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措施调查答疑汇编.
二则水土保持相关问题咨询与答复(水利部官网201808)

二则水土保持相关问题咨询与答复(水利部官网201808)一、关于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相关问题咨询内容您好,请问哪里可以查得到天然气开发项目的水保监理和水保监测资质以及相应的等级要求?另外,水保监理和水保监测单位可否是一家?水土保持方案的报告编写单位能否承担水保监测和监理的工作?谢谢。
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现答复如下:您提到的天然气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资质以及相应的等级要求,可以查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水利部令第28号发布、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水利部令第29号发布)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89号)。
根据上述规定,水土保持新增投资200万元以上(不含主体工程中已列的水土保持投资)或者水土保持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主体工程中已列的水土保持投资)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开展水土保持监理。
从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主体工程中已列的水土保持投资)的,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还必须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247号),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因此,对有关机构的水土保持监测资质并无相关要求。
对于同一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能否为同一个单位,我部没有禁止性规定。
同时,水利部多次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建议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委托特定第三方机构。
二、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问题咨询内容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水利部规定由项目法人,由水利部水保司批复的项目,验收材料需要在哪个公共媒介公司?报水利部备案资料需要履行哪些程序?谢谢。
最新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100问,水利部专家答疑!!

最新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100问,水利部专家答疑!!1、咨询问题:我们总公司购买一块土地,由于面积较大,现在拆成A、B、C、D、E五个地块,并成立5个独立的子公司分别进行开发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五个地块间施工进度阶梯错开,同步开发,利用时间差相互借用相邻地块作为临时堆土场,现在五个地块同时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请问对于申办手续的地块借用隔壁地块作为临时堆土场算临时占地么?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要计算该临时堆土场占地面积?如果要计算临时占地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则一个地块的部分区域可能重复收取2~3遍水土保持补偿费,能否扣除或者减免?专家答复:根据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对应生产建设项目,即一个生产建设项目编制一个水土保持方案。
因此,您提到的一个立项项目违规拆分编制多个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是不符合规定的。
同时,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不仅是其中项目施工占用的土地面积。
因此,您提到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咨询问题:尊敬的水利部领导,想咨询一下如下问题:有一生产建设项目属于安置房项目,用于村民安置保障且不对外销售,这种情况是否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的法定情形之内呢,是否需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请领导在百忙中帮忙答疑解惑,万分感谢!专家答复: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属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
水保基础知识问答

水土保持基础知识问答1、什么是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2、什么是水土流失?在水力、风力、重力等外营力的作用下,土壤表层及其母质产生位移、沉积的全过程现象。
3、土壤侵蚀强度指的是什么?指单位面积上土壤及母质,在外营力的作用下而被移走的土体损失量。
4、水土保持措施指的是什么?分为哪三大类?是指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
分为: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农耕措施三大类。
5、水土保持设施的含义是什么?泛指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轻地表径流、巩固土壤表层,防止土壤侵蚀的各类地表植被和工程措施以及为水土保持目的而设置的各类观察、监测、科学试验设备和场地。
包括坡改梯地(田),坡面水系工程,林草措施和试验观察,监测站(场)及其仪器、房屋和各类标志物、护坡工程等等和具有防止水土流失功能的一切设施的总称。
6、什么是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指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建设等活动,因毁坏地表地貌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而降低或削弱其原有水土保持功能所必须为此补偿的费用。
7、什么是水土流失防治费?指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建设等活动,因毁坏地表地貌植被而必须采取的防治措施所需的费用。
8、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是什么?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
9、水土保持工作“三同时”指的是什么?指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按水土保持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如何处罚?(1)在25度以上开垦的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处以罚款1——2元/平方米。
(2)擅自开垦5——25度荒坡地的责令停止开垦,采取补救措施,处以罚款0。
5——1元/平方米。
(3)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沙、采石的责令停止上述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罚款幅度为500元以上——5000以下。
(4)在林区伐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罚款幅度按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2——5元/平方米。
33个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问题及回复

33个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问题及回复近期,山泽研习社收集了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监测、监理、验收和补偿费等若干问题。
对于收集到的问题,我们给出了相应的答案,并分三期发布。
本期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类问题及回复,共33个。
0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容许土壤侵蚀模数如何确定?答: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所处的具体区域,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来确定容许土壤侵蚀模数。
02.哪些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答: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03.已经竣工投产的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是否需要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答:生产建设项目出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如项目投产使用已达两年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再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如完建在两年以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对于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处罚。
04.某项目地点和规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需要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吗?答: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的情形,即属生产建设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应当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05.已开工项目场地平整已经完成,无表土可剥离,补办水土保持方案时如何确定表土保护率?答:表土保护率指标应当结合生产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06.房地产类项目屋顶绿化,是否计入植物措施面积,是否纳入林草覆盖率的指标计算?答:林草植被面积指生产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内所有人工和天然的林地、草地面积,零星植树可根据不同树种的造林密度折合为面积。
水保方案及变更问题水利部答疑汇总!

