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性小微贷款管理办法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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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小微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授信主题及条件 (2)第三章授信要素 (6)第四章授权担保方式 (8)第五章授信调查管理 (12)第六章授信审查审批 (14)第七章授信签约与发放 (16)第八章授信后管理 (17)第九章授信归还与结息 (19)第十章风险控制 (20)第十一章附则 (22)xx银行小微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小微授信管理,规范授信行为,防范操作风险,推进小微授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和《xx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xx银行小微授信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微授信业务是指企业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小微企业业主/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放的用于生产和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表内外授信业务。

第三条本指引是建立小微授信业务内部管理相互制约机制,实现对小微授信业务规范运作及程序化管理的基本程序。

第四条针对小企业客户数量多和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本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应坚持“风险可控、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的原则。

第五条小微授信业务依据“大数定律、价格覆盖风险”核心科学理念,按照“专业化、专门化”的管理原则,紧紧围绕“二圈两链”的目标客户定位,践行“批量化、规模化”的发展思路,根据不同的商业模式,实行差别化风险管理政策。

第六条对从事小微授信经营管理的相关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有关管理要求按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授信主体及条件第七条小微业务授信主体小微业务授信主体包括:企业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小微企业业主/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一)非法人组织个体经营者是指由个人投资,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从事经营活动,已发经核准登记,取得经营资格的经营者。

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虽未领取营业执照,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个人。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一、业务范围: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面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支持和综合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

小微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以生产、加工、制造、贸易和服务行业等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同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要求。

二、业务流程:1. 客户咨询:小微企业客户可通过银行官方网站、电话,或直接到银行网点进行咨询,了解贷款产品和申请流程。

2. 风险评估: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担保能力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贷款的可行性和授信额度。

3. 客户申请:小微企业客户根据银行要求,提交相应的贷款申请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账户、税务登记证等。

4. 材料审核:银行按照内部流程审核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

5. 贷款审批: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申请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并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担保要求等。

6. 贷款发放:银行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客户需求,将贷款资金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7. 还款管理:小微企业客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8. 贷后管理:银行对小微企业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提供贷后支持和金融服务,确保贷款的正常回收。

三、业务要求:1. 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客户必须符合国家和银行的相关政策要求,包括企业注册时间、产业类型、经营规模等。

2. 材料准备:客户需按照银行要求提交相关的贷款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3. 风险防控: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和担保能力,以降低风险。

4. 利率和期限: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确定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

5. 贷款额度: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银行确定合适的贷款额度。

四、风险控制:1. 信用评估:银行应根据小微企业的信用记录、经营情况等进行评估,确保客户具备良好的还款能力。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两篇.doc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两篇.doc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两篇第1条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二次转型,实现大力发展小微企业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贷款,是指小微企业向社会公开的贷款和(2)信用额度在(1500)万元以下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其中,小微企业公共贷款是指发放给小微企业的公共贷款(具体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本办法所称借款企业,是指借入公共贷款的小微企业。

“借款人”是指个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借款人经营单位”是指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的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贷款使用企业或字号。

“企业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实际控制、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自然人,包括以下情况:2.1企业的单一最大股东且持有10股以上;2.2有股东会决议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证明其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书面证明。

其中,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人数不少于股东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对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

对于此类实际控制人,客户经理应通过贷前现场调查中员工、的上下游企业或商户周围的经营者进行调查来识别。

2.3公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现役军人)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未成年人不得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向银行申请贷款。

2.4目前,本行不接受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非营利组织作为借款企业或贷款使用企业的小微企业贷款。

不接受承包或挂靠形式的企业或自然人向小微企业申请贷款。

3产品分类《办法》中小微企业贷款产品分为两类:总行标准化产品和分行区域化产品。

3.1总行标准化产品包括[小微企业(含)500万元以下按揭贷款]、小微企业配套贷款、AUM小微企业信贷贷款、小微企业信贷贷款、小微企业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供销流动贷款和小微企业质押贷款。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突出我行确立的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定位,改善和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我行信贷资产结构,促进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

根据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我行信贷基本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小微企业,泛指对客户授信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或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授信,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债权承诺,保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第四条我行开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应建立完善“六项机制”,即利率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违约信息通报机制。

第五条本办法是指导我行开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订各类小微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小微企业授信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六条我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工作在董事会的统一规划下组织实施,小微企业授信工作是我行优先发展的基础业务,我行对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应给予重点保障扶持。

第七条总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全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我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各类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制度,负责小微企业金融产品的创新,负责指导全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推动工作。

