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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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大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大作业答案2014年6月案例分析及论文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大作业答案2014年6月案例分析及论文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本部分为案例分析题,请根据所给案情结合部门法知识,回答问题。

(每小题8分,共40分。

请另附纸张书写答案。

)(一)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

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开学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

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出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

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分析:1.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2. 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答:(1)根据行政诉讼相关规定,开除学籍、毕业、学位授予等是国家授予学校的行政权,由此引起的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为学校。

提起行政诉讼的有三种情况:复议维持的,告原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复议改变的,告作出复议的机关;复议不受理不答复的,两个机关都可以告。

在本案中做出行政行为的是学校,主管教育机关只是维持了学校的决定,并没有做作出改变,所以,本案应该以学校为被告。

(2)本案的争议是学校不向李某发放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是被授权发放机关,真正发给你毕业证的应该是教育部。

学校上报教育部之后,教育部统一授权学校发放。

因此,这属于行政行为,应该提起行政诉讼。

学校是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法人,所以学校的做出不发放毕业证、不发学士学位证书等行为,都属于行政行为,所以在本案中,李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诉讼案件中,只要满足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学校开除学籍的行政行为只是很普通的行政行为,法院受理的范围内。

所以人民法院是这种诉讼的受理机关。

(4)在此学校是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的,所以对于受教育权行政法保护制度是以学校为特定被诉主体的一类,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中,学校是以被复议人或被告的身份出现的。

法专毕业大作业

法专毕业大作业

案例1问题:请分析陈某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并说明理由?答案与分析: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陈某与李某的转让协议是无效,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陈某承担责任。

本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在本案例中王某仅仅是将电脑交于陈某保管,并没有授予其出售的权利,而且当陈某将王某的电脑卖给李某,王某知道此事之后,并没有追认并承认买卖关系的成立,因此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此陈某与李某的转让协议是无效,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陈某承担责任。

案例2问题:请运用刑法相关理论分析李某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与分析:本案例从权案分析可看出:整个案件前段是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的共同伤害罪,后段张某自己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5条对共同犯罪的规定,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犯罪分子必须是两个以上并且对于自然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在客观方面各个共同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本案中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有共同的致赖某伤害的故意,即合谋将赖某的腿打断;在客观上有共同伤害的行为,因此,李某和张某夫妻二人对赖某有共同伤害的行为。

但本案的最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即张某越打越生气,致使赖某当场死亡,因此,对赖某的死亡张某自己单独承担责任。

案例3问题: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不妥,为什么?答案与分析:本案例中,在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

周某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上一级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问题,量刑过轻,遂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23年法学专科毕业作业改革方案学生

2023年法学专科毕业作业改革方案学生

安徽电大黄山分校法学(专科)毕业作业改革实行方案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育”有关文献精神及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集中实践环节有关文献旳详细规定, 经研究、讨论决定, 现对我校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专科)毕业作业形式进行改革, 详细实行方案如下:一、毕业作业旳形式和目旳1.采用旳形式毕业作业采用学生搜集、提交案例作品旳形式完毕。

规定学生根据案例素材进行实例案情分析并撰写文字分析材料, 培养考核学生材料综合、案情归纳、法规运用、文书写作等方面旳综合技能。

2.重要目旳综合实践是培养学生对知识运用能力, 考察学生学习效果旳重要教学环节。

专题案例分析就是学生把抽象旳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详细旳案例, 以深入巩固理论知识, 从而实现知识旳从抽象到详细、再从详细到抽象旳提高。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但愿能培养学生们如下能力: (1)发现问题并对其意义旳洞察能力;(2)资料文献旳检索运用能力;(3)对知识筛选、对比运用旳能力;(4)对详细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旳能力;(5)把分析成果归纳处理旳能力;(6)文字体现能力和规范体现能力。

二、基本原则1.强制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毕业作业是必修旳教学环节, 不得免修;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 但详细内容可自行选择。

2.统一性、导向性与自主化、个别化相结合原则学校为学生发明条件, 联络实践基地, 以班级或学习小组为单位开展实践活动;教师为学生提供专业征询和指导。

但由于开放教育旳特点决定其学生不能脱产进行法律实践旳状况, 因而可以采用分散实践旳方式, 容许有条件旳学生自主选择实践时间、场因此及实践旳内容和形式开展法律实践活动。

3.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原则根据学生现所从事职业不一样(与否为法律工作者), 采用不一样内容和形式旳实践活动,原则上现从事法律工作旳学生应选用与自身职业领域联络较紧密旳有关课题进行实践,以利于学生此后旳工作技能提高。

