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分公司管理办法

分公司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承担着特定的责任和义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分公司及其相关人员。
二、分公司的设立和组织1.总公司对于设立分公司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核和批准。
2.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成分公司的注册和登记手续。
3.分公司应设立自己的管理团队,包括分公司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三、分公司的管理体系1.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
2.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定期的业绩考核和评估。
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3.分公司应保持与总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重要事项。
4.分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分公司的业务经营1.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制定的业务计划和目标,开展日常的业务经营活动。
2.分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保证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分公司应加强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4.分公司应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品牌形象。
五、分公司的财务管理1.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2.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分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接受总公司的财务审计。
六、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1.分公司应根据业务需求和组织发展的需要,制定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和招聘计划。
2.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员工入职、离职、晋升、薪酬等方面。
3.分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4.分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保持员工的积极性和团队合作精神。
七、分公司的安全管理1.分公司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总公司如何管理分公司常用的方法

总公司如何管理分公司常用的方法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分公司管理是公司工作的重点,分公司的销量和回款直接影响着公司总体销量的完成,管理好分公司,不仅可以保证总公司资金的流淌、加速企业扩张,也可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作用。
一、加强培养公司员工内部分散力及高度的责任心。
二、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细化落实到每个人。
三、分公司财务直接对总公司财务负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支付实行月初预算、事中掌握、月末对比差异分析。
四、有效的沟通,追求人性化管理。
五、每日由业务、财务向总公司报送分公司日志,包括明日工作安排。
六、政府部门对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如分公司无法处理,应在第一时间电话上报至总公司经理。
七、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供应优越的晋升条件。
八、分公司经理与管理共同审核费用,严控费销比。
九、每月由分公司负责人对总公司报月度工作总结,总结出当月已了事项、未了事项、下月计划。
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提高员工素质。
十一、每月向总公司报送分公司财务报表、费用报表、销售情况分析(包括成交价及差异,客户档案等)。
十二、分公司经理应广招贤才,注重用人,为企业公司培养牢靠的的后备干部。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管理费如何做账某公司在外省市设有几个分公司,本着强化总分公司管理的目的,给下属几个分公司定了管理费上交指标。
那么:【问】1、总公司收到分公司上交的管理费,需要开发票吗?【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供应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供应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问】2、如需要,开什么发票?需要做收入吗?假如不用开的话,是否可以双方仅仅做"往来款'挂账?分公司又如何入账?涉及税收方面的详细法规?【解答】:签订协议,以协议入账,分公司作为费用、总公司作为收入,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供应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明确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内部管理权限,XXX制定了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领导讨论、审议了2016年分公司管理模式调整方案,并列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管理原则总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
对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分公司充分授权。
分公司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执行中心,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总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总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以总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分公司应当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照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分公司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由总公司任命、审批,人员变更需经总公司同意审批。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公司本着顺应总体发展需求,在允许经营范围内,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
如果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有必要进行分公司运作,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分公司。
具体筹建工作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非承包经营制的分公司成立初期所需的运用于生产的一切设施、设备及运行资金等,由总公司负责配置并提供业务支持。
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总公司批准。
第三章:总公司与分公司职权划分总公司职权包括制定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公关、资质(挂靠)、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
制定整体融资规划,并按照公司整体结构的要求进行融资决策。
确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
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分公司,督促分公司完成任务。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分公司管理规定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程业务。
2、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总公司备案。
3、分公司人事管理应定岗、定薪,由分公司负责人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待遇、保险等.分公司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由分公司负责人决定,报总公司备案。
4、单位公章、合同章及资信材料等统一到总公司办公室领用,履行登记手续。
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证书原件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5、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和资信材料的使用和保管负直接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明确专人保管,印章和资信材料的使用人必须坚持原则,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印章和资信材料的使用台账。
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材料加盖印章和出具资信。
6、分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行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其责任由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手续执行人共同承担,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强制财务人员执行不符合财务纪律的行为。
7、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费、工程项目工程费用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8、分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施工队伍,项目经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关于总部对各分部管理办法

关于总部对各分部管理办法
概述:
本文档旨在确定总部对各分部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分部的有效运营和协调合作。
1. 总部职责:
总部在管理各分部时应扮演以下角色和职责:
- 提供战略指导和规划,确保各分部与总部的目标一致。
- 分配资源,包括资金、人力和技术支持,以支持各分部的运营需求。
- 监督和评估各分部的绩效,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 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升各分部员工的能力和技能。
- 促进各分部之间的合作和知识共享,实现协同效应。
2. 分部职责:
各分部在总部管理下应承担以下职责:
- 实施总部的战略和规划,确保与总部目标的一致性。
- 建立和执行操作流程和标准,以保证高效运营。
- 及时向总部报告运营情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 负责分部的绩效,确保达到指定目标。
- 积极参与总部组织的培训和发展计划。
3. 沟通和合作:
为促进总部和各分部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应采取以下措施:- 定期组织会议,以讨论目标和进展,并解决问题。
-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包括定期报告和在线平台。
- 设立跨部门工作组,以推动合作和知识共享。
- 鼓励交流和互动,包括总部和分部员工之间的交流。
总结:
通过制定明确的总部对各分部的管理办法,可以确保各分部与
总部的协调合作,提高整体业务的效率和效果。
沟通和合作是成功
管理的关键,因此应不断加强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促进各方的互
动和知识共享。
以上为关于总部对各分部管理办法的简要概述。
