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奖罚制度是一种用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约束不良行为的管理措施。
它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和回馈机制,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能够使员工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下面将对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说明。
一、奖励制度1.年度绩效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一年内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发放相应的奖金。
评估的标准包括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优秀员工奖励:每月评选出优秀员工,对其表现给予额外奖励,比如额外的工资、奖金、奖品或者休假等。
评选标准包括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
3.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点子,对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点子给予奖励,比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4.团队合作奖励:当一些团队在完成特定项目或达到团队目标时,对团队成员给予奖励或激励,以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凝聚力。
二、惩罚制度1.警告:对于员工的轻微失误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注意并改正错误。
2.记过:对于严重的失误或违规行为,给予员工记录在案、停职或停止晋升的处罚,以示警示和惩戒。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员工,将给予开除处分。
三、奖罚实施原则1.公平公正:奖罚制度的实施应该公平公正,没有任何歧视或偏袒,不因个人关系或其他因素而对员工进行特殊对待。
2.规范明确:奖罚制度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和条例,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奖罚机制,以便在工作中能够有针对性地努力提高或改正错误。
3.及时有效:奖罚应该及时给予,以便员工能够明确其行为的后果,从而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
四、奖罚制度的管理和改进1.监督评估: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奖罚管理岗位,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改进。
2.反馈沟通:员工在受到奖励或惩罚后,应该及时得到明确的反馈,如绩效评估结果、改进意见等,以促使员工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表现。
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

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管理制度的含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
在实际的管理当中我们发现,当团队在十个人左右的时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领导者就可以玩的风生水起。
但是当团队到几十个人、上百人的时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才能管理规范。
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奖罚制度1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
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
(每天不得超二人)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精选篇1)一、总则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
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8、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的引导,让我们共同遵守规定,共同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依规治企,引导员工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激励员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维护企业良好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员工奖励、惩处、奖惩管理、申诉及其他管理内容。
第三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惩处以警戒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和协调部门。
第六条管理职责(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奖惩办法的制定;负责受理、审核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以及按公司奖惩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
(二)各部门负责提报本部门员工各项奖惩申请及初审;(三)总经理负责奖惩申请的最后审批。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种方式。
第八条口头表扬对员工日常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公司领导及时给予口头表扬,相关管理办法中已规定给予经济奖励的,参照相关办法执行并同时给予口头表扬,口头表扬可在工作、例会等适当场合中进行。
第九条嘉奖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嘉奖表彰。
(一)拾金不昧的;(二)在公司范围外见义勇为的;(三)工作态度认真,业绩良好,能在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的;(四)获得XXXX集团有限公司及以上级别奖励的。
第十条记功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记功表彰。
(一)嘉奖中所涉及内容表现特别突出,足以在公司范围内起到表率作用的;(二)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索贿、受贿、贪污、盗窃、破坏公司财产等行为向纪检部门揭发并认定属实的;(三)执行重大临时任务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四)获得XXXX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奖励的。
第十一条记大功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功表彰。
(一)记功中所涉及内容表现特别突出的;(二)为公司赢得社会荣誉,影响显著的;(三)在公司范围内见义勇保护公司财产免受损失的;(四)在重大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时或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采取了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挽回经济损失 200 万元及以上的;(五)工作尽职尽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业务优化方案、重大技术改进措施,被采纳并行之有效,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收益 500 万元及以上的;(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调整。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通报表扬;2. 荣誉称号:对在某一领域或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3. 表扬信: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信。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2. 奖金发放:对完成特定任务或项目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3. 奖金晋升:对在岗位上表现优异、具备晋升条件的员工,优先考虑晋升。
第七条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1.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3. 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名单;4. 公司领导审批,最终确定奖励结果。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八条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惩戒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3. 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声誉;4.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惩戒程序:1. 部门负责人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人力资源部;2. 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惩戒建议;3. 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惩戒结果;4. 对员工进行惩戒,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员工奖惩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协助执行。
第十二条奖惩决定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三条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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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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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依法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奖惩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对拟奖惩员工的事迹或事实组织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奖惩意见。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员工奖惩方案的审议。
第八条总经理负责员工奖惩方案的最后审批。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在企业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管理、技术、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技能竞赛、劳动竞赛、知识竞赛中成绩优异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事故、灾害抢险有功,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六)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
献的;
(七)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一)通报表扬以精神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优秀工作者、技术能手、岗位标兵等。
(三)受到表彰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对应的物质奖励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类荣誉称号,按照“谁授予、谁奖励”的原则,公司一般不再进行物质奖励,确需进行奖励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参照公司同类别表彰奖励标准执行。
员工在一年内获得两次及以上相同类别表彰的,按就高原则进行物质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十二条公司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公布表彰评选的范围、数量、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员工所在部门推荐或推选。
(三)奖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建议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审核表彰建议名单。
(五)总经理审议批准。
(六)印发表彰文件,并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四章惩处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的,予以惩处: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滥用职权,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或过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
术秘密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的。
(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贪污受贿的;以权谋私的;挥霍浪费,损公肥私的。
(四)损害企业形象、影响队伍稳定:通过网络、短信或其他媒介传播、散布谣言,发布不实信息,损害企业形象的;诽谤、诬陷他人的;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单位恶意投诉举报,围堵冲击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扰乱社会和企业正常秩序的;组织、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国家有关机关责令惩处的。
(七)犯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员工的惩处主要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三种方式,三种惩处方式可单独运用,也可同时运用。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1.警告:处分期6个月。
2.记过:处分期12个月。
3.记大过:处分期18个月。
4.降级(降职):降低受惩处人岗位层级或职务级别。
5.撤职:撤销受惩处人所担任的职务。
6.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与受惩处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经济处罚:扣减薪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三)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待岗、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
第十五条员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纪律处分。
员工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并根据需要进行组织处理。
(一)同一违规违纪行为适用两项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按最重处分标准执行。
(二)同一事件中涉及多项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不低于所适用的最重惩处标准处理。
第十六条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期内,降级(降职)、撤职处分后一年内,受惩处人不得提职、晋岗,不得提高薪酬和其他待遇,不得给予各类奖励。
第十七条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可予以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经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待岗期间原则上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第十八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惩处的程序:
(一)部门组织调查、形成惩处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人力资源部就惩处建议征求工会委员会意见后,提交会总经理审定。
(三)人力资源部执行惩处决定,依法履行送达程序、出具相关证明,并将处理结果和相关材料抄送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员工对惩处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员工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员工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除执行本规定外,由所在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专项奖惩办法应依据本规定制定。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