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呼政发[2014]3号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02

【实施日期】2014.0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呼政发〔2014〕3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经对我市现保留的26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审批项目26项,下放管理层级审批项目29项,转为行政服务事项审批项目为41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要求,认真做好此次取消、下放等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

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决定转为行政服务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014年1月2日附件1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26项)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政发[2013]120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17 【实施日期】2013.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云政发〔2013〕12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78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0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项。另有2项拟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设立的,省人民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后再予公布。

此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我省第6轮第1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上取得的又一批成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既要落实放权责任,防止放不到位;也要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水平,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国务院下放到我省项目以及省人民政府下放到州、市、县、区项目,承接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机关、审批对象、内容和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交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项目,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行业协会要制定具体办法,加强协调,规范行为,搞好服务,不得变相审批。法制、编制、监察、督查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相互扯皮、推诿拖沓、明放暗不放。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人民政府将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我省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7日 附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78项,其中取消60项、下放18项) 电力监管条例

呼和浩特市概况

呼和浩特市概况 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我们的首府,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地理位置优越,早在汉唐时期,这里就是中原地区开展对外交往的重要通道,是"草原丝绸之路"的枢纽。明清时期,已是商贾云集之地。目前,呼和浩特已同世界上2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关系,形成了外向带动发展,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呼和浩特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享有国家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经过50多年的建设,呼和浩特已成为一座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科教发达、交通便利,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新型城市。今年的8月呼和浩特被评为中国“乳都”。 呼和浩特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祖国北疆的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无论是远古时期的"大窑文化"遗址,还是战国时期的云中古城遗址,或是明清时期的召庙艺术等,都真实地记录了呼和浩特的悠久历史,显示了这座塞外名城的古老神韵。呼和浩特,是蒙古语,意思是青色的城,,简称“青城”。因召庙众多,故又称之为“召城”。 (呼和浩特,是蒙古语,其汉语意思为“青色的城”,简称“青城”。因召庙云集,故又称之为“召城”,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留下了许多具有民族特色和宗教特色的召、寺、塔、壁画等。著名的有大黑河畔的汉代昭君墓,东郊的汉代白塔,明清时代的大召、席力图召、五塔寺、清真大寺、将军府、玉泉井等。其中罕见的五塔寺蒙文天文图,端庄的召庙佛像,高耸的望月楼,庄重的公主府,巍峨的白塔,风格独特,技艺精湛,是我国北方的建筑艺术珍品。还有土默特学校和尔齐召等早期革命纪念地。乌素图召、青山公园、喇嘛洞、哈素海、以及旧石器时代文化象征大窑文化等。从大窑文化算起呼和浩特至今已有50万年前历史可见其历史的久远。) 早在炎黄时代,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就已活跃在历史舞台上,直至战国时期蒙古高原的历史正式拉开了帷幕。公元前306年,赵武灵王在此演兵,并沿阴山修筑长城,并设云中郡。汉朝初期,匈奴与中原地区兵戎相争,,后通过“和亲”改善了关系,“昭君出塞”的故事就发生在那个时期,古今闻名的“昭君墓”就坐落在呼和浩特市外大黑河南岸,成为民族团结的象征;魏晋南北朝时期,鲜卑族拓拔部在北方兴起,当时依附北魏政权的“敕勒庭”在今南阴山的草原上驻牧,这里便有了“敕勒川”之称。它的早期都城“盛乐”就在今呼和浩特南60公里的和林格尔县境内;隋唐时期,突厥在此一带活动频繁,后来逐渐发展成为边塞互市场所——“白川道”。唐太宗贞观年间,大将李责率兵至云中,大败突厥于白川道(今名蜈蚣坝,在呼和浩特市北)。公元10世纪初,契丹人建立了辽国,在此设天德军及丰州。丰州帮址在今呼和浩特东南约20公里的白塔村附近。明隆庆六年(572年),蒙古土默特部领主阿勒坦汗来丰州一带驻牧,不久统一了蒙古各地和漠南地区。万历九年(1581年),阿勒坦汗和他的妻子三娘子在这里正式筑城,城墙用青砖砌成,远望一片青色,“青城”之名由此而来,明王朝赐名为“归化”。此城筑成后不久,阿勒坦汗便去世,其妻三娘子成为这座城市的主宰。三娘子力主与明王朝和睦相处,以致辞蒙汉两族不用兵革达30年之久。长城沿线的人们为纪念这位草原女杰,将此城称作“三娘子城”;清初,三娘子城被清军焚毁。并改名为“绥远城”,城内主要是军营。清末,归化城与绥远城合并,称归绥。1928年绥远建省,以归绥县城区设立归绥市,作为省会。1949年9月19日,国民党政府绥远省主席董其武率部起义,绥远省全境解放。1950年1月20日,成立归绥市人民政府,1954年,撤销绥远省建制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同时更名为“呼和浩特”,成为自治区的首府。 呼和浩特位于内蒙古中部,黄河总和平原土默特平原的东东北部,平均海拔1000米,北枕巍峨的大青山,南临滔滔黄河水,东依连绵起伏的蛮汉山,西与土默特右旗接壤。周围分别与卓次县毗连,隔黄河相望就是著名的鄂尔多斯高原。黄河、大黑河会乌拉素河形成的

