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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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山东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总则1、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环境和施工安全面,提升企业形象,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参预公司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3 、工程分包的分类:(1) 专业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专业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队伍组织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2)劳务分包:利用劳务队伍的专业技术、施工优势,作为公司施工能力的补充,将工程承包合同中全部或者部份工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劳务队伍,由分包队伍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工程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4、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一节队伍选择1、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项目部、分公司必须对分包队伍进行严格考察,分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劳务或者专业分包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分包队伍进行资格预审,考察分包队伍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搞“暗向操作”和“人情分包”。

3、选择分包队伍采取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商议议标等。

采取何种方式由项目部、分公司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

从中择优选定分包队伍。

(1)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下,专业分包100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公司考察分包队伍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劳务分包50 万元以上,不超过100 万元的,专业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不超过200 万元的,经项目部、分公司项目部考察分包队伍并将资料报公司技术部并提出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 劳务分包100 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分包500 万元以上的,公司和项目部、分公司共同考察分包队伍,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分包合同1、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分包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分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分包资格与选择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分包活动。

2. 选择分包单位时,应综合考虑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历史业绩和信誉等因素。

3. 分包单位的选定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三、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要求、工期限制、支付条款等。

2. 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分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质量管理1.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安全生产1. 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分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分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总包单位报告。

六、进度管理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总包单位备案。

2. 分包单位应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计划,应及时与总包单位沟通,并取得同意。

七、结算与支付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结算申请。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3. 分包单位在收到合法的结算款项后,应及时支付给下属工人和材料供应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企业和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分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2. 优质高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的分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3. 公平公正:分包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参与方公平竞争。

4. 依法依规: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分包管理职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分包计划,监督分包实施。

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工作,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合同。

3. 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分包程序1. 编制分包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因素,编制分包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3. 组织投标:项目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签订分包合同:中标单位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包监督管理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2.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分包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防止合同纠纷发生;工程分包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分包合同的执行, 特建立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技术服务分包合同等提出执行要求。

2、范围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承包工程项目实施,和公司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期的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包括:设备材料类采购合同、建安类分包合同、设计类委托合同、咨询服务类,以及其它类采购合同。

3、实施与控制3.1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2全面履行公司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兑现投标承诺,确保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3.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传真、信函、通知、对账单、会议纪要、变更文件、补充协议、索赔报告等资料应由专人管理。

3.3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合同标的物、文件资料或进行合同付款时,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出具正规收据或发票。

3.4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积极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收集的证据应能充分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和程度。

3.5项目部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催款通知或其他书面资料上签字、盖章;确需确认的需报项目经理批准。

3.6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向法院的调查人员提供项目资料或信息。

3.7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3.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3.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4、项目部人员职责4.1项目经理职责4.1.1.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4.1.2.项目范围内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合同的履行。

4.1.3.建立健全项目部合同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满足合同要求。

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是指总包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将合同工程的一部分或几个工程项目委托给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承揽的一种合作方式。

分包合同具有灵活性强、能够提高施工效率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管理难题。

因此,合理有效地进行分包合同管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合理分工以及协调各方合作非常重要。

下面将从分包合同的内容、管理方法以及风险管控等方面对分包合同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一、分包合同的内容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标的:即委托方需要分包的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具体的工程量、工程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等。

2. 合同价格:即委托方支付给分包方的报酬金额,通常以工程量和质量作为计价依据。

3. 工期要求:即委托方对分包工程项目的完成时间要求。

4. 建设条件:即委托方提供给分包方的建设条件,包括人力、材料、设备以及前期准备等。

5. 合同履行方式:即委托方和分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各自的责任。

6. 变更和索赔:即委托方和分包方之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和索赔事项的处理方式。

7. 质量验收:即委托方对分包工程项目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8. 合同违约处理:即委托方和分包方之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

