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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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院(公司)]采购行为,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做好降本增效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办公用品、设备、家具、车辆等物品。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有偿取得物资或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因办公需要,由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院(公司)后勤与安全生产保障部为集中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财务、纪检等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集中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条需求量较大且购置较频繁的物资均须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采购,采购部门应逐步建立健全集甲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将具有相应资质、价位合理、服务到位的供应商纳入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录之中。

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本着优胜劣汰和不断更新的原则,建立一个动态、不断优化的供应商名录,切实做到降本增效。

第二章采购范围第六条院(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包括如下:(一)力、公用品;(二)办公耗材;(三)设备、家具;(四)其他需求量较大且购置较频繁的物资或服务。

第三章采购申请手续第七条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物资时,由专门管理人员根据库存量情况提出购置需求,由后勤与安全生产保障部组织实施采购。

第八条采购设备、家具等物资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请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四章供应商的筛选第九条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通过以下两步进行筛选,将其纳入供应商名录中,作为采购过程中的可选的合作伙伴。

供应商名录应实时调整,及时吸收优秀供应商以及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一)供应商初选:(1)资质审核:要求供应商提供全套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增值税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且在有效期中;(2)服务承诺:供应商应承诺提供上门送货;产品三包;单批采购金额较小时,实行批量结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保真保质等; (3)特殊承诺:办公设备耗材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上门维修能力。

国有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规范国有银行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国有银行的采购活动。

3. 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在采购开始之前,采购单位需要对采购需求进行确认,并编制采购计划。

3.2 招标公告发布采购单位根据采购计划编制招标公告,并在指定的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3.3 招标文件编制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合同草案等。

3.4 投标评审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投标评审,评审包括评估投标人的资质、能力和报价等。

3.5 中标公告发布采购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发布中标公告,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4. 采购合同管理4.1 合同签订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2 合同履行监督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合同按时履行。

4.3 合同变更如有需要,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4.4 合同验收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验收,确保合同要求得到满足。

5. 采购成本控制5.1 预算管理采购单位需制定合理的采购预算,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5.2 供应商管理采购单位需要建立供应商库,并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进行评估,确保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5.3 采购合同管理采购单位需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4 成本分析和优化采购单位应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高的环节,并采取措施进行成本的优化和控制。

6. 采购风险管理6.1 风险识别和评估采购单位需要对采购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6.2 风险防范和控制采购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减少采购风险的发生和影响。

6.3 风险监测和追踪采购单位需建立风险监测和追踪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采购风险。

7. 附则7.1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集中采购是指将分散、零散的采购需求统一集中起来,通过专门的采购机构进行统一采购的管理方式。

集中采购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等目标。

为了更好地规范集中采购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了本文档,详细说明了集中采购的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集中采购的单位。

3. 集中采购的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集中采购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公正竞争,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 公平竞争原则:各供应商应该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参与采购,无论其规模大小。

- 性价比原则:采购的决策应该综合考虑产品的质量、价格和服务,以求达到最佳的性价比。

- 风险控制原则:采购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和管理,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 合规性原则:采购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的约定。

4. 集中采购的流程4.1 采购需求确认在采购需求确认阶段,采购单位应明确以下内容:- 采购物品的种类、数量、规格等具体要求。

- 预算限额和资金来源。

- 采购时间要求。

- 其他相关要求。

4.2 市场调研与供应商筛选在市场调研与供应商筛选阶段,采购单位应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供应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筛选合适的供应商。

筛选供应商应参考以下因素:- 供应商的信誉度和经验。

- 供应商的价格水平和交货期限。

- 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能力。

4.3 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

- 供应商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 采购合同模板和相关要求。

4.4 采购文件发布与供应商投标采购单位应将采购文件发布给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开展供应商的投标工作。

供应商应提交符合采购要求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技术方案等。

4.5 供应商评审与中标确定采购单位应组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4.6 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采购工作。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一)制定采购计划和需求计划;二)审核和提交采购申请;三)组织采购需求的评审和确定采购方案;四)协助采购中心进行商务谈判和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商品使用部门,是指使用集中采购商品的各级公司部门。

其职责为:一)制定使用计划和使用标准;二)配合采购中心进行商品验收和投诉处理;三)协助采购中心进行供应商管理。

第十二条合规监督部门,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法律、合规等部门。

其职责为:一)监督集中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二)审核采购合同及采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三)协助采购中心进行供应商管理和投诉处理。

第三章集中采购的程序和方法第十三条集中采购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采购计划和需求计划;二)编制采购方案;三)发布采购公告;四)组织供应商投标;五)评审供应商;六)确定中标供应商;七)签订合同;八)商品验收和支付。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应当采用以下方法: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采购。

第四章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采购监督管理应当实现全过程监督;二)采购监督管理应当实现全员监督;三)采购监督管理应当实现全面监督;四)采购监督管理应当实现全程监督。

第一条:审核商品使用部门的采购需求,包括预算金额、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和时间要求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流程进行审核把关。

