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缮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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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缮制

发票的缮制
发票的缮制
外贸单证实务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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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缮制
一、商业发票及其缮制 二、海关发票及其缮制 三、其他发票
一、商业发票及其缮制
(一)商业发票的含义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简称发票,是卖方 在发出货物时向买方开立的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 等内容的发货和价目清单,是货运单据的中心和装运货 物的总说明,是卖方必须提供的单据之一,同时也是卖 方对于这笔交易的全面说明,卖方凭此向买方收取货款 和清算债务。
发票抬头人(consignee)即发票的接受人,一 般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收货人,通常情况下,抬头 人为进口商。发票上必须明确显示抬头人即付款人 的名称、地址,信用证项下必须与信用证开证申请 人严格一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在其他支付 方式下,可以按合同规定列入买方名称和地址。商 业发票在此栏通常印制“TO MESSRS”或“TO” 或“FOR ACCOUNT AND RISK OF MESSRS” 等字样,填制时只需在这些字样后分两行分别注明 买方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4)信用证号码(L/C NO.)。 信用证项下,信用证是出具发票的 依据,因此,信用证项下的商业发 票需注明信用证号码。如果信用证 援引合同号,则须在发票上同时注 明合同号;否则,不表示合同号。
5. 运输路线及运输方式
运输路线、起运地、目的地及运输方式 (FROM TO BY )必须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且与其他单据上显示的相一致。要写明具体的 地名,不要用统称,如信用证只标明国名。在 缮制发票时,应填写具体的地名(除一些特定 交易出运时还未确定目的地)。此项内容一般 只简单地表明运输路线及运输方式,如图3-1中 的“SHIPPED FROM GUANGZHOU TO VANCOUVER VIA HONGKONG”,即“海运 由广州转由香港运至温哥华”。运输方式还可 书写为“BY SEA”或“BY RAILWAY”或 “BY AIR”等;有时还可加上运输工具的名称, 如“BY S.S SUNNY VOY. NO. 06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4.01.15•【文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票的印制第三章发票的领用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第五章发票的检查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办法》第三条所称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四条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用票单位和个人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发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发票数据安全。

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开展发票数据处理活动,依法承担发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存储发票数据,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发票数据。

第七讲 商业发票的缮制

第七讲 商业发票的缮制

西安欧亚学院教案教学目的:掌握商业发票条款的主要内容;熟悉发票的主要内容;掌握发票的缮制技巧。

教学重点:商业发票的基本内容。

教学难点:注意问题教学过程设计:课前提问(5分钟)一、商业发票的条款解析二、商业发票的缮制三、注意问题提问(5分钟):1、商业发票的作用是什么?2、商业发票的内容及种类?一、、信用证中有关商业发票条款解析Manually 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duplicate issued by①②③④beneficiary made out in the name of XYZ co.,ltd showing⑤⑥Freight charges, insurance premirm and FOB valve separatelyand certifying the goods are of Chinese origin.⑦①对发票签署的规定②对发票类型的规定③对发票份数的规定④对发票签发人的规定⑤对发票抬头人规定⑥对发票需加注内容的规定⑦对发票声明文句的要求【注意】信用证的发票条款不完全像解析中的条款那样完整,往往有很多省略,如省略⑤对抬头人的规定,则视为以开证申请人为发票抬头人。

【示例】:1、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duplicate showing a deduction of USD200.00 being commission.签字商业发票一式二份,显示扣除200美元作为佣金。

2、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one original and two copies.签字商业发票,一正二副。

3、Manually Signed Invoice in five folds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Indent No.ABC567 of 03.10,2004 quoting L/C No.手签发票一式五份,并在发票上显示根据2004年3月10日合同号ABC567订立,注明信用证号码。

如何缮制填写商业发票

如何缮制填写商业发票

如何缮制填写商业发票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在实际业务中简称发票,就是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的,凭以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发货价目清单,就是对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商业发票没有固定格式,通常有出口方自行制定。