行政审批实验报告

序号 4 实验名称指导老师成绩专业班级姓名学号

(二)登录方式 第一步:学生管理—→进入实验—→行政审批系统 第二步:注册行政区划名称,如庆阳市(第一次登陆必须注册) 第三步:选择要模拟的角色(政府部门、企业角色或个人角色),进行首页登入、后台登入或网站管理后进行相应的操作。 (三)操作过程 1、企业注册流程 企业注册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需要前置审批的注册,一种是不需要前置审批的注册。两种注册程序基本一致,以下以需要前置审批的企业注册为例,重点介绍其完整的注册流程。 第一步:以政府部门的角色选择卫生局进行后台登入,在基础资料设定项进行事件设定(如添加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审批)、材料设定(如添加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和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和法规设定(如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并按提示对事件设定、材料设定和法规设定里添加的内容设置其属性;在事件关系设定项,将在基础材料设定项添加的对应材料和对应法规添加进来,以便与设定的事件相联系。如下图所示: 最后进入网站管理,在材料设定项中将前面已设定好的事件进行添加,为下面前置审批做好准备。 第二步:进行首页登入进入政务大厅,点击里面的行政审批事项或工商局,进入页面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要进行注册的企业类型点击进入申办页面,再点击申办按钮后进入名称预审页面,按提示进行填写,例如注册名称为美伊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如下图所示: 最后点击提交完成此阶段操作。 第三步:以政府部门的角色选择工商局进行后台登入,选择企业申请项目中企业注册项,进入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最后进行审批,点击提交。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审批的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审批的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行政审批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把握我市在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进程, 分析存在的问题,反映基层对政府行政审批在今后发展的有关建议,进一步探索政府行政审批今后发展的思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民盟贵港市委员会根据中共贵港市委文件(贵办函〔2016〕3号)要求,于9月12日-10月20日 对贵港市的行政审批改革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国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行政审批工作。从2001年行政审批改革启 动至今,国务院已分6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 69.3%。特别是2012年10月《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大大加快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力度,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全市各级政府都积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同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改革工作。 全市各级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行政审批工作,成立了各级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制订了一系列的目标和任务。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审改办、政务中心,建设了市(县、区)乡级办证大厅,配备有专人负责大厅工作。 2012年以来,主要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等一系列工作,推进了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简化了程序、减少了办事环节、压缩了办事时限,提高了政府部门的效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方便了群众办事。 几年来,市级共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5项,取消140项,调整27项,下放县市区32项。各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承接、取消、调整事项情况不一。桂 平市承接项目35项,取消140项,调整27项;平南县承接项目4项,取消235项,调整133项;港北区承接项目10项,取消48项,调整9项;港南区承接项目70项,取消118项,调整84项;覃塘区共承接项目76项,取消160项,调整106项。 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便民项目后,还需要进行继续跟踪、监管,以防止变相审批的发生。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行政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采取政府门户网与政府统一平台对外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相关事宜,公开举报投诉监督方式;采取民主评议、服务跟踪回访方式开展;采取成立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联同监察、纪检、绩效、督查部门开展不定期督查检查活动,行政审批工作作风、效率都得到大幅度提升。 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开展众多的便民活动及措施,工作人员由“你找我办事”转变为“我为你服务”的理念,在办事全程上“阳光操作”,增设了许多便民、贴心的设施,如老花镜、自动擦鞋机、饮水机等。“亲切服务”、“微笑服务”到处可见,“学雷锋精神、树文明新风”活动在窗口长期开展,打造

