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新版)
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煤矿作为一种危险性较高的行业,对于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方面详细介绍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1 入井人员检身的目的入井人员检身是为了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状态符合下井条件,减少由身体疾病等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为此,煤矿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入井人员检身制度,明确检身内容、检身标准和检身程序。
1.2 入井人员检身的内容入井人员检身的内容应包括身体状况、心理状态、用药情况等方面。
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血压•心电图•心理健康评估•体格检查•用药情况1.3 入井人员检身的标准入井人员检身的标准应具体明确,以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状态符合下井条件。
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血压符合正常值范围•心电图异常值未达到一定程度•心理健康评估得分符合标准要求•体格检查异常未达到一定程度•用药情况无禁忌项1.4 入井人员检身的程序入井人员检身的程序应具体明确,以确保检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般可包括以下步骤:•填写健康检查表•测量血压和心电图•进行心理健康评估•进行体格检查•查询用药情况2.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1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出入井人员清点是为了确保煤矿井下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人员失踪和安全事故。
为此,煤矿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清点的标准和程序。
2.2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标准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标准应明确,以保证清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具体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人员身份•出入井时间•人员数量2.3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程序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程序应具体明确,以确保清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一般可包括以下步骤:•人员入井前填写入井清单•人员出入井时进行身份确认•出入井时记录人员数量3. 总结煤矿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井口检身制度:1、井口检身的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避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工具进入井下,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井口人员检查的责任主体: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及工作负责人。
3、井口检身内容:(1)人员自检:进入井口前,需要自觉检查自己身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火柴等;是否符合井下作业的要求,如是否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工作靴;是否携带个人防护装备等。
(2)检查人员的责任:负责人在井口会设立检身站点,负责对进入井口的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危险物品和工具的携带、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4、井口检身的操作步骤:(1)井下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前往井口集合。
(2)检查人员设置检查站点,在井口等候。
(3)井下作业人员排队进行检身,按照要求自检是否携带危险物品。
(4)负责人对每个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查看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和工具。
(5)检查无误后,井下人员可正常进入井下进行作业。
5、井口检身的频率和时间:(1)井下作业人员每次下井前都要进行井口检身。
(2)井口检身时间一般在每班开始前,确保人员进入井下之前进行检查。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目的:为了确保井口人员的数量与出入记录的一致性,便于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和追溯。
2、出入井人员清点的责任主体:出入井记录人员、负责人等。
3、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操作步骤:(1)出入记录人员应站在井口或进出口位置,记录每一位进出人员的姓名、时间、工作单位、身份等信息。
(2)负责人负责清点并核对人员进出数量与登记记录是否一致。
(3)如果发现登记记录与出入人员数不符,应立即进行核实,找出原因并及时纠正。
(4)每天结束时,应对当天出入井人员的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
4、出入井人员清点的频率和时间:(1)出入井人员清点应在每次进出井的时候进行。
(2)对于常驻井下的人员,每天进出井口时都需要进行清点。
综上所述,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为了保障井口人员的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井工煤矿是通过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1. 入井检身制度:- 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程序,包括体温、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检身人员会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或矿工证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
- 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井工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安全和管理提出了高要求。
为了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井工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只有合格的人员进入矿井进行工作,并记录下每个人的进出情况,以便在发生不测时进行追溯和调查。
为了实施这些制度,应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对矿工的培训和教育。
下面是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前检身要求:(1)对所有进入矿井进行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呼吸系统、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
只有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矿井。
体检报告必须保存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2)入井前,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熟悉矿井工作环境、了解应急措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等。
(3)入井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特别是对于进入井下的设备和工具,要进行消毒防疫,以避免传染病的扩散。
2. 入井检身程序:(1)在入井口设立专门的检身室,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检查。
对每个人员进行全面体检,包括测量体温、查看体检报告、检查呼吸系统、视力和听力。
(2)检身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情况。
医护人员应随时准备进行急救。
(3)对于有疑似疾病的人员,必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如有必要,应及时请专科医生进行会诊。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井清点要求:(1)所有从矿井出来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安全出井并记录下来。
(2)出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出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2. 入井清点要求:(1)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点。
清点包括身份核对和人数统计,确保每个人都符合入井条件并记录下来。
(2)入井清点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不得有差错和遗漏。
入井人员应按规定顺序排队,以便进行有序地清点。
2024年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强化对入井人员的管理,随时掌握和控制实际入井人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煤矿。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使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二章入井前规定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
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
外来人员无本矿人员陪同,不得入井。
第六条各区队、班组必须召开入井班前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配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等。
第三章入井登记第八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考勤、登记。
第九条煤矿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入井人数的规定,并在井口公示当班入井人数。
第十条考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出、入井人员登记、清点、统计工作。
