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井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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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队现场管理井控九项管理制度检查内容

钻井队现场管理井控九项管理制度检查内容
防喷器的组合配套
查现场安装是否符合设计
防喷器是否按规定试压
查有无试压记录
防喷器安装
查是否用16mm钢丝绳固定,气井是否装有泥浆伞
防喷器现场开关检查
使用一下看是否灵活好用
防喷器及四通连接
查螺栓是否齐全,固定是否牢靠
闸板防喷器手动锁紧杆
查手动锁紧杆是否齐全,支撑是否可靠;是否挂牌标明开关方向和到底圈数
双工短节或套管头
检测仪器配备数量满足要求
油井应配备接地电阻检测仪1台;。气井应配备固定式八通道复合式气体检测仪一套,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5只。
检测仪器和防护设施管理
检测和防护设施是否及时标校和保养,有专人定岗管理,查相关记录
了解压井及其它材料的储备等
按设计要求提前准备好压井液、加重材料等及其他应急抢险物资
天然气井在操作台上、井架底座周围是否使用防爆通风设备
查螺栓是否齐全,扭紧
压井、节流、放喷系统等试压
查是否按规定进行试压,有无记录
压力表等仪表状态
查是否齐全,灵敏,量程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在校验期内
内控管线、控制闸阀安装
查控制闸阀是否接出井架底座外,内控管线是否按规定试压和编号
节流管汇、压井管汇及放喷管线安装
查是否采取相应的防堵措施,管线是否畅通
关井压力值的标注
八、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溢流、井涌及井喷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上报
要求立即向项目部应急办公室汇报,查汇报记录
溢流、井涌、井喷事故发生后,有无准确真实记录
查相关记录
现场人员是否知道发生井喷事故应向哪里汇报,汇报哪些内容。
提问井队驻井干部和当班司钻各1人
是否有相关管理部门和急救抢险部门的联系地址
查相关记录等

井控管理制度

井控管理制度

井控管理制度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一,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油田公司、指挥部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油田公司、指挥部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和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贯彻执行井控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实施细则及管理整个井控工作.,三,钻井公司、各采油厂、各钻井队、井控车间及在钻井现场协同作业的专业化服务单位应成立相应的井控领导小组~并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四,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恪尽职守~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五,油田公司、指挥部每半年联合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督促各项井控规定的落实。

钻井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井控规定和制度~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

,六,油田公司、指挥部以及钻井公司在各种生产大检查、安全大检查中~要将井控工作列入重点检查.1二、井控操作证制度,一,油田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井控操作证:1、主管钻井或勘探开发工作的油田公司领导、指挥部领导~相关部门处级和科级领导及负责生产和安全工作的技术人员,2、钻井公司:经理、主管钻井生产和技术的副经理、正副总工程师及负责现场生产和安全工作的技术人员,3、钻井队:钻井监督、正副队长、指导员,书记,、钻井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钻井技师、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4、欠平衡钻井、固井、综合录井、钻井液、取心、定向井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井控车间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现场地质技术人员、地质监督、测井监督和地质设计人员,从事钻井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

没有取得井控合格证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无证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二,凡需持证的人员和持证指挥的岗位~必须先培训~取证后上岗。

,三,井控操作证有效期限为两年~凡持证者每两年必须复培一次~复培考核合格经井控培训中心签发后~操作证继续生效。

井控管理制度

井控管理制度

井控管理及措施
为提高我70130钻井队员工井控意识和技术素质,预防井喷,减少风险,必须加强井控管理,根据总公司47号文件和江汉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55号文件精神,制定出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我们井队成立井控管理小组,组长:平台经理班国, 副组长: 钟成兵、田先平、杨永、钻井监督,成员: 郭超、张卫平、杨德安、徐庆国、陈维刚、刘邦国、李祥勇、蔡德生。