水保方案及变更问题水利部答疑汇总!01咨询内容您好,我是一名水土保持工作者,根据《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有部分建设单位咨询我,像露天煤矿类的建设生产类项目,当年建设时已经编制过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且已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若干年后(超过了当时方案确定的服务期),排土场弃土量和占地面积还不断增加,是否需要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依据是什么?由哪级别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谢谢!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现答复如下:对于您提出的“建设生产类项目投产运行若干年后,排土场弃渣量和占地面积不断增加,是否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问题,根据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新增弃渣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目前,我部未对上述项目是否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明确规定。
对于具体的建设生产类项目,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份有关具体规定,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哪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问题。
02咨询内容您好,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文中第四条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下列重大变更之一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利部审批。
1)表土剥离量减少30%以上的;2)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的;3)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显著降低或者丧失的。
1、上述规定是否指建设项目工程规模、占地等未发生明显变化的基础上,水土保持措施显著降低的(减少30%以上的)需补充或者修改水保方案并审批?理解是否正确?2、如果一个建设项目因工程规模降低一半及以上,造成工程占地等减少较大,其表土剥离量和植物措施总面积等水土保持措施量显著降低,减少量超过了30%以上,是否需要补充或者修改原水保方案并上报原审批机关进行审批?答复内容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水土保持知识问答

水法律法规和水利知识问答1、新《水土保持法》自何时起施行?答:新《水土保持法》自2011年3月1起实行。
2、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是指什么红线?答: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3、“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是每年的哪一天?答:每年3月22日。
4、河道采砂可不可以在晚上进行?答:不可以,禁止夜间采砂作业。
5、什么是水土保持?答: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6、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水利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答: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淡水资源。
7、水资源是指什么?答:水资源通常是指较容易被人类利用,而且可以逐年恢复的淡水水源。
8、在河道内采砂要经哪个部门批准?答:在河道内挖砂、采砂,要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采砂许可证。
9、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标准时间点是指哪一天?答: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1提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
10、在饮用水资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哪些活动?答: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11、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哪三同时?答: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2、在水土保持范围内禁止从事什么活动?答: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13、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对象有哪些?答:我国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
水保知识问答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知识问答1、什么叫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是指防治水土流失,对山丘区、风沙区水土资源的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
2、什么叫清洁小流域构筑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是指以流域为单元,以流域内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调整人为活动为重点,从山顶到河谷依次建设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将流域综合治理为有水则清、无水则绿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
