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立宪运动史综述
历史趣谈立宪运动的结果和意义清末立宪运动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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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宪运动的结果和意义清末立宪运动有什么影响
导语:大清立宪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其意义仍然重大:首先,这是中国二千年封建与专制向“宪制”的第一次“和平过渡”,是中国历史第一次政治近
大清立宪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其意义仍然重大:
首先,这是中国二千年封建与专制向“宪制”的第一次“和平过渡”,是中国历史第一次政治近代化性质的改革和民主制度的建立。
中国二千年爆发了无数次的“农民起义”,建立了一个又一个的新王朝,但从来都是一个专制代替另一个专制,一个“农民帝王”取代另一个“农民帝王”,从来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制”。
“宪制”与“专制”完全不同,“宪制”主要有“君主宪制”和“共和宪制”,在封建与专制社会里,皇帝的“言”与“行”就是国家的“法律”,在这种没有“宪制”的条件下,不仅皇帝的权力是无限的,至高的,也是没有限制的。
“在一个“宪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首先受到国家“宪法”的限制。
虽然大清立宪准备实行的是“君主宪制”,但“君主宪制”也是一种“宪政制度”,实际上它是一种按不同国家的历史而产生的“宪政制度”,是不同国家按实际历史条件的产物。
同时,在大清立宪的过程中,清政府对经济方面宣称要奖励实业,令各省设立商会,并创立大清银行。
在军事方面,编练新军,裁汰旧军。
在文化教育方面,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并于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
此外,还准许满汉通婚,劝止妇女缠足,戊戌变法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一下子实现了不少。
虽然,清政府并不是真心进行改革,不过是装点门面,以求维持残局。
但是像废科举、兴学校等措施,在改变
生活常识分享。
清末立宪运动的研究

清末立宪运动的研究作者:陈涧泉来源:《卷宗》2015年第11期摘要:本文介绍了清末立宪运动的历史背景,阐述了清末立宪运动的主要内容,并针对清末立宪运动对我国宪政建设的影响提出几点个人看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清朝末期;立宪运动;内容;历史背景;启示1 清末立宪运动的历史背景自清朝建立到鸦片战争,200年的时间把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推向了世界的前列,其中康熙乾隆盛世更是盛极一时。
然而,强盛的国势使中国产生了停滞不前的封闭心态,对于中国的发展有着十分长远的不良影响。
1840年,鸦片战争以清政府的失败告终,清朝长期的封闭思想完全限制了其对世界的认知以及自身的发展,相比于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清政府完全无力招架。
随后,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战争、八国联军入侵等更是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在此期间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包括《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天津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天朝上国的门户显得破烂不堪。
西方列强的入侵对中国人民造成了重大的伤害。
在这一背景下,许多有识之士为了使中国落后挨打的现实得以改变,开始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而清政府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与统治地位,也不得不开始研究镇压国内反抗与反抗西方列强入侵的方法。
部分大臣站在使用的角度,提出只学习西方先进技术以抵御列强入侵的战略,于是洋务运动就拉开了帷幕。
洋务运动强调的是西方先进技术的学习以增强国力,而没有考虑中国现有封建君主政治体制的改变。
然而洋务运动对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改变这并没有实质意义,仅仅对中国早期工业化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如果没改变中国现有的封建君主政治体制,那么就无法真正实现民族的崛起与复兴。
这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形式属于近代中国与西方交流结合的产物,其封建性质与买办性质仍没有得到根除,因此在现实实践中并没有发挥实质作用。
之后中日甲午战争更是彻底推翻了中国洋务运动,对于清政府施以了沉重的打击,自此之后,部分人认识到只有对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入手,才能真正拯救国家与民族。
清末立宪运动的研究

