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的履行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出口合同的履行(含答案)

[案例]2001年4月份广交会上某公司A与科威特某一老客户B签定合同,客人欲购买A公司的玻璃餐具(名:GLASS WARE S),我司报价FOB WENZHOU,温州出运到科威特,海运费到付。
合同金额达USD25064.24,共1×40’高柜,支付条件为全额信用证,客人回国后开信用证到A公司,要求6月份出运货物。
A公司按照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在6月份按期出了货,并向银行交单议付,但在审核过程发现2个不符点:(1)发票上:GLASS WARES 错写成GLASSWARES,即没有空格;(2)提单上:提货人一栏,TO THE ORDER OF BURGAN BANK,KU WAIT错写成了TO THE ORDER OF BURGAN BANK。
即漏写KUWAIT。
A公司认为这两个是极小的不符点,根本不影响提货。
我司本着这一点,又认为客户是老客户,就不符点担保出单了。
但A公司很快就接到由议付行转来的拒付通知,银行就以上述两个不符点作为拒付理由拒绝付款。
A公司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原因是客户认为到付的运费(USD2275.00)太贵(原来A公司报给客户的是5月份的海运费,到付价大约是USD1950.00,后6月份海运费价格上涨,但客户并不知晓。
)拒绝到付运费,因此货物滞留在码头,A公司也无法收到货款。
后来A公司人员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后,与船公司联系要求降低海运费,船公司将运费降到USD2100.00,客户才勉强接受,到银行付款赎单,A公司被扣了不符点费用。
整个解决纠纷过程使得A公司推迟收汇大约20天。
案例分析:1.“不符点”没有大小之分在本案中,A公司事先知道单据存在“不符点”的情况下还是出单,存在潜在的风险。
A公司认为十分微小的“不符点”却恰恰成了银行拒付的正当理由。
因此,在已知“不符点”的情况下,最好要将其修改。
2.FOB的运费的上涨,与A公司并无关系,因此客户主要是借“不符点”进行讨价还价。
[案例]A公司在1999年委托其客户指定的船公司出口近50万美金的货物,涉及到50多万的出口退税。
出口合同的履行流程出口合同签订流程

[出口合同的履行流程]出口合同签订流程出口合同的准备流程一、货(备货);二、证(催证、审证、改证);三、运(托运、报关、保险);四、款(制单、结汇);我国出口贸易中,多采用海上运输交付货物,由我方安排运输和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的居多。
下面以我方安排运输的单式海运CIF和即期议付信用证方式结算合同为基本介绍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环节及有关问题,采用其他贸易条件和支付方式的合同,除某些细节有些差异外,基本做法大体相同;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一:备货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二:催证、审证、改证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三:托运、报关、装运、投保、发装运通知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四:制单、结汇(一)备货: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交货义务,根据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和交货期等的要求,进行准备货物的工作。
01,按事先协议或进货合同向生产或供货部门安排生产或催交货物;02,核实并检查应收货物的品质、包装、数量等情况,并对货物进行验收;03,有的货物即使已经验货进仓,尚需根据出口合同规定要求再次进行整理、加工和包装,并在外包装在加刷运输标志和其他必要的标志;04,《国际货物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是卖方的三项基本义务,0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仅要求当事人应当完全做好符合合同的明文规定,而且还应做到符合合同中未作明文规定但按法律和惯例当事人应尽的默示义务;06,在备货过程中,对以下问题尤其应该重视:(01)货物的品质、规格必须与出口合同的规定相一致;A,凡凭规格、等级、标准等文字说明达成的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文字说明相符;B,凡凭样品达成的合同,则必须和样品相一致;C,如即凭文字说明,又凭样品达成的合同,则两者均须相符;D,止匕外,货物的品质还必须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和在订立合同时买方通知卖方的特定目的;(02)货物的数量必须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A,如发现货物数量不符合合同需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寂足;B,为便于补足储存中的自然损耗和国内搬运过程的货损,以及按合同溢短装条款的溢装之用,备货数量一般以略多于出口合同规定的数量为宜;^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规定:凡约、大约或类似意义的词语用于数量时,应解释为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D,《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还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所列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即使不准分批装运,货物数量也允许有5%的伸缩。
出口合同履行

第一节 准备货物
一、卖方的基本义务 说明: 按照公约的规定,按合同 (1) 交付货物(最主要的义务) (2) 移交单据 (3) 转移货物所有权 这是卖方的三项基本义务。 做好备货工作就是为了履行交货义务准备物 质基础。
1、备货要求 (1)关于货物品质、数量、包装
出口方按合同有关规定备货,并承担相应 的默示合同义务。如: ①货物要适合通常的用途,即具有可销售 性或可转销性。 ②货物要适合特定的使用目的。 ③卖方对货物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得侵犯 他人的权利。
第二节 落实信用证
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的三项内容: 一、催开信用证(催证) 二、审核信用证(审证) 三、修改信用证(改证)
一、催开信用证
——卖方督促买方尽快将信用证开出, 并通过通知行送抵卖方。 1、催证的方式 通过信件、电报等方式,也可委托驻外 机构催促对方及时办理开证手续。
2、需要催证的情况 (1)装运期限较长,临近装运期时催证。 (2)买方在规定装运期内未按时开来信 用证。 (3)出口方提前装运,可催对方提前开 证。 (4)发现对方资信不佳或市场行情有变。
第五节 索赔和理赔工作
一.明确索赔的对象 指要对索赔方承担损失赔偿等责任的当事人. (一)短交:指货物包装良好,但买方在收到货物 后,经开箱检验,将实际货物与装箱单核对,发 现货件短少. 一般应向卖方提出索赔.
