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进

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

通知

承县人劳社…2009?40号

各、所、局: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七月三日

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工作方案(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和制约,有效预防腐败问题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市纪委《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承县字…2009?38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河北省《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以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务公开等制度为基础,以强化监督、服务、公开三项体系建设为载体,建立一整套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和制约,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要坚持依法实施、规范运行的原则,公开透明、监督制约的原则,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的原则,一岗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务求实效的原则。

二、主要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

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为了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确保成果,分步完成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年内建立起覆盖全局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清理岗位职权,编制职权目录

将各股室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廉政风险评估范围,依据法定授权和“三定”方案,结合各股室、各岗位所担负的职责,列出本股室和全员具体岗位的行政职权目录,上报局秘书股整理汇总。秘书股把汇总结果上报县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办公室备案。

(二)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

1.自查申报廉政风险点。查找廉政风险点要围绕行政权力进行,以综合行政权力为重点,结合事项决策决定权、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权、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人事任免决定权、财务支配权等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第一,由领导小组

办公室依据行政权力清理后的职权目录,结合行政管理事项和权力运行各环节对各股室岗位权力进行廉政风险排查,确定各股室各岗位权力的廉政风险点,经各分管领导审查后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的登记、汇总。

2.确定廉政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等级。首先,局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第二,依据岗位行政权力项目的多少、行政权力对外使用的多少、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和可能发生腐败危害的轻重等因素将廉政风险点确定为“A、B、C”三个风险等级。岗位行政权力项目多、对外使用多、腐败危害程度重的行政权力确定为A级;岗位行政权力项目较多、对外使用较多、腐败危害程度较重的行政权力确定为B级;岗位行政权力项目较少、对外使用较少、腐败风险危害程度较轻的行政权力确定为C级。第三,风险等级确定后,制定《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经局领导班子审定后,报县纪委审核。第四,县纪委审核通过后,局将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在局一定范围内公开,将廉政风险防范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三)制定防范措施,建立监控机制

1.廉政风险等级确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岗位具体人员和股室负责人根据不同廉政风险等级,制定化解风险的预防措施,逐层签定责任状,并作出廉政风险防范承诺。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

2.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做好政府网站“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动态公开专栏”填报工作,未上网公开的要落实好《重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登记表》填报公示制度,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实现动态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对A级风险权力运行实行重点公开。

3.加强对“一把手”和重大事项决策的监控。继续推行廉政公开承诺、述评考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一线执法工作人员的重点监督。

(四)加强廉政风险管理,实施全面监控

1.局成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对风险岗位进行提示和动态管理,A级风险每月提醒一次,B级风险每季提醒一次,C级风险每半年提醒一次,对于一个岗位存在多个风险点的,按照风险级别最高的进行管理。各股室对风险点监控情况每月向负责管理领导进行一次报告,风险点管理领导每季度以《廉政风险提示卡》形式进行一次风险提示。

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推行岗位风险点监控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第一、局长的风险岗位,由局班子成员集体监控,由分管县领导负责管理;第二,对局班子其他成员的风险岗位,由局长负责监控;第三、对各股室的风险岗位,在局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办公室经常性的预警管理基础上,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监控管理。

3.对廉政风险要进行动态评估和管理,根据形势变化、人员变动和权力项目的增减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等级和预防措施,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档案。

(五)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

我局把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之中。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情况的采集和分析,对照事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依据权力运行记录,结合群众的评价意见,对行政权力运行监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机制建设、行政权力的运行效率和质量、监控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做出科学的考核定性。

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我局成立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股室要明确主抓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筹推进,加强督导。把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工作统筹推进,不断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

附:1.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廉政风险提示卡

附1:

承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臣

副组长:刘云柏

成员:李晓松、张敏、郭艳华、黄建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云柏(兼)

副主任:黄建华(兼)

成员:李振琴、周红、孙立、仇玉东、段相杰、梁玉超、田淑敏、刘新民、王凤勇、魏荣红、唐晓红

论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论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摘要】:行政诉讼制度是司法权审查、监督行政权行使的制度,其中涉及到的司法权和行政权并为国家公权力,这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行政诉讼制度与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区别。行政诉讼制度实质上为司法权在某些情况下介入行政权领域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据。而司法权介入行政权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又直接影响着行政权的自由行使及自由裁量权的大小。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非常混乱,既表现为理论上的界限不清,又表现为制度上的互相僭越。这种混乱导致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运行不畅。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有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进步和法治社会的进程,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结构由引言、五部分内容和结论组成。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首先,从制度和理论两方面对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进行介绍。接着对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包括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定位不明,实务层面事实、法律问题难以区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和行政诉讼配套制度存在缺陷四个方面。第二部分从历史、观念和制度三个方面对我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是域外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制度的借鉴,通过对大陆法系的法国、英美法系的美国以及台湾地区相关制度的介绍,找出其中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的制度内容。第四部分对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

与行政权关系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从我国的国情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现状出发,指出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理论基础应该是现代分权理论、行政诉讼功能论和控权论三种理论。本部分通过对理论本身的介绍,分析其与我国具体情况的契合之处,进而指出其作为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理论基础的合理性。第五部分在上述各部分分析和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正确处理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具体建议,包括重新定位行政诉讼立法目的,明确行政诉讼中司法权的界限,实务中区别对待事实和法律问题及完善行政诉讼的相关配套制度四个方面。【关键词】:行政诉讼司法权行政权关系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5.3 【目录】:摘要10-12ABSTRACT12-14引言14-15一、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及问题15-22(一)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现状15-181、制度上,司法权替代行政权“有法可依”15-162、理论上,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不清16-18(二)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存在的问题18-221、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定位不明18-192、行政诉

(整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策支持.