二、分包合同的管理方法合理有效地进行分包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以及协调各方合作。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分包合同管理方法:1. 制定明确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包括工程量、工程要求、价格、工期、建设条件等详细内容,并且要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共识。

2. 分包方的选择:选择合适的分包方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充分考虑分包方的实力、信誉、技术能力以及守约能力等因素。

3.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委托方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分包方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4. 加强沟通协调:委托方和分包方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分包招标与合同管理

分包招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分包招标及分包合同管理办法一、工程分包招标的基本原则:1、凡合同价款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工程,经公司领导同意,可在公司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3家以上进行议标。

2、凡合同价款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在公司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3家以上进行招标。

3、特殊情况下,也可在合格分承包方外的施工单位中进行议标或招标,但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在对其考察考核合格并且资质等级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4、所有工程分包合同的签约一律归口公司合约部管理。

(董事长/总经理特别授权的工程分包合同,也需经合约部审核后签订)。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内部劳务公司。

二、工程分包议标:经公司领导同意,1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议标。

1、必须与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或推荐的分包队伍进行议标。

2、议标工程由用人单位组织与分包队伍进行商议,并将议标结果报合约部。

3、由合约部对议标工程价款进行审核,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中标单位。

三、工程分包招标:1、工程分包招标机构:(1)、工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组长的工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组员由合约部、人力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是公司评定、裁决、最终确定中标价款及中标单位的唯一机构。

现公司工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为:组长:夏晨成员:王宝珠,吴德鹏,周剑辉,其他相关专业人员(2)、工程分包招标办公室工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在合约部设立工程分包招标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起草、拟订、发放标书、评标,负责合同文件的起草、拟订、合同洽谈、签约、整理文件纪要与归档。

(3)、工程分包评标委员会由公司工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在每次评标前成立工程分包评标委员会。

工程分包评标委员会由公司主管经理,合约部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及有关人员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由招标工作办公室提出工程分包评标委员会名单,报工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成立。

工程分包评标委员会主任由工程分包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或工程分包招标领导小组指定。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指在总包工程中,将部分工程任务委托给其他承包方进行实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从分包工程选择、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个大点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和掌握分包工程管理的要点。

正文内容:一、分包工程选择:1.根据工程特点和总包需求,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和要求。

2.评估潜在分包承包方的资质和经验,选择具备实力和信誉的承包方。

3.考虑分包工程对总工期的影响,合理安排分包工程的实施顺序。

4.与分包承包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工作责任和双方权益。

二、分包合同签订:1.明确分包工程的合同条款和工作范围,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明确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和支付方式等关键约定。

3.约定好分包工程的监理和验收机制,确保工程的顺利交付。

三、分包工程管理:1.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分配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3.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要求。

4.及时跟进分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四、质量控制:1.明确分包承包方的质量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2.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分包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对分包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工艺规范和施工质量。

五、安全管理:1.与分包承包方共同制定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总结: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总包工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选择分包承包方并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实施有效的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能够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

要注意沟通协调以及定期检查和评估,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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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和局《经济类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集团直属项目经理部,下同)、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集团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经理是授权范围内分包合同签订的决策者。

第四条集团计划经营部负责集团施工合同范本的制定、完善和修改;指导、监督和考核所属各单位分包合同管理基础工作,检查集团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对集团分包合同管理进行有效控制。

第五条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本单位的分包合同签订手续及分包合同资料的保管,以及所属项目部的合同审批、建立合同台帐、检查、考核、重大合同全过程的参与及备案;负责分包合同内容、单价的监管;负责以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纠纷的协调。

第六条各项目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项目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资料报批、签订手续及合同资料的保管。

第三章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与合同管理要求第七条签订分包合同的基本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主合同是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对工程分包的要求应遵循与主合同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授权委托制度分包合同一般由投标授权的项目经理签字,如因工作需要由项目其他人签字的,必须实行授权委托制度。

第九条实行谈判权、审批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所有分包合同均须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批准后方可签字盖章。

