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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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9篇】

“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9篇】

“腕带”识别身份标识管理制度【优秀9篇】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篇一患者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2)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男性为蓝色,女性为红色。

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3)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时,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禁止仅以床号或房间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或家属)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等,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确认以上信息无误后方可接入手术间(意识清醒者,主动邀请患者参与核对)。

(6)腕带为固定式,伴随住院全过程,出院后方可弃除。

患者转床、转科及时更改腕带相关内容。

(7)急诊手术患者由急诊科直接送手术室,由急诊科填写手腕带。

(8)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及儿童患者需经常检查腕带的佩戴情况。

(9)医疗保险患者需核对身份证和医疗保险卡;(10)准确无误地填写患者的信息,必要时核对身份证;(11)产妇入院时需提供产妇和丈夫真实姓名,并与有效身份证姓名一致,产妇或家属在入院证上签名确认。

(12)爱婴区携带婴儿外出,应填写外出报告卡,并有家属陪同,有护理人员签字,交保安确认后方可离开。

(13)为了保证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探视人员严禁携带婴幼儿入内。

医院腕带识别制度(五篇)

医院腕带识别制度(五篇)

医院腕带识别制度1.在重症医学病房(ICU、CCU、SICU、RICU等)、新生儿科(室)、手术室必须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2.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3.推广使用带有可扫描自动识别的条形码“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4.佩带腕带的具体要求是:对院前急救病人、手术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病情危重病人,在手术室、icu、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分颜色佩带“腕带”,“腕带”分红、蓝、绿三色,上记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诊断、住院号,带于左腕部,情况特殊时带于四肢其他各部。

“腕带”填入的患者识别信息由责任护士填写,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并请患者和或家属核对腕带信息,确保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

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过敏,血运良好。

红色:用于病情危重病人,所有病危病重病人在告病危、病重时佩带腕带,停时解下,危重病人转科时腕带不解除;蓝色:用于手术病人,所有手术病人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佩带腕带,手术回房三____解除,若术中发生变化,病情危重则加带红色腕带,由麻醉医生完成;绿色。

用于院前急救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病人,院前急救病人进入医院前佩带绿色腕带,根据病情加带红色的腕带,昏迷病人在清醒后解除,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出院时解除。

备注参考资料:医院腕带识别制度(二)1.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危重患者;不同语种的患者;产妇及新生儿;有精神疾患者;语言或听力障碍患者需佩戴腕带做为身份标识。

2.佩戴腕带前需认真填写患者信息,包括。

病人病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血型、诊断等信息,以保证对病人身份进行准确快速识别。

3.护士在给患者佩戴或更换“腕带”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病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血型、诊断等信息。

佩戴后应同时注意观察佩戴部位有无擦伤及末稍血运情况。

医院腕带标识制度

医院腕带标识制度

医院腕带标识制度
1、所有住院患者、手术患者、新生儿科和急诊科留观患者等,均须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的标识。

并只能一次性使用。

2、无药物过敏的患者戴蓝色腕带进行身份识别;对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除有床头标识外,有药物过敏者在腕带上用红色标记,并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有传染病者在腕带上用黄色标记。

3、住院患者使用二维码腕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药物过敏名称信息。

急诊科、门诊手术室、产房等使用普通腕带,需填写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等,要求字迹清晰、书写规范。

4、护士给患者佩戴腕带前,应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为患者佩戴。

并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佩戴腕带的目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保证腕带完好。

5、佩戴腕带时注意检查局部皮肤和腕带松紧度是否合适,避免损伤。

腕带破损及时更换。

6、护士进行治疗护理操作前,除核对患者姓名、腕带信息外,需用PDA扫描腕带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执行。

7、急诊苏醒或神志不清的知名氏患者佩带的腕带标记为“知名氏+大写字母”作为姑且姓名。

8、患者在病房、手术室、ICU等科室之间交接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标识外,另按交接程序进行严格交接并签名。

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管理制度

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管理制度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护理部
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管理制度
1、入院当日,患者必须佩带“腕带”作为其身份核查的标识。

2、责任护士负责正确填写患者“腕带”上相关信息,包括: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血型、过敏史等,并及时更新。

3、护士在使用患者“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4、在使用“腕带”时,应注意观察“腕带”是否出现损坏、字迹是否清晰,佩带部位皮肤有无擦伤、松紧是否适宜、肢端血循环是否良好等,出现异常应当及时处理。

5、对急诊抢救、留观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等,医务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重症监护病房(ICU、CCU、SICU、PISU、N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等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方法之一。

7、急诊室、病房、产房、手术室、ICU等之间,专科、转运交接患者时等关键环节,必须核对患者使用的“腕带”标识,核对无误后方可交接。

8、佩带蓝色“腕带”为普通患者、红色“腕带”为传染病患者。

腕带识别标示制度

腕带识别标示制度

AQ-9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1、对所有住院患者、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手术前、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成人腕带标识的内容为: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等。

3、新生儿应在手上、脚上各系一腕带,内容包括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出生(或入院)时间、体重等。

4、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氏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就诊编号+性别”作为身份识别信息。

5、对需要佩戴“腕带”的患者,护士须于入院、留观及门诊输液时为其佩戴。

患者在院期间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

6、应认真、清晰、完整填写“腕带”内容,使用过程中注意及时更新,如信息更新时、字迹模糊时等。

7、佩戴腕带应松紧适宜,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如因病情无法佩戴手腕带时,应戴在脚腕处。