2 清 末 立 宪 的 主 要 内 容
2 . 1中 央与 地方 官制 改革
标 ,只是为了维护统治者 自身的封建统治地位 。
2 . 3 资政 院与 咨议 局 的筹设
在 地方各 省咨议局 的筹建 方面 ,其对 于地方宪政 的改革有着十分 重要 的意义 。1 9 0 8 年 ,清政府制定并公布 了 《 咨议局章程 》,对咨议 局的功 能与人员安排进行 了规定与安排。相比于以往清政府设置 的机 构,咨议局这一机构是 由地方士绅选举而得,具有各类 章法 ,其人员 组成包括 了大部分立宪派 以及小部分著名工商界代表 。咨议局是地方 的代议机构 ,其工作职能是本地区预决算、地方 公益、征 收地方税收 等的审议 ,其与资本主义 国家的议会有着较强的相似性 ,同时其立法 程序 也相对完备严格 ,具有一定的规范性 ,由此可见地方咨议局还是 属于具有民主性 的机构。
3关于对清末立宪运动的思考 关于清末立宪运动的进步意义,主要分为一下四个方面 : 首先是传播 了宪政意识 ,清末立宪运动是思想解放运动发展的代 表,对于中国人民的法治 思想起到 了启蒙作用 。随着清末预备立宪的 进程不断推进,宪政意识得 以有效传播 ,民主意识与宪政理念也因此 深入人心,为我国培养出一批具有初步宪政意识 的知识分子 ,推动 了 我国近代现宪政运动的发展 。 其次是弱化 了皇权 ,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清末立宪运动的起源是西 方列强的侵略 以及人民革命运动进程 的推动 ,然而立宪是清政府 自主 选择 的结果 ,其性质使皇权弱化 的重要表现 。清末立宪运动是一次限 制君主权力的尝试 ,其对 于我 国宪法 的形成起到 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是君权限制从有到无,宪法的权威 也逐渐弱化 了君主 的权威性 。清末 立宪运动使 民主宪政思想深入人 心,而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行为必然 会 以失败而告终 ,例如袁世凯的复辟,仅仅经历 了8 3 天就失败 了;又 比如张勋的复辟,也是昙 花一现 。如此种种都告诫世人 ,封建专制 已 经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之上。清末立 宪运动冲击 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 制社会,使封建专制 的合理性逐渐被推翻 。 再者是民权的确 认,清政府通过法律 限制皇权 的同时也在一定程 度上对 民权予 以认可,并将民权作 为了预备立宪 的重要议程 。 《 钦定 宪法大纲》 中的部分条款 以及咨议局与资政 院的开设都充分说 明了这 点。使人们逐步对 民权有 了一个正确 的认识 ,并促进 了民众 民主政 治素质的提升 。
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

3、资本主义的艰难发展
第一,首先表现在数量方面的激增。据不完 全统计,1872-1900的30年间,民族 资本主义工矿企业资本在1万元以上的厂 家有156个,资本总额5000万元;而 1901-1910的10年间,新设厂家340 个,资本总额1亿多元,无论是企业数目 还是资本总额,这10年超过前30年的一 倍以上。速度明显加快了。
——1901年清廷新政改革上谕
“本源”是指什么?
• 1902至1903年,英、美、日等国先后与
清政府签订新的《通商航海条约》,取得免
征厘金、增开商埠、扩大内河航行等一系列
新的特权。为外国资本家对华倾销商品和输 出资本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2、列强在中国的角逐 日俄战争(1904—1905):《朴茨矛斯条约》规定 俄国将旅大租借地、长春至旅顺口铁路(南满条路) 及其他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日本。1906年,日 本设立南满洲铁道会社和关东都督府。沙俄将库页岛 南部割让给日本;沙俄将旅顺大连海湾及中东铁路支 线南满铁路权益转让给日本,两个列强平分了东北的 利益,自此以后,沙俄退居北满,日本占据南满。 1903年,英国派军侵略西藏,攻陷西藏首府拉萨, 强迫西藏地方政府与之签订《拉萨条约》,取得开辟 商埠、赔款、英国在西藏有特殊利益等特权。中国政 府拒不承认此项条约,并于1906年派唐绍仪等与英 国在北京进行谈判,签订中英《续订藏印条约》,迫 使英国不得不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的领土主权。
五、社会改革
允许满汉通婚(1902.2) 解除妇女缠足(1902.2) 禁止鸦片(1906.9) 六、其他改革 革新供米制度,发展铁路建设(1901.6) 命令草拟商法(1901.12) 各省征收烟酒税(1903.12) 减少宫廷费用(1903.12) 设立难民营收留流浪者和失业者(1905.6)
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

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清朝自1644年建立以来,经历了260多年的统治。
到了19世纪末,清朝的统治已经丧失了对人民的信任和支持,社会问题愈发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清朝政府意识到必须进行来保持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因此,清末立宪成为他们的一个选择,以期通过政治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和强大。