国家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 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 2、劳动人事部:《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一九八七年六月六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日劳动人事部发布)第十条被聘任的技师,实行技师津贴。其他福利待遇,由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提出,报劳动人事部核定。 3、 4、 5、劳动部《关于高级技师质量评聘的实施意见》(劳培字[1990]14号)(一九九零年九月二十日)第六条经考评合格者,地方所属单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发证。 6、 7、 8、劳动部《关于加强技师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培字[1991]14号)(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第六条第三款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和规定,参照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确定技师、高级技师的福利待遇;对有重大技术成果和为培训技术工人、传授技艺做出贡献的,应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9、 10、劳部发[1994]98号文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其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时,应确定或晋升相应的工资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享受同等高级职称或者高级工程师待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享受同等中级职称或者工程师待遇。 1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务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经国家或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的高级技师,在享受正常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可累加享受国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调整养老金政策。取得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退休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 12、 1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14、《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部发[2008]24号 部分省、市关于高级技师待遇的规定 1.江西省:江西省实行质量聘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江西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级技师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劳培[1994]24号)(一九九四年五月七日) 第九条第四款被聘任的高级技师可享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待遇。高级技师的退休年龄应根据生产的特殊需要和本人身体的实际状况,可适当延长。

实权元首的元首权与行政权浅析

实权元首的元首权与行政权浅析 实权元首的元首权与行政权,即使某些权力的实权和虚权都属于总统,但其实权仍然是总统的行政权,虚权才是总统的元首权。 国家元首制度是宪法研究的重要领域,国家元首的权力又是元首制度的核心内容。由于部分国家实行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合一的制度,因此其总统同时兼有元首权与行政权。也许有学者认为这样去细究总统制下的元首权和首脑权的区别是多余的,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但笔者认为,对于研究美国总统制的美国学者来说,这或许是多此一举,而对于研究美国总统制的中国学者、或者研究中国元首制度的中国学者来说,这可能是有意义的。在改进和完善我国元首制度的过程中,如何调整国家主席和总理之间的关系,借鉴他国的经验不仅借鉴与我国类似的总统和总理分离的体制,而且充分认识与我国不同的总统和总理合一的体制,或许对我们拓展眼界、开阔思路是有帮助的。 一、实权元首实在哪里? 宪法学界对国家元首做了虚权元首和实权元首的分类,这种划分已经得到公认,本文的分析也是以此为基础而做的进一步探究。 (一)虚权元首和实权元首之分 虚权元首主要表现为元首只拥有一些礼仪和程序上的权力,如在议会通过法律后做程序性的公布(只能公布不能审查和否决);在议会或政府作出实质性决定后在形式上签发有关命令(如签发战争动员令);在国家的外交活动中履行某些礼节性的职责(如接受国书),等等。虚权元首多见于议会内阁制国家,如英国、日本等。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元首只能行使其元首权力,国家最高行政权由政府首脑(首相或总理)行使。 实权元首一般是指元首的权力不仅拥有礼仪和程序上的权力,而且对这些权力的实体内容有决定权。如对议会通过的法律不仅有权做程序性的公布,还有一定的否决权;对一些重大问题直接拥有或受托拥有决定权;在外交活动中其职责不仅有礼节性的,也有实质性的,如进行谈判,签定条约等。实权元首一般多见于总统制国家,如美国、俄罗斯等。 以上是学界对国家元首的虚权和实权所做的大致划分,笔者认为对这一划分还可做更细致的考察,如实权元首又可分为单一身份元首和双重身份元首,实权元首的职权又可分为作为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为政府首脑的职权,等等。

论村民自治权保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村民自治权保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陈霰 摘要:村民自治权是村民依法行使的对村内公共事务进行民主参与、管理、决策和监督等一系列排除公权力非法干涉的自治权利,是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形态。然而在农村,涉及村民自治的各种权利经常受到侵犯,如乡镇政府对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侵犯、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权利的侵犯等等。但是,由于法律救济制度的不完善,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权利冲突随处可见。本文概述了村民自治权的概念其内容以及村民自治权利受侵害的主要表现。分析了当前我国村民自治运行保障方面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完善和提高我国村民自治权保障对策建议。 关键词:我国;村民自治;保障;问题;建议 一、当前我国村民自治权利受侵害的主要表现 村民自治权利是指村民群众、村民自治组织排除政府机构、社团组织等外部力量干预村民自治事项的法律权利。村民的自治权是最基础性、最根本性的权利,没有村民的自治权就不会有村民自治,当然也就不会产生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的自治权主要包括:1)参与权,有权参与村民会议等群众性自治组织;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推选和被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村民委员会成员;3)监督权,有权监督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4)举报权,对于以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5)罢免权,法定人数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6)法定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然而,在村民自治的实践过程中,村民自治权利常常受到行政权的不当干预和侵害。主要表现在:1)干预村委会的民主选举。2)干预村委会的民主决策。3)干涉村民的生产经营权和财产权。4)行政不作为等方面。 二、当前我国村民自治权保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村“两委”关系不协调 以安顺为例:据安顺市民政局截止2012年7月31日的统计,安顺市“两委关系不协调的村有151个,占全市村委会总数的3.8%。下面是在今年调查中村“两委”关系统计表,表中显示“两委”关系不协调的百分比远远高于我们的预期。 表1您村实行村民自治以后,您认为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选择项能协调工作基本能协调工作互相争权说不清楚其他人数4416436765 百分比13.4%50%10.9%23.2% 1.5% 从表1看出,村民自治以后,村“两委”在工作中关系不协调现象仍普遍存在。据反映,在一些地方的村务管理和决策中,“两委”班子各说各的,各做各的,有的地方“两委”班子面和心不和。“两委”之间的矛盾,直接表现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工作中的不协调关系,如表4.3所示,严重影响

