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巡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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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互检,首件,巡检管理规定

自检、互检,首件,巡检管理规定

自检、互检、首件,巡检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员工自检、互检及品管员巡检行为,做到能及时、主动发现品质异常,发现的品质异常能够及时处理,让产品的质量达到客户的满意,并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2.0 范围:适用于剪床车间、冲压车间及包装车间的检验工作。

3.0定义:3.1自检:就是生产工人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

3.2互检:互检就是生产工人互相之间进行检验,互检主要有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产品进行检验。

3.3巡检:巡检就是制程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对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4.0职责:4.1品管部门:负责对产品的过程检验,依规定的检验频率与时机对每一个工作站进行逐一查核,指导,纠正作业动作,即实施制程和巡检,记录与分析巡检发现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显在或潜在质量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4.2生产部门:各工序操作者负责产品的自检和互检工作,协助品管员进行产品首件,巡检和工序员工检验,落实对各种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理。

5.0内容(标准)5.1生产首件:由品管员根据检验的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首件记录表中,如不合格应对机器,模具或作业方法进行调整,直至首件合格,检验员签字确认才能批量生产,首次开机生产,停机超过10小时及调机后再次生产时必须重新检验确认。

5.2生产首件需要签2个,品管部一个(自己留样),生产部一个,首件交给生产部当班组长。

5.3生产部的首件样品必须摆放在指定位置,这个位置要看产品的具体结构。

5.4所有产品部件在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作业员必须以首件样品或色板为标准进行自检,自检频率为每50PCS核对一次。

5.5作业员在自检时发现异常需在5分钟内通知当线班组长/QC进行确认,当确认为不良后,作业员需及时对不良品进行隔离,责任班组长需立即对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并调整生产或及时纠正改善。

5.6产品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当线班组长必须每半小时对其巡检一次,如有异常立即纠正并对不良品进行隔离;当线QC每小时巡检一次,QC对每道工序每小时抽检30PCS,在抽检过程中当不良率超过10%时应马上隔离产品并及时停线整顿,并开具(纠正预防措施单)交给生产部门,分析原因和制定改善措施。

制造工程巡查制度

制造工程巡查制度

制造工程巡查制度
制造工程巡查制度需要明确其目的和范围。

制度的目的通常包括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预防设备故障和减少生产事故。

巡查的范围则涵盖了生产线的每一个环节,从原材料入库到成品出库,无一遗漏。

制度应规定巡查的频率和时间。

对于关键的生产环节,如重要设备的运行状态或者质量控制点,巡查应更为频繁,甚至达到每日多次。

而对于一些较为稳定的环节,巡查可以相对减少,比如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

巡查的内容也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操作人员遵守作业指导书的情况、生产环境的安全卫生状况、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等。

每一项内容都应有明确的检查标准和记录方式。

为了确保巡查的效果,制度中还应包含巡查结果的处理机制。

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对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同时,巡查结果应定期汇总报告给管理层,以便对生产过程进行持续改进。

制造工程巡查制度还应强调人员的培训和责任。

巡查人员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生产流程、设备性能和质量控制知识。

同时,每个员工都应明白自己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方面的责任,主动配合巡查工作,及时反馈问题。

制度的有效执行离不开监督和评审。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者聘请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审,确保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并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制程检验管理规定

制程检验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使品质得到有效管控,达到环环把关,能把问题控制在源头,减少不良浪费,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XXXX有限公司生产各制程。

半成品的检验。

3、定义3.1 组装半成品:指经过车间加工后的物料件为半成品。

3.2 树脂半成品:指进过树脂车间成型加工后的树脂品为“树脂半成品”3.3彩绘半成品:指经过车间手工漆,或者喷油后的物料为“彩绘半成品”。

3.4外观不良:存在表面外观问题,划伤、沾污、电镀不良、变形、未擦干净等.3.5安全不良:指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及违反国家安全标准规定的不良称为安全不良。

3.6性能不良: 指影响产品使用功能,可能导致产品失效而未达到产品技术要求及违反国家相关性能标准要求的不良称为性能不良。

3.7结构不良:装配后存在缝隙过大、配合变形、结构与外形不符合图纸等。

4、职责权限4.1品管部4.1.1负责半成品的检验及测试,4.1.2跟踪车间关于“改善措施”的落实,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4.1.3不良、良品物料“退仓”,“入仓”检验判定处理与标识。