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政府督办室: 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督查电视电话会召开后,县政务服务中心立即部署,结合近期贯彻落实“两集中三到位一杜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7月搬迁进驻新办公场地,新场地总面积15414㎡,办公 面积12253㎡,设4个服务大厅和1个行政办公区,配套建设了停车场、食堂等便民设施。按照“两集中三到位一杜绝”的要求,进驻部门(单位)42个,设服务窗口39个(含XX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个,进驻人员266人。 二、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1、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情况 对20XX年以来入驻政务中心办件数为0的实行打捆冻结,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合计285项,保留128项,并对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合并,合并后保留的审批项目为89项,转服务121项,暂停审批75项。目前下放乡镇的行政 审批项目9项,公共服务项目13项。

2、县政府部门内设行政审批机构设置清理情况 经清理,全县28个行政审批部门中,已单设行政审批机构的部门14个、在内设机构挂行政审批机构的部门14个。 3、“两集中三到位”落实情况 经整改,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局、经商局、食药监局、交运局、卫生局等7个县级部门(单位)的15人在5月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授权充分到位,进驻政务中心的窗口首席代表全部由部门分管领导和行政审批股长担任。1-5月,受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284774件,办结285642万件,是20XX年全年办件30345件的9.4倍。 4、信息公开情况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公布办理流程;有关审批事项、依据、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也能逐项分类及时对外公示。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经自查,我中心行政审批事项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精简和进驻监督检查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贯彻执行力度,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2020年(工作规范)通用行政审批工作平台操作手册

行政审批系统操作手册 克拉玛依市行政审批系统 系统访问网址:http://IP:分配端口/xzfw 用户名:自己名字的全拼(例如:马小燕,登陆名:maxiaoyan) 密码:123 一、登入系统操作 1、输入网站地址:http://IP:分配端口/xzfw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自己名字的全拼;密码:123,后期可以更改)

二、最常用到的操作 如上图所示,我们办公所要用到的都在最左边那一长列:系统功能列表 其中最常用的,也是我们每天必须先看的是最上边业务办理下的:“待办业务”。 当我们点开:“待办业务” 如图 我们可以看到工作区下边分别有: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理,补正的操作流程按钮。 在这些步骤后边有个(),()里面有数字,这些数字就是提示您今天有没有需要处理的事务。比方说现在括号里都是0,也就是现在没有事务需要处理。假如不为0,则点击相对

应的操作流程按钮来查看需要操作的事务。 许可事务操作过程 所有的事务发起源都是窗口申请完成的 我们看窗口申请栏下边有很多事项,根据办理许可的项目来选择对应的申请。方法是点击最右边红色字体“申请”。下边举例说明:(我们以第一个事项为例) 下图为点开一个许可申请后的界面。 我们可以看到需要填写的内容,这个根据申请人实际提交的申请进行填写。(注意后边有红色“*”号的,表示该选项必须填写;如果是黑色的“*”号,则表示二个选择一个填写;如果没有“*”号则为选填部分,可以填写也可以不填写。)

下面我把具体要填写的内容分别列图说明: 1、 项目名称可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项目填写 发生业务管辖地可以点击*号后的“选择”按钮来选择 受理具体地点则是办理业务地点(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等等。) 2、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具体选择填写的。经办人是办理这个业务的人员,一般是填写这个申请的窗口操作人员,也就是你自己。 申请人固定电话、申请人手机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一项就行。 3、 申请材料目录是根据申请人申请许可项目时所携带的申请材料核对填写的,我们可以看到各个材料名称列表。假如申请人员有符合材料名称列表的材料提供,我们则在对应前边的框框点击下,如有√符号,则表示选定了,后边的“上传”和“纸质材料存放地点”最少要选择一项进行填写。

2016年将取消5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继续简政放权

2016年将取消5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继续简政放权国务院24日发布了《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提出“持续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等三大类共计15项措施,要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要点》提出,今年要再取消50项以上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再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削减一批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对确需下放给基层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广地方实施综合审批的经验。 据了解,经过两年多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部门已经取消或下放超过1/3的审批事项。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方面反映地方政府实施的审批事项很大一部分是由中央指定,地方无权调整。因此,为进一步打开地方改革空间,国务院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两轮清理,结果共取消中央指