行政权与司法权联系刍议

行政权与司法权联系刍议 一、绪论 为保证政权的平稳过渡,保证新的特区政府能够有效运作,《基本法》最终确立了香港特区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虽然《基本法》中没有明确采用“行政主导”这一概念,但具体条文的规定却已清楚的描绘出这一原则。《基本法》按照行政主导的指导思想来设计香港的政治架构,吸收了原有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一部分,是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但实践中,行政主导体制却受到各种考验和挑战。除了要回应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权力扩张,同时也要面对政党政治的发展所带来的压力,再加上行政机关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行政主导的空间不断被压缩,出现了行政弱化的局面。司法权作为一种判断权或裁判权,具有消极性和被动性的特征。在谈论主导性的权力时,一般认为一种是议会主导或立法主导,一种是行政主导,而没有司法主导一说。但这并不代表司法地位的低下,恰恰相反,在司法独立的情形之下,司法权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会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有学者认为[“1]香港回归后,特别是近几年来,司法复核成为泛民主派制约政府的‘撒手锏’”。司法机关通过具体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可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广泛的监督。相对而言,行政权是一种具有主

动性、积极性的权力。行政机关又被称作执行机关,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基本法》已经明确赋权的情况下,特区的行政机构依然出现被动的局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与反思。处理特区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如何保证行政主导的同时兼顾司法独立,是值得深思和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基本法》就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的规定里面渗透着权力之间相互监督与制约的法治精神,力图在维护行政主导的前提之下保证两大权力之间的监督与制约。但关于香港地区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如何具体运作,《基本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就行政权与司法权之间产生重大争议时的解决办法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为实践中二者发生重大冲突时的问题解决办法预留了空间。 二、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互动实践:以外佣居港权案为主的考察 依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香港特区法院可以对《基本法》关于香港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按照普通法的原则法院在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时也可以对香港自身制定的法律进行解释。[“2]司法权最重要的体现为审理裁判案件的权力”。[“3]必须承认,香港司法权的独立性非常高,而这种高度的独立性因香港法院高调及积极地行使其有关《基本法》的违宪审查权而得以进一步提升”。如此法院就可以在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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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先进事 迹材料 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 打造规范化的社区就业平台 —石泉 今年以来,石泉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紧扣加快发展时代主题和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努力打造规范化的社区就业平台,以“大劳动、大就业”理念统筹城乡就业,卓有成效地促进了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立足实际,高标准建所,不断强化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功能 石泉县位于陕南中部、安康市西部,全县总面积约1525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202个村,11个居委会,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全县有劳动力万人。XX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仅3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3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6210元,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省级贫困县。基于此,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艰难。为了确保将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政策和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发展壮大县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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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长星2010.10.8-- 张建国2011.2-- 邱小平2012.3--潘立刚2013.5--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1952.7.25 --1954 09.27]主任李维汉(1896-1984)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安子文(1909-1980)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李立三(1899-196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章乃器(1897-1977)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钱俊瑞(1908-1985) 1952 0725 1954 0927副主任孙志远(1911-1966) 1953 + 1954 0927人事部(1950.9.11成立,1954.11.10撤销,1988.4成立。2008.3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安子文(1909-1980) 1950 0905 1954 0927 部长赵东宛(1926-) 1988 0412 1993 0329 部长宋德福(1946-2007) 1993 0329 2000 1228 部长张学忠(-) 2000 1228 2002 1228 部长张柏林(1942-) 2003 0317 2007 0830 部长尹蔚民(1953-) 2007 0830 2008 0317 副部长徐冰(1903-1972)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孙起孟(1911-) 1950 1226 1954 0927 副部长李楚离(1903-2000) 1951 0903 1954 0927 副部长程连昌(1931-) 1988 0503 1993 03 副部长张志坚(1937-) 1988 0503 1998 03+

村民自治权的法律属性分析

2012年12月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Dec.,2012第30卷第6期JOURNAL OF SOCI AL SCIENCE OF JIA MUSI UNIVERSI TY Vol.30 No.6 村民自治权的法律属性分析 韦少雄 (河池学院政法系,广西宜州546300) [摘 要]村民自治的核心问题是村民自治权问题,随着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权问题逐步受到关注。研究村民自治权的固有属性及其结构体系,是研究村民自治法律的核心命题,是村民自治制度健康发展的法理保障。 [关键词]村民自治权;固有属性;结构体系;法律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882(2012)06-0041-03 一、村民自治权是村民的固有权 自治 一词来源于希腊,从本意上来讲,是指自己管理自己,最初用法是指古希腊城邦的自我治理,它包含着两层意义:一是人民群众独立自主管理自己的事情;二是国家实行分权,将部分权力让给地方。现代意义上的自治首先源于英国,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自治,是指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行政、司法等各种形式的政治活动,称为民众或公众政治,这些国家事务必须有人民群众执行或参与,才称之为自治;狭义自治,是指行政自治,是除了立法、司法之外单纯的行政领域自治,由社会民众处理国家的行政管理事务。在英美法系国家里,广义上的自治较为流行,并常常被称之为自治权,作为人权内容之一。广义的自治观念还广泛流传到大陆法系国家,但大陆法系国家在逐步缩小自治范围,将自治范围仅仅限于行政上的自治。日本采用的便是狭义上的自治,如日本的清木澄学者认为 自治者,乃公共团体,以自己的意思,而处理属于团体内的行政事务。 在我国, 自治权 在最高法源 宪法 和基本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未直接明确,理论上对村民自治权的界定是从 宪法 和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对村民自治具体制度的规定中推演出来的。 实际上,村民自治权在村民自治制度产生之前已经处于原始状态,村民自治制度应该是建立在自治权基础上的制度,村民实现自治最先是通过自治权的行使来实现的,离开了村民自治权,村民自治制度就缺乏存在的法理基础。首先,根据自然法思想,权利在国家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国家存在的目的就是保障这个权利。村民自治权不属于国家权力范畴,它是带有 基本人权 性质的一种权利[1],是一种 私权利 ,它不是源于国家的授权,而是村民本身 固有 的权利,是村民本来就该享有的,国家把它规定在宪法和法律中,不能认为是国家的授权,而是国家对本来已有的村民自治权的认可和保障。其次,从村民自治权产生的基础来看,村民自治权的产生,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在我国农村,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所有权理论认为,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这是一种排他性权利,集体成员对于集体所有的财产由村民集体共同处理,即村民自治,国家权力不得干涉。再次,从自治权的运行来看,村民自治所处理的事情都是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它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不属于国家公权力范畴,它是一种处于国家权力之外和国家法律之下的权利。最后,从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来看,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转型,农民群众已积累了一定财富,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经济的殷实促就了政治民主意识提高,权利意识越来越浓,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家必须为农村基层社会保留必要的空间,限制自身权力,尊重村民自治权。 二、村民自治权是一种自治权利 在法律上,权分为 权利 和 权力 , 权利 是指社会个体的法律资格或享有的特定利益, 权力 则一般指国家权力或政权。关于村民自治权的探讨,一直以来存在 权利 与 权力 之争,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 权利说 ,认为村民自治的性质是一种社会自治,自治权的主体不是村,也不是村委,而是村民,自治权的对象仅限于集体内部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享有的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由,不带有国家管理的政治 41 [收稿日期]2012-10-24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 十二五 规划课题: 村民自治在广西 广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特色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 (2011C0101) [作者简介]韦少雄(1981-),男,广西藤县人,法学硕士,河池学院政法系讲师,从事农村民主法治研究。