3、什么叫三道防线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⑪生态修复防线,即在中山、低山及人烟稀少地区,实行全面封禁,禁止人为开垦、盲目割灌和放牧等生产活动;实施生态移民,减少人为活动和干扰;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功能。
⑫生态治理防线,即在人口相对密集的浅山、山麓、坡脚等区域,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控制化肥农药施用,发展生态农业,减少面源污染;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因地制宜加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⑬生态保护防线,即以河道两侧及湖库周边为重点,保育植被,恢复湿地,清理河道垃圾、障碍物,恢复景观生态,有效发挥灌木和水生植物的水质净化功能,维护河道及湖库周边生态平衡,控制侵蚀,改善水质,美化环境。
4、清洁小流域五个同步治理“五同步”是指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的“污水、垃圾、厕所、环境、河道”五同步综合治理。
5、清洁小流域治理九条标准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
②流域内开发建设项目有水土保持方案并得到实施,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③小流域内平均土壤侵蚀量控制在200吨/平方公里・年,拦沙率达到70%以上。
④小流域内旅游点、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养殖场等生产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处理率达到80%以上。
⑤固体废弃物集中堆放,定期清理和处置。
⑥流域内种植业发展与水源保护相适应,农耕地及果园90%以上采取水土保持耕作措施。
⑦化肥施用强度(折纯)低于250公斤/公顷,农药使用执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水保普查常见问题汇总

水土保持普查常见问题汇总1、GPS校正调查之前须进行GPS校正,可在工作底图上找明显地物点,如建筑物、道路交叉口、道路河流交叉口等,用GPS读数和图上经纬度进行比较,如果偏差在1秒之内可忽略不计,如果偏差在5秒之内可在在下次读数时减掉该偏差。
如果偏差超过5秒,应检查GPS是否有问题并联系市级技术人员复核底图。
2、地块的定义长度和宽度均超过20m;土地利用类型相同;水土保持措施相同;林草郁闭度/盖度相差10%以内。
其中水土保持措施相同是指水保措施分类中以最低级分类相同为准,但如果是“路旁沟底小型蓄引工程”、“沟头防护”、“谷坊”、“淤地坝”、“引洪漫地”、“崩岗治理工程”、“引水拉沙造地”、“沙障固沙”措施,以二级分类相同为准3、勾绘和填表野外调查时可用铅笔勾绘草图、填写野外调查表以便修改,草图可自行复印或打印,回室内用红色签字笔清绘,用黑色签字笔填写野外调查表,提交成果为清绘图和最终调查表。
4、拍摄照片要求照片显示日期,标识照片只拍摄一张,需要显示出GPS经纬度和底图的标题,野外调查表表头经纬度应填写此时显示的经纬度,单元标识照片和远景照片不需要在底图上标注编号;拍摄每一地块的近景照片和典型水土保持措施照片时应将照片编码的后四位标注在底图上,标注位置为拍摄目标所在位置,编码字头方向应与相机拍摄方向一致。
5、如何判断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和草地?有林地:乔木郁闭度≥0.2无论其下灌木或草本盖度多大,均属于有林地;其他林地:0.1≤乔木郁闭度<0.2,无论灌木盖度多少,均属于有林地;灌木林地:乔木郁闭度<0.1或无乔木,灌木盖度≥40%;草地:无乔木,灌木盖度<40%或无灌木,且草本植物盖度>5%。
6、速生丰产林是园地还是林地?土地利用属于其他园地,水保措施按经果林7、一个地块上有多种工程措施或耕作措施如何填写?纸质表:在措施栏下,可多行填写工程措施类型及代码,其它各项重复填写,保证各栏不为空,以免忘记填写(备注栏除外,可以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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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措施调查答疑汇编1.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主要技术方法有哪些?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含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为单元(即将分布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分别打捆汇总得到整个县级行政单位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数据,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个指标数据的采集,经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复核论证。
2.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指标包括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种草、封禁治理及其它治理措施的面积,淤地坝的数量与已淤地面积,坡面水系工程的控制面积和长度,以及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数量和长度等。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指标包括治沟骨干工程名称、控制面积、总库容、已淤库容、坝顶长度、坝高和所属项目等。
治沟骨干工程是指为提高小流域坝系的防洪能力,减少水毁灾害,在沟道中修建的库容为50万m3~500万m3的控制性缓洪、拦泥淤地工程。
3.需要普查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建设年限是否有明确规定?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对象的建设年限没有规定,只要现存的在发挥水土保持作用的措施都要调查。
