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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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持有限售股的会计税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持有限售股的会计税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取得限售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1.会计规定 企业应按照所持限售股的控制权和该限售股的来源方式,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规定作账务处 理。限售股依不同情形,可被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常为交易性 金融资产)。 企业对被投资方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影响的限售股,不
2.税法规定 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属于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而形成的资产,属 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投资资产。企业持有限售股的计税基础按如下方 式确定:①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限售股,以购买价款为成本;②通 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限售股,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 关税费为成本。 企业持有限售股期间该限售股增值或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其计税基础。 例如,H 公司于 2001年 1 月上市交易,股票总数为 10000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A 公司、B 公司、C 公司为发起人。A 公司出资 6600万元持有 H 上市公司 6000万股的限售股,占 H 上市公司 60%股份,为 H 公司的控 股股东。B 公司、C 公司各出资 110万元持有 H 上市公司 100万股限售 股。发起人持有的限售股解禁期为 3 年。其余为流通股,股数为 3800万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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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是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取得的还是 IPO形成的,均应确认 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影响的限售股, 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企业应将其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首次执行日应当追溯调整,计入 资本公积。除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外,企业应将其确认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最新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最新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导读: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2020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7月10日公布施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2006 年 5 月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 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5 年12 月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18 年 6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发行条件第一节主体资格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2年第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2年第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2年第
1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2.04.14
•【文号】
•【施行日期】2022.04.1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公告(2022年第1号)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网下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在科创板“晶科能源”等新股发行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限制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2022年第1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2年4月14日。

限售股解禁政策

限售股解禁政策

限售股解禁政策
摘要:
1.限售股解禁的定义和背景
2.限售股解禁的影响
3.投资者如何应对限售股解禁
4.结论
正文:
一、限售股解禁的定义和背景
限售股解禁是指公司在IPO(首次公开募股)或增发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司稳定运营和股价稳定,对部分股票进行限制出售的期限到期,这些股票可以上市流通。

在我国,限售股解禁的政策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的创始股东、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等。

二、限售股解禁的影响
1.增加市场供应量:限售股解禁意味着市场上可流通的股票数量增加,从而增大了市场的供应量。

在供求关系影响下,股票价格可能会下跌。

2.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限售股解禁可能会导致公司股东之间的分歧,尤其是当创始股东和高管减持股份时,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方向和稳定性。

3.对投资者的影响:限售股解禁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公司基本面和市场动态,做好风险控制。

三、投资者如何应对限售股解禁
1.关注公司基本面:投资者需要关注公司的基本面,包括财务状况、盈利
能力、行业地位等,以判断公司是否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2.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需要关注市场环境,包括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市场情绪等,以判断股票价格的走势。

3.做好风险控制:投资者需要做好风险控制,包括设定止损点、控制仓位等,以降低限售股解禁带来的潜在风险。

四、结论
限售股解禁对市场和投资者具有一定的影响,投资者需要关注公司基本面和市场环境,做好风险控制,以应对解禁带来的潜在风险。

60145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60145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联证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5号)核准,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5,719,000股,并于2020年7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902,400,000股增至2,378,119,0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59,760,000股(全部为A股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918,359,000股(其中A股475,719,000股,H股442,64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发行人A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分别为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9,601,146股,将于2021年8月2日起上市流通(因2021年7月31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时间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021年8月2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根据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国联证券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案例详解“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的缴纳及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案例详解“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的缴纳及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案例详解“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的缴纳及所得税的纳税调整一、什么是金融商品转让?答:金融商品转让主要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二、税率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为3%,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三、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确认增值税计税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照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是购入金融商品支付的价格,不包括买入金融商品支付的交易费用和税费。

但对于持有以下规定情形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金融商品的买出价是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五条规定确定的买入价,低于该单位取得限售股的实际成本价的,以实际成本价为买入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常青机械IPO:经营业绩连年下滑并购资产“拖后腿”

2016年第50期近日,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机械”)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IPO 拟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5100万股,募集资金约10.04亿元,拟投入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升级改造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芜湖常瑞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扩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等项目。

招股书显示,公司经营业绩开始遭遇增长瓶颈。

其中,营业收入从2015年开始停止增长,当年的营业收入较2014年下滑近20%。

净利润则是连年下滑,2013、2014、2015年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12248.62万元、8830.89万元、7717.32万元。

在业绩下滑的同时,公司还面临客户高度集中的问题。

2013-2015年,常青机械每年向江淮汽车及其关联方合计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都在60%以上,双方达成的订单金额却逐年减少,由2013年的98082.96万元降至2015年的71740.87万元,与公司业绩下滑的趋势基本一致,这似乎是影响公司业绩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在2012年通过全资子公司十堰常森花了将近八千万元用于收购十堰香亭的经营性资产,并承接其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相关业务。