行政权的定义及其特征

1、行政权的定义极其特征 行政权:行政权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利。 行政权的特征:1)公益性;2)执行性;3)法律从属性;4)单方意志性;5)强制性;6)不可自由处置性;7)优先性与收益性。 2、行政关系(4个) 主要有4种: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 3、行政法的特点 1)缺乏统一完备的实体法法典; 2)行政职权职责具有统一性; 3)行政法律规范立,改,废的经常性。 4)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5)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4、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行政法非制定法法源 行政法的制定法法源:1)宪法与法律;2)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3)行政立法(包括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4)国际条约与协定。 行政法非制定法法源:1)法律解释;2)判例;3)习惯与惯例;4)行政法理。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合理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包括a)公平公正原则;b)考虑相关因素原则;c)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3)程序正当原则;包括a)行政公开原则;b)公众参与原则;c)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包括a)行政效率原则;b)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包括a)行政信息真实原则;b)信赖保护原则; 6)责权统一原则。 6、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就行政法的效力而言,首先要遵守2个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先法;就具体而言,1)宪法>法律;2)法律>行政法规;3)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7、行政法主体的含义及范围 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或者个人,行政法主体只指那些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行政法主体主要有2大类1)行政主体2)行政相对人;具体来说,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则包括国家公务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8、行政机关有有哪些? 就我国现行行政体系而言,行政机关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1)中央行政机关,主要有国务院,国务院正式工作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与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2)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3)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 4)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目前主要指香港与澳门) 9、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及其他们的区别

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基层组织改革

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基层组织改革——基于67个行政村的调查 作者:于水姜艳周延飞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摘要: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的实施与推广对我国农村地区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呈现出多元化的组织发展趋势,农村普遍设立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以及多种类型的其他组织。在农村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农村基层组织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诸多问题。通过对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及体系研究,调查分析实际运行中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对策,旨在构建新 形势下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农村基层组织由传统的单一组织体系和一元化的权力结构转变为多元化的新兴阶层、新的组织以及新的权力主体,农村普遍设立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以及多种类型的其他组织。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农村权益保障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是国家农村社会稳定的根基,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农村社会的转型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农村基层组织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可以说,农村基层组织的缺陷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又是农村政治与社会问题的一个基本引因。 通过对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变革的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组织化建设路径,不 仅可以把握中国农村经济的改革,同时也有利于透析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 一、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发展 自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以来,村民自治在我国已走过20余年的历程。村民自治是民主制度的一种实践形式,20世纪80年代初,人民公社体制废除后,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新型治理模式,即乡镇一级作为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依法进行行政;村民自治是人民在实践中探索和创 造出来的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的一种方式,是农民组成民间社团的行动和过程,而绝非 要把农民组成某种正式的或官方的国家机构的一部分。[1]作为加强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其核心“是在坚持国家统一领导的同时,重视农民群众的参与,体现了国家与社会的分权原则”[2]32,实质是将原来由国家包揽的农村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权部分下放给农民,使农民群众在获得经济自主权的基础上拥有政治自主权。[3]村民自治的开启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政治民主化的历史进程,它致力于促进广大农民参与到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之中,在农村有效地实现民主权力与民主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也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农村设立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等多个组织并存的多元化组织结构,实现了农村基层组织的重构与改革。 农村基层组织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本研究通过社会调查,结合理论分析,尝试构建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本研究例重于农村党组织、行政基层组织和民间组织的现状及关系问题。 (1)村级领导组织

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企业、其他)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第三条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完成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每周休息日。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 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 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 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逼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依法确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协商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标准为。计件单价为。