详细内容可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三篇_0.doc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xxxx以下简称“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名义下的由分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第三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须上报总公司批准。
第四条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对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权利。
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分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分公司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七条分公司应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第八条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
须建立印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的使用台帐。
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材料和介绍信,否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分公司全部承担。
第九条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全员质量教育。
第十条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项目安全生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组成,适时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总公司汇报。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简介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企业内部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总公司对于分公司的管理一直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介绍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总公司的管理职能总公司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其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进行规划和决策。
2.管理和分配企业的资源,包括人员、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资源。
3.监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分公司的业务决策、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4.控制风险,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建设和监督,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分公司的管理职能分公司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实施总公司的战略规划,贯彻总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指示。
2.落实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营运效率和业务质量。
3.负责分公司内部的管理和运作,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技术支持等各方面的工作。
4.完成分公司的业务目标和经营计划,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公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出适合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分公司应按照所颁布的规章制度开展业务活动。
加强财务管理总公司应秉持诚信、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对分公司的财务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合规。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及时计划和报告财务状况。
实施业务监督和指导总公司应定期对分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公司横向沟通,指导和促进分公司的业务协调和合作。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总公司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内部各部门的信息有效整合,通过网络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交流,为分公司的业务运作提供基础信息和技术支持。
落实人员管理制度总公司应制定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通过规范人员选拔、培训、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提高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1000字随着企业的发展,一些公司为了更好的扩展业务和实现地区间的资源共享,选择在不同的地区成立分公司。
但是,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组织,在运营和管理方面需要遵守总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为此,需要对分公司进行规范化的管理。
一、分公司的组织机构分公司的组织机构应包括以下岗位:负责人、财务、业务、人事等,并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职责和制度以确保各岗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对于需要设立子公司的分公司,设立子公司应视情况在分公司组织架构内部针对具体需求设置特定岗位。
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分公司的财务管理需要确保与总公司的财务流程相一致,包括:开票、财务报表、纳税申报等。
此外,分公司应加强内部核算,掌握业务的盈利情况,确保运营的可持续性。
三、分公司的人事管理分公司的人事管理应制定完善、标准化的用人政策,确保人员招聘、考核、激励机制的公平公正,同时要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制定相应的薪酬福利标准。
四、分公司的业务管理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组织,其业务管理应与总公司的规划、目标实现相一致,需要遵循总公司的业务规定和相关政策,同时要根据当地的市场环境,制定相应的市场策略,使业务能够顺利开展。
五、分公司的风险管理分公司需加强风险管理,制定规范细致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案。
在业务拓展和市场创新过程中,要注重风险防范,采取措施来规避业务风险,确保本部门的经营风险可控。
六、分公司的信息管理分公司应完善自身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与总公司的信息共享和时效,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避免信息泄露或丢失,确保分公司内部信息的保密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总之,分公司需要遵循总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自身合法经营并与总公司实现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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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明晰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内部管理权限,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14年分公司管理模式调整方案列出以下实施办法,供公司领导讨论、审议。
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总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服务支持中心,对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分公司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执行中心,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总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总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以总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分公司应当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四条公司名义下的其他承包制分公司应比照执行本办法,接受总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第五条公司本着顺应总体发展需求,在允许经营范围内,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有必要进行分公司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分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非承包经营制的分公司成立初期所需的运用于生产的一切设施、设备及运行资金等,由总公司负责配置并提供业务支持。
第七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总公司批准:第三章总公司与分公司职权划分第八条总公司职权:1、制定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公关、资质(挂靠)、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2、制定整体融资规划,并按照公司整体结构的要求进行融资决策;3、对重大开发和投资项目、重大施工项目和大额垫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一定限度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施工项目投资;4、确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5、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分公司,督促分公司完成任务,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检查、监督、考核、处罚权,对分公司主要数据、信息持知情权,并提出指导意见;6、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分公司新成立阶段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7、确定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编制,审批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及岗位编制;8、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及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持有人事管理权,即人事任免、晋升、考核、薪酬福利;其中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具备垂直管理权,同时对全公司内部人才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9、在总公司财务制度原则下审批各分公司财务具体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统筹安排各分公司资金规划,调剂资金余缺,汇总财务管理信息,为各分公司运作提供资金支持;10、对各分公司上报的各类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对分公司日常经营、开支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行使调整和监督权;11、对分公司银行账户开户持有决定权;12、对公司的施工设备及生产型固定资产具有调配权、处置权。