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14项。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此次《工作要点》则明确了要削减事项的具体数量。 除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外,《工作要点》还提出了再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今年再取消三分之一,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项以上等简政放权的措施。 “减轻企业负担是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环节。”针对简政放权对企业的影响,工信部部长苗圩此前表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新一届政府成立伊始,就将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先手棋”,两年来中央层面取消、停征、减免超过4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千亿元。 “尽管数量型的放权有作用,并仍有一定空间,但其作用越来越有限。”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减少企业设立、企业投资中的制度成本极为重要。现在企业的感觉和政府的感觉大不一样,政府放权了700多项,但企业认为只需要几项重要的就好。对企业而言,“含金量高”的放权至关重要,关键是把企业设立、企业投资中的制度成本降下来,让企业“轻装上阵”。 在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特定背景下,简政放权需要把减少制度成本摆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实行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实行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法规标题】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实行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呼政发[2004]1号 【颁布时间】2004年01月05日 【生效时间】2004年01月05日 【全文】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实行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优化开放环境,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鼓励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支持国家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提高城市品位,增强首府城市的吸引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市改造建设中对部分建设项目实行有关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新建主体建筑(不含附属建筑)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绿地率为35%以上,可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交付使用的高层建筑建设项目。如高度在70米以上的标志性建筑项目,相应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 (二)改造建设“城中村”,新建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拆旧建新,绿地率为35%以上,并且按规定妥善安置村民住房,支付了被征地村民的征地补偿费,村民的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可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交付使用的整体改造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三)在建成区范围内,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危旧房屋的拆除面积具有一定规模,绿地率为35%以上,可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交付使用的危旧房屋改造建设项目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四)为建设城市公共绿地、广场,投资拆迁多处边角地段的危旧房屋,总计拆迁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在异地开发建设新建项目,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绿地率为35%以上;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 (五)经自治区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重点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益性建设项目。 二、优惠政策内容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建设项目,减免收费项目如下: 1、免交政府收取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 2、免交水资源管理费; 3、免交绿化费及绿化勘察设计费;

行政审批存在问题.docx

行政审批存有问题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主要问题;“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有;对策和 建议,对行政审批存有问题实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当前我县行 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来说,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 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有较大差别,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 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wenmi.意见 较大、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 做到应进尽进,存有“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 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有,严重弱化了中 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为有效解决好我县行政审批中存有的一些 问题,切实推动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实行深入思考,现 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等。具体 材料详见: 一、主要问题当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来说,虽然运行 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有较大差别,致 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wenmi.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少数单位理 解不够到位,缺乏改革热情。少数单位负责人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意 识淡薄,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相关审批项目 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 的职能不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仅仅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 虽然县委、县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使用到位。 二“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有。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实行集 中办公、公开办事。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 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有“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 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内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呼政发[2017]61号 【发布部门】呼和浩特市政府805062028 【发布日期】2017.11.22 【实施日期】2017.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呼政发〔2017〕61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22日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开发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模式,促进高端要素加速汇聚,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的决定》、《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总体方案》(上报稿),结合新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本优惠政策适用于在新区规划范围内投资经营符合《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的各类投资主体(已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搬迁到新区的不享受此政策),按照鼓励产业、主导产业、重点产业、重大产业分别享受对应产业等级优惠政策,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的鼓励产业、主导产业项目按照提高一个产业等级的原则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条入驻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等相关要求,《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准入要求,以及新区产业布局要求。 第四条入驻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需要占地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工业项目投资规