井控管理小组负责70130 井控工作的开展防喷、防硫演练, 井控技术、防硫知识培训。

第二条钻井队实行井控操作证制度。

井队生产领导、技术人员、钻井监督、大班司钻、正付司钻、机械工长、井架工、安全员必须参加井控培训, 持证上岗。

第三条井控装备的安装、检修、试压、现场服务制度。

按照《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定》, 认真搞好井控装备的检查、安装、试压以及现场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控工作检查制度。

钻井队每周组织1次井控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条井控工作例会制度。

钻井队每周组织1次井控例会,对上周井控工作作总结, 对下一周井控工作作出安排。

第六条开钻检查验收制度。

各次开钻前, 井队先依据各次开钻前的验收细则进行自查自改, 然后向甲方提交开钻的书面申请报告,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 发放“开钻许可证”方可开钻。

第七条井控及硫化氢防护演习制度。

钻井根据施工的需要, 对。

钻井井控管理规定

钻井井控管理规定

附件1钻井井控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控设计•第三章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第四章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第五章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第六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第七章井控技术培训•第八章井控管理•第九章附则附录:1. 井口装置组合图2. 关井操作程序3. 顶驱钻机关井操作程序4.防喷演习记录表格式5. 坐岗记录表格式6.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证书格式7.集团公司钻井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井控工作科学化、规化,提高集团公司井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严格细致,常抓不懈。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油气田(管理局或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钻井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第四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井与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井控技术培训以与井控管理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钻井。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六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和钻井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油田地质、工程设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井控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井控设计。

第七条地质设计书中应明确所提供井位符合以下条件:油气井井口距离高压线与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人口密集与高危场所等不小于500m。

若安全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由油(气)田公司与管理(勘探)局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评估、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置。

含硫油气井应急撤离措施参见SY/T 5087有关规定第八条进行地质设计前应对井场周围一定围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国防设施、高压电线、水资源情况和风向变化等进行勘察和调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特别需标注清楚诸如煤矿等采掘矿井坑道的分布、走向、长度和距地表深度;江河、干渠周围钻井应标明河道、干渠的位置和走向等。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障井下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井控工作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井下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技术员等。

三、井控工作管理1. 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2. 每个作业班组必须有专门的井长负责井下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 井下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运转正常。

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穿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5.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井下通风必须保持畅通,确保作业人员不受有毒气体危害。

7. 井下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计划进行,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8. 井下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工报告,确保安全。

9. 井下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报修,不得私自擅自维修,以免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

10. 井下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保持井下环境整洁。

四、井下作业安全规定1. 严禁擅自改变井下设备的参数和操作方式,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操作。

2. 严禁在井下吸烟或携带易燃物品,防止引燃可燃气体引起爆炸。

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职责,禁止私自离开岗位,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4. 井下作业需注意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和意外事故。

5.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井下作业要求。

6. 井下作业人员需随时保持警惕,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7. 井下作业过程中如需更换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交接,确保信息准确传达。

8. 井下作业必须按照安全计划进行,切勿擅自违反规定操作。

9. 井下作业中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快速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确保安全。

10. 井下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总结,及时反馈问题并改正。

五、违章和处罚对于违反井下作业安全规定的人员,将依据《矿山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轻者警告并记过,重者暂停作业并追究其责任。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钻井井控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提高钻井效率和质量,制定本《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涉及的范围包括国内外钻井作业,适用于所有涉及的钻井井控人员。

第三条钻井井控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循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二章测井井控第四条测井井控人员应熟悉测井设备和测井数据的解释与处理,确保测井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测井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测井前准备工作,包括校验测井仪器和设备,检查通信设备等。

第六条测井井控人员应掌握常见井底情况的判断依据,合理根据井况情况选择测井的仪器和工具。

第七条测井井控人员应密切关注测井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指标,及时向作业主管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建议。

第三章钻井井控第八条钻井平台的井控人员应熟悉钻井设备的组成和操作原理,掌握钻井工艺和流程,能够独立进行井控工作。

第九条钻井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钻井前准备工作,包括检查钻具设备,测量井眼位置等。