13、对各分公司业绩持评定、奖惩权,并对分公司额外给公司带来的较大效益和利益的行为行使奖励权,对分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给公司利益、股东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内部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行使处罚权;14、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分公司职权:l、贯彻执行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及市场规划,按期完成总公司下达的产值、利润、安全等各项指标;2、严格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在遵循总公司指导方向及原则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和完善适合内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办事流程;3、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编制,决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人事聘用、任免、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管理权;4、对总公司下派的人员(财务人员除外)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工作方面具备一定权重的绩效考核(建议)权;5、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或核定预算范围内对资金的支配权;6、对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具备使用、保管权并负责日常保养;7、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业务合同或协议;8、对一般项目具有组织研究可行性方案的权力,或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决定的问题持建议权;9、具有组织拟订财务预算指标和财务预算项目类别、工程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的权力;10、具体业务开展、工程项目实施、日常生产运作、现场管理由分公司自行负责;11、总公司核定范围内具有对于一般性配套小额零部件及应急物资的采购权;12、具有在预算范围内按程序使用资金的权利;13、在正常经营项目外,分公司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利益的其他项目对外投、融资持有建议权;14、接受总公司宏观指导和考核、监督、奖罚;15、按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16、行使总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总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当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总公司统一制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下发的所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分公司可对制度不完善之处向总公司提出建议,总公司经过研究后及时或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因各分公司实际情况不同,允许各分公司在总公司管理制度(原则)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十二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开支等实行预算管理,由分公司根据内部业务项目类别及实施情况编制预算表报总公司审批后在预算范围内组织业务实施。
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分公司可以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批准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
第十三条各分公司总经理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分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对应归口部门负责人述职并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常规项目施工内部市场价格进行统一核定,分公司在保证核定价格前提下,可对外自主报价;总公司统一核定分公司内部施工项目团队提成及市场业务团队提成标准(范围),并审批各分公司具体提成方案。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人事管理第十五条总公司实行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副总经理分管制,接受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监督。
分公司实行总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协管制,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十六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在董事会权限下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方式发挥其职能。
第十七条分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经总公司审批决定后,按照流程组织实施。
分公司不设财务部,由总公司直接委派财务人员在分公司成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并在总公司财务部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分公司日常报账、工资发放、税务、银行等事务、关系处理,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协助总公司财务进行成本核算,对总公司负责。
分公司会计机构的财务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由总公司直接负责,并定期向总公司财务部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分公司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总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制发聘任文件,明确聘期和授权范围。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不低于20%的考核权重)、薪酬福利发放统一由总公司决定。
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公司批准的编制自行招聘、管理,招聘程序需符合总公司人事招聘相关制度规定,超出核定编制外的人员,分公司应按照流程上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分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相关绩效考评办法以及其他人事管理制度,并在制度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讨论点:分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薪酬标准由谁确定,普通员工的福利标准由谁确定和发放)。
第二十条分公司的财务人员、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保险关系,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负责办理并保管相关资料原件,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各分公司适用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分公司财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不违背总公司财务制度前提下,分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行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需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会计机构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财务类报表和资料,总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公司实施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分公司经营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三条为了更大限度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益,各分公司所有收入的资金统一汇入总公司指定账户,由总公司直接管理、规划、调配。
各分公司在核定预算范围可自主安排使用资金,预算范围外资金使用需报总公司审批,其他情况无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不得挪用资金。
(讨论点:分公司是否保留现有财务账户,或采用其他灵活方式管理分公司账户)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会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分公司上月员工工资表,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传总公司财务部审批。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在进行正常经营项目实施外,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较大收益的其他项目涉及需要对外融资、投资或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或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应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向总公司提出建议,由总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对获得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分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及效益情况。
当然对于单个较大项目(规定金额范围),总公司有权在各分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统一规划,也有权直接控制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方案,总公司审批后,分公司统一适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固定资产运行管理第二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即由总公司在投资管理权限内对固定资产采购、调拨、调配、处置行使决定权、管理权,但应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对闲置、低效或无效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保证安全、提高效益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置。
固定资产交由分公司使用过程中,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公司应定期维护和保养固定资产,其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纳入内部预算(后续支出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维护、修理、改良或更新改造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账册,及时准确登记固定资产使用状况。
在总公司核定范围内的常用性小额配件及应急物资采购由分公司自行购置。
第八章信息管理第三十条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总公司要求建立业务信息档案并按时提交相关信息报表,分公司总经理为其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