第四章出入井检身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入井:(一)未戴安全帽、自救器、人员定位卡和矿灯者;(二)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三)穿化纤衣物者;(四)被测试饮酒者;(五)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疲劳上岗者;(六)因工作、家庭及其它原因造成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者;(七)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八)生产作业人员未持有关安全资格证者;(九)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煤矿安全规程》第666、667、668条所列病症)。
第十二条检身员有权对入井人员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许入井;检身员有权维持井口乘车秩序以及井口其他安全事项;检身员应将当班检身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入井后规定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遇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撤出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
第十四条所有入井人员要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一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照教育培训制度接受入井培训,且培训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否则不得入井。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统一配备的工装,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第三条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用胶靴,随身携带自救器、数字式瓦斯检查器和矿灯。
第四条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做好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和清查工作。
第五条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
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所有入井人员自觉接受把罐工的检身。
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
第六条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车(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安全宣誓及安全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车(候罐)。
第七条井口检身工经过安全宣誓和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第八条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部信息站,并按严重“三违”论处。
第九条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矿灯房审领“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
第十条入井前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禁喝酒。
第十一条非防爆型电子仪器、仪表严禁携带入井,特殊情况确需入井,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下井进行照相、摄像等工作时必须使用防爆设备,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入井。
第十二条人员携带工器具长度超长、超重等物件下井时,严禁人、物同车(罐),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要经调度室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入井。
第十三条乘座罐笼、人车人员数不得超过乘坐规定,严禁超员乘座罐笼、人车。
第十四条把罐工负责挂好防护链,经全面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未打停车信号,严禁任何人员上、下罐笼或人车。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引言煤炭是我国的重要能源资源,而井下煤矿作业是煤炭采掘的主要方式之一。
由于煤矿作业环境特殊,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安全事故。
为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井下作业前必须强制检查身体,并对出入井的人员进行严格的清点管理。
2. 入井检身2.1 检查标准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规定,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对工人进行身体检查,并确保符合下列标准: - 心理健康 - 生理适宜 - 无传染性疾病 - 无酒后、药物影响2.2 检查流程1.工人到达井口后,由煤矿现场医生进行体检。
2.检查结果符合标准后,医生将健康证明交给接待员。
3.接待员将工作证号、健康证明提交给煤矿管理部门,经确认无误后允许工人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3. 出入井人员清点3.1 清点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属于煤矿重要管理措施之一。
入井清点主要针对进入井下作业的煤矿工人,包括井下采掘及设备维护人员等。
出井清点主要针对出井人员,包括井下在岗人员和来回出井的人员等。
3.2 清点程序1.工人在出入口检查后,由管理人员现场向工作证核对身份信息,并从工作证上清点进入井下的人员数量。
2.井下矿工在下井前必须带上工作证和医疗证明等文件,入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3.井下设备维护人员经过身份核实并由领导带领进入维修现场,工作结束后,由领导核实人数并将员工送回出入口离开。
4. 总结煤炭采掘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保障煤炭生产作业过程中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十分必要。
通过制定煤矿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提高作业效率和生产效益,同时实现了安全生产和人员管理的双重目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4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是矿山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是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防止人员迷失或发生意外事故。
以下是一份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示范:1. 入井检身程序:- 井下人员在进入井口前必须进行检身,包括检查身体状况和佩戴相关的防护装备;- 检身人员应熟悉井下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以便鉴别不适合下井工作的人员;- 检身人员应对佩戴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检身记录应详细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时间、身体状况等信息。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程序:- 井下人员在进入和离开井口时,必须经过清点,由专人负责;- 清点人员应掌握井下人员名单,确保所列人员全部出入井;- 清点时应与人员核对身份,确认身份与清单一致;- 清点人员应记录人员出入井的时间和数量,以备后续安全管理和监督。
3. 管理制度落实:- 相关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的程序要求;- 井下人员应积极配合检身与清点工作,并向相关人员如实汇报身体状况;- 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出现井下人员迷失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以上是一份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示范,实际应根据具体矿山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相关人员的严格执行和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落实。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防止未经许可或未经检查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场所,以及及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情况。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执行人员:入井检身工作由专门负责的入井检身人员负责,由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指派。
2. 检身时间: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在进入井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检身。
3. 检身内容:检身人员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检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格和精神状态,以确保其适应井下作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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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新版)
(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
(1)未戴安全帽的;
(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
(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
斯报警仪的;
(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
(5)穿化纤衣服的;
(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
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
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
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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