(二)短卸:指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后,所卸货物的数 量与提单或运单所列明的数量不相符合. 索赔对象为承运人 (三)短失:指发票,装箱单和提单均证明货物已经全 部装到运输工具上,或已交承运人,但货到后,发现货 物短少. 索赔对象可能是承运人或保险公司.
· 收妥结汇 · 定期结汇 · 买单结汇(议付)
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5篇

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5篇篇1甲方(出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进口商):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进出口贸易,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出口合同的顺利履行,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制定旨在规范双方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执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 合同签订: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交易条款后签订出口合同。
2. 货物准备: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准备货物,确保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符合合同约定。
3. 通知检验:甲方在货物准备完毕后,通知乙方进行货物的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验资料。
4. 装运安排:乙方在收到检验合格的通知后,向甲方提供装运细节,甲方按照指示安排货物的装运。
5. 运输保险:乙方可根据需要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6. 货款支付: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支付货款。
7. 交货与接收:货物装运后,甲方提供必要的发货单据,乙方在目的地接收货物并确认。
8. 结算与索赔: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如发生索赔事项,应按照国际惯例和合同约定处理。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准备货物。
(2)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等符合合同约定。
(3)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和装运。
(4)提供必要的单据和协助。
(5)按照合同要求接收货款。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提供装运指示和必要的信息。
(3)进行货物的检验并确认。
(4)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物的接收和结算。
(5)对于货物的品质、数量等问题及时提出异议和索赔。
四、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_出口合同的履行

二、审证
审证是否是必要的? 是 原因?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进出口公司共同承担审证任务。 (一)银行审证
政治性的审查 开证银行资信的审
1、对信用证的性质和种类 不可撤消的。 EG: 领到进口许可证信用证方生效 船公司、目的港须经开证人同意后,方可
试求该出口公司实际所得货款。 案例分析1某出口商通过中国银行某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 行电开信用证一份,金额100万美元,购花岗岩 石块,目的港为巴基斯坦卡拉奇,证中有下述 条款:1)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有开证 申请人授权的签字人签字,该签字必须由开证 行检验。2)货物只能待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并 由开证行加押电通知后装运,而该加押电必须 随同正本单据提交议付。请问:该信用证可不 可以接受?