4.开发建设项目修建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普查?答:在本次普查中开发建设项目修建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做调查。
5.梯田中的果园在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中如何填报?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要求“不重不漏”,梯田中的果园面积可以算入“基本农田”中,但是在“经济林”中不得重复计算。
6.坡面水系工程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如何区分?答:坡面水系工程是指在坡面修建的用以拦蓄、疏导地表径流,防止山洪危害,发展山区灌溉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地区,如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等。
小型蓄水保土工程是指为拦截天然来水、增加水资源利用率和防止沟头、沟岸扩张而修建的具有防治水土流失作用的水土保持工程。
坡面水系工程主要分布在南方。
7.在统计水土保持林面积时对象下限有何要求?答:对于面积大于0.1hm2的水土保持林地均要统计。
8.水利、农业、林业部门资料数据差异较大时,采用哪个部门的数据?农业、林业部门可能只提供简单的或汇总数据,如何解决?答:此次普查的总体技术路线是通过查阅资料获取普查指标,也就是说以查阅和利用水利、水土保持资料为主,用农业、林业的资料进行补充、校核、分析。
水利部门有资料的尽量用水利部门的资料。
分析数据时,若发现水利部门资料数据有问题的,一定要结合野外调查考察情况及参考农业、林业相关资料进行修正;水利部门没有资料、资料不全时,就需要查阅和利用农业和林业部门的资料。
比如说“梯田”,经分析,我们发现水利部门掌握的资料比较少、不齐全、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梯田建设现状,而农业部门资料完整,能够反映梯田建设现状,我们就要利用农业部门的资料;如果水利、农业资料梯田数据差异不大时,就直接利用水利部门资料。
总之,不论采用哪种资料,分析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要与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要吻合,要符合实际情况,数据分析要科学、合理,数据要有来源、有出处。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工作是政府行为,农业、林业相关行业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只要普查机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农业、林业的资料也不会很困难。
9.普查数据的截止时间是2011底,增加了工作量,不好操作,能不能改为2010底?答:普查的截止时间是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统一规定的,并经国务院批准,不能更改。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的截止时间是2011底,对于2011年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要在普查表正式上报前加进来。
因为水利部水保司关于报送年度水土保持情况统计报表的时间为每年的10月或11月底,所以将2011年新增的保存数据加上,并不困难。
10.水土保措施现状是指?答:水土保持措施现状是指2011底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保存数量,千万不能填成历年累计完成数据。
11.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农业、林业部门实施的吗?答:此次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统计口径不分行业,也就是说包括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
12.普查表中的"基本农田"与农业上的"基本农田"概念重复,不便于区分,能否更改名称?答:水土保持上讲的“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称的“基本农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水土保持术语》上“基本农田”是指人工修建的能抵御一般旱、涝等自然灾害,保持高产稳产的农作土地,专指“梯田、坝地和其它基本农田”,它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指基本农田的一部分;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一项最主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也是效益最为明显的措施之一。
水利部《关于报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统计表的通知》(保生[2003]4号中,基本上都是这些指标,其中就有""基本农田,各地也按这个文件要求报过水土保持情况统计报表。
13.梯田上种植茶园的,统计为经济林还是梯田?答:梯田上不论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还是茶园、桔园、苹果园等经济林,统一按梯田进行统计。
14.庭院的草坪是否统计为种草?答:本普查表所指的“种草”,是指在水土流失地区,为蓄水保土、改良土壤、发展畜牧、美化环境而种植的草本植物,不包括庭院草坪,高尔夫球场草坪等。
从全国范围讲,人工种草主要分布北方地区,在南方地区较少,草种以紫花苜蓿、沙打旺最为普遍。
15.什么是水土保持林?答:水土保持林指以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功能的人工林,按其功能可分为坡面防护林、沟头防护林、沟底防护林、塬边防护林、护岸林、水库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海岸防护林等。
包括乔木林、灌木林2类。
(1乔木林:是指人工乔木林的面积,面积大于0.1hm2,的林地均要统计。
以乔木林为主的乔灌混交林按乔木林填写。
(2灌木林:指人工灌木林的面积。
面积大于0.1hm2的林地均要统计。
以灌木林为主的乔灌混交林按灌木林填写。
16.什么是水土保持种草?答:水土保持种草指在水土流失地区,为蓄水保土、改良土壤、发展畜牧、美化环境而种植的草本植物,即人工种草。
面积大于0.1hm2的草地均要统计。
林草兼作的按乔木林、灌木林或经济林填写。