4.1.4全检员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所有产品的全检及出具全检报告。

4.1.5 IPQC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每工序的品质不定时的抽检和不良的统计。

4.2生产部4.2.1对相关员工做教育培训和品质标准的讲解;4.2.2不合格品的改善与修复,重大问题改善措施的执行。

4.3工程部4.3.1重大半成品物料返工方案拟定。

4.3.2新品车间首件样品确认,以及协助品管部处理不能判定的新品物料。

4.4 PMC部(仓库)4.3.1接收半成品物料入仓退仓与报废。

4.3.2根据《退料单》责任及判定实施处理。

4.5采购部4.5.1 不合格物料反馈供应商,协调供应商改善落实。

4.5.2对品管部开出的不合格报告,协调供应商回复“改善措施”,反回品管部。

5、检验前准备与使用仪器工具5. 1 卷尺5.2样品、色板5.3 相应产品的物料清单(BOM)5.4确认生产产品代码,确认图纸资料,样品报告或样品及检验注意事项。

制程巡检管理制度

制程巡检管理制度

制程巡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过程、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序中的制程巡检管理。

第三条制程巡检是指在生产工序中对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执行巡检工作。

第五条巡检工作由指定的巡检员和专人负责,对巡检结果负有责任。

第六条巡检员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才能担任巡检工作。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对巡检工作质量负责,对巡检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八条巡检员在执行巡检工作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严禁私自调整生产参数、私插私改设备操作等行为。

第二章巡检管理机构第九条公司设立制程巡检管理委员会,负责巡检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十条巡检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制定巡检工作计划、审核巡检结果、提出改进建议等。

第十一条设立巡检纪律检查组,负责对巡检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巡检员进行处罚和纠正。

第十二条巡检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纪律和规定,服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安排,不得有擅自行为。

第三章巡检内容和周期第十三条巡检内容包括设备、工艺流程、工序环境和操作人员等。

第十四条设备巡检包括设备的通电情况、设备运转情况、设备周围环境等。

第十五条工艺流程巡检包括原材料投料情况、生产参数调整、产品质量情况等。

第十六条工序环境巡检包括工作区域的清洁度、温湿度等环境因素。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巡检包括工作服着装、操作规范、人员作业情况等。

第十八条按照巡检内容的不同,制定巡检周期,包括日常巡检、周检、月检和季检等。

第十九条巡检内容和周期由巡检管理委员会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四章巡检流程第二十条巡检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巡检流程进行巡检工作,包括巡检准备、巡检执行、巡检记录和巡检反馈等步骤。

第二十一条巡检准备包括领取巡检工具、清点巡检项目、检查巡检表格等。

制程检验管理规范

制程检验管理规范
5.3.2检验判定与处理:
5.3.2.1检验合格:
IPQC在规定频率周期内巡检产品合格时,需对此周期已包装的产品外箱标签上加盖“IPQC PASS”印。
5.3.2.2检验不合格:
5.3.2.2.1 IPQC在规定频率周期内巡检产品不合格时,马上通知生产部进行改善,同时对上一巡检周期内产品进行追溯确认,对锁定可疑对象品包装箱(或袋)贴附红色“不合格”标识, 并在每个卡板上贴上一张“不合格票”并详细注明不良信息,具体作业依《不合格管理程序》实施。
5.1.4.1首件检验合格:
IPQC首件检验合格时签署首件样板并交IPQC组长确认,确认无误签发给生产部,生产部在接收合格首件样板后方可正式生产(首件样板须放置在生产机台/线专门放置区域,有限度样时,同样需将限度样放置在生产机台/线专门放置区域。
5.1.4.2 首件检验不合格:
IPQC首件检验不合格时需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改善,生产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重新送检首件。
5.4.1.2依照《检查指导书》频率要求对产品相关的4M1E的管理进行巡检。
5.4.1.3依照《检查指导书》频率要求及测试方法对产品进行功能测试、信赖性测试。
5.4.1.4以上检验结果记录于《IPQC巡检记录表》中。
5.4.2 检验判定与处理:
5.4.2.1检验合格:
IPQC在规定频率周期内进行巡检合格时,需对已包装的产品外箱标签上加盖“IPQC PASS”章。
5.2.2 有限度样品时,作业员还需对限度样品进行确认,当生产部品接近限度样时,需及时报告上司及技术员确认是否可改善,不可改善时,检查时需确保产品在限度范围内,超过限度时需隔离并报IPQC确认。
5.2.3作业员自主检查检出的不良品需进行标识与隔离,可在不良品异常处贴附“红色箭头标或