清朝立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内外压力:19世纪末,中国遭受了一系列外国列强的侵略,包括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入侵。
外国列强带来的压力使得清朝政府逐渐意识到自身的腐朽和无能,必须引进西方的政治制度来加强国家的实力和独立。
而在内部,农民起义和民间组织的兴起也对清朝政权构成了严重威胁。
2.社会问题:19世纪末,中国社会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农民起义、民间组织的兴起、工商业的发展等。
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清朝政府意识到传统的封建制度已经无法应对社会的需求,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来解决社会问题和巩固政权。
3.士大夫的思想变化:自19世纪后期以来,中国的士大夫们开始认识到必须现存的政治制度,以提高国家的实力和独立。
这些士大夫们借鉴了一些西方的政治理论,开始主张引进立宪制度。
他们认为,通过立宪,可以限制君主权力,保障个人权利,实现国家的现代化。
在这个背景下,清朝政府开始了立宪的尝试。
1898年,慈禧太后派遣康有为和光绪皇帝的学者们进行考察,后来,1898年戊戌变法这场运动更是将立宪的呼声推上了高潮。
然而,由于保守势力对的抵制以及光绪皇帝的死亡,戊戌维新最终以失败告终。
1901年,慈禧太后和两位保守派官员抵制维新派,击败了维新,继续维持专制体制。
因此,直到1906年,当制度派成为中央举足轻重的门派,清王朝才重视立宪的缺陷,决定进行第二次的立宪运动。
第二次立宪运动伊始,慈禧太后骐骥一周,清廷内外士大夫群起响应,九千年封禁的言论风气顿时释放。
五七人士以民梦有权,首倡议政,式微粤鸿逵首倡取材于西方民主原则之四权(立法权、监察权、司法权、选举权),同时并引绳于史书的说四端之四法复明、晋三王、清至王位与天亲系,向世礼而觐体制的其中一种程度先声。
清末立宪(1)

日俄战争
五大臣出洋
(1)清光绪三十一年(1904年)七月,清廷派遣镇国 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 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出洋考察,由于革命党人 吴樾的暗杀破坏。清廷遂于1905年派载泽、端方、 戴鸿慈、尚其亨、李盛铎五大臣出洋考察。五大臣 分别出访了日本、美国、德国、英国和俄国等数十 国,考察列强宪政,史称“五大臣出洋”。五大臣 “裒辑列国政要百三十三卷、欧美政治要义十八
10、 皇帝直接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须依 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 11、 不得以命令代法律。但除紧急命令外,以执行 法律,及法律委任者为限。 12、 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决,不得缔结。但宣战 构和,不在国会会期内,得由国会追认之。 13、官制官规,定自宪法。 14、 每年出入预算,必经国会议决,不得自由处分。 15、 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概依国会议决。 16、 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17、 国务员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 18、 国会议决事项,由皇帝宣布之。 19、第八条至第十六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 适用之。
清 末 立 宪
法 学 院 三 班 六 小 组
清末立宪的宪法
一.预备立宪的原因及历史背景
二.清末“预备立宪”的主要活动
三.《钦定宪法大纲背 景 及
内忧(国内形势) 外患(国际环境)
五 大 臣 出 洋
直接 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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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形势
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正在兴起, 革命派与立宪派希望通过立宪 获得 权利。清政府察到,如再不作任何 “革新”的表示,必将“全局糜烂”, “溃决难收”,必慎重选择“善后之策”, 才能苟延残喘,保持危在旦夕的统治地位。 而所谓“善后之策”,就是“一曰用严峻 之法,摧锄逆拭氛,二曰行公溥之政,潜 消戾气”,即在加强镇压的同时,用“政 治上导以希 望”的策略,欺骗人民,瓦解 革命,拉拢立宪派。
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

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1901——1911)一、背景1、帝国主义加深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列强对华政治控制的加强和经济势力的扩展)1902至1903年,英、美、日等国先后与清政府签订新的《通商航海条约》,取得免征厘金、增开商埠、扩大内河航行等一系列新的特权。
为外国资本家对华倾销商品和输出资本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1903年,英国派军侵略西藏。
日俄战争(1904—1905):《朴茨矛斯条约》规定俄国将旅大租借地、长春至旅顺口铁路(南满条路)及其他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日本。