三、选题等有关规定1.选题规定案例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 尽量结合学生本职工作开展。

专科毕业大作业--法律事务

专科毕业大作业--法律事务

专科毕业大作业--法律事务
文法课程组远程
法律事务专业大作业题目
1、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2、WTO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

3、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方法。

4、论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原则。

5、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6、***收购的监管
7、产品质量纠纷的救济途径
8、***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
9、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种类
10、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机制
11、国际贸易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上的关系。

12、浅析网上代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1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规定及实际意义
14、法人及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规定
15、如何处理相邻法律关系
16、民事执行中如何确定金钱债务利息。

17、浅析劳动合同的解除。

18、如何确定合同的效力。

19、如何理解合同履行中的经济协作原则。

20、浅析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2024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 毕业大作业

2024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 毕业大作业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一、本部分题目为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属地原则是指( B )。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2、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D )。

A.有法可依B.执法必严C.违法必究D.有法必依3、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 D )。

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规体系D.法律部门4、( A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和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D.最高法院5、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制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B )批准后生效。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D.最高检察院6、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 B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A.警察组织 B.民兵组织 C.拥军优属活动D.妇联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人民D.公民8、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 )。

A.无效 B.有效 C.有的有效有的无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9、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一般为(C )。

A.意思表示作出时 B.意思表示发出时 C.意思表示送达对方时 D.要约人作出回复时10、按照合同协作履行的原则,( B )。

A.各方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履行合同 B.当事人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C.一方不履行时,他方应予谅解 D.各方应按照合同标的履行11、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B )。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遣产分割的时间12、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19000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B )。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律论坛二
本案例中,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对于是否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一事有不同地看法.我认为这涉及到了自由裁量权地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地原则.在本案中,由于是消费者甲提出了起诉,似乎应该有甲来承担举证责任.但众所周知,任何人在甲当时地情况下,都很难组织有效地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在当时地情况下,很明显,消费者肯定是弱势一方,否则商场也就不可能将消费者留(或扣)在商场内.一审法官着呢故事考虑到争议本身就是因商场违法对消费者采取人身限制而引起,而消费者在这种条件下连自身自由都被限制,更谈不上还能去搜集形成证据,故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商场.由于处于强势地位地少年宫厂去证明自己没有为相应行为.我认为,一审法官这种思路无疑是正确地,它交好地平衡了商场和消费者之间地失衡地法律关系,有助于更好地处于弱势地消费者地权益,也是对处于有利地位地厂商地一个有效制约.故此看来,二审法官在对于此问题地看法上有失公平,值得商榷.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叶祥尧代表甲方,吴尚忠吴联大代表乙方签பைடு நூலகம்了开关柜技术合作协议
()联大收到长城公司万人民币地汇票并向对方送达修正函.
()联大提取万保证金并在樱花公司、吴伤思之间分配.
()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于年月号签约.
()西门子公司向樱花公司移交技术资料.
()长城公司拒收吴联大公司移交地图纸.
()长城公司为使合同顺利旅行,吸收樱花公司为长城集团成员企业.
本院于**年*月*日依法组成和议庭,并于*年*月*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本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联大是受樱花公司地聘请,作为该公司在温州地区地商务代理,与长城公司洽谈有关西门子公司技术转让项目.吴联大至签约时,并不知道该技术地转让有地域性限制,会影响与长城公司协议地履行.长城公司是在与樱花公司直接按洽,了解了各方关系及技术转让地具体情况后,与吴联大等人签约并支付保证金地,之后未对协议提出异议.吴联大一直努力谋求长城公司能够受让技术项目,在受让出现障碍后仍积极促成樱花公司成为长城公司地成员企业.使长城公司得以变通获得西门子公司地技术项目.另外,在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进行低压项目技术合作地整个过程中,樱花公司一直都认可吴联大分得中介费用,以上事实,均有各方提供地证据为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电大毕业大作业说明

电大毕业大作业说明

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相关说明一、毕业大作业的性质和任务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是法学专科毕业实践的组成部分,是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本教学环节占5学分。

毕业大作业的写作是一种自主性、综合性、实战性的训练,应在教学点和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

实施毕业大作业教学环节的目的是检验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法学专科学生的学习目标。

二、作业涉及学科范围法学专科毕业大作业在考查内容上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理论。

三、作业题型及分值作业采用综合练习和写作的形式。

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1)基础知识部分主要是对法学专科主干课程基本知识点的考查,采用不定项选择题的形式,要求学生根据题意在所给选项中选择答案。

