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管理规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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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级运动员管理制度

小学校级运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体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的校级运动员。

第三条学校设立校级运动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级运动员的选拔、培养、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二章选拔与注册第四条校级运动员的选拔原则:1. 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2. 选拔标准以学生的身体素质、运动技能、潜力及兴趣爱好为依据;3. 鼓励各年级、各班级积极参与,发掘优秀运动员。

第五条选拔程序:1. 各年级、各班级推荐;2. 学校体育部门组织选拔;3. 学校体育部门对选拔结果进行审核;4. 通过审核的学生,由学校体育部门进行注册。

第六条注册要求:1.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2. 学生家长同意并签字;3. 学生需提供相关运动成绩证明。

第三章培养与管理第七条培养目标:1. 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2. 培养学生的运动技能;3. 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4. 培养学生的竞技水平。

第八条培养措施:1. 定期组织训练,确保训练质量;2. 安排专业教练进行指导;3. 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积累比赛经验;4. 鼓励学生参加体育俱乐部活动。

第九条管理制度:1. 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服从教练安排;2. 认真参加训练,不迟到、不早退;3.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考核内容:1. 训练出勤率;2. 训练质量;3. 比赛成绩;4. 综合表现。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2. 比赛成绩;3. 教练评价;4. 同学评价。

第十二条奖惩措施:1. 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3. 对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级运动员的管理,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学校的体育事业贡献力量。

运动员管理制度

运动员管理制度

运动员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我校运动队的健康发展,使运动员身心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运动员管理规定1. 运动员必须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丹东九中学校管理各项规定。

2. 运动员要认真学习,刻苦训练,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注意听讲,认真完成作业,各门课程均要努力达到及格以上。

3. 运动员要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竞技成绩,为校增光。

4. 运动员要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起到体育骨干带头作用5. 运动员无条件服从教练员的安排,按时到场,保质保量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

(二)运动员处罚规定1 运动员因违犯《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受到警告处分两次者或记过以上处分一次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2 运动员一次期末考试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保留运动员资格,第二次期末考试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运动员成绩优异、表现较好者,文化课成绩适当放宽。

3 运动员违犯班级纪律或课堂秩序以及不按时完成作业,经两次教育不改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4 运动员不服从教练员管理,不按时到场训练或训练不认真、不刻苦、经教育不改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1)运动员不按教练员要求或规定时间到场训练,第一次给以警告,第二次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2)运动员在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中不能起到带头作用,或体育课一学期旷课两次以上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3)对于学习不努力,训练不刻苦,且纪律又差的运动员坚决给以清退。

(三)运动员奖励规定1. 市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校授予“优秀运动员”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2. 运动员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者,认真上好每节体育课且起到带头作用者,学校授予“运动员标兵”荣誉称号。

体育运动行业运动员管理规章制度

体育运动行业运动员管理规章制度

体育运动行业运动员管理规章制度在体育运动行业,运动员管理是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运动员的权益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管理运动员,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经过深思熟虑和全面考虑的管理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运动员招募与选拔1.招募渠道多元化:体育运动协会、体育培训学校、体育俱乐部等都可以成为招募运动员的渠道,以确保更广泛地吸纳人才。

2.选拔严格公正:运动员的选拔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人为干预,选拔机构应具备公信力,选拔过程应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

二、运动员合同签署1.合同条款明确:运动员与俱乐部或代理公司签署合同时,合同条款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薪资、保险、培训、转会等事项。

2.合同保密性:签署合同的内容应进行保密处理,防止合同条款泄露给第三方,以保护双方的商业利益。

三、薪酬和福利待遇1.薪酬合理化:根据运动员的能力和成绩,制定合理的薪资体系,确保运动员的收入与其付出成正比。

2.福利完善:为运动员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等,同时为运动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培训条件。

四、伤病康复与保健1.伤病康复治疗:建立专业的伤病康复团队,为运动员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治疗和关怀。

2.定期体检与保健:体育协会或俱乐部应定期对运动员进行体检,确保运动员身体状况良好。

同时,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和培训,使运动员在比赛中保持最佳状态。

五、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1.绩效考核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评估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的表现。

2.奖惩机制:根据运动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设立奖金、奖杯或其他奖励措施,同时对违反规则和道德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培训和职业规划1.培训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培训体系,提供专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为运动员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2.职业规划指导:运动员在职业生涯中面临不同的转折点,体育协会或俱乐部应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运动员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

七、转会和解约1.转会程序公开透明:转会程序应公开透明,俱乐部或代理公司在与其他方进行转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运动队管理条例

运动队管理条例

运动队管理条例为了保证运动队的正常训练和比赛,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体育道德风尚,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运动员管理1、运动员选拔(1)根据运动队的项目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和程序。

