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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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流程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一、规划阶段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步是进行规划。

规划部门会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方案。

这个阶段主要包括对城中村的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的制定。

二、拆迁阶段拆迁是城中村改造的关键一步。

在规划确定后,相关政府部门会与城中村的居民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拆迁工作。

拆迁工作包括房屋拆除、道路拆除、管线迁移等内容。

拆迁过程中需要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三、设计阶段在拆迁完成后,设计部门会根据规划方案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城中村的新建设进行设计。

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建筑设计、道路设计、绿化设计等内容。

设计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风貌和居民的实际需求,力求实现功能与美观的统一。

四、建设阶段建设是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阶段。

建设过程涉及到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一系列工程。

建设过程中需要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还要注意环保和节能的要求,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五、交付使用阶段在建设完成后,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验收合格后,城中村会开始逐步交付给居民使用。

这个阶段需要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要加强管理,确保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和社会安全。

六、后期维护阶段城中村改造不仅仅是一个工程项目,更是一个长期的管理过程。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城中村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新建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困难。

总结起来,城中村改造的流程包括规划、拆迁、设计、建设、交付使用和后期维护等多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要求,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和居民的配合。

通过城中村改造,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中村改造流程(修改)

城中村改造流程(修改)

城中村改造流程(修改)第一篇:城中村改造流程(修改)城中村改造前期工作流程第一步:拆迁一、到区中村改造办公室报名:需写申请、上报公司工商一套资料;二、与当地区政府(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前期合作协议》,在指定工作日打打入到对方账户相应数额的项目保证金;三、领取该改造片区的“规划指导意见”四、征得改造片区国有居民及单位的同意并在图纸上所在的单位位置处盖单位公章;五、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我公司委托设计公司)拟写项目立项报告;六、取得发改局批准的立项核准;七、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对接,选定委托拆迁方(即拆迁公司)八、与拆迁公司签订协议;(一般是三方协议,即,开发商、拆迁公司、片区办事处)九、拆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即:与该改造片区办事处、社区、村组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推动各项会议的召开,即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等,该项工作由拆迁公司主导)十、到土地局、产权处查该片区土地、产权的档案,因为在国有土地中,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赔偿的价格;此项工作是给拆迁安置做准备;十一、取得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区城改办工作)十二、到区拆迁监督办公室办理“拆迁许可证”,并打入相应保证金(注:拆迁许可证只针对国有单位及住户);十三、测绘公司进场对国有单位、村集体道路、经济组织、附属设施、建筑进行测绘,并由办事处监督,做公证人;十四、评估公司进场对国有单位建筑、空地、铺面等进行评估工作;十五、发布拆迁通告、拆迁公告(注:拆迁通告针对村集体、村民,由区城改办发文,拆迁公告针对国有居民及单位,由拆迁监督办公室发文);十六、由拆迁公司做好该片区的动迁工作;十七、测绘公司对每一户村民住宅进行测绘,此项测绘必须由开发企业人员陪同进场。

(因为有些住户会给测会公司人员红包,希望多测些面积,这样损失的开发企业);十八、村民、国有居民、单位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由企业出资、拆迁公司主导)十九、与村集体签订道路及附属设施安置补偿协议(由企业出资、拆迁公司主导),一般分为两种方式:1、打包补偿,即一个村只赔了个价格,不管是租赁经营户,由村组去面对该经营户,2、单算,即一个租赁户一结拆迁安置费用。

(最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

(最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暂定)一、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二、区政府审核、完善资料、上报市村改办三、区政府组织招商、选商四、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规、修规及报批工作五、区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六、市政府批准列入市城中村改造计划七、国土部门组织土地征收报批八、编制改造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九、国土部门组织土地招拍挂十、开发企业办理开工建设各项手续、市区各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十一、安置区交房、办理房产证等手续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详细说明第一步: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一)改造条件成熟的村(组),以文件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逐级申请进行城中村改造。

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该村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后,拟定城中村改造初步方案,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

(二)申报、审批城中村改造应提供的资料。

1.经属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定的村民详细统计资料;2.村(组)范围内土地总量和现有建、构筑物情况统计资料;3.经村名(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组)的改造初步方案等资料。