本部分有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2)案例分析部分主要培养和考查学生理解和掌握专业知识能力和水平。

本部分包括四道案例分析题目,要求学生阅读所给案例后,围绕所给问题运用法学理论知识,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说明。

本部分有4道小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3)文书写作部分主要是培养和考查学生语言文字运用的能力和水平。

学生须根据所给材料,适用一定的法律文书格式开展写作,本部分占18分。

(4)法律评论部分主要是培养和考查学生的理论素养,采用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要求学生围绕所给材料确定论点,组织论据,展开评述。

本部分占20分。

四、完成作业的基本要求1、学生应当独立完成作业,不得抄袭他人作业或作品;2、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3、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字迹工整;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五、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多选、少选或错选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8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4分。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

法学专业毕业作业第一部分案列分析一、杨松云诉修建灵塔办公室著作权纠纷案1,《研制班禅大师头像合同》书证、直接证据、原始凭证2,灵塔提供的班禅大师各种照片视听资料、间接证据、原始证据3,参加修改班禅大师头像人员的证词证人证言、直接证据、传来证据4,双方当事人陈述实录当事人陈述、直接证据、传来证据二、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本案是围绕是否应发给原告在、业证,学位证而进行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对于双方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行政行为应具有的程序性要求可知,被告无法证明其已履行过告知程序。

被告对于原告所作出的处分决定以及学籍变更事宜所依据的文件效力过低,以及被告在诉讼期间任在收集相关证据。

以上情况定以使被告败诉。

但本案原告对于经济损失3000元缺乏足够的证据,自本案并非名誉权纠纷。

故法院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中的第一、二、五项,。

对第三、四项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吴联大合同诈骗案1、本案所涉及的事实(1)吴联大为温州市锐力健身运动用品公司的法律顾问(2)长城公司通过副总经理王亚群与吴联大联系,力求达成合作事宜(3)樱花公司聘请吴尚忠为该公司温州地区的商务经理,吴联大为副经理(4)樱花公司与吴尚忠、吴联大就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约,吴尚忠吴联大与长城公司签约以及有关费用和提成事宜达成协议。

(5)吴联大拟订技术合作协议,并以长城公司,西门子公司为甲、乙方。

(6)长城公司董事长叶祥茂和知悉陈健鸿是西门子分公司的业务代理。

(7)叶祥尧代表甲方,吴尚忠吴联大代表乙方签订了开关柜技术合作协议(8)联大收到长城公司80万人民币的汇票并向对方送达修正函。

(9)联大提取80万保证金并在樱花公司、吴伤思之间分配。

(10)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公司于1999年1月27号签约。

(11)西门子公司向樱花公司移交技术资料。

(12)长城公司拒收吴联大公司移交的图纸。

(13)长城公司为使合同顺利旅行,吸收樱花公司为长城集团成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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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大学历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毕业作业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入学时间:_____________分校:________________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6月毕业作业说明1、本作业占5学分2、本作业基本涵盖了法学专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涉及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内容。

3、作业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础知识、案例分析、文书写作和法律评论。

基础知识部分共30道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案例分析共4道小题,每小题8分,共32分;文书写作1题,18分;法律评论1题,20分。

4、答题要求:(1)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作业量完成作业;(2)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格式规范,事项齐全;(3)分析论证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准确;(4)文字简练流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5、评分标准:(1)基础知识部分,答对得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2)案例分析部分,每题运用法律知识准确,分析正确,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文字通顺的可以得10分;仅对问题做简单的回答,没有结合理论知识展开分析的过程,得分不得超过5分。

(3)文书写作部分,格式正确完整,事实清楚,要素齐全,请求合法有据,文字通顺,无语法错误,无错别字的,可以得10分以上;格式错误或者正文部分照抄所给材料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4)法律评论部分,能够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并且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的,可以得10分以上;没有运用法律知识或拼凑成篇的,得分不得超过5分。

6、成绩评定:作业满分100,60分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1)多数答案有错及有重大知识性错误的;(2)基本功太差,写作能力低下,答案完全不符合题目要求或文字量太少;(3)敷衍成篇,且层次混乱,条理不清;(4)代抄、代做、复印、打印粘贴;(5)雷同(主观性题目与他人答案三分之一相同)。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得分_______本部分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1分,共30分。