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之纠结

L H A I F U K A N 副刊 !"年!#月日星期五 纵横 版 编辑龙平川校对台 电子信箱 %&'(!## )*+, 文 化 时 评 ■街头 艺 人 该 往 何 处 去 许 民 彤 首批获得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 颁发资质证书的!位街头艺人!将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于静安区安 义路沿线试点表演!表演领域包括 演奏"杂技"魔术"手工等多种艺术 形式#在一个月的试点演出期间!街 头艺人要按照$持有证书%规定时 间"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活 动#通过街头艺人$持证上岗&的试 点!推广普及上海的街头艺术!同 时!也让这一艺术形式更加规范化# 上海很早就有一些艺人在街头 表演!但是也发生了一些问题!这就 需要一批职业的%文明表演的街头 艺人#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对街 头艺人进行$持证上岗&!规范管理! 应该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纽约% 台北%悉尼等国际化大都市都有这 样的街头艺人表演#在很多国家!对 于街头艺人的相关管理也并非完全 放开#在美国%澳大利亚的一些城 市!通过考试为有真材实料的艺人 发放街头卖艺牌照!规定在指定时 间段内!在指定区域展示才艺# 捷克首都布拉格市政府去年下 令禁止街头艺人在"#个市中心地 区表演!其中包括最著名的老城广 场#在布拉格!街头艺人的精彩表 演!已成为这座城市一道独特的风 景线#而布拉格政府下$封杀令&!是 因为街头表演噪音太大!影响了市 民出行#布拉格$封杀令&禁止$个 以上艺人一起表演!也不允许在一 个地方表演超过一个半小时!但从 事$安静表演&!比如哑剧等不受限制'另外!艺人可以到公园 等地表演#而反对者表示!禁令严重影响艺人的收入!因为只 有市中心游客最多(( 对街头艺人进行管理与街头艺人艺术才能的展示并不构 成矛盾冲突#作为城市管理者!看到了通过政策%制度管理街 头艺人的重要性!更看到了街头艺人给一座城市带来文化的% 艺术的魅力#由此!笔者不禁想到城市文化环境的构成!城市 应该怎样对待每一个人!尤其是街头艺人这样的问题#记得有 人曾说!一个城市的成就!不完全看它接待了多少高贵的客 人!还要看它接待了多少精神流浪者#这句话道出了城市文化 的宽容精神!多元包容的城市品格# 这样的城市!给了每一个人使用公共空间的权利!也创造 着城市文化的气氛#为街头艺人提供表演的空间!代表着这个 城市给民间的%街头的艺术家留了一个位置!为他的生命和心 灵留了一个安放之地#这使我们思考城市生活的意义!以及洋 溢的文化艺术气息对于一个城市的意义#一个棱角柔和的城 市!远远比一个坚硬冰冷的城市更宜居%更平等!也更幸福# 蜕变总是无声无息 柏图 看到乔纳森"弗兰岑这部大 作的封面时#心里不免$咯噔%一 下&好家伙#这么大的口气啊#竟 以$自由%为题目&我知道弗兰岑 上过著名媒体人奥普拉的节目# 受到奥普拉的推荐&但最近几年# 奥普拉有点像我国出版界中那些 频频联名推荐新书的$腰封小王 子%#有点泛滥成灾'' 弗兰岑这本小说的题目#其 广度简直可以和托尔斯泰的(战 争与和平)相媲美#深度则有待 商榷&的确#弗兰岑在写(自 由)时#必定是受到了托老的影 响#这不仅体现在小说名字的野 心上#也体现在小说的内容里& 小说中弗兰岑让女主人公帕蒂读 的书恰恰是(战争与和平)&帕 蒂甚至连(战争与和平)中的那 些军事描写也仔细地读了&那时 候帕蒂的心情应该很好&显然# 弗兰岑也认为(战争与和平)那 些描写太过枯燥&不知道读者在 看(自由)时#会不会觉得男主 人公沃尔特热心保护鸟类的事业 也同样太过枯燥&毕竟每个人都 觉得自己做的事是最有价值的# 而在别人眼里#则完全不一样& 就像(战争与和平)里拿破仑以 为自己是欧洲救星#在俄国人眼 里#他只不过是个野心勃勃的侵 略者&所有的问题都在于人和人 之间的相互理解只不过是一个乌 托邦#他人即地狱#在这个地狱 里#自由从何谈起* 其实#一部长篇小说就是一 部历史#个人史!家庭史或社会 史#或三者的自由组合#正如(战 争与和平)#四卷本的容量可以将 三者完全融合在一起&而(自由) 更偏重于一个家庭的历史++ +沃 尔特一家是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 级的家庭&虽然是以$自由%这么 宏大的主题为名#但小说通篇写 的都是每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都会 面临的那些问题,中年危机!代 沟!事业和家庭的冲突!外遇等 等&从这层意义上讲#托老的那句 话$幸福的家庭每每相似#而不幸 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在美国 中产阶级家庭面前碰了壁#因为 在这种家庭中#不幸也每每相似& 弗兰岑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以 一种现实主义的基调把一个美国 中产阶级家庭从建立到解体完完 整整的呈现出来&在$速食消费% 的时代#有谁能安安心心地静下 来读一部如此大部头的现实主义 小说* 小说的题目名为$自由%#表 达的却恰恰是不自由#就像内封 中的$自由%两个字被画了删除线 一样&当我们在追求自由的时候# 其实自由已经成了我们的枷锁& 小说中的几个主人公都曾满怀理 想#然而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现 实的种种烦扰使得他们的理想每 