内容也可以根据买卖合同与信用证的要求而有所调整。

图1图2图3通常来说,商业发票的缮制应注意包含以下内容:1、出票人的名称与地址(Name of Address of Issuer)。

通常,发票的签发人就就是出口方,制作发票就是应明确写明出票人的名称与地址。

2、发票抬头人名称与地址(Name and Address of Buyer)。

大多做成合同买方的名称与地址。

3、发票号码与签发日期(No、and Date of Invoice)、发票号码同行由出口方根据自己交易情况自行编制,便于管理与日后核查。

4、合同与信用证号码:如果信用证规定发票上著名合同号码,则必须与信用证上列明的一致。

5、运输安排(Transport Details)。

发票上应注明具体的起运地、目的地与运输路线,并与运输单据、保险单等其她单据上显示的一致。

6、货物的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商业发票上全面如实地反应合同对货物的具体规定。

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发票上对货物的描述要与信用证有关内容严格一致,不能简略与使用统称。

7、唛头及件号。

唛头即运输标志,发票的唛头应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制,并与其她单据上的唛头与货物实际标志相一致。

如果不需要唛头,直接填写N/M。

8、货物的数量(Quantity of Goods)。

货物的实际数量及包装件数均应在发票中列明,并与其她单据相一致。

9、单价(Unit Price )。

单价由计价货币、单位价格金额、计量单位与贸易术语四部分构成。

10、发票的总值(Amount)。

发票的总值等于单价乘以数量。

11、支付方式(Terms of Payment),发票上应列明与合同规定一致的支付方式。

单证发票的缮制(讲解与练习)

单证发票的缮制(讲解与练习)

汇单证发票的缮制一、商业发票的缮制1. 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NAME AND ADDRESS OF DRAWER)此栏填制出口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应与信用证中受益人相一致。

大多数情况下,此栏出口公司已预先印制。

2. 发票名称(NAME OF INVOICE)一般在此栏已经预先印制“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或“发票”(INVOICE)字样。

如果L/C要求提供COMMERCIAL INVOICE,我们可以用INVOICE替代。

3. 发票抬头人(TO ……)除非信用证指定发票抬头人,一般情况下,此栏填制进口人即开证申请人(APPLICANT)的名称和地址。

思考题:如果L/C规定INVOICE IN THE NAME OF ABC COMPANY,此栏应如何填写?如果L/C规定APPLICANT为ABC CO. FOR ACCOUNT OF EFG CO. LTD,此时该栏应如何填写?4. 发票日期(DA TE OF INVOICE)发票日期是所有单据日期中最早的,甚至可以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期。

5. 发票编号(INVOICE NO.)此栏填制由出口公司自己所定的发票编号。

6. 合约号码(CONTRACT NO.)注意发票的货物涉及不止一个合同的,此栏应显示全部合同号。

7. 起运地(FROM)应明确具体,不能笼统。

如果L/C中规定起运地为ANY CHINESE PORT ,则在填写此栏时应填写具体的港口。

8. 目的地(TO)及使用的运输方式(MODE OF TRANSPORT)目的地填写方法同上,后面在加实际的运输方式,比如在海运情况下加上BY SEA。

如果货物系转运,转运地点也应明确表示出来。

思考题:L/C 规定PORT OF LOADING :ANY CHINESE PORT PORT OF DISCHARGE:NEWYORK TRANSHIPMENT:ALLOWED。

我们实际在宁波将货物装上船,并经由香港转运至NEWYOK,此栏应如何填写。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商业发票缮制要点解析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商业发票缮制要点解析

经济论坛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商业发票缮制要点解析皇甫艳东(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沈阳110122)摘要:在进出口业务中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结汇单证的缮制与信用证要求不符遭到拒付,影响安全收汇。

本文从信用证结汇方式下商业发票的缮制角度总结商业发票在缮制过程中易出现的情形进行解析,从而达到正确制单、高效结汇的目的。

关键词:商业发票;单证缮制;信用证1商业发票的内容和作用商业发票是出口方向进口方开列发货价目清单,是进出口报关交税的总说明。

发票内容和业务中信用证一项的要求有关。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商业发票是全套结汇单据的核心,其他单据的缮制都需要参考商业发票进行。

商业发票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申报是否正确的重要衡量标准,是进出口报关缴税的重要依据。