装运 货物清关后方可支付货款 真远期信用证与假远期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 含义 远期信用证按即期信用证议付 2、开证申请人、受益人名称、地址 3、对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运期、有效期 和到期地点的审查
出口许可证 国家授权机关批准商品出口的证明文件,
是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重要证件之一。 程合同前/后申领? 一般签订合同前申领 一证是否可以多次使用? 不可 一批一
6、对运输条款 7、一)解释 开证人通过开证行对信用证有关内容进行
修改的行为 (二)注意 1、尽量一次性提出 2、对同一修改通知书内容只能全部接受
或拒绝符合合同的规定和 法律的要求
1、符合合同规定 2、符合法律规定 (二)交货数量符合合同规定 法律要求一致
1、应严格照办 2、运输标志应符合规定 四)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 延迟/提前均可导致对方拒收/索赔
口头申报 书面申报 电子数据交换申报 2、审核查验货物
审核内容? 查验地点? 3、征税 计算方法 完税价格;出口税税额 公式 4、结关放行 报关注意事项
外贸出口合同履行流程

外贸出口合同履行流程1.签订合同:买方和卖方双方经过谈判后,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正式的销售合同。
合同应包含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装运方式、付款方式、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重要条款,以及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
2.生产准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开始生产制造商品。
这包括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线、监控生产进度等。
卖方需要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做好相关的质量控制和检测工作。
3.贸易文件准备:卖方向买方提供必要的贸易文件,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海运)或空运提货单(空运)、保险单据等。
这些文件是贸易结算和货物清关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4.货物装运: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装运方式和时间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并办理相应的出口报关手续。
此时,卖方需要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和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确保货物能够安全运输。
5.清关和国际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国家后,买方需要办理海关手续,包括提供必要的文件、缴纳关税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买方还需要选择合适的国际物流公司,负责货物的国内运输和分发。
6.收货验收: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应遵循合同中的规定,包括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的要求。
如果货物有任何瑕疵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或要求退货。
7.结算付款: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和货物的实际情况,按时支付货款给卖方。
付款方式可以是预付款、信用证、托收或者其他方式。
付款完成后,卖方向买方提供付款证明。
8.售后服务:卖方应在售后服务期内及时处理买方的投诉和问题,并给予适当的解决方案。
此外,卖方还应配合买方进行售后质量验收和产品维修等工作。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出口合同履行程序1.出口分合同的履行程序①备货。
报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多交贫物,则买方对于多交的部分可以拒收,也可以接收一部分或全部。
如果卖方少交货物,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交,并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卖方少交货物的后果构成了根本违反合同,则买方可宣告合同无效并有权索赔。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2点)《公约》规定: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20方式装箱或包装(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②落实信用证③托运,保险和报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装货的24小时之前向运输工具所在地或出境地海关申报。
出口通关手续: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征税,结关放行。
④制单结汇汇票制作。
商业发票。
运输单据。
保险单。
原产地证明1、备货与报验为了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付约定的货物,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必须及时落实货源,备妥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出口货物的报验工作;2、催证、审证和改证在履行凭信用证付款的出口合同时,应注意做好催证、审证和改证工作;3、租船订舱按CIF或CFR条件成交时,卖方应及时办理租船订舱工作,如系大宗货物,需要办理租船手续;4、后关出口货物在装船出运之前,需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时必须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必要时还需要提供出口合同副本,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商品检验证书,以及其它有关证件;5、投保凡按CIF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在货物装船前,卖方应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投估手续,出口货物投保都是逐笔办量,投保人应填制投保单,将货物名称,保险金额,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投保险别等一一列明;6、办理议付结汇,通常有汇票、发票、提单等。
7、装箱单和重量单装臬单又称花色码单,它列明每批货物的逐件花色搭配;重量单则列明每件货物的净重和毛重,这两种单据可用来补充商业发票内容的不足,便于进口国海关检验和核对货物。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需要签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
第十二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章出口合同的履行本章简单介绍出口合同的履行是指出口人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一系列手续后,直至收回货款的全部过程。
它是整个出口工作的最后一个阶段,其特点是工作环节多、手续复杂、涉及面广、时间性强且业务技术要求严格。