每大打折扣#最后甚至完全背叛 了他们的初衷&终于#$他们变成 了自己当初最讨厌的那种人&%可 怕的是#这一蜕变的过程是如此 无声无息#像温水煮青蛙#人们根 本察觉不到#只有当你退回到一 定的距离看自己#才能发现蜕变 早已发生#而且是那么的惊心动 魄& 究竟什么是自由*其实#这个 问题在(战争与和平)最后#托尔 斯泰已经用长篇大论探讨过了& 托老的中心观点是#自由只不过 是一种幻象&当然#弗兰岑这部小 说中的$自由%也绝非政治意义上 的那个和$民主%并列的$自由%# 因为这不是在讲一个独裁国家的 故事&这个故事恰恰发生在标榜 $自由%的国度&因此#弗兰岑的 $自由%便更具有普遍意义#而没 有陷入到意识形态的窠臼&要理 解弗兰岑的自由#必须从反面来 探索#即自由的敌人或障碍是什 么* 人与人之间难以相互理解是 自由的最大敌人&如果说这个世 界只有你一个人#那么你就真正 自由了#可是#人不可能活在真空 中&每一个人都像一道网#将你 团团围住&那些和你关系疏远的 人的网反而会宽松一些#越和你 关系密切的人#他们的网反而收 得越紧&小说以帕蒂和沃尔特的 感情生活为主线#书中有一段对 他们两人关系的描写非常贴切, $他和妻子彼此相爱#却又不断 带给对方痛苦''他和帕蒂无法 共同生活#却也无法想象离开对 方生活&每次当他觉得他们已经 到了忍无可忍的分手边缘#又都 会发现其实他们还可以走很远&% 弗兰岑在小说中也表达了他 的一些政治观点#比如对伊拉克 战争的理解#对政府的揶揄#对贫 富差距的担忧#对环保问题的思 考&但是#归根结底#弗兰岑叙述 的重心还是婚姻和家庭&这是国 家和社会的最小单位#如果一个 家庭里的人不能相互理解#那么 如何能期待不同国家之间!不同 阶层之间!不同党派之间的相互 理解*如果大家都互相牵制#都向 对方身上撒一张网#那么#自由从 何而来* 小说里的大部分故事描写的 是家庭中的琐事#这些琐碎的事 情其实完全没有必须要发生#最 终发生的原因还是因为家庭成员 之间缺乏相互理解&那些鸡毛蒜 皮的小事#就像一湾接一湾的 水#阻断了生命幸福的流程&剧院魅影:打破“原创迷信” 孙惠柱 音乐剧(剧院魅影)第%次来上海演出#依然非常火爆# 创造了中国剧场票房的奇迹-但与该剧在欧美的成就相比#还 只是九牛一毛&作曲家安德鲁"劳伊德"韦伯说,$我一直不明 白#为什么有人每年要回到伦敦或纽约的剧院看这部音乐剧# 有的人甚至已经看过二三十遍&%口气颇为自豪&&'!(年首演 的(剧院魅影)已经打破了韦伯第一部超级音乐剧(猫)的记 录#成为戏剧史上票房最高的演出& 中国观众)**+年才在上海大剧院第一次看到这个戏#但 这故事中国人早就看过了#而且比音乐剧早了半个世纪#那时 候叫(夜半歌声)#中国最早的$恐怖片%#作曲和主演也都牛得 很++ +冼星海和金山&&''+年香港翻拍了同名电影#张国荣 主演#但那已是有意在借韦伯音乐剧的光&这几部颇有些来头 的作品全都来自同一个源头,法国人伽思腾"勒胡的小说(歌 剧院的魅影)&但&',-年的中国电影与其说是改编自这本法 文小说#不如说是山寨了一部美国电影++ +&'.+年问世的同 名默片远比小说更火#以致很多人认为#要不是这电影#勒胡 的小说很可能被人彻底遗忘了& 勒胡的小说中有非常好的元素#众所周知的巴黎歌剧院 配上匪夷所思的奇特$魅影%和人物关系#是极大的亮点#所缺 的东西可以让有眼光的改编者来加&韦伯就是这么个人#他在 这个原本以恐怖情节取胜的苦涩故事里#加进了自己正在深 入品味的甜蜜++ +当时他和(剧院魅影)的首演明星萨拉"布 莱曼热恋#自然地把自己的恋情和该剧的创作融到一起#大大 改变了这个故事的色调#减去阴冷#加上温馨#点石成金#赢得 了全世界观众的$芳心%& 韦伯这一做法也是他的制作人凯默任"麦肯拓士$四大音 乐剧%的共同策略++ +大幅度改编几十年乃至一百年前的作 品#突出具有普适性的温情元素&四个戏里三个有剧情#竟然 主题都差不多,为爱而牺牲&这几部戏的原作有些本身就很 牛#法国文豪雨果自不必说#(猫)的原型是诺奖得主!大文豪 /010艾略特以猫为题的诗集&但原作出色并不意味着改编就 容易了&雨果的(悲惨世界)太长#中文有四大卷-艾略特的诗 又短了#完全没有情节-但它们都变成了能在舞台上三小时内 倾倒无数观众的戏剧#这些改编者的创造力实在了得.(西贡 小姐)取材于普契尼的歌剧(蝴蝶夫人)#但普契尼并不是原作 者#他改编的是&'**年的同名话剧-现在已经无名的该剧编 导戴维"贝拉斯科是当年百老汇的顶级大腕#但他又是改编了 约翰"朗的同名小说#而朗又是参考了法国军官皮埃尔"洛蒂 的半自传体小说(菊子夫人)''顺着这条路追下去#几乎可 以说#越接近原创艺术水准越低#现在的舞台经典是经过了一 系列艺术家的再创造以后才成型的& 好的改编常常可以超过原创#实在应该称之为$改创%&更 早的超越时空的经典也常常是这样++ +现存的,.个希腊悲 剧和,-个莎剧中#都只有一个)埃斯库罗斯的*波斯人+和莎 士比亚的*暴风雨+,是找不到原型的$原创剧%#其余都是重写 前人的故事&可是#我们的文艺评奖只鼓励$原创%剧目#违背 了戏剧创作的规律++ +尤其破坏了传统上经常翻演经典并在 剧种间相互移植的戏曲艺术的规律#导致戏剧跟观众严重脱 节&要按我们的戏剧评奖标准来评判#上述伟大的音乐剧哪个 能算精品佳作* 这个$原创迷信%还带来了更严重的危害#就是$伪原 创%&人类所有的思想产品都是有源流的#不可能凭空产生# 也就是说#一切所谓原创其实都是改创&当然#学术研究必 须规范#规范恰恰意味着#要承认而且梳理出任何创意的源 流所在!来龙去脉-而现在几乎所有需要创意的领域里#都 可以看到铺天盖地的跟风!抄袭之作#还都在假$原创%之 名&这个问题当然不是这篇短文能说清的#也不只是一两个 错误概念的问题#但如果承认有这个问题#那么至少#让我 们从打破$原创迷信%开始& 作者为上海戏剧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影像世界 法治风景 司法权与司法行政权之纠结 —— —民国法律往事之司法院 曹东 南京中山路.