2.义和团运动3.八国联军侵华和《辛丑条约》的签订4.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使资产阶级的队伍不断壮大5.来自西方的变革压力列强也要求清政府实行某些新政,因为一个顽固守旧的政府是不利于它们的“以华治华”方针的,而仿行西方的新政,在本质上就是按照它们的需要来改造中国,去掉那些不便于它们在华扩张的制度,建立起适合它们扩张的制度,二、内容(一)清末新政:1901——19051.目的:抵制革命,维护清朝的统治;2.内容:①经济:奖励实业,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商法;1903年设立商部,后改为农工商部,并制订商律,先后颁行《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公司律》、《破产律》等一系列商法;提倡奖励实业,振兴商务,鼓励私人出资兴办企业、交通等。
②教育:废科举,办学堂(高等学堂、中小学堂、女子学堂、各类职业技术学堂);派遣留学生;推行新学制:壬寅学制、癸卯学制。
③军事:建立练兵处,编练新军;铁良和袁世凯在北京训练八旗兵军制改革的意义:1、一支与旧式军队完全不同的现代化军队开始具备了基础。
有知识的军事学堂毕业生于军事留学生排斥与取代了旧式军官而成为军队的骨干,从而奠定了中国近代军官制度的基础。
2、大量军事学堂的建立与军事留学浪潮,为清末的中国造就了一大批掌握了近代军事指挥艺术,具有专门技术的知识型、技术型人才,为军队现代化的前途提供了人才的保证。
3、军事改革,从根本上对中国社会重文轻武的传统观念有所冲击。
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

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
清末筹备立宪,是中国近代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事件。
为了
保护、整理、研究这段历史,许多档案史料得以保留并广泛传播。
这
些史料丰富而详实,为今后研究和探究立宪过程提供了极大的指导意义。
清廷在筹备立宪过程中,制定了《帝国宪法草案》,这是清末立
宪运动的重要产物。
这份宪法草案明确规定了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
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同时,宪法也规定了人民权利受到保障。
其中,
亚洲首部选举办法《省议会各列同选举法》被制定出来,这在当时是
前所未有的。
然而,立宪运动也受到来自内外部的挑战。
清廷内部官僚集团的
反对,以及列强的干预和抗议,都成为当时立宪运动的阻碍。
《安福
条约》和《辛丑条约》签订后,立宪运动步伐更被抑制。
尽管如此,清末的筹备立宪活动依旧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一页。
这段历史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打下重要基础,并为后人提供了历史经
验和教训。
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记录了这段重要历史的极为珍贵
史实,为我们深入了解中国近代史提供了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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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立宪运动综述提要立宪运动是清末政治史上的重要事件。
近年来,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研究成果颇丰。
结合近代史研究的学术背景与时代变迁因素,举例分析各个领域里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对于这段历史的研究做一宏观性检讨。
在此基础上,笔者阐发几点个人思考,试图加深本课题的研究。
关键词立宪运动立宪派革命综述一、宏观回顾长期以来,清末立宪运动研究,主要是附丽在辛亥革命史之下,当作背景衬托,或者是作为对立面的角色。
大致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也就是上述所谓辛亥革命史研究的发展期,立宪运动史与清末新政史的研究才相对独立出来,成为学者直接探究的专题研究对象。
总的趋势有三个特点:其一,总体评价由否定到肯定;其二,研究选题由宏观到徽观;其三,研究方法由批判论战到理性实证。
可以说,这是一个逐渐疏离政治意识形态而回归学术理性的趋势。
立宪运动是清末政治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它对于中国政治制度近代化、清朝的覆亡、辛亥革命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近年来,史学界也逐步认识到了这一点,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学者研究这一段历史常用的史料约有六类:(1)报刊资料,如《申报》、《时报》、《预备立宪公会报》、《民立报》、《顺天时报》、《中外日报》、《民报》、《新民丛报》、《东方杂志》等;(2)官书资料,如大清实录、光绪朝东华录、光绪政要、清史稿、清朝续文献通考、政治官报内阁官报等;(3)档案资料,主要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4)私人日记、文集,如《郑孝胥日记》、《荣庆日记》、《张謇全集》及康有为、梁启超、袁世凯等人的文集;(5)年谱、传记及一般论著;(6)史料汇编等。