本章结构图第一节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经过磋商,依法有效地达成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履行合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等十六条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该合同法还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遇有不可抗力事件或免责范围内的原因除外),就应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明确规定了卖方和买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是:“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买方的义务是:“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为顺利履行出口合同,一般要求从事出口的企业要建立起能够反映出口合同履行情况的进程管理制度,同时做好“四排”、“三平衡”工作。
“四排”即是以买卖合同为对象,对于信用证是否已经开到、货源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分析排队,并归纳出“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四种情况。
通过排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对象,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有效期,结合货源和运输能力的具体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力求做到货、证、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避免三缺一的互等现象发生,作到按时装运货物。
下面我们以C1F贸易术语条件下,凭信用证方式支付的最常见的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为例对此进行说明。
履行这类出口合同一般包括货(备货、报验)、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四个环节第二节备货及报检一、备货备货是指出口方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品质、数量、包装等条款,于交货期前进行货物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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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证 审证时,要注意信用证与买卖合同的关系。
审核信用证是银行与出口企业的共同责 任。只是各有侧重。业务中,银行重点 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 款责任、索汇路线及信用证的真伪等。 出口企业则着重审查信用证的内容和买 卖合同是否一致。
五、装运和发出装船通知 (一)货物出运程序 货物存放在港区指定仓库—办理提货、 装船—签发大副收据(表明货已装妥的 临时收据)—换取海运提单—签发清洁 已装船提单
(二)装运通知
举例:信用证号FK2002065发票号0098大 豆1200公吨1 000 000美元已装TENGFEI 预计开航日期11月25日。
符而我方又不能接受的条款,应及时向开证申 请人提出要求修改,并在收到改证通知确定无 误后发货;对可改可不改的内容,则可酌情处 理。 在办理改证过程中,凡信用证上需要多处修改, 应做到一次提出,避免多次改证。 对通知行转来的同一修改通知书,如修改内容 有两处以上,出口企业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 绝。
二、交单结汇 出口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银行提交 整套齐全的单据要求收取货款。 出口商在提交全套单据时应留一套副本 单据存档,当付款人或付款行提出异议 时以便有据可查。
单据不符的处理
如时间有限,出口商无法在信用证的有 效期和交单有效期内做到单证一致,可 根据情况灵活处理。 具体有三种办法: 1、凭保议付 2、电提 3、改作跟单托收
5、汇票无论份数多少,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6、海运提单要求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就 是指不填写收货人和不要背书。 7、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具汇票的依据 是信用证,而在托收和汇付 方式下,开 具汇票的依据是买卖合同。 8、汇票、提单、保险单的抬头人通常各是 付款人、收货人、被保险人。
案例
1、我某外贸公司以CIF鹿特丹与外商成交出口一 批货物,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及战争 险。售货合同中的支付条款只简单填写 “Payment by L/C”,国外来证条款中有如下 文句“Payment under this Credit will be made by us only after arrival of goods at Rotterdam”。 受益人在审证时未发现,因此未请对方修改删 除。我方在交单结汇时,银行也未提出异议。 不幸60%货物在运输途中被大火烧毁,船到目 的港后,开证行拒付全部货款。对此,应如何 处理?为什么?
(三)出口退税的凭证 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须提供 “三单两票”。即海关盖有“验讫章” 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银行的出口结汇水 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和 出口产品购货发票。只有所有单据齐全、 准确、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才能退 还已缴纳的国内税。 本人提 出。 2、受益人对修改的信用证可以全部接受, 也可以部分接受。 3、UCP500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 商业发票“无需签署”。 4、凡迟于信用证有效期提交的单据,银行 无权拒付。
二、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的含义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帮助出口企业降低成本, 增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鼓励出 口创汇,而实行的由国内税务机关退还出口商 品国内税的措施。 我国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 所要退的税,是出口商品出口前在国内已缴纳 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由生产企业直接出口的商 品既不征税也不退税。 (二)出口退税的范围 1、有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出 口的货物。 2、工业企业委托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自产 的产品。
三、结汇 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有三种结汇的办法: 1、收妥结汇 2、出口押汇(买单结汇) 3、定期结汇
第五节 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一、出口收汇核销 (一)出口收汇核销的含义 (二)出口收汇核销的凭证 出口收汇核销单 (三)出口收汇核销的范围 对于一般贸易、易货贸易、租赁、寄售、展卖 等一切出口贸易方式,只要涉及到出口收汇, 都必须进行出口收汇核销。 (四)出口收汇核销的程序 1、申领核销单 2、向海关申报 3、办理收汇手续 4、核销收汇
公吨,对方开来信用证要求7/8/9月分三批等量 装运。我公司于7月28日发运第一批1000公吨 货物并顺利结算了货款。当8月29日准备装运 第二批货物时,由于台风登陆港口不能作业, 台风过后已是9月1日。装完货后,公司持9月1 日的提单和其他单据到银行议付时,遭到银行 拒绝。但公司认为不能如期装运是不可抗力, 因而坚决要求银行付款。问,银行是否应该付 款?为什么?
4、我方E公司和法国G公司订立一份出口 300公吨冻品合同,规定1991年4—9月每 月平均交货50公吨,即期信用证支付, 来证规定货物装运前由出口口岸商品检 验局出具船边测温证书为议付不可缺少 的单据之一。4—6月交货正常,并顺利 结汇,7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至8月5日 才实际装船,海运提单倒签为7月31日, 但送银行议付的商检证中填写船边测温 日期为8月5日。8月7日出口人在同船又 装运50公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 示对这批货拒付货款。试分析我方有何 失误及开证行拒付有何依据?
