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奖惩细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一、概述为了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提高全体项目部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项目部安全奖惩细则。
奖惩制度是项目部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旨在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纠正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奖励事项1. 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的员工对于工作中积极、热情、认真负责的员工,项目部将根据日常表现情况,根据工龄、工作岗位、升迁职称等因素给予不同级别的物质激励。
2. 安全生产创新的员工对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提出创新性建议和方案的员工,经评定采纳后,将分别按照提议、方案的难度、实用程度、经济效益等受到不同额度的奖励。
3. 安全生产表现出色的员工在日常工作的执行中或应急处理中,出现突发事件,员工能够果断处置、组织协调、主动参与、勇敢救援等表现优异者,将受到表扬,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或者物品奖励。
4. 安全受伤事故率降低的员工为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员工意外事故率越低,项目部越能保障自身生产力、安全与稳定。
因此,每当员工任务完成后,将对员工的安全受伤事故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年度评定结果分别给予安全奖励,以资鼓励。
三、处罚事项1. 操作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大者对于在操作中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执行或出现安全隐患较大的情况下,项目部将视情况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纪律处分等处罚。
2. 工作中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者对于工作中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按程序执行、有恶意违反企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下,将给予纪律处分、调离危险岗位、解聘等惩罚,同时要求其进行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和深刻反思。
3. 擅自带入危险物品或药品者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因人而异、因事而变,在施工现场,项目部会要求身体有不适、疑似传染病人员、在外未取得食品检测、危险物品等不得进入工地现场。
一旦发现该规定被员工违反,则根据其治理前未取得许可的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于影响到工程规划和进行工程的员工更会进行重罚。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奖惩细则

工程管理奖惩制度为了保障公司持续良好的运转,提高项目的各项管理水平,调动员工的积极主动性,根据相关规范和经验,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将工程管理奖惩制度分为六个项目和两项奖惩方法,六个项目为考勤、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生产、工程资料,两项奖惩方法为按月考核制和综合考评制(按月考核制为每月根据个人的表现优劣进行小额现金奖惩,在次月发放的工资中增减;综合考评制是将每个月的个人奖惩情况在年底汇总,为年终奖金发放提供依据)。
每个月的奖惩情况由项目经理或专员上报至公司确认,一式三份,项目部一份,总工办一份,财务部一份,公司设立奖惩专项基金,月度考核根据具体情况按月发放。
相关奖惩内容如下:一、考勤制度1、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各自项目部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
2、根据工作需要由项目经理安排加班和自己根据所在岗位当天任务情况自行决定加班,在加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出色完成加班任务。
按照规定每月每人可休息4天,不一定在双休日休息,在施工期间或施工结束后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调休。
休息时自己手头急需处理的工作必须完成,其他工作可由代理人员代管,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
3、请事假、病假等必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有未申请和未经过审批等情况的擅自离岗,旷工一天罚款500元,累计旷工达到三日者,移交至公司进行处理。
4、项目部考勤表每月一份,月底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每月无迟到和早退等违规现象的满勤奖励200元。
二、质量管理制度1、项目部成员要做到理解图纸、施工方案先行、详细交底、事前打样确认、事中复核、事后检查再优化的精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尽量减少一般性的返工,避免较大的质量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质量责任事故。
2、一般性的返工累计次数达到5次以上的且累计损失金额≥1万元(两项满足其一均可),≤3万元的,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3、发生较大的质量责任事故,累计损失金额>3万元,≤5万元的,责任人罚款2000-3000元。
项目奖惩制度

项目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为加强xxx 工程质量技术、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规范专业施工及分包单位管理行为,明确其管理责任,制定本项目部对专业施工及分包单位的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部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责令责任单位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不按时整改的,执行本细则。
1.1 项目部月综合检查评比优胜队奖励 1000 元/次;1.2 样板验收批(一次通过、获得好评)奖励 300 元/次;1.3 每半个月为一个考核期,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每提前一天奖励500 元;1.4 项目部月综合检查评比中的优秀员工(安全标兵、质量标兵)奖励 200 元/次;1.5 获得业主和监理直接奖励的,项目部追加同额奖励;1.6 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或者业主组织的检查评比中受表彰的施工队分别奖励 10000 元、 5000 元、 2000 元、 1000 元/次;1.7 优秀施工方案和有关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举措或者技术攻关成果奖励 500~5000 元/项;1.8 项目部认为应该表彰的其他事项(包括完成项目部任务及其与其他施工队的协调配合)视情节赋予奖励;1.9 项目经理视业绩给有贡献人员予以奖励。