分包合同只有确认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合格的,才能由各单位给予合同编号并存档,做到各单位不审批,项目不签订;合同不编号,项目不结算。

第十条分包合同归口管理制度一、为明确责任,使科学规范管理有效贯穿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分包合同的归档部门为各级计划经营部门。

二、分包方的选择、评定及管理按照《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执行。

三、分包合同签署(一)分包合同谈判必须由我方三人以上参与,并做好谈判记录。

(二)起草合同应遵循施工合同范本,除集团计划经营部外其他单位均无制定分包合同范本的权利,范本中规定不能删改的内容,不经过集团计划经营部的书面同意,各单位均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对集团《施工合同范本》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应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审批。

(三)合同起草后应由项目经理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计划经营部按照各部门意见修改后,按相关程序上报。

(四)分包合同审批管理1.分包合同:工程分包金额1500万元以下的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部报各单位审批,项目经理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签订,最终签订的合同由各单位备案;工程分包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部报各单位审核后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和集团高管层相关成员审批,项目经理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签订,并由各单位将最终签订的合同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备案。

2.分包补充合同:由于原分包合同工作内容发生变化、工程数量增减、价格调整等原因需要对原合同进行补充修改的,项目经理部必须上报公司审批;累计调整金额300万元以下的补充合同,项目经理部上报各单位审批,项目经理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签订,最终签订的合同由各单位备案。

累计调整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补充合同,项目经理部报各单位审核后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和集团高管层相关成员审批后项目经理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签订,并由各单位将最终签订的补充合同报集团计划经营部备案。

(六)审批意见应简单明了,书写清晰。

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将审批意见反馈项目经理部合同部,按审批意见修改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

(七)合同编号编号由集团所属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编号,对各种经营合同应建立合同台帐,统一编号。

一份合同只有一个编号,不得有几个编号或者出现一个编号下有几个合同的现象。

具体编号规则如下图所示:(八)承诺书制度。

所有在建工程的分包方都应签订《承诺书》,承诺人与承包人名称应保持一致。

承诺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先签订承诺书,再签订施工合同。

(九)合同签署。

合同按审批后的意见进行修订,各单位审核并给予合同编号后才能签署。

(十)保密原则。

合同文件不得对外复印、流散。

合同单价、计量数量、变更索赔情况不得对外传播。

合同单价应有费用分析说明,费用分析说明仅提供给本单位合同主管领导参考,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公开。

各单位总经理对合同信息保密工作负总责。

(十一)合同的交底:项目合同部负责将合同内容交底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技术人员,交底内容中一定要隐去分包单价等重要信息,交底应留有书面记录。

第十一条 合同备案对项目部签订的合同要实行备案制度,由项目合同部按合同类型分别填写合同登记表和合同履行情况记录表,并附合同原件和重要过程资料(如:合同谈判记录、合同审核表(项目级)、合同审核表(各单位)、合同审批表(集团级)、合同交底资料等)。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合同签订应至少三份原件,在项目和公司分别留存,项目合同部负责将一套原件报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存档,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应留存一份副本,作为收取或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第十二条公章备案各项目部印章的刻制、启用、收回、注销情况按集团《印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每份合同盖章,经营管理部门必须建档登记,防范个人行为。

第十三条合同调阅有关部门或人员需查阅合同资料时应办理调阅手续,并填写《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四章分包合同评审及签订第十四条分包合同评审主要是对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进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评审内容包括:一、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二、分包方有无履行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的行为能力,能否交纳合同总额3—10%的履约保证金;三、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施工合同的规定;五、合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质量职责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六、分包工程的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是否明确;七、分包方的施工方案、过程、程序和设备的签认、审批要求是否明确;。

八、双方意见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九、合同单价是否合理,条款是否齐全,文字表达是否确切。

