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城市广场联合代理案场制度
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

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理公司案场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代理公司的案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案场管理人员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合法合规的操作。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代理公司案场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五条招聘案场管理人员应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六条招聘程序应包括人才需求确定、广告发布、简历筛选、面试选拔、体检录用等环节,确保选聘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第三章培训第七条代理公司应根据案场管理人员的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源和支持。
第八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知识、销售技巧、服务意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培训形式多样化,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实习、岗前带教等,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条代理公司案场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业绩考核、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应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不得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薪酬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案场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确保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代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案场管理部门,负责案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十四条案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案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典型案例第十五条代理公司应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将案场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总结起来,为案场管理人员提供借鉴和学习。
第十六条典型案例应在公司内部进行推广,促进经验交流和共享,形成学习型组织。
第七章相关制度第十七条代理公司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维权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管理,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案场经理等。
1.3定义1.3.1联合代理销售案场:指由多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共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
1.3.2销售人员:指在联合代理销售案场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
1.3.3案场经理:指负责管理案场销售工作的主管人员。
二、案场管理2.1管理目标2.1.1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提高案场销售业绩,实现销售目标。
2.1.2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在案场购房过程中得到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1.3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2.2案场组织结构2.2.1案场经理负责案场的整体管理,包括销售业绩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2.2.2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销售沟通,提供相关服务。
2.2.3案场经理和销售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销售目标。
2.3销售流程2.3.1接待客户2.3.1.1销售人员应主动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2.3.1.2销售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详尽的房地产项目信息。
2.3.2.1销售人员应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2.3.2.2如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销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尽快给予客户答复。