第十条钻井井控人员应掌握常见井下异常情况的判断依据,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钻井井控人员应密切关注钻井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指标,及时向作业主管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建议。

第四章井控指挥体制第十二条井控指挥体制应由作业主管、井务工程师、现场操作人员等组成,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作业主管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和调度人员,统筹指挥井控工作。

第十四条井务工程师应负责监督和指导井控人员的工作,及时处理现场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现场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操作规范,如实记录和报告井下状况,并按要求进行井控操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钻井井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钻井井控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钻井井控人员应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演练,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

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

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是该局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钻井井控管理,提高钻井安全、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保障石油勘探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这项制度。

一、背景介绍钻井井控管理是石油勘探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其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勘探成本、勘探周期以及生产效果。

中原石油勘探局作为国内重要的石油勘探单位,必须建立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的钻井井控管理制度,来保障石油勘探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实施细则内容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钻井井控管理目标制定明确的钻井井控管理目标,并在实施中强调“一切以安全为前提、一切以效益为目标”。

2、钻井井控管理方案采用科学、实用、系统的方法制定钻井井控管理方案,确保每一项工作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3、钻井井控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钻井队长、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各岗位职责,强调领导重视和作业人员的意识,全面推进钻井井控管理制度的实施。

4、钻井井控管理标准建立钻井井控管理标准,对钻井设备、岗位作业,进行规范管理,保障作业安全和精确性。

5、钻井井控管理检查制定钻井井控管理检查制度,对各项细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及时纠正问题,推进整改工作。

6、钻井井控管理培训定期开展钻井井控管理培训,帮助员工掌握科学的钻井井控管理技术,提升作业技能和工作质量,确保钻井井控管理制度管理的深入推进。

三、执行效果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的推出,对保障勘探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促进勘探成本控制,保障勘探资产安全,提高了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井控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结论钻井井控管理是石油勘探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了规范石油勘探中的钻井井控管理,中原石油勘探局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通过落实这些细则,提高钻井安全、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大大促进了勘探成效。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强化钻井过程中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钻井井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SY/T6426-2005)等行业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10]579号文)及局、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特修订华北石油局、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钻井过程中井底压力的控制。

井控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装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安全、生产组织、工程、装备、监督、培训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各级钻井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技术培训、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应急抢险等内容。

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搞好二级井控,杜绝三级井控”。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分公司现行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的井控管理。

承包其他油田企业钻井施工的须遵守其相关井控管理规定。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井控管理组织机构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

分别成立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领导小组。

各级组织必须配备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环保、物资装备、人力资源、计划财务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组成。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或井控主管人员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主管人员及各钻井队队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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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管理制度第一条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一、按照集团公司井控培训教学大纲规定,井控持证范围包括钻井专业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1.现场操作人员:钻井队大班司钻、正副司钻、井架工、钻井技师、大班司机、井控坐岗员等;2.现场服务人员:井控车间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等;3.专业技术人员:钻井队工程技术人员、泥浆技术人员,钻井工程设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以及欠平衡钻井技术人员等;4.生产管理人员:主管钻井生产、技术、安全的各级领导、钻井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钻井队正副队长、指导员、安全员、钻井安全监督、工程监督等;5.相关技术人员:地质设计人员、地质监督、测井监督以及测井、固井、录井、钻井液、取芯、打捞、定向井、中途测试等专业服务公司(队)的相关技术人员。

二、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操作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凡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三、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落实1.钻井承包商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钻井队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的落实。

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钻井承包商钻井队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情况的监督检查。

2.凡在长庆油田施工的钻井队伍,必须持有长庆油田公司认可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3.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井控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第二条井控装置的安装、检修、试压、现场服务制度一、井控装置的检修、保养及巡检必须由专业的井控车间负责服务。

钻井队在用井控装备的管理、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明确岗位职责。

二、钻井队使用的井控装置达到检修周期后送井控车间进行维修、检验。

三、钻井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置、工具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和检查记录。