第十五条项目合同部牵头起草分包合同文本,合同双方意见一致后,必须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合同部填写《合同审核表》,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按三级管理权限执行审核或审批、备案;确需对集团《施工合同范本》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的,由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报集团经营管理部审批,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

第十六条分包合同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后,由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合同审批专用章并对修改后的合同给予编号后,返回项目合同部,由合同部报财务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分包合同的交底、检查、执行和奖罚第十七条在分包合同执行前,由项目经理部合同部组织合同交底,对合同中工程内容、材料和设备供应及管理、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工程计量支付、奖罚及违约责任必须详细解读交底,合同交底在项目经营班子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现场技术员进行。

第十八条在集团计划经营部备案(含集团计划经营部审批)合同的监督、检查:一、集团计划经营部会同集团有关部门检查其履行情况。

二、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监督其履行情况。

三、项目部合同负责人管理其履行情况。

第十九条未在集团计划经营部备案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或集团所属各单位各级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并执行。

第二十条集团计划经营部和各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将定期或随机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严格按本办法规定上报、评审、签订合同,有效规避合同风险,对集团合同管理做出贡献的项目将给予项目主管领导和合同主管部门在全集团范围内通报表扬,并给予500~1500元/次的奖励;对未按本办法规定上报、评审、签订合同对集团经营造成风险的项目,将对项目主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门在全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集团计划经营部审核意见修订合同,对项目经理处罚3000元/次,项目总工2000元/次;对于双方签字的分包合同应严格相关条款,对于执行不力的合同将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5000—10000元每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合同,集团计划经营部协同审计监察部将依据集团有关规定对合同当事人、相关监管人(经营负责人、合同审核人、合同管理员)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造成损失的轻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罚款、调换岗位、开除公职、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措施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分包合同的计量支付具体操作见《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第六章合同管理资料的表格填写第二十三条集团、各单位、项目三级实行统一合同台帐,《分包合同用印记录》、《分包合同审核表》、《分包合同交底记录》《分包合同管理台帐》、《分包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分包合同报结单》。

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签订和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合同报结单》。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五条合同生效后严格依签约履行,不得随便变更或解除。

如确需变更或解除,不论是哪一方提出,均应按合同审核程序,经审核后决定。

第二十六条经协商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已达成一致意见的,要以书面方式明确,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的上报权限按集团《三级管理权责划分》相关内容执行。

变更或解除协议应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资料妥善保管,以规避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必须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分清债权债务。

第八章分包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八条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合同争议由该单位的相关业务部门及法律事务部或具有法律职责的部门负责解释。

解决不了时或无法解释时,应及时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法律事务部,由集团及集团所属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并制定对策。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ZZLQJT—JL—JYB—HS(X)/(G)/(J)—分包合同审核表(项目级)/(公司级)/(集团级)附件2:ZZLQJT—JL—JYB—HB—分包合同报结单附件3:ZZLQJT—JL—JYB—HY—分包合同用印记录附件4:ZZLQJT—JL—JYB—HJ—分包合同交底记录附件5:ZZLQJT—JL—IYB—HZ—分包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附件6:ZZLQJT—JL—JYB—HD—分包合同登记台帐附件7:ZZLQJT—JL—JYB—LB—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统计表附件8:ZZLQJT—JL—JYB—FD—工程分包单价汇总一览表附件1—1: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审核表(项目级)批准部门:ZZLQJT—JL—JYB—HS(X)附件1—2: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审批(核)表(公司级)批准部门:ZZLQJT—JL—JYB—HS(G)附件1—3: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审批表上报单位:ZZLQJT—JL—JYB—HS(J)附件2: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报价单主管部门经理:合同管理员:附件3:郑州路桥集团分包合同报价单附件4:分包合同交底记录附件5:郑州路桥集团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附件6:郑州路桥集团合同登记台账附件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统计表ZZLQJT—JL—JYB—HD编制:附件8:郑州路桥集团工程分包单价汇总一览表ZZLQJT—JL—JYB—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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