2信用证中对商业发票的要求文句解析2.1规定商业发票提交的份数在信用证中对于商业发票最常见的规定就是只规定提交商业发票的数量。

例如: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3 FOLD、COMMERCIAL INVOICE SIGNED IN TRIPLICATE、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3ORIGINALS AND3COP⁃IES.这种情况下要记住表示份数的词语如:一式两份IN DU⁃PLICATE、一式三份IN TRIPLICATE、一式四份IN QUADRU⁃PLICATE、一式五份IN QUINTUPLICATE等。

2.2要求体现合同号、信用证等号码例如:SIGNED ORIGINAL COMMERCIAL INVOICE IN 5COPIES INDICATING L/C NO AND CONTRACT NO.如果信用证中这样规定,在缮制商业发票过程中一定要把要求体现的号码写在发票上,否则会造成单证不符。

2.3CFR和CIF贸易术语中运费和保险费要求明确列出在CIF和CFR贸易术语成交方式下,有时要求要在商业发票中列出FOB价格和运费、保险费的具体数值。

单证员考试商业发票的操作与缮制

单证员考试商业发票的操作与缮制

商业发票的缮制1.发票的出票人及其签名(Issuer)◆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发票的出票人是受益人。

◆当信用证没有要求签名时,发票可以不签名。

◆当信用证要求签名时,发票必须由受益人授权签名人签名。

如:Signed invoice ……◆当信用证要求手签时,发票必须由受益人授权签名人手签。

如:Manually signed invoice……Invoice signed by handwriting……发票顶端应有醒目的出单人名、址,包括联系电话、电传、电挂、传真。

出单人一般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往往采用自己设计的发票或函头(HEADING)形式。

在发票上还可用“ISSUER”、“SHIPPER”、“SELLER”、“SHIPPED BY”等类似名称来表示。

应注意的是,当出口公司更名或搬迁后,不可使用公司原先印制的印有公司名、址的旧发票,为保证单证一致,信用证中该公司的名址也应作相应更改。

注:在国际贸易中,制单时应标出出票人的中文和英文名称和地址.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与信用证的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一致.2.发票名称一般用粗体标出”INVOICE”或“COMMERCIAL INVOICE”3.发票抬头人名称与地址(MESSRS)如果是信用证项下结算的发票,如没有特别规定,则发票必须做成以信用证申请人名称为抬头)。

Commercial invoices must be made out in the name of the applicant”当信用证另有要求时,按规定填制。

通常填写在发票上印有“To”、“Sold to Messrs”、“Messrs”、“For account of”和“Consign ed to”等词语之后如:Signed invoice in the name of ABC Co.发票出票人的名称和地址(EXPORT ER)当采用托收或其他方式支付货款时,填写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

缮制外贸单据的基本要求

缮制外贸单据的基本要求

缮制外贸单据的基本要求外贸单据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文件,对于企业的经营和运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缮制外贸单据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单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下面将从单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三个方面逐一介绍外贸单据的基本要求。

一、单据的准确性外贸单据的准确性是指单据上所记载的内容要真实准确,与实际交易一致。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信息的准确性2.价格的准确性外贸单据中的价格信息应准确无误。

包括商品的单价、总价、付款方式和时间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其他费用,如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关税等。

3.货物信息的准确性外贸单据应准确记录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尺寸等信息。

同时,还需包括货物的包装方式、标识等细节。

4.日期信息的准确性外贸单据上的日期应该准确无误,包括合同签署日期、发票日期、装运日期等。

日期的准确性有助于追溯交易记录和提供证明材料。

二、单据的完整性外贸单据的完整性是指单据的格式要完整、清晰。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件的齐全外贸单据应完整包含所有必需的文件,如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

确保文件的完整性有助于交易的开展和后续的跟踪管理。

2.单据的清晰度外贸单据应清晰易读,内容不可模糊、污损或涂改。

字体大小适中,不宜过小或过大。

保持单据的清晰度有助于避免因可读性不佳而产生的纠纷和争议。

3.单据的规范化外贸单据应按照国际贸易惯例进行规范化的缮制。

例如,合同应使用常见的国际贸易合同格式,发票应按照国际商事惯例进行编制。

三、单据的合法性外贸单据的合法性要求单据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规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合法性外贸单据中的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规则。

合同双方要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签署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贸易规则的遵守外贸单据须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如国际商会发布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以确保交易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3.付款方式的合法性外贸单据中的付款方式必须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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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制单要点1、出票人名称、地址等描述必须醒目、正确。