2.3.3签订购房合同2.3.3.1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
2.3.3.2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客户理解并同意。
2.3.3.3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送交案场经理审核。
2.3.4客户回访2.3.4.1销售人员应在签订合同后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的购房体验和意见建议。
2.3.4.2销售人员应认真记录客户回访情况,并向上级提供相关报告。
2.3.4.3根据客户回访结果,及时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4业绩管理2.4.1案场经理应根据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考核。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doc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1新城地产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三、乙方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多家代理公司用A、B、C…表示:代理公司A:专案一名、销售员8名、助理一名;代理公司B及C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同A;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联合代理公司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备注:非热销期,项目销售经理(甲方代表)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接待轮序模式,两个销售团队轮流进行场外渠道的开发,但销售现场至少保留一个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另一队留守二名销售人员做本团队来电回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制作轮排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时新客户之后,B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让A 接待。
此时控台A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如果有3家代理公司,则C按照上述例子,此轮由A’或C询问,而由B接待客户。
案场甲方代表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公司销售员,次日则为B公司销售员,轮换排班。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由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甲方代表实际情况,申请由甲方代表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梅花坞项目销售现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为两方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项目为两方联合代理,代理机构为:第一条、来电来访接待管理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现场实行,[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光谷地产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光谷地产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15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光谷地产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行为,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合代理案场的组织、管理、运营等活动。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指以多个代理商共同运营的案场,旨在提供更多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原则:服务至上、诚信经营、协调发展、共创共赢。
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合规经营,遵纪守法,促进诚信经营。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至上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共同发展。
第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强调团队协作,提倡资源共享,共同创造价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是联合代理案场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十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领导和协调联合代理案场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由联合代理案场各代理商的负责人组成,代表各方利益。