四、井控管理人员、HSE监督员及井控车间服务人员在监督、巡检中要及时发现和处理井控装置存在的问题,确保井控装置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控装备判废管理规定》。

井控装备出厂总年限达到规定时间的应立即停用,确需延期使用的井控装备,必须经第三方检验并合格,延期使用最长三年。

六、钻井承包商应建立井控装备台帐。

第三条钻开油气层前的申报、审批制度一、钻开油气层前100m,钻井队通过全面自查自改,确认准备工作就绪后,填写《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证书》,按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二、井控检查验收小组,按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检查。

检查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在检查验收证书上签字、批准后,方可打开油气层。

检查验收不合格,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待整改合格验收后方能打开油气层。

三、井控检查验收小组填写“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证书”;如存在重大井控安全隐患时,应当场下达“井控停钻通知书”,钻井队按“井控停钻通知书”限期整改。

检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钻井队、检查验收小组各留一份备查。

四、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就钻开油气层的钻井队,应立即停钻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防喷演习制度一、钻井队应在钻开油气层前,按照钻进、起下钻杆、起下钻铤、空井发生溢流的四种工况分班组、定期进行防喷演习,演习不合格者不得打开油气层。

二、防喷演习原则上要求班自为战,当班人员按岗位分工和关井程序操作。

钻井队也可适当组织全队性防喷演习,以当班人员为主完成关井操作,接班人员按岗位分工到各自岗位协助当班人员操作,第三班人员负责消防(关键是井口和循环系统)及场地警戒。

三、作业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不同工况的防喷演习,夜间也应安排防喷演习,此外,在各次开钻前、特殊作业(取心、测试、完井作业等)前,都应进行防喷演习,达到合格要求。

四、防喷演习关井速度要求:正常钻进和空井为3分钟,起下钻为5分钟。

每次演习结束后由当班司钻组织,在紧急集合点进行讲评,并填写防喷演习记录表。

演习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讲评、组织演习人等。

五、关井操作岗位分工1.司钻:发出警报,负责刹把及司钻控制台的操作,关井完成后负责将溢流关井情况报告值班干部。

2.副司钻:负责远程控制台的操作,接受指令在远程控制台进行关井,同时传递防喷器开、关信息。

3.井架工:配合井口操作,负责节流阀的开、关操作,并传递节流阀的开、关信息,关井后,负责观察、记录套压。

4.井控坐岗工:配合井架工完成节流阀的操作,在钻台下观察闸板防喷器和放喷阀的开、关情况,并传递开、关信息。

5.内钳工:配合外钳工完成井口操作,传递防喷器、放喷阀、节流阀开、关信息,在关井后负责观察、记录立压。

6.外钳工:配合内钳工完成井口操作,负责开、关放喷阀,并传递开、关信息。

7.泥浆工:负责观察钻井液出口和钻井液罐液面情况。

8.司机:完成机房操作,站到可与司钻保持联系的位置,听候司钻的调遣。

9.发电工:完成发电房操作,站到可与司钻保持联系的位置,听候司钻的调遣。

第五条坐岗制度一、一般情况下进入油气层前100m由钻井井控坐岗人员和录井工开始坐岗,但存在多气层、油气重叠层,根据地质提示,井控坐岗应提前,在进入第一个气层(或油层)100m 前开始坐岗。

钻进中每15分钟监测一次钻井液(罐)池液面和气测值,发现异常情况要加密监测。

起钻或下钻过程中核对钻井液灌入或返出量。

在测井、空井以及钻井作业中还应坐岗观察钻井液出口管,及时发现溢流显示。

坐岗情况应认真填入坐岗观察记录。

二、井控坐岗工坐岗记录包括时间、工况、井深、钻井液灌入量、钻井液增减量、原因分析、记录人、值班干部验收签字等内容。

录井工坐岗记录包括时间、工况、井深、地层和气测数值等内容。

三、坚持“发现溢流立即关井,疑似溢流关井检查”的原则,井控坐岗工在发现溢流和疑似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司钻,组织关井。