如是采用信用证方式收汇的,必须与信用证上受益人(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等完全一致。

同时要注意与其他单据上显示的出口商的名称地址的一致性。

采用信用证时,《UCP600》规定发票必须由受益人出具。

对可转让信用证,在第一受益人换单条件下,第二受益人可出具自己为出票人的发票。

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出具的发票。

发票的出票人有两种表示方式:一是发票的信头直接显示受益人名称;二是由受益人在发票上进行签署。

在实务中,如果发票的出票人是受益人下属的某个部门(例如ABC Co.Ltd., Export Dept.),根据国际商会专家小组的意见,这是不允许的。

例:信用证条款如下:APPLICANT:XYZ COMPANY,ANYTOWNBENEFICIARY:ABC COMPANY NANJINGDOCUMENTS REQUIRED: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

发票的出具人应为:ABC COMPANY NANJING2、出票日期及出票的基础信息方面必须注意事项:①出票日期一般不迟于装运日。

如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的开证日也可以接受。

如矿砂、煤等散装货物,必须装完后才能根据装货实际重量制作商业发票,发票日期在装运日后。

②如果发票的货物涉及不止一个合约的,发票上显示合约号必须包括全部合约。

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标明该笔交易中的信用证号码。

商业发票日期可以晚于汇票日期。

(否)(2006年试题)3、在显示发票抬头人时,必须注意做成信用证的申请人名称、地址。

如果信用证有指定其他抬头人的,按来证规定制单。

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则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提交的以第一受益人为抬头的发票。

非信用证方式收汇时,一般将合同的买方作为发票的抬头人。

例:TO: DDD TRADING CO.,LTD P.O.BOX 211 GDANSK,POLAND例1:信用证条款如下:APPLICANT:XYZ COMPANY,ANYTOWNBENEFICIARY:ABC COMPANY NANJINGDOCUMENTS REQUIRED: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

发票的抬头人应为:XYZ COMPANY,ANYTOWN例:2 信用证条款如下:APPLICANT: MIDDLEMAN COMPANY,HONGKONGBENEFICIARY:ABC COMPANY, NANJINGDOCUMENTS REQUIRED: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L MADE OUT TO ORDER AND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ING XYZ COMPANY, NEW YORK, USA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 MADE OUT TO ABOVE NOTFY PARTY.发票的抬头人应为:XYZ COMPANY, NEW YORK, USA4、运输线路、起运地、目的地必须与其他单据上显示的相一致,并且要订明具体的地名,不要用统称,如信用证中只标明国名,在发票制作时,应打上具体的地名(除非一些特定交易出运时还未确定目的地)。

例如:◆ FROM GUANGZHOU TO NEWYORK W/T HONGKONG BY VESSEL.◆ PER S.S. “RED STAR”FROM QINGDAO TO LONDON W/T ROTTERDAM.5、发票上的货物描述部分是发票的中心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描写具体。

根据《UCP600》规定,商业发票中对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的描述应该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不矛盾。

在实务中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信用证只规定了货物的总称,发票应照样显示外,还可加列详细的货名,但不得与总称矛盾;例如:信用证规定“blue cotton wears”,而发票却显示“colored cotton wears”,这就不允许。

2)如所列商品较多,信用证上标有统称时,发票上可在具体品名上方按来证显示统称。

3)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总称,但列举的货名很详细,则发票应按照信用证规定列明。

4)信用证规定的货名并非英文文字,这时发票也应照原文显示出来。

(可同时用英文表述)5)信用证规定了多种货名,应根据实际发货情况注明其中的一种或几种,不可盲目照抄。

除了信用证规定的货物外,发票不能再显示其他货物或免费样品等。

例:信用证关于货物的描述为“blue cotton wears”,发票显示为“colored cotton wears”是可以的。

(否)(2005年试题)6、货物的规格规格是货物品质、特征的标志,如一定的大小、长短、轻重、精密度、性能、型号、颜色等等,一般当信用证开列了对规格的要求和条件时,所制发票必须和信用证规定完全一致,并且应正确表达,如:信用证规定“水分不超过…%”,应在发票上注明实际含水量。