行政审批系统

行政审批系统建设 1.1建设目标 建立一个合理、开放和基于标准应用开发平台,在平台上建立各应用系统,而且可以根据业务需求逐步完善和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应用系统,在统一应用开发平台上构筑一体化网络应用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应用架构通过设定好的业务规则,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同标准流程相结合,为各级政务主管部门提供了一个高效的电子政务平台,有效的提高主管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同时系统对于其他多级应用预留的接口,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联动系统。 1.2建设任务 建立行政审批系统,满足对社区政务的业务处理,通过先进的平台设计和架构技术,实现市、县多级的业务处理、联合审批等功能。 通过数据交换实现省、市、县三级的上报件、联办件、退回件等三级联动业务需求,达到部门协同办公,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公流程,降低办公成本的目标。 建设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库、便民服务事项库、法律法规库,对全市所有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审批过程、办理结果等信息数据进行沉淀,达到能够详细记录每笔业务的处理过程,包括经办人信息、承办人信息、收文信息、发文信息、回执信息、数据交换信息等,可以在事后进行查证、复核时再现当时的办理情况。 1.3方案实施的效益 1、方便公众办事:开创全天候非接触政务服务模式,实现“零距离”服务,缩短办理期限。 2、反馈及时,实现良好的互动性:办件通知及时多样,公众可以随时查询办理情况,提高公众对行政审批机关的的满意度。 3、政策法规及时发布,各项审批的要求和程序公布,促进了政府机关政务公开,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4、建设统一的审批文档库和审批办公系统,实现了证照共享、跨部门多岗位的协同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5、加强工作管理,提高监管水平:杜绝工作推诿和职权滥用现象,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过程监控与督办,方便领导监管;改进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 1.4业务模式设计 1.4.1审批数据的存储规则和布局 全市网上审批是一个大规模的分布式应用,信息量庞大,数据共享机制复杂,所以数据的存储布局是首要的考虑。审批数据的存储规则应为:行为在哪里发生,数据就存储在哪里,数据维护和管理的职责就定位哪里。审批子流程在哪个委办局运行,该流程中发生的一切数据就自然存在该委办局的业务中;主流程在哪个平台运行,主流程的数据就存储在哪个平台中。 存储在审批协同平台数据库的审批数据需满足领导监管和查询统计的需要;系统运行过程中积累的大量数据将是政府的宝贵财富,是将来建立数据仓库,支持领导决策的宝贵资源。 市级平台也接受单体型审批事项的申报,然后直接转到相应委办局去办理,办理结果经由市级平台反馈到在线服务平台给申报者,同时在审批协同平台数据库中保存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独立建设审批系统的市级部门内部受理的审批事项,需要到市级平台进行备案,在审批协同平台数据库中保存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 1.4.2基本审批过程的实现 公众通过在线服务平台网站等渠道提交的各种办理请求,传递到政务网后,市级平台根据管理权限和业务类型选择启动预设的相应审批主流程进行调度,相关委办局和县(区)级部门通过政务网接受办理信息,转到内部办公平台,进行业务处理。市级平台上的预设工作流程以委办局办理活动为基本环节,一个部门的审批任务完成后,由市级平台统一调度到下一个审批环节,同时将当前环节的办理结果信息及时反馈到市级平台,由市级平台异步传递到在线服务平台,供申报者查阅,以了解办理进度。

行政审批名词解释

行政审批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Administritive Organs)通常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官僚机构)。 行政机关亦称行政机构、国家管理机关、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按照管辖范围,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又可分为若干层次。 行政机关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批准;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机关要获得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 行政审批权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非行政许可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 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同志们: 地方立法是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立法法赋予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政府的一项重要职权,在保证国家法律实施、管理地方性事务、促进地方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和监督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作大局,不断强化地方立法工作,在创新地方立法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决定召开这次全区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其目的就是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区地方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 绩和经验,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地方立法质量的办法和措施。之前,听了相关盟市、旗县、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发言,见仁见智,讲得很好,深受启发。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协调司青峰司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乔小南主任也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对我区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借此机会,我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地方立法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地方立法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既是对国家法律的细化和补充,又可以在一些领域为国家立法先行积累经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在我区地方立法实践中,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呼和浩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包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 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自治区和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色、注重质量”的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立法理念,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立法效率逐步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改善。近五年来,自治区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共计36件,呼和浩特、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共计29件,“三少”民族自治旗人大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范文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一)行政许可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1、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 2、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红线图、市政府相关文件或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等) (五)申请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 ③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园林景观设计要点等); ④绿化景观报建图册(4套),电子光盘2张,应包含绿线控制图,绿化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图,重要地段景观效果图; ⑤经济指标复核书一份。 (六)申请表格:

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 (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发生即收。 未达到《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成[1993]784号)要求的项目,征收城市绿化补偿费。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 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渝府令第 202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七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部署,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333项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以下同)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取消、停止实施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一)取消或停止实施一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7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拟取消或停止实施22项行政审批项目,具体项目待国务院批准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布。 二、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 (一)改审批项目为备案项目。将12项许可审批项目改为备案项目(即告知性备案)。具体项目见附件2。