(2)选拔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结果应进行公示。

2、运动员注册(1)运动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2)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运动员训练(1)运动员应按时参加训练,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训练期间应严格遵守训练纪律,服从教练的指导和安排。

(3)认真完成训练任务,积极提高自身的竞技水平。

4、运动员比赛(1)运动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服从比赛安排和调度。

(2)比赛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身体、技术和心理等方面。

(3)比赛中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发扬体育精神。

(4)比赛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比赛能力。

5、运动员健康(1)运动员应重视自身的身体健康,定期进行体检。

(2)积极配合队医的治疗和康复工作,不得擅自使用违禁药物。

6、运动员行为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有损害运动队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尊重队友,团结协作,不得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不良行为。

二、教练管理1、教练职责(1)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和比赛方案,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2)认真组织训练和比赛,严格要求运动员,关心爱护运动员。

(3)不断学习和掌握先进的训练方法和技术,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教练选拔(1)根据运动队的项目特点和发展需求,选拔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教练。

(2)选拔过程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选拔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教练考核(1)定期对教练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训练效果、比赛成绩、运动员培养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教练续聘、晋升、奖励和处罚的重要依据。

三、训练管理1、训练计划(1)教练应根据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和比赛任务,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

运动员管理制度

运动员管理制度

运动员管理制度运动员是体育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表现和成就不仅关乎个人荣誉,也代表着团队、地区甚至国家的形象。

为了培养优秀的运动员,提高运动水平,保障运动员的权益,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运动员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运动员选拔制度1、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身体素质、技术能力、心理素质、运动天赋等方面的具体指标。

考虑运动员的年龄、发展潜力和运动经验等因素。

2、广泛的选材渠道与学校、体育俱乐部、业余体校等建立合作关系,发现有潜力的苗子。

举办选拔赛、训练营等活动,吸引更多人才参与。

3、公正公平的选拔程序成立专业的选拔团队,包括教练、专家和相关管理人员。

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不存在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现象。

二、运动员训练制度1、个性化训练计划根据运动员的身体状况、技术水平和比赛目标,制定专属的训练计划。

定期评估训练效果,及时调整训练内容和强度。

2、科学的训练方法融合先进的训练理念和技术,包括体能训练、技术训练、战术训练和心理训练等。

注重训练的系统性和连贯性,避免盲目训练和过度训练。

3、训练设施和资源保障提供优质的训练场地、器材和设备,满足训练需求。

配备专业的康复医疗团队,及时处理运动员的伤病问题。

三、运动员竞赛制度1、合理安排比赛根据运动员的训练进度和状态,选择合适的比赛项目和级别。

避免比赛过于频繁或间隔过长,影响运动员的竞技状态。

2、竞赛准备工作组织赛前集训,进行针对性的战术演练和心理辅导。

做好后勤保障,确保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饮食、住宿和交通等方面得到妥善安排。

3、赛后总结与反馈对比赛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运动员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

将比赛经验反馈到训练中,不断改进训练方法和策略。

四、运动员生活管理制度1、饮食管理制定科学的饮食计划,保证运动员摄入足够的营养和能量。

严格控制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避免误食违禁物品。

2、作息管理规定合理的作息时间,保证运动员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如不吸烟、不酗酒等。

运动员管理制度流程

运动员管理制度流程

运动员管理制度流程运动员管理制度是指对运动员在注册、签约、培养、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和流程的体系。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运动员的权益,提高运动员的训练水平和竞技水平,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下面就运动员管理制度的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注册与签约1.运动员注册2.签约注册通过后,有实力或潜力的运动员可以与俱乐部或国家体育总局签约,正式成为一名职业运动员。

签约内容包括训练安排、待遇、保障和奖惩等条款,以确保运动员的权益和俱乐部的利益。

二、培养与训练1.培养计划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项目的运动员,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包括训练内容、训练强度、培养周期和比赛计划等,帮助运动员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提高技战术水平和竞技能力。

2.训练管理训练管理包括训练场地、教练团队、训练设备等的配备和管理。

运动员在训练中要严格按照训练计划和教练的要求进行,保证训练的质量和效果。

三、竞技考核与选拔1.职业生涯考核初次签约后的一段时间内,对运动员的表现进行职业生涯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比赛成绩、表现态度、训练纪律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表现优秀的运动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和推荐,反之则有可能降级或终止合同。

2.赛事参与与选拔运动员在职业生涯中,需要参与各级各类比赛,从中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更高一级别的比赛。

选拔标准包括比赛成绩、技术表现、身体素质等,选拔结果将决定运动员的发展方向和待遇。

四、福利保障与奖惩1.福利保障福利保障是指为运动员提供的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例如提供食宿、医疗、教育等服务,确保运动员能够专心投入训练。