在承接相应资产之后,十堰常森不仅没有给公司带来贡献,反而经常性亏损,导致公司业绩进一步承压。

经营业绩连年下滑招股说明书显示,常青机械是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制造商,主要客户为江淮汽车、福田戴姆勒汽车、奇瑞汽车等国内整车厂商。

2013-2015年,公司的业绩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其中营业收入分别为132161.61万元、138658.06万元、113688.81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248.62万元、8830.89万元、7717.32万元。

对于经营业绩的下滑,公司主要将其归结为国内整车市场竞争环境加剧导致国内整车厂商的商用车销量大幅下滑所致。

记者查阅了其竞争对手的经营情况,发现在此期间,联明股份(603006)、龙生股份(002625)、浙江世宝(002703)、金马股份(000980)、天润曲轴(002283)、隆基机械(002363)等同行业上市公司无一不是业绩上升的,就连尚未登陆A 股的华达科技,其经营业绩也是逐年增长,与公司形成鲜明对比。

智动力: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公告编号:2020-090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股数量为112,247,7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4.90%。

2、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5,583,00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2.2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300,000股,并于2017年8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交易,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25,200,000股。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86名激励对象授限制性股票4,283,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200,000股变更为129,483,000股。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股本129,48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由129,483,000股变更为207,172,800股。

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324,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207,172,800股变更为206,848,000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2024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定义1.3 合同适用范围第二章:发行概况2.1 发行人基本信息2.2 发行股票种类2.3 发行数量及价格第三章:募集资金用途3.1 募集资金总额3.2 资金使用计划3.3 资金使用监督第四章:发行程序4.1 发行时间安排4.2 发行方式4.3 发行步骤第五章:风险因素5.1 市场风险5.2 经营风险5.3 财务风险第六章:公司治理6.1 公司治理结构6.2 董事会6.3 监事会第七章:财务状况7.1 财务报告7.2 财务分析7.3 财务预测第八章:法律事项8.1 法律合规8.2 诉讼及仲裁8.3 知识产权第九章:签署条款9.1 合同签署地点9.2 合同签署时间9.3 合同签署人及签字栏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票发行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2 合同定义1.2.1 “发行人”指在本合同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

1.2.2 “投资者”指在本合同中购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个人或机构。

1.2.3 “股票”指发行人根据本合同发行的股份。

1.3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程序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披露等。

第二章:发行概况2.1 发行人基本信息2.1.1 发行人名称:______2.1.2 发行人注册地址:______2.1.3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______2.2 发行股票种类2.2.1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普通股。

2.2.2 每股面值为______元。

2.2.3 股票代码为______。

2.3 发行数量及价格2.3.1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______股。

2.3.2 发行价格为每股______元。

2.3.3 发行价格的确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净资产、市场价值、盈利能力等。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


投资者风险意识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风险意识
投资者应当了解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包括股价波动、市场 不确定性等,并做好风险管理准备。
投资策略
投资者应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包括多元化投资、定期定额投资等,以降低单一 股票的风险,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股指期货、期权等衍生品进行风险对冲。
公司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提升
04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的 市场反应
股票价格波动与市场流动性
股票价格波动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时,股票供给增加,可能会对 股价产生一定的压力,降低投资者对股票的估值。
市场流动性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时,大股东可能会大量抛售股 票,导致市场流动性降低,影响投资者的交易体验。
投资者情绪与交易量变化
投资者情绪
影响分析
由于解禁数量较大,可能会对公司 的股价产生一定的压力,同时也会 影响公司的资本运作和业务发展。
投资者策略
投资者需要关注该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业务前景,同时注意风险控制, 避免盲目跟风。
某医药公司减持案例
背景介绍
减持情况
某医药公司股东拟减持不超过总股本3%的 股份,减持原因包括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
政策调整
政府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相关政策,如调整税收政策、放宽投资者准入 等,从而对市场产生影响。
05
首发限售股解禁与减持的 案例分析
某互联网公司解禁案例
背景介绍
某互联网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在首 次公开发行时,部分股票被锁定了 一年,随后将迎来解禁期。
解禁情况
该公司的解禁数量较大,占总股本 的40%以上,且解禁价格相对较低 。
违规减持的处罚与案例
处罚措施
对于违规减持的行为,监管部门会采取罚 款、限制交易等处罚措施,以维护市场秩 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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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编号:2020-005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3,875,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2号”《关于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0,000股,并于2017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204,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3,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5 名股东,分别为吴应宏、吴应举、朱慧娟、张家忠、邓德彪。

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共计133,875,000 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0 年3月24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4,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51,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3,000,000 股。

冯香亭、兰翠梅、周孝友3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于 2018 年 3 月
26日解禁,共计 19,125,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 70,125.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133,875.000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
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应宏、朱慧娟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同时,吴应宏、朱慧娟还承诺: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人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股东吴应举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
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如本人自发行人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同时,吴应举还承诺: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人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邓德彪、张家忠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同时,邓德彪、张家忠还承诺: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10%,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人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常青股份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已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常青股份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3,87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5.625%;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3 月 24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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