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填入题目后的括号内。

)1、按照狭义的解释,下面属于法的适用的行为是()A.某人认为自己未达成法定婚龄而拒绝同女友结婚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D.审判员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打架,而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2、英国的法律属于()A.大陆法系 B.民法法系C.法典体系 D.普通法法系3、在我国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是()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C.法理解释 D.行政解释4、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A.法律关系主体 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 D.法律事实5、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机关有()A.自治区 B.自治州C.自治县 D.特别行政区6、下列属于形成权的是()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7、张某出售一套房屋给李某,李某已经支付了三分之一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张某反悔,要求解除合同,李某不同意,起诉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8、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1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鲜鱼200斤,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将余下的100斤鱼以每斤3元卖出。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B.乙收取多卖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9、某旅行社导游李某带团游览一处地势险峻的景点时,众人争相拍照,李某未提示注意安全,该团游客崔某不慎将唐某撞下陡坡摔伤。

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旅行社对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B.崔某应当对唐某承担赔偿责任C.旅行社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D.李某应当对唐某承担侵权责任10、甲与妻子乙发生争执,甲一记耳光导致乙右耳失聪。

乙起诉甲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11、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C.不构成犯罪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12、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某日趁乙不备将乙从桥上推下企图将乙淹死,不料乙却因头部碰到石头而摔死,并不是被淹死的。

甲的行为()A.是故意杀人罪(既遂)B.是故意杀人罪(未遂)C.是意外事件D.是过失致人死亡罪13、不作为犯罪要求的特定义务是指()。

A.道德义务B.法律规定的义务C.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D.由行为人先行行为所引起的义务14、我国刑法第171条第3款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170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的这一规定是()的立法例。

A.牵连犯B.吸收犯C.结合犯D.结果加重犯15、拘役与拘留的区别是()。

A.性质不同B.适用的对象和机关不同C.依据的法律和期限不同D.法律后果不同16、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应当()A.中止诉讼B.终结诉讼C.延期审理D.缺席判决17、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有()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B.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C.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D.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18、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公示催告程序()A.经法院裁定终结B.自行终结C.因法院通知申请人而终结D.转入诉讼程序19、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B.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C.申请的范围仅限于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D.须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20、下列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A.第一审简单的民事案件B.第二审简单的民事案件C.发回重审的简单的民事案件D.再审的简单的民事案件21、宋某系加拿大籍华人,其在中国境内参与了走私犯罪并被我国警方抓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应当()A.由我国司法机关处理B.移送加拿大司法机关处理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D.由该国驻华使馆同我国司法机关协商解决22、无业人员刘某,因实施盗窃被当场抓获,在本案的诉讼程序中()A.公安机关在讯问时可称其为罪犯B.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时可称其为犯罪嫌疑人C.检察人员在审判阶段可称其为犯罪嫌疑人D.审判人员在审判时可称其为犯人23、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有()A.被告人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B.被告为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C.被告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D.被告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B.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C.下级人民法院有权将认为重大、复杂的案件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25、下列案件,依法不应当撤消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的有 ( )A.甲于1980年犯故意伤害罪,于2000年4月被发现的B.乙于1999年5月盗窃一辆1996年产永久牌山地自行车C.丙干涉其女儿的婚姻,致使其女儿自杀D.丁涉嫌故意杀人,但因交通肇事而死亡26、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 )。

A.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B.行政法的基本内容C.行政处罚的原则 D.行政法治的原则27、下面所列组织中在行政法上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行政机关委托的治安联防处B.县公安局所属的道路交通警察队C.某区街道办事处D.法律授权颁发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协会28、下列情形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是()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B.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C.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D.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29、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有( )。

A.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B.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C.抽象行政行为D.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30、某司机酒后驾车撞坏马路隔离栏杆,被交警拘留一周,并罚款2000元,此事件属于()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C.作为行政行为D.行政执法行为第二部分案例分析第二部分得分_______ 本部分题目为案例分析题,请根据所给案情结合部门法知识,回答问题。

(每小题8分,共32分。

请另附纸张书写答案。

)1、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块钱,购买了机器设备。

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

两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力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

还款期限到了,李某向王某催要,王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李某。

后王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正好有朋友赵某想买电视机,因此王某想反正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索性送个人情,就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而这台电视的正常市场价格为8000元。

其间,王某放弃继承权。

两个月后,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

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台电视机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电视机收回,重新拍卖。

而王某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以冲抵债务。

此时,王某的另外债权人孙某得知后,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款偿还王某欠自己的2万元债务。

李某认为自己向王某请求偿还债务为先,不同意孙某参与拍卖钱款的分配。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

(2)王某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3)李某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孙某的债权?为什么?(4)如果李某主张撤销王某继承权抛弃的行为,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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