对于腕带过敏患者,可将腕带系于病员服第二个扣眼处,以便于核对。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

腕带标识管理制度合同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规范管理工作中的人员身份识别,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秩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腕带标识管理制度达成如下协议:一、腕带标识使用范围1.1 本制度适用于甲方工作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访客及特定身份人员。

1.2 乙方在工作期间须佩戴甲方提供的腕带标识,明确身份及权限。

二、腕带标识的发放与使用2.1 甲方负责为乙方发放相应身份的腕带标识,乙方应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期间全程佩戴。

2.2 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损坏或涂改腕带标识,如发现损坏或丢失,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申请更换。

2.3 乙方不得将腕带标识转借他人使用,违者将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三、腕带标识的管理3.1 甲方应定期对腕带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佩戴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3.2 腕带标识应根据不同的身份或权限进行分类管理,不同颜色或标识代表不同的人员类别(如员工、访客、临时人员等)。

3.3 腕带标识的佩戴情况将作为进入特定区域的准入凭证,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要求,按规定进入相关区域。

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腕带佩戴的目的
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手术、外出检 查等)
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别正确识别 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互相混淆 5.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信息
腕带使用的正确性
腕带标识身份识别制度
“腕带”是识别病人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有效 查对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腕带的管理,杜绝差错 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对策二
规范护士行为:一方面向全体护理人员耐心讲 解身份腕带,对快速确认患者身份、确保患者医疗 安全,尽量减少护患纠纷的作用,转变护士传统的 查对模式,将腕带查对纳入患者身份确认的常规工 作。要求护士书写时字迹工整,便于辨认。
对策三
全面落实健康教育,规范护士腕带佩戴的健 康宣教行为,随时提醒患者:为了您的安全,请 随时戴好腕带,解决患者心理上的拒绝。
• 5、鼓励患者参与身份识别查对,提高身份识别正确性。
• 6、护理部落实督导,并有记录。
身份识别对策
对策一
加强对患者腕带标识佩戴的监督,首先从管理 下手,加强监督检查,把握3个重点时段。
入院当天:护士长评估新入院患者对腕带的认知 情况,护士健康教育到位情况;每周1—2次对腕 带依从性进行专项检查,了解患者佩戴的依从性 ;出院时了解患者对此感受,并及时将情况向全 科护士反馈,以改进工作偏差,确保患者标识系 统良好运转。
(五)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氏,由接诊护士临时命名,命名的方式为 :X年X月X日X时+无名氏+编号。
(六)有效识别患者身份的程序:
方式一:当患者意识不清、在病床上操作时:患者自报姓名,与床头牌、操作 物核对。
方式二:当患者意识不清、在病床上操作时:看腕带,与床头牌、操作物核对 。

身份识别和腕带识别制度

身份识别和腕带识别制度
核对患者腕带信息, 精确确认患者身份。
二、门诊患者由患 者自述姓名,以及 至少一项个人资料 (如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电话号 码、住址、病历或 附有照片旳证件、
医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 步使用床头卡、治疗单、腕带等措施确认患者身份;对能 有效沟通旳患者,实施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 人姓名,对昏迷或婴幼儿患者,由其陪护人员报患者姓名, 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旳无名患者,必须严格执行身份标识 旳措施和核对流程,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出院解除腕带
班班交接,随时观察, 标识无脱落,笔迹清 楚
检验腕带松紧度、肢 端血运及皮肤完整性
Thank You!
2、急诊留观、昏迷、危重、急救患者等均应佩戴腕带。腕带完好, 信息精确、笔迹清楚。
3、护士为患者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和转运病人前,均须严格 执行核对制度,至少用2种身份辨认措施。
门诊、急诊病人病情较轻时:
1 医生评估患者不需要住 院,开留观医嘱
2 入住观察室,做好床头 及腕带标识 3 检验、护理、治疗时落 实核实
门诊、急诊病人
病情较重时
4
1 医生评估患者依病情需 要住院
2 急诊医生告知患者及家 眷 3 交代患者病情及注意事 项 电话联络有关科室,简介病情,
并开具入院证
5 核对患者信息,引导患者家眷办理 入院手续
6
急诊护士登记住院信息、再次评估患者病 情、核对患者信息
生命体征稳定者
1 急诊科人员互送检验后送 入病房 2 有关病房准备好准备工 作 3 急诊科人员护送检验后送 入病房
LOG O
一、严格执行核对制度,精确辨认患者身份
三、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辨认标识, 一般病人使用粉色腕带,对于无法标识手术部 位旳手术患者(如眼科、肛门手术),加带蓝 色腕带。原则上“腕带”佩戴于患者左手腕部 (左手有疾患时,佩戴右手),对于腕带过敏 患者,可将腕带系于患者衣服第二个扣眼处, 以便于核对,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均应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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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带”识别标识制度
1、应用腕带的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的识别(加床、
转床、手术、外出检查)。

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

5)医生查房时可使用读码器扫描条形码腕带,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2、哪些病人应用腕带识别?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

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输血、不同种语言、语言沟通障碍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以便准确无误识别病人。

3、使用腕带的注意事项:
1)“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2)查对要求: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

(不包括仅以房号、床号作为查对的依据),并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与患者沟通: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有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4)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即在各关键的流程中,均有改善病人
查对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文件。

5)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6)入院时无过敏史者佩带“绿色”的生命绿腕带,住院过程中如发现药物过敏,应跟换“橙色”的警示腕带。

7)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

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

8)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要核对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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