录井工在坐岗时发现气测值异常等情况,应立即下发异常情况通知单,告知钻井队值班干部。

第六条钻井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一、进入油气层前100m开始,钻井队干部必须在生产现场坚持24小时值班。

值班干部应挂牌或有明显标志,并认真填写值班干部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干部、HSE监督员应检查监督各岗位井控职责履行和井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井控装置试压、防喷演习、处理溢流、井喷、井下复杂等情况,值班干部必须在场组织指挥。

第七条井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一、钻井队干部要按照井控岗位职责对现场井控工作进行检查。

二、各级井控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对违反井控管理制度的井场内所有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

不听劝阻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承包商HSE监督员要负责监督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和保养、防喷演习、坐岗、加重材料和加重钻井液数量、防喷演习等,并做好记录。

四、油田公司钻井工程监督要监督检查现场井控装置和套管试压、防喷演习、坐岗等情况;在钻开油气层后,要监督井控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五、油田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项目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钻井承包商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六、井控管理现场发现问题处理按照长庆油田公司《钻井井控管理违约处罚细则》执行。

第八条井控问题消项制度:1.各钻井承包商,对各级井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消项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所属油田公司建设项目组和监督单位。

2.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所检查的监督人员自行落实整改并验证,监督单位负责抽查。

3.建设项目组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所检查的项目管理人员自行落实整改并验证,油田公司主管部门负责抽查。

4.油田公司主管部门、油田公司、上级部门和地方国家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建设项目组、现场监督部负责落实整改,建设项目组将问题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油田公司主管部门,油田公司主管部门负责抽查并验证。

5.问题整改回执要注明发现问题的井号、施工队号、工况、具体问题描述、问题整改结果、整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等。

6.对发现井控问题未按期整改的承包商、钻井队,依照油田公司《钻井井控管理违约处罚细则》处理,必要时可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停工;对监督、建设项目组、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验证,导致问题未整改的,依照油田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第九条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一、井喷事故分级标准(一)一级突发事故(Ⅰ级)1.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并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

2.油(气)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二级突发事故(Ⅱ级)1.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

2.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在12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

(三)三级突发事故(Ⅲ级)油(气)井发生井喷,油田公司所属单位或承包商自身能在12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

(四)四级突发事件(Ⅳ级)油(气)井发生溢流、井涌或有毒有害气体,油田公司所属单位或承包商自身能在12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

二、井喷事故报告要求(一)发生Ⅲ级及以上井控突发事故后,钻井队最短时间内向其上级单位和油田公司项目组同时汇报,项目组接到汇报后立即向油田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并立即启动油田公司井喷事故应急预案。

油田公司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向集团公司总值班室电话报告,在1小时内报书面汇报。

油田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第一时间内向属地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Ⅲ级以下事件时,承包商施工队伍立即启动本单位现场处置预案,并向油田公司建设单位汇报,油田公司建设单位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施工现场指挥、协调处理,并立即上报油田公司钻井井喷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发生井喷或井喷失控事故后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料要准确。

四、发生井喷事故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无阻,并有专人值班。

五、油田公司建设项目组在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油田公司井控主管部门汇报上一月度井控险情情况及险情报告。

汇报实行零报告制度。

六、井喷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以《钻井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内容向油田公司汇报,首先以表一(快报)内容进行汇报,然后再以表二(续报)内容进行汇报,使油田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场抢险救援动态。

井喷事故得到控制,现场事态恢复正常后,事故单位要书面向油田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安全环保部门详细汇报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及处理过程及教训。

第十条井控例会制度一、钻井队每周召开一次以井控安全为主的会议。

进入目的层前100m开始,值班干部、司钻应在班前、班后会上布置、检查讲评本班组井控工作。

二、社会化钻井承包商每月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检查、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中石油、中石化钻井承包商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召开井控例会,检查、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三、油田公司项目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井控例会,安排、布置、总结井控工作。

四、油田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布置井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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