第十二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并决定联合代理案场的重大事务。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联合代理案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的营销策略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各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的产品采购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协调,保证产品供应的充足和品质的稳定。
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的销售活动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各代理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客户服务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划,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市场监测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的经营管理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推进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
房地产项目联合代理制度

XXX联合代理业绩界定制度为规范XX项目联合销售秩序,更好地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联合代理制度,双方公司遵照执行。
一、首问制原则接待顺序。
公司双方按照A-B—A-B的次序交叉接待客户。
销售代表接待客户按客户首次至售楼处顺序依次轮流接待的方式执行。
接待记录由双方鉴别的置业顾问填写《XX广场客户接待轮次表》,标明接待人员姓名及接待时间,作为有轮次及客户争议时的依据,细则如下:1、客户到达现场,询问只能是当时第二接位人员询问。
询问完毕,若是新到场客户,由第二接位人员示意第一接位人员接待并礼貌的说:“XX先生,这边请,将由我们这位置业经理为你详细介绍".2、当客户进场,前台销售代表应礼貌问好:“你好,欢迎参观”而销售代表置业顾问询位的规范用语为:请问先生/小姐是第一次过来吗?"“是否有熟悉的置业顾问?”“是否有打过电话咨询或有我们销售人员给您打过电话?”。
客户回答情况分类:1)客户在没有指定的置业顾问,第一次到访,则由第一接待置业顾问顺序接待,计入轮序.2) 客户能报出置业顾问姓名,则该客户作为老客户接待,不计入接待轮次;3)如客户表示曾进场有人接待过,但一时不能讲出名字,第一位的置业顾问应稍作引导客户回忆,如客户不能回忆起曾接待置业顾问名字,则询问客户之前来访登记的电话号码,如查询到为30天以内登记有效的客户,则由原来登记的置业顾问公司的同事接待,如未查询到记录或为30天以前的记录,则第一位置业顾问按新客户来接待。
4)若客户有电话联系过,并未到过现场,同时客户不记得置业可以引导客户翻看短信查询置业顾问,在询问时,若客户反感,则由第一位置业顾问顺应接待,询问者不再询问;电话客户到访不能查询开发商明源,不作为客户判别的标准。
接待过程中,原接待置业顾问认出客户,能说出客户姓氏,客户也有回应的,视情况按第四条《关于客户归属的规定》明确条款处理.3、任何情况下,严禁置业顾问大声在客户前面争吵,一经发现,对现场秩序产生明显影响都视情况对争执一方或双方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况对当事人罚200-500元。
房地产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参考.doc

中森华·汉城广场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制度目的】通过规范武汉中森华对代理公司的管理,确保代理公司能够贯彻落实武汉中森华的各项要求,并在销售接待过程中遵循武汉中森华的规章制度、维护武汉中森华的品牌形象。
【适用范围】代理公司项目销售组全体成员第一部分职业规范一、职业形象1、着装:在销售现场工作时间女士――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食用有异味刺激性的食品后,应尽快清除口腔异味。
二、职业操守1、以热情、专业、诚实、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本职工作。
2、在职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竞争企业的组建及运作。
3、无论在职或离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公司及个案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个人信息、客户买卖合同等相关文件或复1 / 22印件、公司在行业运作中的专业技能及信息等。
4、在对购房客户进行销售服务及相关工作过程中,对于购房客户提出的有关产品规划及认购签约流程等事宜,进行实事求是的介绍,不做虚假不实的回答,不乱承诺。
5、对于自己不了解的问题,不得主观臆断,须请示上级或中森华工作人员方可答复客户。
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购房客户索要或收取礼品、钱款、财物等。
7、不得以任何理由明示/暗示购房客户弄虚作假,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购房客户弄虚作假提供帮助。
特别提示: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人员(无论在职与否)均将承担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全部责任(包括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如受贿、贪污、挪用、侵占公私财产等)。
第二部分职责范围一、代理公司销售人员工作职责1、完成销售任务;2、熟悉销售资料,热情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3、收集客户签约时存在的问题(每周一次)并提交销售经理;4、详细登记客户的资料,每日上交客户登记表,定期对客户进行跟踪服务;5、及时了解和收集周边楼盘市场动态,并将竞争楼盘的资料情况、楼盘有关销售数据及时提交销售经理;6、了解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提交销售经理;7、及时积极更新有关的销售资料;8、服从现场经理及组长的工作安排;9、对已成交的客户要做好电话跟进服务,包括通知客户签约时间及所需准备的相关资料,金额等;10、11、做好同事间的相互协调,并积极交流销售经验;销售人员应秉承公司的客户理念,积极热情接待,不得挑客户,不得让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和来访动机,销售人员都要全力以赴热情接待。