.2.1.1 违反变更批准程序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造成损失的追加损失价款 2~3 倍的罚款;2.1.2 违反工程质量报验程序而擅自施工的,处以罚款300~500 元/ 起;2.1.3 不按规定时间申报自检资料的,处以罚款200 元/每道工序;自检验收与项目部专检符合度小于 90%的,每小于 1%处以罚款200 元;2.1.4 不按规定时间申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分别处以罚款1000 元/天、 100 元/天;2.1.5 无方案或者未进行技术交底而施工的,分别处以罚款3000 元/起、500 元/起;2.1.6 进场材料、设备在 24 小时内不报验的,处以罚款500 元/天;2.1.7 进场材料、设备不经项目部和监理验收即使用的,处以1000 元/起罚款;2.1.8 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责令责任单位清除出场并处以1000 元/起罚款;2.1.9 未执行自检、交接检制度的,处以罚款300 元/次;2.1.10 未经项目部和监理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造成损失的追加损失价款 2 倍的罚款;2.1.11 未办理工序开工申请报告或者混凝土浇筑申请而擅自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1.12 未经样板验收即大面积施工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1.13 由于保护措施不力而导致成品、半成品污染或者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并处以罚款500 元/起;2.1.14 未办理模板拆除审批手续而擅自拆模的,处以罚款1000 元/ 起;2.1.15 现场材料、设备、过程产品在 24 小时内未进行标识的,处以.罚款100 元/件;2.1.16 未按规范规定留置标养和同条件试块及试件或者管理不善造成技术资料参数不全的,处以罚款1000 元/起,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2.1.17 由于值班人员脱岗,造成标养室温、湿度记录不全或者延误的,处以罚款200 元/小时,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2.1.18 检验批质量不合格,未按《项目部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0 元/检验批;不整改而继续施工的,处以罚款1000 元/起;延时整改的,处以罚款100 元/小时;整改不力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并同时执行整改延时处罚;2.1.19 由于措施不力造成定位控制桩破坏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1.20 不按《项目部施工日志填写规定》填写、上报施工日志的,处以罚款50 元/天;2.1.21 监理例会上点名批评的,处以罚款300 元/次,上周例会提出的问题未安排或者整改不力,本周例会再次提出的,处以罚款500 元/次;2.2.1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或者教育(包括考试)不合格即上岗作业的,处以罚款100 元/人﹒次,并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罚款200 元;2.2.2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而施工的,处以罚款1000 元/起;2.2.3 不按规定时间报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处以罚款200 元/天;2.2.4 未按规定进行分部份项安全技术交底即施工的, 处以罚款500元/起;2.2.4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责令住手作业、清除出场并处以罚款500 元/人﹒起;并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罚款1000 元;2.2.5 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经备案、检测、安装验收及定期检验即.投入使用的,处以罚款5000 元/起;2.2.6 起重机械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或者特殊环境下维修保养而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缺失、失灵或者设备带病作业的,处以罚款2000 元/起;2.2.7 未按规定在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处以罚款1000 元/ 起;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处以罚款200 元/人;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合格而使用的,处以罚款2000 元/项;2.2.8 未佩戴或者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处以罚款50 元/人﹒起;2.2.9 未佩戴或者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的,处以罚款100 元/人﹒起;2.2.10 木工、钢筋、砼、场内运输等施工设备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即投入使用的,处以罚款 1000 元/处;2.2.11 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而擅自施工的,处以 1000 元\起处罚;2.2.12 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未经项目部或者监理工程师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以罚款2000 元/起;2.2.13 未按《施工现场暂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用电布置和使用的,处以罚款500 元/处;2.2.14 不按项目部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而施工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2.15 擅自拆除、挪移安全及消防设施、器具的,处以罚款500 元/ 起;2.2.16 在建建造内设置办公场所、宿舍、仓库或者擅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处以罚款500 元/起;2.2.17 占用、阻断消防通道的,处以罚款 500 元/起;2.2.18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处以罚款 2000 元/次;造成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2.2.19 不执行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继续施工的,处以罚款 1000 元/起;延时整改的,处以罚款 100 元/小时;整改不力的,处以罚款 500 元/起,并同时执行整改延时处罚;2.2.20 监理例会上点名批评的,处以罚款 300 元/次;上周例会提出的问题未安排整改或者整改不力,本周例会再次提出的,处以罚款500 元/ 次;2.3.1 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与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包括工装、安全帽的型式与颜色),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2.3.2 施工作业现场禁止吸烟,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2.3.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实行登记制度,违者罚款50 元/人﹒次;2.3.4 现场应根据项目部划分的责任区进行每日清扫、适时洒水,确保无垃圾、扬尘,违者罚款 100 元/处﹒天;2.3.5 违反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处以罚款200 元/处;2.3.6 不按总平面图布置搭设临舍、安装机械、堆放材料的提出批评,不及时整改的处以罚款 1000 元/起;2.4.1 由于计划不周和方案报批、检验批报验延时及资源不足等自身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的,由责任单位赔偿受损单位施工工程价款1‰~ 3‰/天;2.4.2 每半个月为一个考核期,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 元;2.4.3 造成关键路线工期延误的,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2.5.1 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的,处以罚款 100 元/ 半天;2.5.2 未经项目部允许,擅自向物流公司申报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的,处以罚款100~500 元/起;2.6.1 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处以罚款 2000 元/起,并视情节轻重作出进一步处理;2.6.2 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未及时向项目部报告的,处以罚款10000 元/起;2.6.3 未兑现劳务工资而发生劳务纠纷,造成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2000 元/起。