附件2所列项目中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改为备案项目的生效时间,以国务院批复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准。 (二)明确备案项目的性质。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在我市实施的所有备案项目,法律性质均为告知性备案,不再具有许可审批的性质。实施部门在接件后只对送备材料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查验,材料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只能要求补正备案材料,不得以备案为名行许可审批之实。 三、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合并审批 (一)实行合并审批。将11个部门的108项行政审批与本部门的其他审批项目进行合并。对合并的多个审批项目,由审批部门按照“同时申请、同时审查、同时批准”的原则,一并予以实施。实行合并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3。 (二)实行并联审批。以4个部门(主办部门)的8项行政审批为主体,将其他14个部门(协办部门)的24项行政审批与其进行并联,由主办部门按照“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原则,组织相关协办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实行并联审批的具体项目、方案见附件4。 四、授权或委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给区县(自治县、市)行使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16个部门的89项行政审批权限,以授权(限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或委托(限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方式下放给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具体项目及其权限见附件5。 除附件6所列项目及其权限外,市人民政府对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有关行政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附件5所列项目,市级部门采用授权方式下放的,其授权应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采用委托方式下放的,委托的市级部门应当与受委托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区县(自治县、市)对口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明确,并对受委托方实施审批的行为负责监督;受委托方应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的市级部门的名义实施审批,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五、简化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 (一)创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4项涉及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按片区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片区中的具体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但若具体建设项目位于片区内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以上区域的,该项目仍需单独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手续);各级行政执法机构不得以具体建设项目未取得该审批手续为由,对项目业主、开发商、施工单位等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有关部门也不得以此为由拒办项目的相关后续手续。

转变政府职能与行政审批制度试题

转变政府职能与行政审批制度 1.()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方式 行政审批 转变政府职能 宏观调控 创新能力 2.对于国与国达成协议的问题,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通过()来促进改革。抵制 开改 放松 签约 3.国务院提出取消和下放()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已提提前两年多完成。2/3 1/3 1/4 1/2 1.截至2015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 600 300 800 100 2.转变政府职能有得于()的决定性作用。 资本劳动力的调动 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 提高国民素质 发挥创新能力。 3.国力院修订过《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次 1 3 4 2 4.转变政府只能是建设法制政府的() 客观需求 主观条件 必然要求 偶然需要 5.行政审批主要是用()管理经济社会的事前控制方式。 行政手段 政治手段 行政控制 宏观调控

6.转变政府职能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 主要条件 客观条件 主要需要 客观需要 7.转移支付分为()和专项性转移支付两大类。 特殊性 一致性 个别性 一般性 12.2014年8月党委会第()次会议,分别对安全生产法和保险法等五部法律进行修改 五 六 四 十 8.在2015年环境报告中中国虽比上年上升3位,但在()个经济体中仍排在第() 位。 195.80 200.90 195.95 189.90 13.以()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法定职责必须为” 任务清单 负面清单 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9.行政运行机制不包括 决策 计划 执行 监督 10.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建立权力清单,同时要建立 负责清单 责任清单 任务清单 管理清单 11.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相继成立了(),作为议事协调机构。 推进社会发展协调小组 加强经济建设推进小组 完善组织协调工作小组 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附件1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统计表部门简称部门全称组织机构代码 系统建设部门姓 名 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负 责 人 联 络 人 技 术 员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件2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部门(盖章):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事项是否 属于并联 审批类: □是□否 是否即来即办事项(即当天办结的事项)□是 □否 是否需要 收费 □是 □否 是否出证 办结 □是 □否 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 个人类□企业类 □个人类 □其他类 审批事项 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规定办理时限()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包括分管领 导)领导办公电话及手机 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承办人承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受理地点受理 人员 受理人办 公电话及 手机 审批环节 (如受理-承办-审核- 批准-办结) 法律依据(含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申请表格名称(附样表) 审批最终决定 机关所出证照或批准文件名 称 申报材料:(材料名称需简洁规范。材料收原件还是复印件、份数,是否盖章,是否附光盘或电子文档,是否需报送申请表格,报送图纸的是蓝图还是白图等要求在 材料名称后面括号注明): 如该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填写下表: 收费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金额) 收费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填写说明 1、此表主要了解审批部门每项行政审批的情况。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请参照最新《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每一审批事项小项填一份表格。 2、审批事项中如有子项的,请在“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一栏填写相应的业务子项。如:企业核准登记这一许可项目中含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外资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5个业务子项,就拆分为5个事项分别填写表格。 3、事项是否属于并联审批类:如该审批事项属于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领域的审批事项,则填写“是”。 4、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个人类:指审批事项申请人属于个人还是企业,如果两者都有就全勾选上,如有其他类别请注明。 5、审批事项类别: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确定的审批事项类别为准。 6、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指有权批准该审批事项的领导。 7、审核业务科室:指审核该业务的主要科室。 8、承办人:指承办该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所涉及的承办人员都可以填上去。 9、受理地点:指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地点。 10、审批程序:指完成该项审批业务需经历的所有环节过程描述(如受理、初审、复审、检验检疫、验收、听证、培训、考试、公示、收费、发证等环节)。 11、规定办理时限:指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的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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