品、药品、器材等,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实验操作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范,正确使用实验设备,避免事故发生,保护自己和周围同学的安全。
第十三条学生在实验操作期间应当严格保护实验室的环境,保持实验室的卫生,不得随意破坏实验设备和环境。
第四章科研训练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对学生的科研训练应当进行严格管理,保证科研训练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学生在科研训练期间应当按照科研计划进行,服从科研训练指导老师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科研计划,不得随意发布不实信息。
医院实习生实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实习生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实习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院实习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实习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严谨求实,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二章实习生管理第四条实习生入院前,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实习证明和身份证明,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入院手续。
第五条实习生入院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实习科室和带教老师,实习期间不得擅自更换科室和带教老师。
第六条实习生应按照实习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期间,如需调整实习计划,需经带教老师和实习科室负责人同意。
第七条实习生应服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和安排,认真学习临床技能,积极参与科室工作。
第八条实习生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医疗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九条实习生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十条实习生应爱护医院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浪费。
第十一条实习生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实习生考核第十三条实习生实习期间,由带教老师和实习科室负责人对其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实习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临床技能、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五条实习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六条实习生考核不合格者,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学校,并要求学校采取措施,确保实习生实习质量。
第四章实习生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以下权益:(一)获得医院提供的实习条件和必要的实习用品;(二)获得带教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三)享有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和假期;(四)享有医院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五)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八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遇到权益受损情况,可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投诉,医院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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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临床专业学生自主实习管理规定
为了适应高校的改革发展形势,确保毕业实习质量,规范毕业实习管理,保证学生专业实习的完整性,同时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择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现就学校临床专业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自行联系毕业实习,须由学生本人在实习前一个月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临床专业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并附学生家长意见、实习单位接受证明(辽宁中医药大学临床专业学生自主实习回执)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批。
二、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为具有三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求医院的临床科室设置齐全,设备优良,并具有相应的教学条件。
三、学生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经审核批准后,由教务处发给实习计划等相关文件。
接收单位必须按学校的毕业实习计划组织教学。
四、学生在接收单位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由接收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实习结束后需评定工作表现及考核成绩。
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临床考核,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五、学生在自行联系的单位实习,必须服从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有违犯,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在自行联系的单位实习期间及往返途中发生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概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学校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七、学生实习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校不负责承担实习带教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等,不发放补助。
八、学生所在学院要加强与实习生的联系,定期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九、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辽宁中医药大学临床专业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