项目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项目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综述项目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是为了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期效果,进一步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细则是对质量奖惩管理的补充和具体实施细则,旨在明确奖惩的条件、程序和方式,确保奖惩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二、奖励内容1.完成高质量目标:对项目部在规定完成时间内完成质量目标的,给予奖励。
2.质量创新:对项目部在实施过程中提出创新性的质量改进措施或方案的,给予奖励。
3.质量推进:对项目部在推动项目质量持续改进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4.质量培训:对主动参与质量培训并积极运用所学知识提升工作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奖励程序1.提名阶段:项目部可向质量奖励评审委员会提名个人或团队。
2.评审阶段:由质量奖励评审委员会对提名个人或团队的质量工作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予以奖励。
3.奖励公示:经质量奖励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公示被奖励的个人或团队名单。
4.颁奖仪式:项目部通过颁奖仪式给予奖励,并及时记录在个人档案或项目文档中。
四、奖励方式1.现金奖励:将奖金发放到获奖个人或团队成员的个人账户。
2.认可奖励:以表彰证书、奖牌等形式将奖励事迹公示,并记录在个人档案或项目文档中。
3.特殊福利: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可提供适当的福利待遇,如加薪、晋升等。
五、惩罚内容1.质量违规:对项目部发生质量违规行为的,给予相应程度的惩罚。
2.质量事故:对由于项目部质量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事故,给予严厉处罚。
3.质量差评:对被投诉频繁或反馈质量问题较多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警告或相应的诫勉处理。
六、惩罚程序1.确定问题:项目部在发现质量问题后,需立即成立问题团队进行调查,找出问题所在并确认责任。
2.约谈处理:问题团队根据问题性质,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进行批评教育或适当警告。
3.决定处罚:问题团队根据严重程度,决定对责任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处罚。
4.处罚执行:项目部对决定处罚的责任人或团队进行相应的处罚,例如停职、罚款、降薪等。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1.前言
施工奖惩制度是一项有效的施工管理工具,它能够有效激发项目部的工程技术
人员积极性,提高项目部的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介绍一些项目部施工奖惩办法。
2.奖项设置
2.1 安全生产奖
每个月评选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奖励金1000元和300元。
2.2 工期管理奖
每项工程完成前和完成后对工期进行检测,完成工期的班组和个人,奖励金
500元和200元。
2.3 质量管理奖
每个月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实时检查,项目部质量检测每项合格的班组和个人,
奖励金200元和100元。
3.惩罚制度
3.1 安全生产罚款
每次违反安全规定,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罚款1000元-3000元不等。
3.2 工期管理罚款
每次违反工期通知规定,根据延误天数罚款500元-1000元不等。
3.3 质量管理罚款
每次因班组和个人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质量检测通知项目部罚款100元-300
元不等。
4.奖惩执行
4.1 奖励
所有奖项按月参考工程质量考核结果进行执行,颁发相关证书,奖励金由指导
组进行管理发放。
4.2 处罚
现场管理人员在处理后,项目主管负责记录、管理罚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罚或降级。
5.总结
项目部施工奖惩制度是完善项目部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投入到项目建设中,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施工效率。
同时,还要注意奖惩执行的公正性、实效性和奖惩的透明性。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项目部安全奖惩实施细则一、前言: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安全,各大工程项目都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完善的管理。
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的实施细则就是其中的一个管理方法。
正确执行安全奖惩制度,有利于项目部推行安全管理,威慑违规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二、概述: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项目部内安全生产管理中表现突出或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人员和单位予以奖励或处罚的一种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适用惩罚,对安全生产中表现良好的进行奖励。
三、奖励项目: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2. 安全生产三好职工奖;3. 安全生产创新和改进奖;4. 安全生产质量先进单位奖;5. 整改措施优秀单位奖。
四、惩罚项目: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处罚;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五、实施细则:1. 评价标准: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的实施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一般是在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评价标准包括安全文化氛围、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技术防护、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检查监督和安全服务。
2. 发放方式:项目部安全奖励的发放方式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3. 处罚方式:项目部安全惩罚的计分办法,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要制定严格的评分标准,规定每一项安全行为和违规行为的扣分数,按得分的高低进行分级处理,进行处罚。
4. 操作程序: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的程序通常包括提名表的填写、提名材料的审核、提名表的签名、奖励发放、处罚通知和纪录的登记等步骤。