制程检验规定

制程检验规定
采购物料或上工序所致之不良品
3.3.3设计不良
因设计不良导致作业中产生不良品
3.4不良率计算方式
制程不良率
制程不良数
制程不良率=——————×100%
生产总数
物料不良率
物料不良数
物料不良率=——————×100%
物料投入总数
抽检不良率(巡检过程)
抽检不良数
抽检不良率=——————×100%
总抽检数
4.附件
3.2.6重大的品质异常未能及时排除,检验员有责任要求生产单位停止生产,制止其继续生产不良品。
3.2.8检验员应及时将巡检状况记录于《巡检日报表》,每日要求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并上报品控部。
3.3不合格品的区分
3.3.1作业不良
管理不当
设备原因
其他原因
3.3.2物料不良
采购物料中本身混有不良品
上工序生产不良品混入
导,纠正不良作业,即实施生产过程巡检。
记录、分析巡检所发现之不良品,采取必要之纠正或防范措施。
及时发现明显或潜藏之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3.2检验员工作程序
3.2.1检验员根据生产计划应事先了解、查找以下相关资料:
生产订单号
产品物料清单(BOM)
检验所用技术图纸
检验标准、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
首件封样产品质量
其他相关文件
3.2.2生产开始时,检验员主要协助以下工作:
工艺流程检查
使用物料、工装夹具检查
3.2.3生产正常后,检验员依规定进行巡检,每2小时进行车间全面巡检一次,或按一定的批量(定量)进行巡检。
3.2.4检验员发现不良,应及时分析不良原因,并要求车间管理人员(组长)对作业人员不合格动作进行纠正。

自检、首件、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件、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件、巡检管理制度1.目的为明确生产制程中首件检查、巡回检查、员工自检的管理要求,以防止不良品产生或流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

3.定义3.1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和(或)装配的产品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的检查。

3.2首件——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或装配出后的第一件产品。

可以是整件,部件、零件、某工序完工的再制品。

3.3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

3.4巡检——对生产过程和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巡回监督检查和抽查。

4.职责4.1生产部负责编制作业指导文件,规定每道工序自检内容;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配合品保部稽查自检、首检工作;4.2技术部负责编制检验规范;4.3品保部负责监督和协助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和巡检工作;4.3操作者实施自检、首检工作;4.4检验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首件的专检、督促操作者自检,进行制程巡检;4.5各线长负责督促检查本线员工进行自检、首检,并对本班组生产工序进行巡检。

5.过程描述5.1首检5.1.1生产部负责将作业指导文件自检内容编制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品保部负责将检验规范内容编制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规定每道工序的首检内容;5.1.2生产部负责各岗位员工首检的培训工作,使操作员工充分了解本工序产品首检内容和检验方法;5.1.3生产操作人员应在开线前,异常停机或正常停机再开机时核对来料、工装并按规定点检设备、工装、模具、量具、来料等均处于合格状态,对首件进行检验,填写《设备点检记录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5.1.4生产操作人员首件检验合格后将首件交检验员确认,检验员按检验规范要求对首件进行专验,将检验结果记录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中,检验员对首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5.1.5若检验员专检首件不合格,则立即通知生产线长,生产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待查明原因解决问题后,重新按5.1.3和5.1.4操作;5.1.6《设备点检记录表》,《首件检验/确认记录表》需悬挂在相应工序上以备查看。

IPQC制程巡检管理办法Q3-QC-02

IPQC制程巡检管理办法Q3-QC-02

xxx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3-QC-02版次A/0 IPQC制程巡检管理办法页次 1 / 7生效日期2018/03/18 1.目的:规范制程控制的因素,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品质的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过程的品质处于受控状态,确保生产出的产品符合品质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公司内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3.定义:3.1 IPQC—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即过程品质控制,通俗的讲就是制程品质巡检。

3.2 批量不良——某一时段出现的品质不良均属于同一种现象。

3.3 倾向性不良——某一时段出现的某一品质不良现象的单项不良率在3000PPM(0.3%)以上。

3.4 严重缺点(以CR表示):凡足以对人体或机器产生伤害或危及生命安全的缺点如:安规不符/烧机/漏电等。

3.5 主要缺点(以MA表示):可能造成产品损坏,功能异常或因材料而影响产品使用寿命的缺点。

3.6 次要缺点(以MI表示):不影响产品功能和使用寿命,一些外观上的瑕疵问题及机构组装上的轻微不良或差异的缺点。

4.职责/权限:4.1 IPQC组长负责制程品质不良确认和IPQC巡检工作监督。

4.2 生产部负责生产首件的制作和自检。

负责生产设备、仪器的日常保养和现场规范管理。

4.3 IPQC负责制程巡检实施和生产线首件的确认。

4.4 IPQC负责对异常品质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措施。

4.5 IPQC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对制程品质不符合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包括要求生产停线。