17.轮封轮牧是否统计封禁治理面积?答:轮封轮牧是封禁治理的一种方式,是否统计封禁治理面积的依据是:采取封育管护措施后,林、草郁闭度达80%以上时统计封禁治理面积,对于高寒草原区植被覆盖度达到40%,干旱草原区植被覆盖度达30%以上时也统计封禁治理面积。
18.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的"淤地坝"是否包括治沟骨干工程?答:普查表中的"淤地坝"包括小型淤地坝(库容1万m3~10万m3、中型淤地坝(库容10万m3~50万m3和治沟骨干工程(库容50万m3~500万m3。
19.坡面水系工程如何统计?答:仅统计以“坡面水系工程”名称建设的工程,若不是以“坡面水系工程”名称建设的“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工程,统计到“小型蓄水保土工程”中。
按“坡面水系工程”统计时,除统计“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等工程长度外,还统计其控制面积,而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统计时,仅统计其长度。
两种统计口径并不矛盾,但注意不能重复。
20.水利普查中已统计的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如水窖,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是否统计?答:明确掌握“水利普查已统计过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数量和分布时,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可以不统计;不明确的情况下,全部统计。
21.对于线状工程,只有数量(如处,没长度时,如何统计长度?答:对于资料中只有数量(如处,没长度的线型工程,可以通过野外典型调查,确定典型或标准长度,来推算其长度。
22.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如何进行数据质量控制?答: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分别采取会审的方式对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全面论证审核。
会审由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分别组织开展,成立由水利、林业、农业等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与分布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会审可以采用将普查数据与已经掌握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核对(如与历年统计报表、水土保持基础资料、水土规划、项目可研资料等进行对比,或根据已有的实测数据进行分析(如与近期已有普查成果、已有的遥感成果、已有水土保持调查成果等进行对比,或通过野外考察验证等方式来论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的合理性(如抽查一定数量的村、乡镇、小流域现场考察验证。
23.省级普查机构能否编制更详细的实施方案?答:各级普查机构应在全国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更为科学、更为合理、操作性强的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实施方案,但不能更改普查表和普查指标,降低要求。
2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是否统计?答:本次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对象不包括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
25.灌溉用井,投资是水保建设,在普查中,是算在灌溉内容中还是作为水保措施中的点状工程?答:灌溉用井是用的地下水,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中的水窖(旱井,是建于黄土高原等缺水或水味苦的地区,用于储存雨水、雪水的土窖,有防渗漏设施。
显然两者不一样,所以灌溉用井不能做为水保措施中的点状工程统计。
26.为防护村落修建的拦水坝算不算水保措施?答:首先不能算做坡面水系工程,因为不是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等坡面水系工程。
如果没有防止沟岸扩张的功能,仅仅是拦水护村,也不能算进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27.使用国债资金建设的土地复垦工程如何统计?答:复耕的农地,若是抵御一般的旱、涝等自然灾害,保持高产、稳产的,算基本农田,与投资没关系。
28.县城区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是否包含于此次普查范围(本工程项目由国土部门施工建设?答:在野外调查单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县城区的城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不单列,归入城镇居民点。
29.请问梯田是历史上形成的,在工程措施中应如何填写?答:还按梯田统计填写。
30.有的项目名称太长是否可以简写(代码写清楚?答:要写全。
31.水土保持措施现状调查中,平坝区水田没有明显的水土流失,而在其中农业、烟田部门却实施了渠系配套,这能否统计?答:在“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中,不统计填写。
32.庭院的草坪是否统计为种草?答:不统计。
33.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的“淤地坝”是否包括治沟骨干工程?答:包括。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的“淤地坝”是指在多泥沙沟道修建的以控制沟道侵蚀、拦泥淤地、减少洪水和泥沙灾害为主要目的的沟道治理工程设施。
按库容大小可分为小型淤地坝、中型淤地坝和治沟骨干工程。
34.有部分水保措施(设施因年代长失修基本已报废,但在统计年鉴中又统计到,类似的设施是否给予统计?答:水保设施基本报废,也就是说失去水土保持功能的,尽管年鉴里有统计,但这次普查中不统计。
35.水土保持措施普查除农林水外,比如农业开发办、国土部门、烟水工程等是否统计填报?答:水利部门有资料的尽量用水利部门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