+&号#民国时 期南京国民政府最高司法机 关++ +司法院旧址&六十多年前# 一场意外大火#将这座仿欧洲古 典式建筑付之一炬&几天以后#南 京解放#民国时期的司法制度及 司法活动#连同这座大楼一起灰 飞烟灭&如今#只遗留下一座由八 根成对圆柱撑起的大门#偶尔会 唤起人们对民国司法院的一些零 散回忆& 其实#司法院这一名称#一般 不会陌生#仅望文生义++ +专司 司法的国家机关#都不会错&不 过#对于司法院的职能与定位#特 别是权力配置与运行模式#以及 在主导和推动民国法治建设和司 法改革方面的贡献#就不一定那 么清晰&因为#司法院作为一个概 念#偶尔会遇到#但作为一项司法 机制#早已与民国政权一同退出 大陆的历史舞台#并逐渐淡出司 法视野&而且#司法院又与现行司 法制度及司法权力配置差异较 大#民国司法与新中国成立后的 司法#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体系#包 括制度#也包括运行机制#没有历 史传承&如果用时下习惯性!先入 为主的思维方式-甚至#直接拿现 在某一司法机构与之对应#无疑 是雾里看花#甚至捕风捉影& &'.!年#张学良在东北宣布 易帜#南京国民政府实现了暂时 的和名义上的全国统一&根据孙 中山$三民主义%和$五权分治%思 想#南京国民政府先后成立行政 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 院共同行使国家职权#即五院制 政府&司法院作为五院之一#与其 他四院平等#统一履行国家最高 司法权#并从形式上实现了司法 独立&司法院下设司法行政部!最 高法院!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 员会等四个相对独立的单元#分 别行使司法行政权!审判权和惩 戒权#互不干涉和影响&此后#直 至南京国民政府在大陆统治结 束#中华民国政府组织法和司法 院组织法虽经多次修改#司法院 基本定位与职权一直没有太大变 化#并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民国 司法体制& 而这一模式的最大特点就在 于#把近代司法所有职权#包括审 判权!准司法权和司法行政权以 $打包%的方式#放在一个机 构++ +司法院行使&不难看出#不 论是清末变法中的官制改革#还 是后来北洋政府时期的司法#乃 至其他国家近代司法文明#司法 院统领司法的模式均可谓首创和 唯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特 别是就中央司法制度设计层面而 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尤其在大 陆统治后期#中国近代司法基本 完成了由借鉴移植到本土化的历 程#尽管这仅限于体制层面&学习 西方司法文明#但不照搬#有探 索#有消化#有创新#并最终形成 自己特色#即使是现在的司法改 革也值得借鉴&至少也说明#国外 的并不一定都好#适合自己的才 是最好的#制度文明同样如此& 读民国司法制度方面的史 料#有一个较为直观的感觉#中央 司法部门掌门人#更换很频繁&比 如#北洋政府时期的大理院自 &'&.年成立至&'.!年更名为最 高法院#短短&(年间#先后有&& 人&$次担任院长#其中民国法律 人董康曾$度出任这一职务#最 短.个月#最长也不过$年&这种 短暂性和不连续性#直接制约和 影响了其所承载特殊职能的长远 发展&与之相反#也可以说是特 例#司法院院长一职则相对比较 稳定&王宠惠执掌近+年)分别是 &'.!年至&',.年和&'$!年至 &'$'年,#剩下&(年)&',.年至 &'$!年,由国民党元老!鄂军都督 府创建人之一的居正一人担任& 有时候#我们很难区分董康与居 正二人在学术思想#以及在推动 司法近代化中难分伯仲的作用# 但论及对司法实务界的影响#董 康所主导的大理院远不及居正主 导的司法院&原因很简单#董康不 大可能有机会一以贯之地实施自 己司法理念& 居正早年留学日本#就读于 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班&回国后追 随孙中山先生进行资产阶级民主 革命#是辛亥首义后鄂军都督府 创建和鄂州约法起草的重要参与 者&同时#作为民国时期最重要的 法律思想家和司法实践者#其在 宪法!法治!重建中华法系!废除 $治外法权%等方面都有独到的见 解和独立思考&特别在执掌司法 院期间#他积极加强司法院建设# 拟定司法院未来发展规划#推行 审判独立#并亲自撰文阐述司法 院在宪法上的定位!抗战与司法! 最高法院厉行法律审之步骤!司 法改造与司法兴革等&而且#他敢 于对当时的司法制度与司法弊端 提出大胆批评和质疑#比如$今日 政治风习的败坏#大都由于行法 者不能守法#法治徒有虚名#而少 实际%#可谓振聋发聩& 正是居正等一代人的共同努 力#司法院这一独特司法运行模 式才得以坚持和完善#并名义上 实现了司法权在中央层面的统 一& 当然#在民国法学界包括实 务部门#有不少人对这一模式进 行过质疑和批判,审判等司法重 要职能多不由司法院本身行使# 而由相对独立的隶属机构各自处 理#特别是司法院本身又不直接 行使司法行政权#而单独设立司 法行政部#无疑有叠床架屋之 嫌&中央司法权自秦汉以来#一 直实行分权模式#由刑部!都察 院!