4.6PIE部负责生产线设备的定期定时点校、保养,分析异常品质问题,提出并实施临时对策。

5. 工作规范:5.1 生产现场管理5.1.1 生产部依据生产通知单或生产计划﹐开领料单安排领料。

上线前﹐物料需经IPQC确认无误方可使用(核对BOM、ECN、代料单等)。

5.1.2生产过程之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须有明确标示并按指定区域放xxx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3-QC-02第1页,共7页版次A/0 IPQC制程巡检管理办法页次 2 / 7生效日期2018/03/18置,并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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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内容
结论 确认 备注
检验员:
承认:
确认:
在结论栏内填写相应的实测值,无实测值时合格画“√”,不合格“×”,外观检查不良内容要详细 记录于“不良内容栏”,结论栏内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公司
A 品质检验制度
制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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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生效日期
共页 第 页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品质管制,使产品于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品质能得到有效的掌控,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制造过程之品质管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执行。 1.3 权现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制规定 2.1 管制责任 2.2.1 注塑部 注塑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作业标准书。 (2)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文件。 (3)维护、保养设备与工装,确保正常动作。 (4)不定期对作业标准执行与设备使用进行核查。 (5)会同品管部处理品质异常问题。 2.1.2 装配部 装配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作业人员应随时自我查对,检查是否符合作业规定与品质标准,即开展自检工作。 (2)下工程(序)人员有责任对上工程(序)人员之作业品质进行查核、监督,即开展互检工作。 (3)本公司装配车间应设立全检站,由专职人员依规定之检验规范实施全检工件,确保产品的重
3.附件 [附件]《IPQC 制程巡检报告表》
************有限公司
IPQC巡检报告表
表号:
编号:
机位:
产品名称:
图番:
日期:
首件 结构检查 尺寸 长 宽 高 装配检查 颜色检查 其它测试 首件判定结论
备注
检查
OK NG 规格 实测
OK NG OK NG 规格 实测 合格 不合格
工 时间
2.1.4. IPQC 工作程序 制程品质管制人员,也称 IPQC,其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1)IPQC 人员应于上、下班前了解次日、当日所负责之制造单位的生产计划状况,以提前准备相
关资料。 (2)制造单位生产某一产品前,IPQC 人员应事先了解、查找以下相关资料: (A) 制造、注塑、装配计划。 (B) 产品用料明细表(BOM) (C) 检验用技术图纸。 (D) 检验规范、检验标准。 (E) 工艺流程、作业标准。 (F) 品质历史档案。 (G) 其他相关文件。 (3)制造单位开始生产时,IPQC 人员应协助生产部班长,主要协助如下工作: (A) 工艺流程查核。 (B) 使用物料、工艺夹具查核。 (C) 使用计量仪器点检。 (D) 作业人员品质标准指导。 (E) 首件产品检查。 (4)制造单位生产正常后,IPQC 人员应依规定定时作巡检工作。巡检时间规定如下: (A) 9:00。 (B) 10:30。 (C) 14:00。 (D) 15:30。 (E) 18:00(加班时)。(晚班则同) 或依一定的批量(定量)进行检验。 (5)IPQC 巡检发现不良,应及时分析不良原因,并对作业人员之不合理动作予以纠正。 (6)IPQC 对全检站之不良应及时协同制造部门领班或专(兼)职修护人员进行处理,分析原因,
要品质项目符合标准,并作不良记录。 (4)装配部各级干部应随时查核作业品质状况,对异常进行及时排除或协助相关部门排除。 2.1.3 品管部 品管部对制程品质有下列管制责任: (1)派员(IPQC)依规定之检验频率与时机,对每一个工作站进行逐一查核、指导,纠正作业动
作,即实施制程巡检。 (2)记录、分析全检站及巡检所发现之不良品,采取必要之纠正或防范措施。 (3)及时发现显在或潜在之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并拟出对策。 (7)重大的品质异常,IPQC 未能处理时,应开具《制程异常通知书》,经其主管审核后,通知相
关单位处理。 (8)重大品质异常未能及时排除,IPQC 有责任要求制造部门停线(机)处理,制止其继续制造不
良。 (9)IPQC 应及时将巡检状况记录于《IPQC 制程巡检报告表》,每日上交。
2.3 制程不良把握 2.3.1 不良区分 依不良品产生之来源区分如下: (1)作业不良 (A) 作业失误。 (B) 管理不当。 (C) 设备问题。 (D) 其他因作业原因所致之不良。 (2)物料原不良 (A) 采购物料中原有不良混入。 (B) 上工程之加工不良混入。 (C) 其他显见为上工程或采购物料所致之不良。 (3)设计不良 因设计不良导致作业中出现之不良。 2.3.2 不良率计算方式 (1)制程不良率
制程不良率 = (制程不良数 / 生产总数) ×100% (2)物料不良率
物料不良率 =(物料不良数 / 物料投入总数 )×100% 物料原不良率 =(物料原不良数 / 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作业不良率 = (物料作业不良数 / 物料投入总数)×100% (3)抽检不良率(巡检过程) 抽检不良率 = (抽检不良数 /总抽检数)×100%
பைடு நூலகம்成型时间
成型压力
成型速度
成型时间(″)
烘干°C

1段 2段 3段 4段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射胶 冷却 停顿 周期


时间
抽样方案:GB2828 一般抽检水平Ⅱ
一次正常抽样检查
批量 检查数
管制重点
抽检样品项目 检1 检2 检3 检4 检5
AQL:严重B=0.65 轻微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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