第二条:向采购中心提交归口管理商品的集中采购申请,并协助评标工作。

第三条:组织商品使用部门进行商品验收,并提出付款申请。

第四条:协助采购中心进行采购项目考评。

第十一条:商品使用部门是直接使用商品的部门,其职责包括向条线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采购需求,需求应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数量、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以及负责商品验收和参与采购项目考评。

第十二条:法律合规、审计和监察部门是集中采购的合规监督部门。

其中,法律合规部负责集中采购的法律咨询,对招标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查;审计、监察部门承担集中采购的检查、监督职责。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业务,防范潜在风险,保证采购活动在规范、有序并受控的环境下进行,做到采购在数量、质量和交货期等方面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及其他一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对外付款的商务购买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供方的选择、采购方式、合同条款、合同执行及付款等过程做出的总体规定和流程设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成立工作小组,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组长,招标管理部门行政正职为副组长,成员包括计划财务、设计开发、工艺部门、质量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行政正职。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落实集中采购各项政策及指令,对集中采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各采购部门主要职责:(一)集中采购招标计划管理。

(二)负责编制集中采购招标方案。

(三)供方初选与业绩管理。

(四)采购价格管理。

(五)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等管理工作。

(六)质量问题索赔。

(七)采购进度控制与跟踪。

(八)采购业务工作质量考核。

(九)其他应由采购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技术开发部门主要职责:(一)技术标准制定。

(二)质量检测标准制定。

(三)参与技术标评审。

(四)其他应由技术开发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质量检验部门主要职责:(一)质量控制。

(二)其他应由质量检验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供方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供方评价。

(二)负责集中采购供方准入推荐。

(三)质量问题索赔。

(四)其他应由供方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九条工艺部门主要职责:(一)核定加工工艺和工时。

(二)提供检测工具清单及方法。

(三)其他应由工艺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计财部门主要职责:(一)提供内部成本。

(二)采购付款的归口管理。

第十一条招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采购价格审核控制。

(二)采购成本管控。

(三)牵头组织集中采购招标工作。

央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央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央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央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央企对采购活动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推动央企的可持续发展。

本办法适用于央企相关单位进行集中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管理。

二、管理原则2.1 诚信原则央企集中采购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建立健全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贪污、受贿等不当行为。

2.2 公开透明原则央企集中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采购效果和供应商的参与度。

2.3 经济效益原则央企集中采购活动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优化采购过程和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

三、集中采购程序3.1 采购需求确认央企各相关单位根据业务需求确认采购需求,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相关信息,并编制采购计划。

3.2 供应商选取央企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3.3 报价评审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交报价方案,央企相关单位组织评审团队对报价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供应商。

3.4 合同签订央企与供应商达成采购意向后,签订合同,并明确采购品种、数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具体条款。

3.5 采购执行央企相关单位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确保采购过程顺利进行。

3.6 采购验收央企相关单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商品进行验收,确保商品符合要求,质量合格。

3.7 供应商管理央企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时间、价格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供应商的管理和考核。

四、风险防控措施4.1 采购风险评估央企在采购前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出现的采购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4.2 合同管理央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履行的严格性和合法性。

4.3 供应商风险管理央企对供应商的资质、信用情况进行评估,重点监控潜在的供应商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监督与评估央企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检查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并且与采购部上报的接货记录是否对应。
3.审核完成后,应填制集中采购结算审核单,并注明意见。
4.审核无误时,集团采购中心应向分公司财务出具出款单。
第15条出款结算
1.分公司财务应按照集团采购中心的批示,对供应商实施结算,结算过程中以集团采购中心的出款单为依据。
第5章办理结算手续
第13条结算申请
1.分公司采购部接收货物并验收无误后,应向集团采购中心提出结算申请。
2.申请时应编制好结算申请单。
3.如果因物资质量、交期等问题需要扣款,则分公司采购部应与供应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在结算申请单中申明扣款事项。
第14条结算审核
1.集团采购中心接收结算申请单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检查。
1.各分公司应根据合同签订情况直接对供应商下订单,要求供应商供货。
2.如果订单要求超出合同范围,则应将订单报至集团采购中心,由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第12条接货验收
1.供应商交货时,需直接交给分公司,以免造成运输浪费。
2.分公司负责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3.分公司应及时将交货情况反映至集团采购中心,并接受集团采购中心的监督。
第7条供应商评审
集团采购中心应对初筛信息和现场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第8条供应商确定
签订完质量保证协议的供应商,即为集团集中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第4章集中采购执行
第9条合同谈判
1.建立合作后,集团采购中心应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就价格、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事项达成协议。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参照《政府采购法》、《中国*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管理以及总公司对各省级分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省级分公司集中采购制度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管理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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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标准化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引言标准化集中采购是指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集中组织采购工作的一种管理方式。

其目的是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并促进资源的集约利用。

本文将介绍标准化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采购管理范围标准化集中采购管理适用于组织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需要大量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场景。

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设施、信息技术、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采购工作。

二、采购管理流程标准化集中采购管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2.1 采购需求确认在开始采购前,有必要明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确认包括明确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同时,对于较大的采购项目,还需要进行采购需求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招标或询价。

2.2 采购计划编制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物品或服务的详细清单,采购时间计划,采购预算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确定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2.3 供应商选择根据采购计划,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选择。

