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公务办理首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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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办事,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机关作风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队工作人员接待、受理外单位或者群众(以下称服务对象)咨询、查询、投诉、举报(包括来信、来电、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以及卫生行政许可等各项业务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和业务工作流程,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度。

第四条首问负责是指最先接待、受理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的部门和个人,负责直接处理或者指导服务对象办理。

第一个接待、受理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的大队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第五条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或者予以解答,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第六条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热情接待,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给予服务对象指导和帮助:(一)属于大队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与何科室联系,必要时应当主动为服务对象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二)属于大队职责范围,但相关科室人员联系不上的,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办理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有关科室和人员,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三)属于大队职责范围,但情况复杂、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或者暂遇分工不明确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予对方答复;(四)服务对象提出的事项不属于大队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七条下列事项,首问负责人必须立即受理登记,并按规定及时交办、转办或者报告:(一)辖区内食源性疾病、急性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二)对大队工作人员违反卫生执法监督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问题的举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5•【字号】巴府办发[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巴府办发[2008]31号)各科(室)、小车队,各代管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08]6号)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现就市政府办公室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一)办公室设立首问责任室,主要承担首问负责事项。

首问责任室工作人员统一实行座牌上岗,以方便服务对象辨明身份,便于社会监督。

同时,凡在机关内首次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函、来电、来访的科(室)和代管部门工作人员,同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来机关办理公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事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严禁推诿。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

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得拖延或刁难;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告知办事人员办结时间和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自己承办、但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对承办人不在岗的,或一时不能明确承办人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四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四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为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在中心办理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第一个受理办理事项的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1、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咨询接待工作。

2、负责对办事人员申报材料、文件的初审。

3、按所办申报事项的审批程序,限时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转报、督促需本单位领导和其它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5、联络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开据收费单据,发放批件、证照。

四、中心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需多部门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审批材料的转送等工作。

2五、首问责任人所受理的申办事项,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转交他人办理。

若需转交,需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并及时将新的受理责任人告知申办人。

六、在办事人员必备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所受理的申办事项,若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要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申办人,说明情况。

七、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八、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等。

第二篇:党员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党员服务中心不分管辖地域、身份属性、无论来电、来访、来信,都能热情接待,及时登记信息表,以便查阅,及时答复和处理在服务中心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对超出服务中心范围的,通过信息反馈表或口头传递,请示或报街道党工委组织科或上报党员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做到:服务周到,热情细致,使每一位来中心的同志都能接受我们的良好服务。

建立服务登记表,确保服务质量。

二、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做到信息正确,并一般在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或口头回复,建立反馈制度,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做到事事有反馈、有记录,件件有落实。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杨梅山镇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健全有关办事及工作制度,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创先争优夯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职工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杨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内容及要求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做到人人熟知“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遵守“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自觉执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一)岗位责任制1、按年初党委政府的分工,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2、岗位责任人必须完成属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承担本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3、如果出现不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任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教育、二次调离本岗位,作待岗处理。

4、如岗位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岗位责任人的纪律、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1、有关人员来镇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本(2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本(2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加强工作效能,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提升公众满意度,特制定本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第二章首问责任的定义与原则1. 首问责任是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市民咨询、受理申请、办理业务等工作中,第一时间对来访者提供咨询、引导及协助办理事项的责任。

2. 首问责任的原则包括:便民、高效、友好、勤勉、公正、公开、廉洁、安全等。

3. 首问责任不仅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履行的职责,也包括相关部门和岗位应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首问责任的具体要求1.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各类服务事项,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2.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以礼貌、耐心的态度面对市民,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正确的信息和帮助。

3.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地满足市民的需求。

4.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工作纪律要求,谦虚谨慎、严守机密,不得泄露市民的个人信息。

5.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首问责任的具体措施1. 根据办事指南、流程图等工作手册,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具体办事流程和业务知识。

2.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水平和服务质量。

3. 行政服务中心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能够及时满足市民的咨询和办事需求。

4. 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接受市民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反馈和改进。

第五章首问责任的监督与考核1. 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日常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和评估。

2. 行政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市民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投诉,并根据投诉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行政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提升服务水平。

首问责任制制度模版(2篇)

首问责任制制度模版(2篇)

首问责任制制度模版(一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遵循便民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是指在“中心”范围内第一个被上门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四首问人的责任1、办事人到“中心”办理事宜,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对方的询问。