联代案场接待及客户界定管理制度7.17

联代案场接待及客户界定管理制度一、接待规则:1、来电接听规则:(A/B岗)为两方通过控台接听岗的销售人员,两个团队依次轮换;接听次序:AB,BA依次轮排。
当值团队铃响三声未接听,可由其他接听。
2、接待轮排规则:按顺序轮流由A岗进行新客户接待,先由B岗询岗(A 岗听岗),询岗内容如下(不得询问超出下列内容以外的问题):(1)请问你之前是否来过我们售楼部?(2)之前是否有亲戚朋友帮您代看过?(3)之前是否有我们的置业顾问和您电话或短信联系过?接待次序:按AB位依次轮排,同来电接听顺序。
单位:天。
老客户接待制度:1、老客户标准:老客户是指已来过销售中心,并有置业顾问接待过的,并登记明源系统的,双方都明确的记起并认出对方的客户,置业顾问自己认识的,或经朋友介绍给该置业顾问,并由置业顾问约请到销售中心的客户。
2、具体细则:(1)老客户来访,原则上由该客户所属置业顾问接待,不计接待轮次。
如老客户来访时,该置业顾问正在接待新客户,则由该置业顾问所在组的组长或销售秘书安排本组其他置业顾问代为帮助接待;(2)置业顾问的老客户到访,而该置业顾问因轮休或其他原因不在售楼现场,则由当轮置业顾问尽量通知该置业顾问前来现场接待。
如该置业顾问因事不能前往,则由该置业顾问所在组的组长安排本组其他置业顾问代为帮助接待;(3)若老客户到访时所属置业顾问未认出,且当轮置业顾问已作新客户接待,若在此接待过程中认出老客户,则置业顾问之间应立即采用私下沟通的方式接替,当轮人员自然巧妙的退出;(4)若置业顾问接待老客户未完成时,新客户到来,置业顾问必须作好老客户的接待安排工作,方能接待新客户,对正在洽谈的老客户,置业顾问应选择放弃新客户的接待工作,不补轮次;(5)若客户在签订的意向书过期或退房后,再次来访售楼现场购房者,则归属原接待的置业顾问,并参照首接时效制原则处理。
客带客(业主或老客户推荐或引领其关系户到场)接待制度:1、客带客的标准:客带客是指以下4种客户:(1)老客户亲自把新客户带到销售中心;(2)老客户亲自打电话到销售中心明确说明新客户的情况、姓名、意向的该批客户;(3)来访客户能明确说出是由哪位老客户介绍的;(4)新客户直接来电话询问并能说出哪位介绍的;2、具体细则:(1)均作为新客户接待;(2)业主或老客户指定某置业顾问接待时,则该置业顾问接待轮次提前;(3)若业主或者客户到场时未指定某置业顾问接待时,则按正常轮次接待,在其他置业顾问情况不明时,如该业主或老客户所属置业顾问认出是自己的老客户而接待,则该置业顾问的接待轮次自然提前;(4)若老客户或老客户所介绍的新客户直接打电话给原置业顾问说明到现场看房,原置业顾问轮休并已给组长或上级领导说明来访客户情况,则此客户由该置业顾问所在组的组长安排本组置业顾问代为帮助接待,也可指定某置业顾问接待,此客户仍归属为原置业顾问;(5)若老客户带新客户到销售中心,原接待置业顾问轮休并未说明客户来访情况,则此客户按新客户接待;二、客户界定规则:1、总则:所有客户判定以明源登记为准,保护期14天(最近一次更新明源记录时间起之后14天,例如:2020年8月1日11点0分0秒跟进一组客户截止有效期是2019年8月15日10点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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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城市广场联合代理案场制度
一、案场销售事务管理
(一)客户统计
1)、当日来电来访客户总量统计(2家代理公司总量)
2)、结合销售情况每天下班向汉口城市广场销售岗及项目负责人通报当天销售情况。
(二)销售统计
1)、当日销售台帐统计(2家代理公司总量)
2)、通过编辑短信、日报等方式在每天19:00之前进行汇报
3)、每周日下班前,结合周五例会工作安排,撰写工作周报,并对下周工作进行专业建议。
4)、每周一上午10点半前发送汇总版的签约周报(数据需要更新到周日),(三)房源销控
1)、新认购房源或诚意金(非开盘认筹)
与另一方代理公司共同确认当日销售房源(新认购、换房、退房),进行双销控,双方签字后,该房源方可出售,并进行邮件报备。
2)、换房
后期新释放的销控房源,不允许内部换房,即新释放房源需要新客户认购,如发现销售现场出现,有同种户型在售,但销售员引导、承诺后期有更好房源出现而导致客户观望,无论是否成交,发现一次该销售员当日停牌。
3)、退房
与另一方代理公司共同确认退房房源,并进行邮件报备。
易居签字方,首签字方惠娟、叶子壮;居易行签字方,首签字。
(四).代理公司后台及签约职责
1)、负责提交客户换房审批、客户折扣审批,并保证申报准确,如被内控发现流程缺陷,开发商项目经理处罚。
2)、核对签约和房款交付情况,提醒相关销售人员跟进签约、付款事宜;
3)、约请客户签署合同,解答客户异议并保证客户满意,负责将合同送备案
4)、确认当日已签约数据,进行销售台账登记;
二、客户资源分配
1、网络资源
所有网络资源登记的客户双方代理公司按周平分,每月轮换,网络资源登记来电归属来电资源。
2、来访资源
来访管理采用“轮序制”、“第一登记原则”+“三个月有效原则”+“案例适用原则”+“特殊判定”。
•轮序制:首轮接待每日轮换
•第一登记原则:客户权属已来访客户登记为准,需留有效电话号码。
•时效性原则:自客户首次登记起三个月内,客户归属第一登记,超过三个月,如该客户再次上访未找原销售员,视为新客户再次上门。
•案例适用原则:遇到特殊情况多方协商裁定,
•“特殊判定”:如遇到两家代理对某一客户的纠纷无法协商一致,交由汉
口城市广场项目负责人判定,判定后两家代理公司服从,如有必要对客户判定原则进行修改。
三、来访接待管理原则
•1、营销大厅的接待管理原则
•(一)首访客户按照两家代理公司的接待顺序轮流接待(首访客户是指之前没有来过项目现场、没有与任何代理公司和销售人员有接触、非大客户单位员工、非代理公司渠道客户、非外展点客户),开发商仅负责代理公司的接待顺序,各公司内部的接待顺序由其销售经理安排。
•(二)客户进门时,轮接销售人员第一时间确定客户是否首访,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在,则由第一接待人接待,如第一接待人不在,则由该方同事协助接待,如当日成交,业绩分配由该方代理公司内部协调.