供应商选择应基于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

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供应商选择。

2.4 供应商评价采购结束后,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交付时间、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

供应商评价的结果将影响下一次采购中供应商的选择。

2.5 合同签订在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6 采购执行采购执行是指实施采购计划的具体操作。

包括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交付物品或提供服务、进行验收等环节。

在采购执行过程中,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2.7 采购结算采购完成后,进行采购结算。

采购结算包括对供应商的货款支付和对采购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同时,应对采购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分析,改进采购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部门集中选购治理,标准部门集中选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选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各部门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及与财政性资金配套实施的部门集中选购工程,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部门集中选购,实行选购人主管部门负责的工作体制。

实施部门集中选购的主管部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和诚信原则,并对选购文书制作的科学性、选购程序的标准性和选购结果的公正性担当责任。

并承受政府选购监管机构的监视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部门集中选购的范围及选购方式:(一)年度列入部门集中选购名目以内的工程;(二)预算执行中,因特别缘由必需由部门组织的工程。

部门集中选购,由市财政局政府选购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管机构)依据当年市政府的政府集中选购名目及标准和政府选购预算以及预算单位的申请审查批准后确定。

第五条属于部门集中选购名目以内的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选购预算。

预算执行中,要向监管部门上报政府选购规划,按监管机构确定的政府选购方式实施。

第六条部门集中选购的组织:(一)部门集中选购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二)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部门集中选购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具备起草招标文件的相应力量,不具备相应力量的,由选购人托付市政府选购中心或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选购机构组织选购。

托付市政府选购中心或政府选购机构组织选购的,选购人应当与其签订托付协议,确定托付事项,商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由单位领导、纪检、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的部门集中选购领导小组,负责部门集中选购工程的治理。

部门集中选购可由单位财务(资金)治理机构负责办理,也可以组建工作专班,负责上报政府选购规划,执行政府选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和政府选购信息,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组织合同履约及验收,办理资金收付申请,向监管机构报送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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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郑万铁路**标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一、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管理要求,实现强化物资采购管理,保障物资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项目整体效益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
***项目主要物资的集中采购供应由中铁三局物资采购配送中心(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实施。

物资供应公司与项目部签订代理采购服务协议,在***项目设立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日常的采购供应工作。

项目经理部设立物资设备部,负责对项目集采物资的采购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集采物资范围的划分
隧道用防水板、止水带、防水卷材及涂料、贯通地线为甲供物资,由业主统一实施采购供应。

砂石料由于地域性限制,达不到国内公开招标的要求,建议采取邀请性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钢筋、水泥、型钢、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中空锚杆、土工布、土工格栅等被集团公司纳入集采范围的主要物资由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采购并实施供应。

柴油由物资供应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要求负责供应,以不高于当地石油公司市场零售价为标准配送到工地。

四、业务流程
集采物资招标采购前,物资配送分中心需对集采物资的资源分布、市场价格及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调查,调查资料以书面形式留存并报项目经理部物设部。

经理部物设部负责集采物资品规、数量、交货状态、交货地点、交货期、收货人及集采物资的技术要求的确定,并进行包件划分。

物资配送分中心根据前期市场调查情况及需求数量等拟订初步采购供应方案,由物设部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批准。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批准采购方案后由物资配送分中心编招标文件,并报物设部审核。

招标文件确定后,在中铁物贸网挂网公示,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物资招标会议的筹备和组织。

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项目部委托物资采购配送分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组织对合同进行评审。

合同签订后,物资配送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供应,满足项目主要物资需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收集汇总项目需求计划,向供应商提出供应计划,协调和组织材料中转、储存、运输工作,办理与作业队物资人员的交接验收等;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由物资配送分中心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后报物设部审核,物设部确认无误方可结账。

物资配送分中心负责定期组织集中采购物资的合格供方评审,将重要合格供方名单和相关资料及时呈报项目部和集团公司物资采
购管理中心备案,并负责供应物资的质量异议处理,确保供应材料质量合格。

五、采购红线
***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严格履行集团公司的采购管理规定,单品种物资采购金额估算超过100万元时,在采购实施前应编制《物资采购方案》,并填写《物资采购方案审批表》提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对采购方式、采购组织情况、采购实施地点等进行审批。

配送分中心根据审批同意后的采购方案组织项目编制招(议)标文件经评审后,填写《物资招标文件审批表》报请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核。

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的物资应同时填写中国中铁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的《招标申请计划表》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一并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经审核后在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网站挂网公布。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物资招标采购,在开标前七日通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和纪委监察部。

招标评标结束后,项目部应在3日内将《评标结果公示》挂网公布,并在7日内按规定格式编写《物资集采简报》连同《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等资料一同上报至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备案。

六、集中采购服务费标准及核算规定
物资采购配送中心与项目部签订集采服务协议,集采服务费用按《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办法》规定的服务费用计提标准和物资集中采购利润分配标准执行。

***项目物资采购配送分中心为物资采购配送中心(即物资供应公司)派出的独立核算单位,项目部根据集采供应量按月以验工形式将集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配送分中心。

七、本办法由***标项目经理部物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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