2、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中心”受理(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与何窗口部门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窗口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属于本窗口部门职责范围的,但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将办事人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的大致内容进行登记,由首问人及时转交给有关责任人。

有关责任人阅知后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了解并解决对方需要办理的事项。

3、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中心”受理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要用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五首问责任制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中心”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了解“中心”各窗口部门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六对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办事人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七违反首问责任制,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1、首问人未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2、有关责任人到岗后未及时与办事人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3、冷漠对待办事人,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事项的;4、对办事人要求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5、对办事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杨梅山镇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健全有关办事及工作制度,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我镇经济的快速崛起,为创先争优夯实基础,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实施“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干部职工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杨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的内容及要求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做到人人熟知“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遵守“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人人自觉执行“五项制度”和“一线工作法”。

(一)岗位责任制1、按年初党委政府的分工,确定每个岗位的责任人。

2、岗位责任人必须完成属于本岗位的工作任务,承担本岗位的职责和责任。

3、如果出现不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任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教育、二次调离本岗位,作待岗处理。

4、如岗位责任人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岗位责任人的纪律、行政及法律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1、有关人员来镇办事,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3篇)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3篇)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首问负责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办事人)到本中心(窗口)办事或通过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咨询、办理事务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应负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负责人的责任:(一)首问责任人首先应向办事人告知自己的姓名和职责或窗口《办事须知》,并认真听取所咨询、办理事务的内容,必要时做好记录。

(二)办事人办理、咨询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予以答复和办理,一次性告知其所有有关事项,不得拖延,必要时可提供有关的资料。

首问责任人对所咨询、办理的事项不清楚、不了解或暂不宜及时答复、办理的,应作出必要的合理解释,并及时请示领导或相关部门,尽快予以妥善解决。

(三)办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或部门(单位)领导指定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答复、办理,相关责任人员即按照第(一)、(二)项规定操作。

如相关责任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尽早转交相关责任人,由其及时处理;或者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予以妥善解决。

(四)办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中心(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告知其应办理的窗口或联系的部门、单位及联系方法。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一)首问责任人接待办事人时,应态度亲切热情,举止礼貌大方,服务耐心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二)首问责任人要想办事人所想,急办事人所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刁难设卡。

(三)首问责任人的答复、办理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必须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熟悉有关业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办事流程和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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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公务办理首问负责制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作用,更好地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实现“三高三满意”目标,特推行公务办理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的基本内容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承接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任务、外部来员联络公务的党政办工作人员,有责任为服务对象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工作事宜,并做到跟踪询问,直到此项工作办理完结或移交至下一岗位或部门。

(二)承办的范围包括各种公文的处理,由党政办负责和协助的会议服务工作,所有函电的处理,公务接洽,来人来电的咨询以及领导交办的事项等。

(三)首问责任人包括党政办公室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首问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一)党政办工作人员对首问事项无论份内份外均应积极主动、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搪塞。

对岗位职责内的,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本着优质高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超出本岗位职责范围的事情,要积极协助来员联系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主动协助接洽,并及时与接洽部门、单位和人员沟通;对暂时把握不准的事项,要及时请示上一级领导,取得明确答复后,予以办理;
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前来办事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对所有经手的事情及时跟踪,适时反馈信息,力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党政办工作人员人人建立《工作日志》,对工作期间承接的公务活动详细记录,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以及对该事项办理的简要记录,来员的满意度等。

(三)党政办工作人员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迅速快捷的工作效率,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分轻重缓急,统筹运行。

对首问事项,在本岗位力争做到日清日结。

杜绝冷漠推诿,防止不讲原则,避免越俎代疱、盲目干涉,更不能徇私舞弊,擅作主张。

三、首问负责制的监督执行
(一)执行首问负责制,需要党政办公室人员互相配合,积极协调,共同努力,确保全面落实。

(二)推行岗位监督牌制度,公开当班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公开接受监督。

(三)党政办负责人定期了解首问负责制执行情况;工作人员每周填写一次本人首问事项办理情况,在每周例会上通报。

(四)把首问负责制的执行情况和各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一并纳入考核范围进行考核,作为评议党政办人员的依据。

对现实表现好、服务对象评价高的人员予以表扬和鼓励;对工作不利,误时误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制度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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