同时,还需建立起退役安置制度,为退役运动员提供转岗就业或其他福利待遇。

2.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运动员给予激励和奖励,例如提供奖金、提升职务等。

对于表现不佳的运动员则进行批评、处罚或降级处理,以促进运动员的积极性和竞争力。

以上是运动员管理制度的主要流程。

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运动员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调整,以适应体育运动的需求和规律。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学校运动员管理条例(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学校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的运动水平,促进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二条:任务1、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制度管理,全面提高运动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研究能力和运动水平。

2、促进运动员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成绩,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为校争光。

3、充分发挥运动员的专业特长和骨干作用,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4、加强国内、国际间学校体育文化的交流,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5、学校根据运动员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努力使运动员成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智慧多元的杨中人,努力成为有诚实守信之品质、开拓创新之能力、终身研究之素质、能主动和谐发展的现代公民。

第二章运动员资格认定第三条:所有学校运动员在入学后,应经过运动员注册,方具备员资格。

注册事项如下:1、填写《活动员登记表》;2、学校体育教师或专业教练的推荐;3、学校行政审批。

第四条:运动员如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以处理,同时取消运动员资格。

第三章管理第五条:组织1.教导处是运动员的行政管理部门,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是执行落实部门。

2.运动队实行主教练负责制。

3.校活动队根据不同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采用全年制训练和短期集训两种形式。

第六条:管理1、活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学生“一日常规”》、《中学学生操行评定与评先嘉奖条件》、《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暂行条件》、《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中学学生常规准则》等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和教练的教诲。

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时刻牢记XXX本人的学生身份,维护学校声誉,以本人良好的言行和优异的竞赛成绩为学校增光添彩。

2、对活动员参赛成绩的管理采用积分制:参加国家级竞赛获第一名的加9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7分;参加市级竞赛获第一名的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的加4分;参加区级竞赛获第一名的加3分,第2、三名的加2分,第四、五名、六名的加1分,参赛而未获名次的加0.5分,单人获奖双倍积分。

高等学校运动员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运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运动员的管理,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等学校中从事体育竞技活动的运动员。

第三条高等学校运动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运动员的思想政治教育;2. 坚持科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3. 坚持公平公正,保障运动员的合法权益;4. 坚持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促进运动员学业进步。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高等学校成立运动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运动员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运动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运动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 制定和实施运动员管理制度;2. 组织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和输送;3. 监督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4. 调查处理运动员违纪违规行为;5. 组织开展运动员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

第七条运动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运动员的日常管理;2. 组织运动员参加各类体育竞赛;3. 协调运动员与其他部门的关系;4. 收集、整理运动员的各类信息;5.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运动员选拔与培养第八条运动员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体育特长生招生、选拔赛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运动员培养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运动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运动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2. 科学训练:根据运动员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提高运动技术水平;3. 学业辅导:为运动员提供学业辅导,确保运动员顺利完成学业;4. 心理健康教育:关注运动员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5. 法制教育:加强对运动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运动员的法律意识。

第四章运动员训练与比赛第十条运动员训练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根据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和技术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2. 严谨性:严格执行训练计划,确保训练质量;3. 安全性:注重运动员的训练安全,预防运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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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管理条例
为了保证我校运动队的健康发展,使运动员身心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运动员管理规定
1.运动员必须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辛冲二中学校管理各项规定。

2.运动员要认真学习,刻苦训练,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注意听讲,认真完成作业,各门课程均要努力达到及格以上。

3.运动员要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竞技成绩,为校增光。

4.运动员要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起到体育骨干带头作用
5.运动员无条件服从教练员的安排,按时到场,保质保量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

(二)运动员处罚规定
1运动员因违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受到警告处分两次者或记过以上处分一次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2运动员一次期末考试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保留运动员资格,第二次期末考试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运动员成绩优异、表现较好者,文化课成绩适当放宽。

3运动员违犯班级纪律或课堂秩序以及不按时完成作业,经两次教育不改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4运动员不服从教练员管理,不按时到场训练或训练不认真、不刻苦、经教育不改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1)运动员不按教练员要求或规定时间到场训练,第一次给以警告,第二次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2)运动员在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中不能起到带头作用,或体育课一学期旷课两次以上者,取消运动员资格,体育特招生勒令退学。

(3)对于学习不努力,训练不刻苦,且纪律又差的运动员坚决给以清退。

(三)运动员奖励规定
1.市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校授予“优秀运动员”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2.运动员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者,认真上好每节体育课且起到带头作用者,学校授予“运动员标兵”荣誉称号。

3.运动员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校级以上奖励者,学校授予“优秀运动员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4.获得“优秀运动员”、“优秀运动员标兵”、“运动员标兵”的运动员,将作为重点运动员选拔升入本校高中就读或向高校和专业队推荐。

望全体运动员自觉遵守条例,认真学习,刻苦训练,为辛冲二中各项体育工作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本条例自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开始执行
雄县职教中心体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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