六、总结: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是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实施细则的制定,为项目部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指导和支持,有利于提高项目部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在实施安全奖惩制度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及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部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推动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全面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程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一条奖励范围工程项目部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项目质量优秀者;2. 工作成绩突出者;3. 形象仪表优秀者;4. 专业技能精湛者;5. 个人或团队表现突出者等。
第二条奖励方式1. 表彰奖:以奖状、荣誉证书等形式表彰;2. 奖金奖:以现金或者礼品等形式发放;3. 升职加薪:个别奖励情况下可考虑提升薪酬待遇或者晋升职务。
第三条奖励程序1. 预审:相关部门提名候选人;2. 审议:领导班子进行评选;3. 公布:对获奖者进行公布并颁发奖项。
第四条奖励标准奖励标准按照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技能水平、成果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奖励事项和奖励力度。
第五条奖励渠道奖励经费从项目预算中划拨,由工程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发放。
第六条奖励结果奖励结果需记录在档案中,对奖励者在晋升、升职等方面具有积极的辅导意义。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七条惩罚范围工程项目部的惩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2. 工作纪律不端者;3. 工作质量差、不服从安排等情况;4. 违反公司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者;5. 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者等。
第八条惩罚方式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2. 记过:记录在档案中;3. 暂停奖励资格;4. 辞退:对情节严重者进行解聘处理。
第九条惩罚程序1. 计划:确定违规行为,制定处理计划;2. 发现:发现违规行为后进行调查核实;3. 处理: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4. 监督:督促被惩罚人改正错误,防止再次发生。
第十条惩罚标准惩罚标准根据违规情节的轻重进行判定,对于恶意违规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其他第十一条基本原则奖惩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及时的原则,对于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公平评定和奖惩。
第十二条宣传奖惩管理的结果应当及时宣传,鼓励员工向获奖者学习,引以为戒。
项目部奖惩制度

项目部奖惩制度河北白云建筑装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3月9日项目部奖惩细则第一条总则1、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
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4、本制度与公司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原则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
即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第四条奖励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100元。
2、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300元。
3、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200元。
4、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300元。
5、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200元。
6、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一个项目)为准,奖励资料人员300元。
7、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量要求,给予个人奖励500元。
8、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200元。
第五条惩戒1、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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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奖惩细则
一、总则
1. 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
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原则
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
即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原则。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四、奖励:
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
2. 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
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500元。
3. 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200元。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300元。
5. 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300元。
6. 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半个月或一个月)为准,奖励资料人员300元。
7. 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量要求,给予个人奖励200元。
8. 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100元。
五、惩戒:
1. 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罚款。
2. 发现事故、险情未采取果断措施,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项目人员100元罚款。
3. 项目部人员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未及时反馈信息,在主管
领导劝说下强行按错误图纸施工的,给予其200元罚款。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松懈,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相关人员100元罚款。
5. 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施工场地30分钟以上,未向主管领导请示者,给予100 元罚款。
6.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者造成公司损失者,给予200元罚款。
7. 妨害施工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给予200元罚款。
8.玩忽职守,至项目部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300元罚款。
六、本制度制定、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