65% POLYESTER 35%COTTON LADIES SKIRTS7、货物的数量货物的数量,必须在发票中表明,并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数量时,应理解为有关数量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如果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是以重量、长度、面积或体积等作为数量单位的,而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记数的,在信用证对货物数量没有不得增减要求和所支取的金额未超过信用证金额的前提下,允许货物数量有5%的增减幅度。

QUANTITY 200DOZ8、货物重量和包装情况出口货物的重量,在单据中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内容,除了重量单、装箱单上应注明毛、净重外,商业发票也应打明总的毛重、净重。

信用证上明确要求在发票上需列明货物重量或以重量计价的商品,在缮制发票时,应详细列明毛、净重。

包装情况:指包装性质(箱、袋等)、包装件数等。

发票上的重量和包装情况应与其他单据上的一致。

例:PACKED IN 740 CARTONS ONLY(2006年试题)GROSS WEIGHT:3700KGSNET WEIGHT:2960KGS9、价格条件发票中的价格条件十分重要,因为它涉及买卖双方责任的承担、费用的承担和风险的划分问题,另外,也是进口地海关核定关税的依据。

来证价格条件如与合同中规定的有出入,应及时修改信用证,如事先没有修改,还是应该照信用证规定制单,否则会造成单证不符。

有的信用证规定的价格条件后列出一些附加条件,如FOB Liner Terms等,制作发票时,必须按此表述在发票上注明。

如果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发票必须显示货物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的细目,则发票应分别列明,这时须注意有关金额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例如:发票条款: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3 ORIGINALS AND 3 COPIES INDICATI NG CIF ISTANBLU VALUE OF THE GOODS ALSO INDICATING FOB VALUE,INSURANCE AND FREIGHT CHARGES SEPARATELY。

制作发票时按如下操作:FOB VALUE : USD XXXXINSURANCE CHARGES: USDXXXFREIGHT CHARGES: USD XXXTOTAL CIF ISTANBULE VALUE OF THE GOODS: USD XXXX例:信用证条款SHIPMENT FROM:NANJING, CHINAFOR TRANSPORTATION TO:NEW YORK,USADESCRIPTION OF GOODS AND/OR SERVICES:MEN’S SHIRTSPRICE TERMS:FOBDOCUMENTS FRQUIRED: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发票上的价格条款后的港口应该是:NANJING10、单价和总值完整的货物单价包括计价货币、单位价格金额、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四个内容,例如:EUR100.00 PER DOZEN CIF HAMBURG单价和总值是发票的主要项目,必须准确计算,正确缮打,并认真复核,特别要注意小数点的位置是否正确,金额和数量的横乘、竖加是否有矛盾。

发票总值不能超过信用证的总金额。

如信用证的总金额是按含佣金价计算的,则商业发票上的总金额也应按含佣价计算,不需要扣除佣金;如信用证单价为佣金价,但总金额已扣除佣金的,即使信用证没有规定扣减,发票总金额也应是扣除佣金后的货物总值。

例如:一信用证显示USD21/DOZ CIFC5 KOBE(神户),单价包含佣金,数量500DOZ,信用证总金额是USD9975.00,制作发票时,应写成:USD10500.00Less Commission 525.00USD9975.00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时,应理解为有关金额可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①“约”的容差范围为10%增减对信用证的金额、数量或单价,如果用了“约(About)”、“大约(Circa)”、“近似(Approximately)”等,可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约”放在哪一项,就适用于哪一项,不能以此类推。

例如,信用证中货物的单价与数量条款中有“约”等词语,但金额中没有此类词语,金额就不允许有上述幅度的增减。

当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和数量允许一定比例上下增减时,该信用证项下不同颜色、规格的货物,分别可以满足该增减幅度。

但是如果其中有单独一项货物数量或金额超过规定,即使总金额和总数量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亦是不允许的。

②数量的容差范围为5%增减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货物数量有增减幅度,只要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对货物数量的容差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条件一: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条件二: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条件三:货物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而是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等。

例:如果信用证没对货物数量订有增减条款,只要同时符合下列哪些条件,该货物的出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ABC )(2007年6月)A.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B.知趣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C.货物的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如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D.信用证不准分批E.支取金额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5%11、唛头(运输标志)唛头是运输标志,便于货物的装卸、运输等工作。

凡是来证有指定唛头的,必须逐字按照规定制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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