第八条我行小微企业授信工作由分(支)行或小企业事业部具体实施。

各县域支行为我行小微企业授信服务经办支行。

在总行所在地和异地分行设立小企业事业部,专职实施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工作。

第九条我行对小微企业授信工作实行“四单管理”。

即单独的管理部门,单独的信贷计划、单独的财务核算、单独的信贷评审系统和客户认定标准。

第三章客户的培育、准入、维护和退出机制第十条根据小微企业运行生命周期特点,建立小微企业的培育、授信准入、客户维护和退出机制,有效控制小微企业授信业务风险。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机制,促进小微企业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检查履职尽职,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是指在整个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中,各环节各岗位信贷业务责任人是否按规定严格履行了自己岗位应尽的职责,根据其尽职的情况,有关信贷业务一旦发生风险,可视情况给予免除全部或者部分信贷业务风险赔偿、经济处罚和责任处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责任人,包括客户经理、审查人员、审批人员。

第二章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尽职要求第四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主调查人(管户经理)应按照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规定对借款人、担保人或者其他还款义务人收集相应的信息资料,并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和经营动态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资金用途合规,发现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对贷款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负责;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辅调查人对主调查人(管户经理)在调查期间的尽职要求负次要责任。

主调查人(管户经理)具体尽职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1.负责受理借款申请和调查收集借款人、担保人或者其他还款义务人的征信信息、财务及银行流水等基本信息及反映生产经营状况的非财务信息,收集的信息资料需符合对应产品信贷操作流程的要求;2.初步审查借款主体、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当期国家产业政策及本行的信贷政策和制度的规定要求;3.对借款用途和收集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对借款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含或有负债)情况及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抵(质)押物等方面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同时对借款人的品行、盈利能力、发展前景作出合理评估;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偿债能力、经营效益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示贷款风险;5.将核实情况、分析结果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小微授信管理办法解读”及“小微授信审批工作制度及流程讲解”(精)

“小微授信管理办法解读”及“小微授信审批工作制度及流程讲解”(精)

“小微授信管理办法解读”及“小微授信审批工作制度及流程讲解”(精)作为一项普惠金融政策,小微企业授信管理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的贷款审批流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审批工作制度及流程。

本文将对该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及流程进行解读,以期更好地帮助各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了解授信管理的相关要求。

一、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解读《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七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一项政策。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定义了小微企业《管理办法》中规定,小微企业是指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元,年营收不超过5000万元,年平均人数不超过100人的企业。

2.规定了授信管理的目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授信管理的目标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普惠金融政策和稳健的金融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银行应该提供合理的授信额度和利率,并且建立长期的商业合作关系。

3.明确了授信管理的一般原则《管理办法》中规定,授信管理应该遵循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便捷高效、信息共享的原则。

银行应该具有开展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合法资格,并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多种方式实现风险防范和控制。

4.确定了授信管理的具体要求《管理办法》中规定,授信管理应该具有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评估风险、定期审核、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提高贷款效率。

银行应该对小微企业进行科学分析,量化评估风险;定期对授信业务进行回访、审核,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保护小微企业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申诉权;优化内部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5.规定了信贷款目录《管理办法》中规定,银行应该根据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特殊需求的信贷款目录,通过合理的定价和融资结构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通过对《小微企业授信管理办法》的解读,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政府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态度和具体措施。

商业银行“经营贷”管理办法及流程

商业银行“经营贷”管理办法及流程

商业银行小微贷款“经营贷”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小微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经营性小微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行小微金融事业部针对个人生产、经营所发放的经营性贷款。

第三条产品定义
本办法所称“经营贷”是指小微金融事业部向辖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所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要求
第四条目标客户
本办法的贷款对象是自然人,主要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个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包括实际经营
1。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的一种资金支持方式。

以下是小微
企业银行贷款的一般流程:
1. 提交贷款申请:小微企业主需要提交贷款申请,通常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2. 资格评估:银行会对企业的资格进行评估,包括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

如果企业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将进入下一步流程。

3. 申请审批: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贷款申请审批。

审批过程可能包括风险评估、信用调查等。

4. 合同签订:一旦贷款申请得到批准,银行将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

合同中会
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

5. 放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企业指定的账户。

6. 还款:企业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按月等额还款等方式。

7. 贷后管理:银行会对贷款进行贷后管理,监控企业的还款情况,帮助企业解
决运营问题。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流程,实际流程可能会
因银行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咨询具体银行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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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性小微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服务小微客户发展战略,推进小微客户金融服务,解决小微客户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根据《贷款通则》、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本行信贷管理有关制度,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性小微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是指本行小微贷款中心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在生产、贸易、服务等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单户贷款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经营性贷款。

第三条发放本贷款坚持“简化流程、注重调查、灵活担保、控制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四条本办法的贷款对象是自然人,主要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包括实际经营者)、农业生产经营者、承包经营户、小微企业主(包括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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