大理寺等部门共同行使#并 以刑部为主++ +尽管在不同朝 代#称谓有所不同&清末修律# 将大理寺更名为大理院专司审 判#将刑部更名为法部#专司司 法行政#由此还引发了法部尚书 戴鸿慈和大理院正卿沈家本之间 的$部院之争%&而且#之后的 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司法行政 权归属一直存在争论#司法行政 部还一度隶属行政院&因此#司法 院所谓统一行使司法权#只是形 式#实质仍是分权& 要说明的是#这里仅仅探讨 司法院作为一个机构#在中国司 法制度近代化中的贡献#并不涉 及机构运行效果&其实#民国司法 腐败问题#在历史上是一个不争 的事实& 郭山泽-漫画 文史风尚 自言:秦汉时期的“言论自由” —— —历史学家视界下的中国古代反贪腐史(18) 李传印 以今天的认识看#虽然把权 力置于阳光下是预防腐败最有效 的手段之一#但在古代专制主义 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下不可能做 到这一点#但疏通言论渠道#下情 得以上达#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 级有较好的舆情监督和把握#这 对于预防腐败无疑会起到一定的 作用&秦汉时期的$自言%制度客 观上起到了监督舆情!揭露和预 防腐败的作用& $自言%在文献和简牍中或作 $言%!$自证%!$自诣%!$自陈%! $自讼%!$自告%等#在春秋战国时 期就已出现&春秋战国时期吏民 $自言%#多指向他人进行自我推 荐#以求获赏识或任用&秦汉时期 $自言%范围进一步扩大#已发展 成为吏民表达自己思想!意愿甚 至揭露不良现象的方式#并较多 地出现在国家行政文书和司法文 书中#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 因资料所限#秦代$自言%制 度难得其详#汉代的$自言%制度 较多见诸文献简册&虽然汉代$自 言%制度的初衷并不是专门为了 防治腐败#但这种$自言%制度在 运用过程中#对防治腐败起到了 一定作用& 首先#$自言%制度在民和官! 社会和政府之间搭建了联系的渠 道#民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上达 /卜宪群"刘杨*秦汉日常秩序中 的社会与行政关系初探+!*文史 哲+.*&,年第$期,&(史记"田叔 列传)载,$鲁相初到#民自言相# 讼王取其财物百余人&%正是这条 联系!沟通渠道#为吏民检举官吏 腐败和不法行为提供了条件& 其次#揭露官吏的腐败是$自 言%的主要内容之一&秦汉时期的 $自言%是吏民对自己的情况!思 想和诉求的一种表达#但也有社 会各阶层通过$自言%方式向相关 官吏和政府揭露官吏腐败行为& 如(汉书"张敞传)载,捕吏絮舜因 不听张敞使唤#张敞便寻机处死 了絮舜&其后#絮舜的家人认为张 敞暴杀无辜#故在行冤狱使到来 时#陈尸于路#自言喊冤&(汉书" 鲍宣传)载,鲍宣因为没有礼让而 得罪丞相孔光被捕下狱#引起人 们的不满#$诸生会者千余人'' 遮丞相孔光自言#丞相车不得行# 又守阙上书%&诸如张敞!孔光等 人挟私怨以行不法的行为就是通 过$自言%的方式被揭露出来#昭 之天下& 其三#$自言%制度使吏民的 利益诉求得以表达#防止官吏随 意侵害吏民的合法利益&(汉书" 魏相传)载,魏相遭人诬陷下狱# 在中央服役的河南籍戍卒拦住大 将军霍光#自愿多服一年役以赎 魏相之罪&这些河南籍戍卒的$自 言%#使魏相的冤情得以申雪& 秦汉时期上至贵族官僚#下 至普通黎民百姓#都可以通过$自 言%的方式把自己想说的话向有 关官吏和政府诉说#这样就打通 了民情上达的途径#沟通了政府 和社会的联系&吏民$自言%客观 上也把官吏是否廉洁!执法是否 公允的情况呈现在政府和社会的 监督之下& 汉代司法制度中有直诉制 度#即某些案情重大和有冤情者# 允许超出一般诉讼管辖和诉讼程 序范围#直接向上级#甚至向皇帝 申诉& 学界一般都认为直诉制度源 于周朝的路鼓和肺石制度&据(周 礼"夏官"大仆)记载#路鼓一般设 四面大鼓#置于宫门之外#吏民有 冤情都可击打&听到有人击鼓#御 仆立即出来荐引接待&除路鼓之 外#周代还设有肺石&所谓肺 石#即赤色的石头&(周礼"秋 官)说$以肺石达穷民%#不论 地方远近#凡是有冤即可上诉于 王和六卿#而其长官不向上报告 的#蒙冤者可以在肺石上面站立 三天#然后由士听取其辞#以报 告王和六卿#同时对不上达冤情 的长官加以治罪)*周礼-大司 寇+,. 汉代直诉制度规定吏民均可 超出一般诉讼管辖和诉讼程序范 围#直接向上级#甚至向皇帝申 诉#这从司法层面打通了下情上 达的途径#许多贪污腐败案件就 是依靠民众直诉上书而被揭露出 来的&(汉书"公孙贺传)记载,丞 相公孙贺之子公孙敬声因为贪污 军费一千九百万钱而下狱#后来 京师大侠朱安世在狱中上书#揭 露了公孙敬声与阳石公主私通一 事#导致公孙贺和公孙敬声父子 双双死于狱中& 汉代还有$言变事%制度&汉 代的$言变事%制度虽然是为了应 对非常之事#包括谋反!动乱以及 重大事变#但在$上言变事%过程 中#一些地方官吏的腐败不法行 为也通过该途径反映出来#密切 了吏民与官府的关系& 汉代的(变事律)久佚#详细 内容已不可考#但(汉书)中关于 $言变事%的记述较多#如(汉书" 戾太子传)中壶关三老为太子所 作辩护就是一篇完整的$言变事 书%&值得注意的是#居延汉简和 流沙坠简中除有一些汉代$言变 事%的记述外#还有关于阻挠$言 变事%的处罚&汉代法律把这种阻 挠别人上报紧急情况的行为定为 $留难变事%罪&$留难变事%就是 有关公职人员故意阻止滞留$上 言变事%报告的上传&这类犯罪行 为#因其性质严重#所受到的刑事 处罚也十分严厉 #$留 难变事%时 间达到半月的#甚至要处以死刑& 供稿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 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 课题 组 课题主持人 卜宪群 原国民政府司法部旧址位 于今南京中山路.+&号南京供 电局所在地! 经历了大半个世纪 的风雨!现已物是人非了.原建 筑包括国民政府司法院%国民政 府司法行政部以及中央公务员 惩戒委员会三大办公机构. 笔下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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