可见这些基本上属于旧的史料,如何搞好新资料的挖掘和整理编纂日显重要。
关于立宪运动史研究,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学界都是从反对革命的角度看待立宪派与立宪运动。
如胡绳武、金冲及合著的《论清末的立宪运动》、李时岳的著作《张謇和立宪派》[1],以及刘桂五的论文《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派与立宪运动》[2]、龚书铎的论文《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改良派》[3],等等。
这些论著为数不多,大都是站在革命立场上,批判立宪派改良主义道路的反动实质。
[1]李时岳:《张謇和立宪派》,中华书局,1962年。
[2]刘桂五:《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派与立宪运动》,《历史教学》1962年第8期。
[3]龚书铎:《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63年第4期。
密封线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在拨乱反正背景下,学界对立宪派的评价逐步趋向肯定。
如杨立强的《青史凭谁判是非——略论辛亥革命前夕的资产阶级立宪派》[4]、耿云志的《论清末立宪派的国会请愿运动》[5]、林增平的《评辛亥革命时期的立宪派》[6]、侯宜杰的《君主立宪派反动论商榷》[7],等等。
这些论文基本上摈弃了立宪派“反动”的论调,认为把立宪运动说成是反动的政治运动并不妥当,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立宪派是革命派同盟军的作用,甚至充分肯定立宪派是一种进步的政治力量。
立宪运动史研究的代表作是1990年代初出版的两部著作:韦庆远、高放、刘文源合著的《清末宪政史》[8]和侯宜杰的《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9]。
《清末宪政史》是一部系统研究清政府预备立宪史而颇有分量的专著。
该书虽然在1990年代初出版,但是作者自称“最早的构思和着手搜集资料,是起于60年代初”。
也许正因此而使全书在总体评价上显得较为保守,可算是传统观点的典型代表,其对预备立宪基本上持否定的态度,认为清廷的立宪活动是一幕幕“丑剧”,预备立宪是一场“骗局”。
但是,该书对预备立宪史的具体研究则全面系统,在不少具体问题的研究上有一定深度。
全书共十三章:前两章介绍了西方宪政思想及其在近代中国的传播;第三至第十三章叙述了清政府1905—1912年预备立宪的全过程,注意到方方面面,如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改官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筹备清单》、设立谘议局和资政院、建立皇族内阁、宣布十九信条,等等。
这些具体研究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一个实在的基础,可以说,该书是此后有关预备立宪史研究的一本必读参考书。
《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则系统地叙述了二十世纪初中国的政治改革运动,即宪政改革。
作者较为严格地区分了“立宪运动”与“预备立宪”两个概念,认为“前者是由立宪派领导的自下而上的群众性爱国民主运动,后者是由清政府推行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运动,而且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方针政策诸方面存在着原则差别”。
[4]杨立强:《青史凭谁判是非——略论辛亥革命前夕的资产阶级立宪派》,《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5期。
[5]耿云志:《论清末立宪派的国会请愿运动》,《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5期。
[6]林增平:《评辛亥革命时期的立宪派》,《湖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4期。
[7]侯宜杰:《君主立宪派反动论商榷》,《历史论丛》第4辑,齐鲁书社,1983。
[8]韦庆远、高放、刘文源:《清末宪政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9]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
密封线但就宪政改革而言,作者又认为“二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
因此,作者力图系统地叙述立宪运动与预备立宪的全过程,但主旨似乎还是立宪运动,正如该书的副标题一样。
作者早在1980年代初最早接触立宪这个课题时,就以《君主立宪派反动论商榷》一文对传统观点提出了挑战,以后陆续发表系列论文,如《论清末立宪运动的进步作用》[10]、《预备立宪是中国政治制度近代化的开端》[11]等,对立宪运动与预备立宪作了正面研究和积极肯定评价。
该书是作者长期潜心研究的结果,其学术价值不仅在于征引资料丰富、论证具体、有一定深度,而且在于对立宪运动与预备立宪两者互动关系的研究,为此课题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