改造方案中应包括村(组)改造的基本设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基本经济分析;4.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做出的对本村、组进行改造的决议。

第二步:区政府审核、完善资料、上报市村改办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意向及范围,经村民大会形成决议。

区更新办将完善的资料提交市村改办,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规划局准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步:区政府组织招商、选商1.二七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其开发企业的准入,都必须由区“城乡更新项目开发企业准入评审小组”择优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确定开发企业。

评审小组由区城乡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发改、财政、投资促进、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房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办事处、指挥部和有关专家组成。

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

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

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城中村改造旨在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住质量,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

城中村改造涉及的环节较多,需要多方面的部门协调和批准。

下面将介绍一个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

第一步,拟定方案。

在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对城中村的现状进行详细了解,包括建筑结构、用地性质、居民人口情况等,找出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需要考虑到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因素,满足政策要求与居民诉求的双重需要。

第二步,组织评估。

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之后,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等。

根据评估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三步,公示和听证。

为了确保方案的公开透明和广泛参与,需要在方案评估后向公众公示方案内容,并且开展听证会。

听证会可以让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他们的不满和担忧,同时也可以提高方案的水平和质量。

第四步,审批和批准。

城中村改造方案获得公众的认可后,需要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批与批准,包括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住建等各个方面。

审批和批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且要保证过程公正透明。

审批和批准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以便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有序进行。

第五步,实施方案。

方案获得批准后,需要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规划和细化,并且组织具体实施。

实施城中村改造方案需要各个部门的协作,包括工地监督、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

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安全、环保和公共利益等问题。

以上是一个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

总体而言,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紧密协作,批准流程要严密、规范和透明,以保证方案的实施和改造效果的达成。

(最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

(最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暂定)一、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二、区政府审核、完善资料、上报市村改办三、区政府组织招商、选商四、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规、修规及报批工作五、区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六、市政府批准列入市城中村改造计划七、国土部门组织土地征收报批八、编制改造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九、国土部门组织土地招拍挂十、开发企业办理开工建设各项手续、市区各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十一、安置区交房、办理房产证等手续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详细说明第一步: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一)改造条件成熟的村(组),以文件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逐级申请进行城中村改造。

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该村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后,拟定城中村改造初步方案,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

(二)申报、审批城中村改造应提供的资料。

1.经属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定的村民详细统计资料;2.村(组)范围内土地总量和现有建、构筑物情况统计资料;3.经村名(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组)的改造初步方案等资料。

改造方案中应包括村(组)改造的基本设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基本经济分析;4.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做出的对本村、组进行改造的决议。

第二步:区政府审核、完善资料、上报市村改办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意向及范围,经村民大会形成决议。

区更新办将完善的资料提交市村改办,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规划局准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步:区政府组织招商、选商1.二七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其开发企业的准入,都必须由区“城乡更新项目开发企业准入评审小组”择优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确定开发企业。

评审小组由区城乡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发改、财政、投资促进、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房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办事处、指挥部和有关专家组成。

旧村改造流程

旧村改造流程

旧村改造流程第一阶段:改造启动阶段此阶段为改造起步阶段,以镇牵头,村为主体,开展以村情摸底调查、改造初步分析论证、估算等为主要内容的前期筹划工作,本阶段大致需要1个月左右时间,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由改造村组织对全村人口、土地、住宅、公建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澄清底数。

2、由改造村牵头编制改造初步方案。

第二阶段:编制方案本阶段为改造方案编制及论证阶段,大致需要2个月时间。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根据区政府对初步方案的审批意见,在签订合作开发城中村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由镇政府主导、投资商参与,编制城中村改造整体方案,内容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方案等11项内容,这11项内容是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条件,将为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撑。

第三阶段:方案审批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对编制的各项具体方案组织论证并办理审批手续,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

这一阶段大致需要1个月时间,具体工作如下:1、方案的审批论证程序。

2、申报审批的材料。

第四阶段:改造实施阶段改造整体方案经全体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通过和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发至区直相关职能部门、所属镇,由各单位按照方案和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涉及本单位的相关具体工作。