•(三)双方辩客阶段,客户抵达商铺接待台有效接待(无论介绍沙盘与否);
特别注意事项
在轮序等候区内,双边共2人站位,客户在门口报销售员名字,首先以全名为准,但若客户只报出销售员名字中的一部分,但这部分名字具有唯一可识别性(一方有另一方没有),也视为该销售员有效。
商铺接待台辩客区,轮序方提问,是否第一次上门、是否有销售员联系、是否接到短信,另一方倾听,如第一方提问缺失可以补充,不允许在项目大沙盘处接待客户。
《来访登记表》作为判断客户归属的第一原则;
当值的销售人员如离开超过1分钟则轮空,视为自动放弃轮序。
2、其他特殊问题:
同行跑盘、媒体等表明身份的非买房客户,由轮序接待方代理公司安排最后一名销售员接待;
老业主再次到访项目(签合同、交款、参加活动、营销大厅休息及等人),由老业主归属一方安排人员接待,并引领到相关地点。
如出现新客户到访,门口辩客区,完成辩客后,该客户不属于同行、媒体等非买房客户,中途放弃接待,认定为挑客行为,则该客户归属另一方接待,同时对挑客方罚没一个轮序排位给另一方。
如前台辩客后为新客户,如轮序方代理公司已经接待,中途告知为该代理公司的老客户,视为恶意抢排位,罚一个轮序排位(即归还对方一个排位并罚没一个排位)。
如一方具备上岗能力的销售员无人占位,可以安排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销售参与对方代理公司的辩客跟听,如为本公司的老客户可以安排人员接待,如为新客户视同空岗。
开发商参观、参观团接待由开发商销售主任安排,不计入客户接待顺序;
其他客户全部正常接待,如客户为老客户或指定某销售人员接待,该销售员的接待不计入排序的名额。
在有其它销售人员等待接待的情况下,一名销售人员一次只能接待一批客户,如遇该销售人员未成交老客户来访,则需在新老客户中二选一,把另外的客户交给本公司其他人员做正常接待;
客户到售楼现场但未作登记的为无归属客户,再次上门时视为新客户,按正
常轮序接待;
四、客户归属原则
1、客户莅临售楼现场,接受销售人员接待后,客户登记表为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凡是涉及与本楼盘有关事宜(住宅和商业客户)的都属有效接待。
上门并作登记方为有效客户,进线电话不算有效客户,私自将进线客户改为来访客户,一经发现(开发商处罚)
2、委托他人代为看楼、代为登记的客户,凡未到现场都视为进线电话客户,按第1条执行。
3、已归属客户由所属销售代表负责跟踪、服务,成交所得业务提成由该销
售代表获得。
如出现已归属客户坚持要求换原销售人员(客户提出换销
售人员是由于原销售人员接待流程不完整或不规范而造成的客户不满
意),销售经理对被换销售人员视同客户投诉处理,由销售经理重新更换、安排本公司销售人员跟进。
4、接听电话的销售人员须在来电客户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可由该销售人员进行客户跟进,所做的电话登记为判定客户归属的依据。
在电话中可自我推荐姓名,若客户到售楼现场看楼指定接听电话的销售员接待,该销售员有优先接待权,如不在,则由该方代理公司接待。
5、客户到售楼现场但未作登记的为无归属客户,再次上门时视为新客户,按正常轮序接待。
6、在有其它销售人员等待接待的情况下,一名销售人员一次只能接待一批客户,如遇该销售人员未成交老客户来访,新客户尚未带到样板房,需把新客户交给本代理公司其他销售人员做正常接待。
7、登记人与最终购买人是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的,视为一批客户,以第一登记为准。
8、已购买客户带新客户或已归属客户带新客户到售楼现场的情况:
⏹指定某位售楼人员接待时,应由所指定人员接待,指定人员不在时,则
由所属代理公司安排销售人员接待。
若无指定人员,则按新客户接待。
⏹如指定销售人员在现场又刚好轮到接待,此种情况不算接待指标。
⏹如指定销售人员在现场而未轮到接待,可优先接待并不算接待指标,仍
可参与之后的排序。
⏹已购房客户来访,原销售人员不在现场,如客户有疑问,则由所属代理
公司安排销售人员接待。
9、老客户来访的情况:
在正常销售期,原销售人员在可接待状态下,由原销售人员接待,不算接待指标;接待完老客户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
当客户进入销售大厅,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客户,一经发现,取消当天接待客户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或解聘。
在有销售人员等待接待的情况下,同时带几批新客户的,取消当天接待客户资格,警告一次。
10、弄虚作假、涂改客户登记本的,开除出销售团队。
11、关于客户归属的判定标准和流程:
首先,判定客户归属的原则为手机号码,客户姓名、身份号码作为补充验证资料,要双方销售主管同时到后台查询客户信息。
其次,成交客户归属判定的有效期为七日,如第八日申请客户归属判定无效。
最后,异议方提交邮件进行判定申报,依据规则判定客户归属。
201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