四、报关 1、报关方式:口头申报/书面报关/电子数据交换 2、办理报关委托 3、申报时间:出口货物应在装货24小时前申报 4、准备报关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 5、填制出口报关单 6、向海关递交报关单 出口货物通关程序: (1)申报 (2)审核 (3)检验 (5)放行
(4)征税
出口货物报关时应提交的单据:
第二十一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出口贸易的程序
第一阶段
A
出口前的准备工作
编制 出口 计划
组织 出口 货源
调研 国外 市场 状况
制定 出口 商品 经营 方案
建立 客户 关系 和推 销网
开展 广告 宣传
办理 商标 注册
出口贸易的程序
第二阶段
A
对外进行洽谈
询盘
发盘
还盘
接受
签订合同(假设为CIF)合同
出口贸易的程序
出口合同的“四排队”、“三平衡”工作
“四排队”是指以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合同要 求的货物是否备妥、信用证是否落实等按四种 情况——“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 证有货”、“无证无货”——进行分析排队, 摸清货证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 施,解决问题。 “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依据,根据信用证规 定的装运期和到期日的远近,结合货源和运输 能力的具体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力求做到 “货、证、船”三方面的有效衔接,保证按时 交付和装运货物,从而保证出口合同得以顺利 履行。
催证 审证 改证
A
办理保险
保险单
制作有关单据
第 三 阶 段 履 行 合 同
申请 出口 许可 证
租 船 订 舱
发运 货物 办理 报关
海关 检验 放行
货物 装船 后取 得提 单
向买 方发 装船 通知
汇集 有关 的单 证
持全套 货运单 据连同 信用证 向银行 办理议 付
备货/加工/ 包装/刷唛
向商 检局 报检
1、银行审核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1)政治性、政策性审核 (2)资信情况审核 (3)信用证性质的审核
银行审证的依据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
例》
2、出口方审核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1)信用证金额、币种、付款期限的审核 (2)有关货物条款的审核 (3)对信用证的装运期、有效期与到期地 点的审核 (4)对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审核 (5)对单据的审核 (6)对其他运输条款、保险、商检等条款 的审核 (7)对特殊条款的审核 出口方审证的依据是出口合同
案例
我某公司向韩国出口一批大豆,双方签
订的合同中规定:数量1000公吨,单价 200美元/公吨,允许10%的数量机动幅 度。对方如期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 总金额200 000美元,数量1000公吨。我 方未要求改证,直接发货1050公吨。问 我方能否安全收汇?
案例
我某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合同出口某货物3000
第四节 制单结汇
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即应按信用证要
求,整理和缮制各种单据,在信用证规 定的交单有效期和交单期内,填写出口 结汇申请书,连同全套正本单据,递交 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一、出口制单 缮制正确的结汇单据是出口商在以信用 证为支付方式的出口交易中,安全及时 收取货款的前提,保证。 出口商凭以办理出口结汇的单据以由谁 制作可分:商业单据、官方单据、协作 单据三种。
2、我某出口企业与非洲某商成交货物一批, 到证按合同规定9月装运,但计价货币与 合同规定不符,加上备货不及,直至11 月对方来电催装,我方才向对方提出按 合同货币改证,同时要求展延装运有效 期。次日非商复电:“证已改妥”,我 方据此将货发运,但信用证修改书始终 未到,致使货运单据寄达开证行时遭到 拒付。我方为及时收回货款,避免在进 口地的仓储费用支出,接受进口人改按 D/P,T/R提货要求。终因进口人未能如 约付款使我方遭受重大损失。试就我方 在这笔交易中的处理过程进行评论。
5、某信用证对提单有如下规定:“made to order of shipper and endorsed to order of Bank of America NT&SA ”,请问: 应如何制作提单?
6、我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冷冻加吉鱼,7 月16日接到通知行转来的一张信用证简电通知。 信用证简电通知中表明信用证号码、商品的品 名、数量和价格几个项目,并说明“详情后 告”。我食品进出口公司收到了信用证简电同 志后急于出口,于7月20日按简电通知中规定 的数量将加吉鱼装运出口。在货物装运后制作 单据时,收到了通知银行转来的一张信用证证 实书,证实书中规定的数量与简电通知书中规 定的数量不符。问:我方应按信用证证实书的 规定还是按简电通知书的规定制作单据?它们 之间的差异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