另外,还有一些关于立宪派重要人物的专题研究与传记著作值得关注,如章开沅的《开拓者的足迹——张謇传稿》[12]、马洪林的《康有为大传》[13]、林克光的《革新派巨人康有为》[14]、董方奎的《清末政体变革与国情之论争——梁启超与立宪政治》[15]、李喜所与元青合著的《梁启超传》[16]、耿云志与崔志海合著的《梁启超》[17]、周秋光的《熊希龄传》[18],等等。
董方奎的《清末政体变革与国情之论争——梁启超与立宪政治》是有关立宪派领袖人物梁启超的立宪思想与活动的专题研究著作。
其他关于张謇、康有为、梁启超、熊希龄等重要立宪派人物的传记著作,都有较大篇幅叙述传主与清末立宪运动的关系,可为观察立宪运动的复杂情形提供多元化视角。
21世纪以来,关于立宪派重要人物及其群体的研究,成为新一代学人攻读博士与硕士学位论文的重要选题。
这无疑也是立宪运动仍在吸引学界关注的重要表征。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已出版成书的有徐临江的《郑孝胥前半生评传》[19]、蔡礼强的《晚清大变局中的杨度》[20],以及黄俊军的《湖南立宪派研究》[21],等等。
未刊者尚有冯素芹的《辛亥革命前后江苏立宪[10]侯宜杰:《论清末立宪运动的进步作用》,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3期。
[11]侯宜杰:《预备立宪是中国政治制度近代化的开墙》,历史档案,1991年第4期。
[12]章开沅:《开拓者的足迹——张謇传稿》,中华书局,1986。
[13]马洪林:《康有为大传》,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
[14]林克光:《革新派巨人康有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15]董方奎:《清末政体变革与国情之论争——梁启超与立宪政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
[16]李喜所、元靑:《梁启超传》,人民出版社,1993。
[17]耿云志、崔志海:《梁启超》,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
[18]周秋光:《熊希龄传》,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19]徐临江:《郑孝胥前半生评传》,学林出版社,2003。
[20]蔡礼强:《晚清大变局中的杨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21]黄俊军:《湖南立宪派研究》,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
密封线派政治活动评议》[22]、孙训华的《论辛亥革命前后立宪派的心路历程(1906—1913)》[23]、江轶的《清末江苏立宪派宪政活动研究(1905—1911)》[24]、王云的《晚清立宪派研究》[25]、孙祥伟的《东南精英群体的代表人物——汤寿潜研究(1890—1917)》[26],等等。
这些有关全国立宪派整体、地区立宪派群体及立宪派代表人物的研究,都可以从不同侧面反映清末立宪运动的复杂面相。
值得说明的一点是,清末立宪运动与预备立宪是既相关联而又有不同的两个概念。
虽然两者的基本目标都是以和平变革方式实现从君主专制制度向君主立宪制度转型,但运动的主体与路线并不相同。
预备立宪是清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宪政改革,是清末新政从体制内变革发展到政治体制变革的必然结果。
立宪运动是由立宪派领导的自下而上推动清政府走向宪政改革的运动,是从体制外促动清政府进行政治体制变革的运动,实际上可以说是运动立宪。
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立宪派发动立宪运动是清政府实施预备立宪的重要推动力量,清政府预备立宪的进度又直接影响立宪运动的进程甚至成败。
有鉴于立宪运动与预备立宪这种复杂的关系,以下在介绍清末新政史研究时,如介绍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就会必然涉及立宪运动的情形。
二、几点思考(一)立宪派内部分歧。
在这里,为了便于分析不同立宪团体及个人的不同思想主张,笔者采用“立宪派内部”这一提法。
事实上,立宪派人并非一个整体,也没有统一的领袖,基本是各自为战。
海外立宪团体主要有帝国宪政会和政闻社,在国内立宪团体中,上海“预备立宪公会”影响力最大,到立宪运动后期在全国起主导作用。
立宪派属于清末这变革中的缓进势力,但同为立宪派的成员又存在温和与激进之分。
其中,大致可以分为以张謇等江浙人士为代表的预备立宪公会是——温和派;以孙洪伊为首的直隶、两湖、四川等地立宪派人士[22]冯素芹:《辛亥革命前后江苏立宪派政治活动评议》,扬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
[23]孙训华:《论辛亥革命前后立宪派的心路历程(1906—1913)》,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24]江轶:《清末江苏立宪派宪政活动研究(1905—1911)》,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25]王云:《晚清立宪派研究》,辽宁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学位论文,2010。
[26]孙祥伟:《东南精英群体的代表人物——汤寿潜研究(1890—1917)》,上海大学历史系博士学位论文,2010。
密封线——激进派;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海外政闻社——介于两者之间。
立宪派中温和与激进之分,在第三次请愿运动之后已很明显。
其中,梁启超的立宪思想尤为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