这一阶段需要大致2年左右时间,村、镇、区直单位、开发商需要完成以下工作:1、村集体完成的工作:包括制定登记办法,开展村内房屋、宅基地、人口、资产等登记工作等。

2、镇完成的工作:组织并指导改造村按照批准的方案按程序开展各项改造工作,协调区直单位的关系,审核城中村改造中的各项具体办法、方案并及时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上报相关情况和信息等。

3、区直部门完成的工作:根据整体改造方案,组织人员对改造村改造范围内项目立项进行跟踪服务,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指导,在行政许可范围内办理立项许可手续等。

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1、与村街达成合作意向,村街组织召开两会,确定开发企业并签订合作意向书;2、改造申请及审批,村委会提请改造申请,按照乡镇政府、区城改办、区政府市城改办、市政府逐级上报,最终市政府批复;3、介入企业申请及审批,经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区城改办、区政府审批通过;4、缴纳拆迁保证金,根据政府要求向区政府缴纳2000-5000万元的拆迁保证金;5、村址界定、改造实施方案的申请及审批,由市城改办、棚改办组织区城改办、乡镇政府、村街干部、测绘单位实地踏勘测量并形成村址界定;6、申请匹配用地,逐级上报市政府审批;7、征询规划要点,由村街申请,储备中心向规划局征询规划要点;8、调取宅基地及户口信息;9、协商补偿方案,报政府审批:草拟补偿方案,与村街、乡镇政府协商改造实施细节,定版后逐级上报市政府进行审批;10、签订正式村改协议(开发企业与村街签订正式村该协议);11、地方政府及合作方进行入户动员;12、地方政府及合作方进行地上物清点丈量;13、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及地上物确认表(开发企业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协议);14、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征收,将地上物确认表交国土分局耕保科组卷上报省厅批复,同步进行地上物拆除;15、提出收储出让申请:村街提出收储出让申请、逐级上报市政府审批、市棚改办向市国土局储备中心移交改造手续;16、完成土地收储及评估:市国土局评估中心对拆迁进行验收评估、国土局储备中心发函规划局征询规划要点、国土局列入储备计划编制储备方案、国土局将拆迁地块列入供地计划并编制供地方案、国土局完成地价评估、协调国家安全、文物、环保、地震、水务部门出具意见、市国土局储备中心移交至土地交易中心编制土地出让方案;17、申请项目预公告,村街提出申请,由市城改办根据村街改造全套手续进行预公告,只有预公告审批通过的企业可参与招拍挂报名,审批通过条件为完成介入企业手续办理的企业;18、发布出让公告,需达到三宗以上土地才能发布拍卖出让公告。

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2公开出让
(1)申请公开出让 村委编制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 三旧办,市三旧办报市国土局出让, 报告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 ;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 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公开出让准 入条件要求;村民和村集体其他意愿
1.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行政区划范围 2.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 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合理确定改造范围、 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3.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在“三旧”政策允许下、 通过土地位置调换、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办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方案、最终确定改造 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二) 融 资 用 地 出 让 工 作 流 程
1申领规划条件
(9)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或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
(8)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改部门申 请项目标准或备案手续
(7)办理土地登记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 费用支付凭证、拆迁完成证明文件向 国土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 土地使用证》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号, 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组织拆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规 划条件规划部门据市 “三旧”办批复文件出 具规划条件,可通过公 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 两模式融资
3协议出让
(1)成立全资子公司 由村委成立全资子公司 自主开发
1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由村委按用地要求 向区国土局申请,由区国土局 拟定方案,报市国土局审核, 再报有审批权人民政府批准 有审批权人民政府批准后, 市国土局出具用地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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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
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
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
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
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
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

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
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

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

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6、改造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不符合规定的其它人口,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自建房屋或购买农宅的,其房屋拆迁不予安置,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可在辖区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

(二)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但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以及户口未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由各区
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搬迁。

四、建设
1、制定建设方案并审核。

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建设规
模与标准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2、自行建设或合作建设。

由村集体自行建设或者委托开发商代
办及合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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